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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石榴花》第一卷 青春困惑 第一章

时间:2012/3/5 作者: 六一 热度: 70953

什么是有,什么是无?有就是无,无就是有。什么都留不下,只有文化才能传承。                                                                                  ——题记

 

               第一章  诱奸

我是被人诱奸的。

我还在做学生的时候,被人诱奸了。

许多年来,我都不敢面对这道伤疤,直到我快五十岁了,害怕哪天突然把这个秘密带入坟墓,才鼓起勇气拿起笔来写下“我是被人诱奸的”这句话。

我一直向世人隐藏这个秘密,在心里捂了快三十年,本来打算让它永远烂在肚子里的,直到我现在老了,不知廉耻为何物了,才愿意把这个秘密揭开——那是我心里最深的隐痛,不愿轻易触及……

一阵鸟雀的啁啾声把我从深沉的睡梦中唤醒过来。感觉左臂酸麻,是侧睡时被身子压的。我平躺下来,揉揉疼痛的眼睛,然后懒洋洋地睁开,发现屋子里竟是那么亮爽,知道天已大亮。刚睁开眼,又困倦地闭上了。昨夜失眠,直到鸡叫头遍才睡着,到现在才睡了两三个小时,明显的睡眠不足,眼睛酸涩疼痛,头昏脑胀。

我向右翻一个身,准备接着睡。“格格——古!”一声高亢嘹亮的鸡啼号角一般突然在屋后窗根下响起。现在的公鸡鸣叫是不分时辰的,它只要高兴,想什么时候叫就扯着喉咙来一嗓子,只要有一只叫,别的公鸡就跟着呼应。公鸡在引吭高歌的时候,母鸡也不甘落后地唱着欢乐的歌给公鸡助兴;屋后竹林里有两只没有出工的鸟儿在唧唧啾啾地聊着什么,婉转悦耳,如同天籁;邻家一条拴在圈里的水牛饿得哞哞直叫,声音高昂而凄厉;猪在圈里嗷嗷直嚎,用嘴把圈板拱得嘭嘭乱响,意在提醒主人该给它们提早餐来了;不知是哪家的狗向过路的陌生人汪汪吠叫,一边叫一边尾随其后,直到把陌生人送出老远才作罢;几个小孩在屋外的地坝拿着棍棒比武,演“功夫片”,有的被打败了,哇哇大哭;……唉!这个由动物和人组成的合唱团把我的瞌睡虫全吵飞了,再也睡不着,只得起床。

钟家住的是那种老式的木房子,木柱头、木板壁、木楼梯、木楼板、木格子窗,显得古老、陈旧、衰败,高高的石头基脚,上面是一米高的木板壁,有些已经腐朽了,板壁以上的部分是用麦片编的,再糊上厚厚的泥巴。由于那些高大的圆木柱头太强壮,支撑着这表面看上去摇摇欲坠的房子,实际上还支撑五十年一百年也不成问题。

我住的是堂屋后面的一间偏厦,屋子里面显得阴暗潮湿,陈设也相当简单:一张双人架子原木床靠北壁摆着,床架上挂着一幅洁白的罗纹帐子,账顶是白棉布的;一张黑漆大书桌靠在东壁的木格子窗前,一把老藤椅安放于桌前,从窗口望出去,可以看见檐沟后的一根根粗大而修长的翠竹,以及一根根正在奋力与老竹竞争往高里拔的毛绒绒的嫩竹;西壁上钉着一幅腊梅怒放在水塘边的风景画。

小屋和竹林有一扇厚重笨拙的木门相通,木门长年紧闭,门后还横了一根又长又粗的门栓,为的是防盗。小屋和堂屋也有一扇厚重的木门相通,一开一关,发出沉重而吱嘎的响声。

我这个心里有阴影、害怕阳光的人挺喜欢这间光线阴暗的小屋,将门一关,这里便是我的世界,静静地坐在那把藤椅上看书,累了,看看翠竹,听听竹叶被风吹动的飒飒声和鸟儿在林间清脆宛转的歌唱声,是很惬意的。我就是先爱上这片如诗如画的竹林,然后才喜欢上这间小屋的。

竹在江南一带的农村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生命力极强,只要成活就能扎根,家前屋后随处可见。它不但有着终年常青的外貌,还有着谦谦的君子风度和宁折不弯的傲然风骨。我特别喜爱竹,就是因为它的普通和平凡。我向来对普通和平凡充满崇敬,越是普通的越有生命力,越是平凡的越有价值。我不崇拜伟大,我心目中没有偶像。

我童年的记忆中曾有过两片竹林,给我带来不少欢乐,后来这两片竹林都从我的生活中或淡去或消逝了,留下无尽的惆怅和遗憾。

我的出生之地,上湾的老屋后有一片很大很茂密的竹林,曾是我和童年玩伴们的乐园,竹林里总有我们细小的身影和欢乐的笑声,竹林的旮旯角角都留有我们的足迹,我们在林内追逐、嬉戏、捉迷藏、打仗,喊杀声和喧闹声吓得留守的鸟儿们仓皇飞扑四处逃散。这片竹林也成了鸟雀们汇聚栖息的场所,每天早晨,各种鸟儿醒过来后在这里开会,然后分散开去,开始它们一天繁忙而愉快的觅食工作;每天黄昏,它们回到竹林,互诉情话,然后各自归巢歇息。我们还把竹子当树爬,拆鸟窝,取鸟蛋,捉幼鸟,根本不顾母鸟们悲哀的呼唤和愤激的抗议。我们在林里乱钻,捡拾笋壳,笋壳不但可以当柴禾,还可以用来做鞋底板(鞋底上面垫上两层笋壳,再垫上几层布壳,再填上碎布,再用针和麻线扎得密密实实,走起路来才起脚)。笋壳上的绒毛常常弄得我们脸上、手臂上、腿肚上到处都是,奇痒无比,用水洗不掉,用手搓不脱,只能用柔软的布或头发才能擦掉。林内的地面,由于长年累月的踩踏,变得光秃秃的,换季的竹叶从竹枝上飘下来,落到地上,犹如给地面铺上一床金黄色的地毯,脚踏在上面,十分柔软,沙沙有声,我们夏天特别喜欢躺在上面睡觉,乘凉。

后来我家搬走了,搬到一个叫新塘湾的地方居住,我不得不和那片竹林告别。好在父亲在新居的前后左右栽种了许多竹子,两三年后竟成了林,房子几乎都被竹子掩映其中,竹叶铺满地,鸟雀鸣其间,清幽雅静,俨然世外桃源。茂密的竹子遮天蔽日,地面终年晒不着太阳,显得阴暗潮湿,蚊虫成群。竹叶腐烂屋瓦,竹根到处乱串,所到之处,庄稼不生寸草不长,父母一气之下将左右两边和屋前的竹连根全部消灭掉,挖竹疙瘩就挖了半年,竹疙瘩堆成一座山,接下来的几个冬天,我家都用它烤火。经过夏天烈日的烘烤,竹疙瘩早就干透了,一把谷草就能引燃,噼噼叭叭地烧起来,火光熊熊,把泥土墙都烤得暖烘烘的,也差点把我们烤熟了。

多愁善感的我曾为那片消逝的竹林惋惜,遗憾永远存留在记忆深处。由于过度砍伐,出生之地那片竹林也不成片了,仿佛癞子头上的毛,稀稀拉拉的几根。

我是那么喜欢竹,钟家的这片竹林以及竹林下的这间小屋留给我的却是一道永久的伤疤。

那时候,我还是一名中专学生,在那个暑假,在这间小屋,我失去一个女子最宝贵的东西,我是被人……生米变成熟饭,无可奈何,只得把这个哑巴亏吞到肚里,向世人隐瞒这个秘密——如果不隐瞒,将会带来现代人无法想象的后果。要知道,那是八十年代!就是我现在把它写出来,也需要足够的勇气!

那个暑假,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与一个叫钟志强的小学教师订了亲,钟家给我家五百元(在当时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相当于一个国家工作人员一年多的工资)和一些礼物作为聘礼,也就是说我把自己以几百元的价格卖给了钟家。礼物是一只棕色的小皮箱和一块上海宝石花牌手表(皮箱和手表这两样东西都是不祥的,就是落入圈套和陷入围城的象征),再加上一些烟酒糖等。那五百元礼金被父亲一夜就输掉九十元,那可是他女儿的卖身钱呀!

我家共有兄弟姐妹六人,父亲又嗜赌如命,且十赌九输,一个家被他赌得赤贫。我当时正在读中专,五个弟妹有的读初中有的读小学,父母无力支付我的生活费和五个弟妹的学费。这笔钱在这个时候无疑帮了我们这个家庭很大的忙,我以后的生活费和零用等一切开支都由未婚夫钟志强承担,使父母松了一口气。

就在订婚的当晚,在竹林边,有一场郎舅对话,钟志强的姐夫王勇华为他的小舅子支了一招:“趁早把翅膀给她折断,她就飞不起了……”这些都是我当时不知道的,是过了许多年后钟志强喝醉酒无意中漏出来的。

就在订婚的第二天晚上,夜已经很深了,钟志强还在我的房间里,我困得实在不行,就和衣躺在床上,一会儿迷迷糊糊入睡了。睡梦中,感觉有一只手伸到了胸前,我惊醒过来,本能地推开那只手,双手护住胸部。过了一会,他又试着把手伸向我身体的下部,我又把那只手推开,并吓得哭起来,他才作罢。

我一直以为谈恋爱就是谈恋爱,谈一辈子的恋爱,跟男人身体上的事,连想也没想过,那不在我的大脑里。所以我害怕得哭起来,一夜未睡,随时保持警惕。他打了一个晚上的主意,都没有得逞。

第二天中午,钟志强喝掉半瓶白酒为自己壮胆,然后就开始借酒装疯。下午,我跟他的堂兄弟钟志飞、钟志明在堂屋玩算盘棋,他在那间小屋里翻箱倒柜的,故意把桌子的抽屉弄得很响。

钟志飞吃惊地问:“啥子声音?”

我答:“耗子。”

“耗子的阵仗这么大呀?”

“是大耗子。”

然后我们继续玩算盘棋。

晚上,钟志强又极尽所能地讨好哄劝我,又经过一天两夜的持久战,终于在凌晨时分,在我身心俱疲的时候,在一半诱导一半暴力的情况下……他急于想进入,由于慌乱和冲动,就在“门”外边泄气了……直到第二天上午,他才进去了,带着很大的强制性,感觉一根树桩插进了我的体内,一阵撕裂般的疼痛,很钻心的那种,在一片刚好可以淹没一切的不大不小的雨声中,他成功地完成了对我的占有,我失去女孩子最宝贵的东西,从一个学生、一个少女正式变成一个女人……

性爱有时候需要借助暴力来完成。虽然我被钟志强占有的过程不是绝对的暴力,至少有暴力的成份,所以我事隔多年后才想到“诱奸”一词。

就这样,我在这间小屋里失去了一切:少女的贞操,那些美好的梦,还有对王文的美好情愫。

此时,想到自己在这间小屋丢掉的贞操和被摧残的青春,眼角不由得溢出两滴冰冷的泪。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最重要最宝贵的不外乎这两样,我都失去了。

这就是我为金钱、为自己的幼稚与单纯、为成长所付出的代价。

有人说,如果一件事与金钱有关,那么一定与爱情无关。

在那个暑假,在与钟志强订婚后的开始一段时间里,我心里有一种怅惘若失的感觉,只有钟家屋后这片竹林给了我不少安慰,打开那扇厚重的木门,就能走到竹林里。

我当时并没想爱不爱他,只爱那一片竹林,以及竹林掩映下的这间幽静的小屋。我太爱竹了,是竹陶冶了我的性灵和情操。我认为拥有这样一片竹林的人品性必然高洁,这其实是一种非现实的爱的错觉,这种错觉使我陷入火坑和深渊,以致一辈子生活在不幸和痛苦中。

在我失去童贞之前,从未想到过性,以为爱就是爱,比如爱王文,爱一辈子爱一万年也就那个样子:在心里悄悄思念他;比如跟谭俊谈恋爱,不外乎写情书、幽会、看电影、散步。我对爱情的设想是纯精神的、灵的、诗意的,一点未掺杂肉的成份,永远也不可能把爱情跟肉体联系在一起。可是,钟志强轻飘飘地用性、用肉体毁灭了爱情在我心中的美好印象。如果爱情的结果是这样的,那一点也不好玩,谈恋爱就没有任何趣味,倒不如直接过渡到性,进入婚姻,爱情就没有什么值得讴歌和赞美的了。

第一次到底应该给谁?给未来的丈夫,还是给自己的梦中情人?有的说第一次应该给自己所爱的人。不幸的是,我的第一次却给了一个我不爱的男人。没办法,我真爱的人在哪里?他不知道我的心,教我怎能把自己给他,不可能等他到老,只有违心地把自己胡乱给一个男人。

郁达夫的第一夜给了一个日本妓女,也许他当时是痛苦的,过后是后悔的。我的童贞和第一夜给了一个自己一点也不爱的人,既没有痛苦,也没有后悔,只有一种失落感。痛苦什么,有什么值得后悔的,反正又见不到自己心爱的人,既然不能给予自己心爱的人,那么无论给谁都一样,缩头是一刀,伸头也是一刀!破“处”对于我来说好比完成一项任务,是一个女人必须经历的第一步。

一个女子一旦从少女变为女人,你就不再是一张白纸,再也不能在上面画最新最美的图画了。一个如此孤高清冷的女子,内心居然隐藏着不可告人的隐私,还是学生就跟男人发生性关系,我时时有一种罪孽深重的感觉,明白自己堕入万劫不复的地狱了,注定要受一生的苦。

那个暑假,我们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寻欢,这短暂的欢乐成为感情的毒药,明知是毒药却还要喝,且乐此不疲,毒药终于成了麻醉品,没有它不行。我以为这就是爱情,甚至感到幸福。现在才明白,自己当时是被化装成爱情的情欲所迷惑,并非真正的爱情,是一种关于幸福的错觉,对肉体欲望的沉迷狂热掩盖了所有的真相。感觉不是爱情,遗憾的是多少男女莫不是凭感觉订终身,我就是凭感觉把自己轻易交给一个人的。

我的青春还没有开花就遭到摧残,就凋谢了。我甚至觉得自己没有过青春,属于我的只有病弱,弱不禁风。我对青春的回忆只限于身体单薄,腰细如柳,伤春悲秋,病病歪歪,食量很小,卧床生病,吃药打针……

有的人爱温习自己的青春岁月,我却不想触及那段青春岁月,害怕触及,那是伤痛,早已结疤,不想去揭开它,让伤口又流出血来。

订婚后,过了几天我回家,路过冲门口时,注意地看了看那个地方,那里曾经是几块平坦葱绿的草坝,遗憾的是现在那上面没有一根草,早些时被河水所淹,现在水退走,留下满地的泥浆,几只来不及同水一齐撤退的小鱼搁浅在泥浆里,鱼肉早已腐烂,骨头留在那里。

想起早些年,这里是几大片长满各种小草、野花和野菜的草坝。若是在夏天,躺在这绿茵茵的草坝上睡觉是很舒服很惬意的,周围的景色是那么迷人和宜人,天是蓝的,地是绿的,水是亮的,阳光是暖的,风是柔的,那一块块美丽的草坝,简直是一首诗,一幅画,一个梦……

人只有在童年时代才是真正无忧无虑、无牵无挂、无拘无束的,由于年幼,不知道家庭的烦忧、人生的艰辛、社会的复杂、人心的险恶……童年的时光是美好的,也是难忘的,每个人或长或短都有那么一段美好的时光,即使处在一种不幸的家庭境地中,仍然会忘形地玩耍,山坡、草地、竹林、沙滩、田野,到处都会成为童年的乐园,到处都有童年踏下的足迹。

这些草坝,成了我和小伙伴们的幸福乐园。每天放学回到家,狼吞虎咽将饭几口扒完,背上背篓拿起镰刀就往河边跑。玩是主要的,割猪草是次要的,背个背篓不外乎挂块招牌:我割猪草去了。实际是到河边玩去了。

来到河边,便在草坝上尽情地玩耍,赛跑、打滚、打仗、翻跟斗、踢毽子、砍水、砍镰刀把……凡是一切能在平地上进行的活动都搬到这里来,其中,砍水和砍镰刀把是最有趣的。砍水就是选一块挺薄的干土块,斜着向河面砍去,看土块在水面上能蹦出几个圆圆的水花,以水花的多少定输赢,这一般是男孩子的拿手好戏。砍镰刀是女孩子最拿手的,我们都很迷信,看今天回家挨不挨打骂,就以砍镰刀来决定。如果镰刀尖嵌进草地里,刀口朝下,刀背朝上,就说明大吉大利,回家不会挨打骂;如果没砍起,镰刀平躺在地上,说明不吉利,必须赶快去把猪草割齐了再玩。至于应验否,谁也无法说清,有时候砍起了,回家仍然挨打骂,有时没砍起,回去却平安无事。可是,我们都很迷信,要用这种方法占卜,以求得心理上的自我安慰。

路过油坊沟那个岩洞,我想起曾和几个女孩在里面讨论孩子是怎样来的这个问题,我赌咒发誓说一辈子不嫁人。现在如何呢?——虽然还没有嫁,跟嫁了又有何异?果然“说人前,落人后,锅铲落到灶背后”,那些儿时的玩伴,那些誓言,都到什么地方去了?我才二十岁,还是一个学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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