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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宥——明代名臣

时间:2025/4/26 作者: 南山2020 热度: 151
  希贤希圣又希天
  治国齐家此一身
  德业文章传世久
  我今宜勉自童年

  这是出生于文昌市文教镇水吼村的明代名臣邢宥(1416-1481)10岁时所作的《勉学诗》。邢宥自少年时代已初具治国齐家之宏志,25岁乡试中举,33岁赴京应考,中式二甲进士及第,从此步入官场。50岁时,被朝廷重臣宋杰“荐于朝”,深得皇上器重,次年宪宗皇帝提拔为都察院左佥都御使(正二品),最终成为有明一代著名政治家。

  邢宥一生为官二十一载,中式进士后,先在刑部任职,后历任四川道监察御史、浙江台州知府、直隶苏州知府、浙江布政司左参政、右佥都御史、都察院左佥都御史等职。

  邢宥为官期间,犹以善断疑案而著称。代宗景泰元年(1450),有人告太监王振家人孙太安匿其钱财。在刑部任职的邢宥与锦衣卫官于信受命审理此案。经多方细密查证,纯系假案。可是于信主张必须立即没收孙太安的家财,并且带有威胁的口吻说:“不然,祸立至”。邢宥理直气壮地说:“无其情而文致于法,是我杀之也”。经过实事求是的辨白,被诬告的20多人终于无罪释放。

  景泰二年(1451)冬,邢宥出巡福建,巡海官符文抓获犯禁入海的几十名民众,诬之为盗而判处死罪,枭首示众。监刑时,痛哭呼冤之声震天动地。可是,在场官吏个个都无动于衷,只有邢宥怀疑这是冤案,极力主张缓期执行。一个月后。果然抓到真盗。邢宥又救了几十名民众的性命。

  邢宥还非常善于谋兵用计。景泰五年(1454),邢宥出巡辽东,发现沈阳军官中有50多人偷盗官府储藏的物资。邢宥考虑到沈阳三面受敌,如果对这些犯错误的军官都从严惩处,一旦敌人侵犯,将无人带兵守城。他采取了灵活的策略,只罢黜为首的两名军官,罚其余的守城,城守得好,立功者可以赎罪、受奖。没多久,敌人果然侵扰沈阳,这50多名受从宽处理的军官英勇杀敌,护城立功,使沈阳化险为夷。

  英宗天顺四年(1460),44岁的邢宥被提升为浙江台州知府。台州的民事案件多如牛毛,但邢宥都不厌其烦,细细地一一缘情据理,加以断处,使得民众信服。邢宥居台州履职一共四年,回京时,有人诬告“台民争持金帛数百里外赆邢宥”,致使他蒙冤被贬为福建晋江县令。邢宥任晋江县令三个月后,宪宗继位而得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补任直隶苏州知府。成化二年(1466),江南发生特大洪涝灾害,苏州水灾严重,粮断民饥,邢宥急灾民之所急,不待奏辄发官库储粮及集富民粮食80余万斛,还从军饷中扣粮20万斛赈济,救活了40余万灾民性命。同僚对邢宥这种专擅做法深感忧虑,但邢宥颇不以为然,毅然决然说道:“民命危在旦夕,如果等待呈报批准才开仓救济,那就来不及了。专擅之罪,我一人担当。”朝廷获悉此举后,不但没有怪罪邢宥,反而得到宪宗对他“赐勒褒奖”。苏州民众对邢宥更是赞颂不已。邢宥辞世后,内阁大学士丘浚在遵旨撰写的《湄邱邢公墓志铭》中,对邢宥治理苏州给予很高的评价:“一本情理,不出奇,不立苛,惟省役均赋,节浮费,以便民为主。不期月,政化民治,歌颂之声,播闻远近。”

  宪宗成化十七年(1481)五月二十日邢宥逝世。临终时对长子顼说:“吾居官无余藏,汝母之服未除而有斯疾,必不起。我死丧礼宜从俭,汝能勤俭以保第,吾目瞑矣。”言讫而终,享年66岁,葬于故乡八门湾畔铜斗山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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