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乡在草原上,白云鄂博,被称做“富神之了。但我从来都没有以草原人的身份自居过,我始山”的地方,就像一座孤岛,在茫茫的绿海中站了很终认为我就是矿山人。不管我离草原有多近,我对多年,仿如在守望着什么。草原的生活有多熟悉,我都认为,只有这座草原上的
我4 岁就来到了这里,这座草原上的山养育了山城才是我精神的寄托,因为我生命的血液里流淌我。在我小的时候,我经常可以看到蒙古人骑着马着的是大山的血脉。我的第一首诗就是写矿山的,儿从这里出来进去,这座山和草原离得是那么的近。之后是关于草原的。矿山和草原几乎是我创作的全
我完全可以说我是草原人,因为我对草原风俗部主题,但矿山的题材还是占了多数,我为什么这样的了解并不比住在城里的蒙古人差多少,我可以熟地眷恋矿山呢?我为什么要把矿山融进我的血液练地说上几句地道的蒙古话,如果在草原上看见一呢?答案很简单,因为我生命的根在那儿,我的亲人群羊,我可以大概的说出有多少只,当我陪着客人到在那儿,我一生中许多美好的记忆在那儿。牧民家里做客,我不仅能叫出各种奶食品的名字,而我出生在那个贫穷的年代,三年自然灾害时,父且,我还能现场演练奶食品的吃法。当然,我最擅长亲把我们带到了这座山里,尽管我们挨过饿,也吃过的是用蒙古刀削割手扒肉,我用蒙古刀削割手扒肉不少野菜,但我至今也没有为那个时候的经历而悲的动作娴熟自如,而且,还能用蒙古刀把一块上等的叹过。现在回想起来,在众多的矿工子弟当中,我还羊脊骨剔得一干二净。在别人的眼里,我摆弄蒙古是幸运的,虽然,我只有高中文凭(不一定有高中水刀的手法并不比蒙古人差。在草原上,我可以分辨平),恢复高考的那年,我也在那间土房子里度过了出扎蒙花和沙葱花的不同之处。我还可以分辨出草一段难熬的时光,但依旧与我向往的大学擦肩而原蘑的几种类型。有一次,我陪同客人去草原,他们过。在那个年代,我应该是个时代的落伍者,但幸运捡到了一大堆又白又胖的“蘑菇”,显得喜出望外。之神还是眷顾了我这个矿山的儿子,现在想起来,我当他们在我面前炫耀的时候,我说,这不是蘑菇,是至少要比那些仍在大学里苦苦攻读的同龄人少付出马粪包,绝对不能食用,马粪包晒干后可以治疗烫很多的心血,也要比那些同样都在大山里劳作的同伤。我可以说出蒙古人的婚俗,他们把“九”视为最龄人少流淌一些汗水。关于这一点,我可能要感谢吉祥的数字。我还在达尔罕草原上的一个十分偏僻的人很多,但我最要感谢的人是我的父亲。我父亲的地方下乡了5年,总之,我应该算是一个草原人二十几岁从辽中平原上的一个小乡村只身一人,来到这片草原上的矿山,那时的矿山绝对没有现在这么美好。父亲不止一次地对我讲过,他说,那些从天南地北来到这里的人,要从这座山里取出冶炼钢铁的矿石。而这些人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他们就住在这座山的脚下,一顶顶帐篷像是搁浅在绿海中的小船。父亲说,在风雪交加的夜晚,经常会听到狼的嚎叫,声音恐怖吓人。后来,这座山的脚下盖起了许多的房子,他们用开山的炮声吓走了狼群,这些先前来到这里的人们,后来又把他们的亲人接来,于是,这座山里又多了许多人。我在想如果当初没有父亲地选择,我可能还在那个叫石头沟的地方,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我可能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庄稼人,如果按现在的岁数,我已经是个十足的农村老汉。我可能还会有更多的孩子,我不会成为一个矿山诗人,我的生活也不会像现在这么富足,人生也不会像现在这么“光彩”,我会在那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度过一辈子。是父亲改变了我的命运,而我的父亲却没有多少改变,唯一能改变的是,他由一个农民变成了矿工。在父亲六十岁退休那年,他还是一个一生都在看破碎皮带的矿工。母亲由一个农民的女儿变成了一个矿工的妻子。父亲说,他一生值得欣慰的一件事,就是把我们兄妹几个带了出来,让我们有了城市户口,除了这,父亲的头上再也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光环了。在父亲的眼里,我们已经是地道的城里人了,但我却觉得,我们还算不上真正的城里人,我们所处的环境和草原人差不多,草原没有围墙,草原人生活在辽阔里。而我们有一座山在作屏障,我们依赖一座山活着。但真正的城里人就不同了,他们要比我们阔气得多,他们要去的地方应有尽有。但后来当我一走进了城市,我又突然发现,城里人过于浮躁,甚至还很傲气,他们盛气凌人的样子有时让我很反感,他们缺少矿山人那种朴实厚道的东西。这一点,我觉得草原人和矿山人很相似,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没有做过深入的研究,这可能与他们所处的地域有关,草原的苍茫和辽阔,矿山的粗犷和厚重,直接影响了草原人和矿山人的秉性。
所以,至今我依然这么固执地认为,矿山人在山里呆的越久,对矿山的感情也就越深,而他们身上的那种与矿山极为相像的性格和坚硬的秉性也就无法改变。这一点,在我父亲的身上体现得很清楚。他从二十几岁来到这个地方开始,就再也没有离开过。他说,他不想离开这里了,如果有一天死了,就把他埋在弟弟的身边。这些话,他不止一次地对我讲过,可我从来没有表态过,只是在他面前默默地听着,然后把话题一转,谈起别的事情了,母亲说去哪儿都行,人死如灯灭,知道个啥。我为什么在父母的面前不愿提起弟弟,因为他过早地离去,对我们全家都是无法弥合的伤痛。弟弟的墓地就在离矿山不远的一片山坡上,墓地的朝南方向就是一片开阔的草原,躺在这里就可以看见成群的牛羊和骏马。因为这里的视野好,很多矿山人死了以后都埋在了这里。从2004 年的清明开始,已经有十几年了,我几乎每年都要在清明前后来到这里给弟弟扫墓,每次扫墓的时候,我都会发现,墓园里的墓碑每年都在增加,据说,很多老人病故在异地,都会把骨灰抱回来埋在这里,这也许叫叶落归根吧。而他们躺在这里,既看矿山又看草原,应该是不错的选择。
我不知道,我老了以后会怎样,按照生命的规律,人从生下来的那天开始就在走向死亡,所以,人总有死的那一天,死了以后总会有生命的归宿,中国人受传统理念的影响,总有一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大悲情怀。魂归故里,这也许是生命终结的最终认可。
写到这里,我似乎还没有完全准确地说出故乡的概念,余光中写过著名诗篇《乡愁》,让无数的人记住了乡愁是怎么回事,我说,其实乡愁也很简单,那就是你不管走多远,你必须记住故乡,记住故乡里的人,如果做到这一点,你就是一个多愁善感,很有性情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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