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诗词 散文 小说 杂文 校园 文苑 历史 人物 人生 生活 幽默 美文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醉酒记

时间:2023/11/9 作者: 鹿鸣杂志期刊 热度: 29101
陈家麦

  我醉过多少次自己也说不清。半夜三更,如果你在我们小城街头,看见一个脚步踉跄行色匆匆的男人,这个人说不定是醉成六七分的我;如果有一个人坐在步行街入口的一根圆石柱上抱膝而睡,华灯下有一滩残涎,发出浓重的恶臭味,而他面对众人的侧目而视却还浑然不觉,说不定此人是大醉的我也……

  一次,大概凌晨二点光景,我跟几位酒友散了各自回家,我开始对自己的家找不着北了,像梦游一样在田野上行走(第二天发现自己的裤脚边沾了草沫和泥巴),也不知穿越了多少个村庄,或是重新回来在我住所周边兜圈子,直到天色些些发亮,我才有了一缕星火般的记忆——走向自己家门口。所幸我住在底楼,独门独院,掏了半天才让其中一枚钥匙对准了锁孔,那时候的门锁远没今天复杂。醒来是第二天午后,我发现自己睡在地上,依稀记得睡前自己是和衣倒在床上的。

  事后,有位稍清醒的酒友说我在那晚喝下两瓶老白干(我向来不喜欢没上50度的白酒,这份嗜好保存至今)。

  那是我做光棍汉时醉酒最深的一次记忆吧。

  算起来我结婚有十几年了,醉酒的次数不比结婚前少。因为醉酒跟后来成为我老婆有过多次口角,渐渐地她和软了。这好比一个平时没醉过的男人偶然来次醉会让老婆感到不舒服一样,而阿婉大概是见怪不怪了。阿婉平常滴酒不沾,吃年夜饭时沾了一小口酒脸色就成了火烧云。我的脸是越喝越青——本来我脸上红光就少,仅有的红光怕是喝酒给喝丢了。懂医的酒友说我是用肾脏来分解酒精的,说他脸红是用肝脏来分解的。他说得有点化学,我向来对理科犯晕。

  爱喝酒的岳父倒成全了我跟他女儿的这门亲事。记得是1987年夏天。我第一次上她家算是踏亲,退休的岳父承包了乡诊所,诊所临了小溪,好山好水这地方自然产好酒。吃第一顿招待毛脚女婿的酒,我喝了三粗瓷碗土黄酒,接着是没等岳父来添酒,我自个拿了倒上了。弄得我的未来岳父母大人开怀大笑。后来,我女友说她爸妈是遇上了同党。饭后,岳父说我酒风端正,看得出我是个爽快之人是个可交之人,于是,同意把女儿交托于我。

  上世纪70代末,乡村医生的岳父因站错了派性,被关进牛棚里,酒瘾上来了,革命小将不让他买酒,他就悄悄拿红药箱里的医用酒精兑水喝,一解酒愁。

  于是,在我做毛脚女婿这天,我知道了岳父的这段酒事。从某种程度上讲,他同意了这门亲事算是事出有因吧。

  我发现自己天生会喝酒,是在我身体发育后。那次,家里来了一帮父亲的朋友,饭桌上添了五六只菜,父亲从小店抱来一坛黄酒。父亲跟他的朋友一一敬了,接着划拳,他输多了拳又喝多了酒越发输拳了,母亲来为父亲挡驾,也败退下来,让我代喝,这是我头一回喝酒,他们没想到我喝下一碗,一点儿反应都没有,之后是我连连代父上阵。这时,父亲缓过劲来了,开始反攻倒算,拳路也扎实了,把他的朋友弄得一个个面壁举手投降。硝烟散去,我父亲高兴得连摸我的头,临睡前他还跟母亲在床上嘀咕个不休,说我真是他的儿子。这话我当时不大明白,过了没多久就明白了。自此,饭桌上父母喝酒时,也给我留了一份。

  我头一回喝洋酒,记得是在1986年,天很热,我出差到杭州,想尝一尝洋酒的滋味。在武林广场边上的杭州大厦酒吧,我叫了马蒂尼,属白兰地类。此前我喝过国产金奖白兰地,这次我专门来尝洋人做的白兰地。服务小姐说38元一盎司,我咬了咬牙,还让她来点冰块。我尽量装出自己不是小地方人的样子。我拿了一盎司马蒂尼的矮脚杯,见酒色妖冶,像女子穿了晚礼服出席舞会。用手轻摇杯子,酒液沿着玻璃杯内边沿滑落下来,呈黏稠状,像跳完一支舞曲的女子慢慢合上了长裙摆,又坐在一角,等待另一位绅士来邀。我欲罢不能,又叫上了一盎司。我喝了两盎司的马蒂尼从阴凉的酒吧出来,走到满是阳光的武林广场上,马蒂尼的余味还在缠绕着我身上的每一寸皮肤,脑中产生了晕眩般的幻觉:刚才的我如同一个乡巴佬跟一位贵妇人在幽会,度过了片刻良宵。

  后来,我喝过便宜的红方,威烈的伏特加,价格不凡的XO轩尼诗。独自一人时,喝着威士忌,放上CD,听歌剧。夜阑人静,传出卡拉丝高越而辽阔的高音,虽听不懂她唱的歌词大意,但她那底气十足的腔调让我宁静安祥,是卡拉丝的雍容大度消除了阶级的隔阂。芳醇的酒液浸入我的体内,我的血统高贵起来,醺醺然,恍惚中,一个街头流浪汉穿上了燕尾服,系上白色蝴蝶结,走进富丽堂皇的上流社会,与诸多贵妇人周旋调情……

  我放弃了喝洋酒,就像资产阶级的生活最终于我格格不入。

  如果洋酒或是别的国酒有如我的一夜情人,那么黄酒则是我的至爱,一位虽出身于寒门然而情感自然又专一的爱人。

  在家乡,即便是寒风凛冽的夜晚,我也要隔三岔五去趟小酒馆。最喜下雪天,约上一二位酒友,我们坐在靠窗一角,让店员温上三五斤黄酒,放上姜片,加点红糖,点下几碟下酒菜,慢慢地吃喝着。窗外飘着朵朵雪花,里层玻璃淌着股股热汗。我体内的温度在升腾,我们谈兴畅达,时间在不知不觉滑落中,酒液使血液加速流淌,我们一起坐了竹筏朝同一条河流漂去,直至彼岸。出来时,我们相互道别珍重,各自而去。我迎着雪花,身子如烧得通红的煤炉,嘴鼻散出呼呼的热气,一路走回家。躺进被窝里,身上带着酒温,一会儿沉沉睡去。第二天双眼睁开,就问自己:你干吗要醒来?

  醒来也好!

  我年少时非常贪玩,满世界乱疯乱跑,上了年纪,少了疯跑的资本和勇气。我经历过人生的一些弯弯曲折,性子变得木讷,寡言少语,但每逢与好友喝酒,我就像换了个人,要把自己心里关闭了的窗户一扇扇地打开,直到每个角落都进来阳光,这时的我感到自己无比清澈透明,像掸去了一层层厚积的灰尘。我的肉身虽醉,可我的心里像被腾出一处开阔的空地。

  我喝了这么多的酒,算起来足足有一家大酒厂的年产量。我醉了很多次,到了今天,只是记性有点不好,记不住泛泛而交的人或其名字;去新地方没有方向感,找不到路。好在我的身体依然没什么变故,连感冒也很难得,即便得了,无需用药,喝点啤酒,用不着二三天感冒就好了。我有点奇怪,这么多年喝下去倒没喝坏身体,每次烂醉后,连着三天胃很难受,全身乏力,但没出两天又想喝了。这说明我的身体跟我十分配合,胃是我身上的一个重要部件,跟我成了朝夕相伴的好朋友。我好比是只老鼠娘,养了一窝小老鼠,它们会不时地跟着我嘴馋,发出吱吱叫,拿利爪挠我,弄得我痒痒的,这时候我得喝酒了,不能饿了它们,我醉了说明它们也喝饱了,这些可爱的小老鼠,我得好好待你们呵!这样,我似乎总有个念头在作怪,要与这些形影相随的小朋友有福共享,有难同受。其实,我知道它们比我更辛苦,我醉了睡了,它们还在工作,替我分解酒精,哦不,是在加班加点,在搬运仓库里一块块酒糟。我得感谢它们!直到有一天,我跟小朋友们都搬不动啦。endprint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0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