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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玫瑰

时间:2023/11/9 作者: 鹿鸣杂志期刊 热度: 29362
沙爽

  无法想象,我们要是没有了酒的燃烧

  漫长的生命将会是怎样一个漫长的冬天

  酒这绵软的液体像一把火,为我们把心境温暖

  酒逢知己千杯少,千杯之后是万般的缱绻

  人生得意须尽欢,欢颜的对面是转瞬即逝的无言

  酒的沸点像一壶热茶、热汤、热了心情,也热了衷肠

  酒的沸点像高原的气压,有时温吞、有时沸腾、有时难以下咽

  最后让酒沸腾的那一把火,不是酒、不是醉、不是钱财

  高山流水,生死别离,万事如烟,都不足畏惧

  只是期待茫茫人海中欲说还休的那句箴言……

  —— 杨 挺

  到达:酒液及其他

  入冬以来,几乎每晚我都要喝上一杯。哦,其实只是小半杯。即使餐桌前有时只有我独自一人。独酌并不可耻,甚至,我有点迷恋上这松驰散淡的光阴——背后单调的雪白墙壁此刻悄然隐退,代之以某幅油画中一层层敷演的咖啡般深浓的气息。杜拉斯说:饮酒使孤独发出声响。但是酒杯里嫣红的液体始终静默着,静默而甘美。

  年轻的时候,我觉得只有白酒才能称得上真正的酒。因为生在大东北,目力所及,差不多都是酣畅淋漓的辛辣之气。我祖父爱酒。从我有记忆开始,大脑深处的照片墙上,就镶满他喝酒时的样子。他有一整套华丽丽的酒具:一只大的搪瓷茶缸,上面印有东方红字样,里面盛着一只秋香绿的温酒壶,和一只透明的玻璃酒盅。先把热水注入搪瓷茶缸,酒盅也就顺势温过一遍;然后把瓶中的白酒折入酒壶,搪瓷茶缸中再重新注满滚烫的开水,稳稳当当地搁在饭桌上。此时祖父脱鞋,抬脚上炕,盘腿端坐在炕头那个属于他的专位上。

  这样的景象在我出生以前已经在日日上演,一切都习以为常。在祖父过世以后,我母亲说到他如何迷恋喝酒,她伸出右手,以拇指和食指捏住虚空中的酒杯,凑近唇边,口中随即发出液体伴随空气吸进口腔时“吱——”的声响,然后双唇一抿一放,再次发出一声明亮的、类似于成人亲吻孩童的声音。

  我苦笑。只得承认母亲模仿的天赋确实很好。但是我暗自奇怪,在那么多年里,何以我竟然没有意识到这一连串奇特的声响?为什么祖父独酌时的镜头在我的记忆中播放成了一部重复绵延的默片?如此亲切又如此遥远?比起我们,祖父也许更乐于享受酒精的陪伴?他亲吻酒浆的声音因而被我刻意忽略;或许我更想要忽略的是:我的祖父,他是一个寂寞的人?

  饮酒使孤独发出声响。我亲爱的杜拉斯,你到底知不知道,捅破的窗纸有可能反弹回来,割破冒失的手指?

  那时祖父有两个很要好的朋友,住在几里地外的另一个村庄。祖父说,他们是战友,一起从朝鲜战场上回来的过命之交。但是那样的两个人,两个穷愁潦倒满腹牢骚的庄稼汉,一个极高且瘦,另一个恰好相反。我看着他用胖乎乎的小手端起酒杯,每一个手指都圆滚滚的,手背上陷进四个深深的酒窝。吃完午饭,我回校上学。半下午的时候,如我所料,操场上骚动起来,男生们呼啦啦涌到路边,指指点点,起哄,叫嚷,大笑——那时候,郑屯小学的操场没有围墙,学校西侧就是广阔的玉米地,一直绵延到远处的山坡;东侧则是贯穿一小队和三小队的主要干道,一直通往县城方向。我记得那时的场景:两个醉醺醺的男人,一高一矮,一瘦一胖,对比之强烈本就怪异得惹人发笑;他们面孔紫红,脚步踉跄,矮而胖的那一个,姓牛,抬起他的短胳膊,大声呵斥那些男生:“看……你娘的……什么看?”他的恼怒引发新一轮的欢乐高潮。而他们的小女儿,两个比我略微年长两岁的女孩——长得跟她们的父亲简直一模一样——又怒又窘,无计可施。远远地,她们向我投来同病相怜的眼波,让我不得不把就要泛滥开去的大笑硬生生地咽回去……那一年我七岁,万事懵懂无知,却如此清晰地感知到他人的心。

  到了八岁,我离开郑屯,来到城市里父母的身边。

  我母亲一直搞不清的一件事是,我父亲为什么会突然喝起酒来。要知道,直到三十几岁,我父亲始终坚持滴酒不沾。那时候啤酒还没有在我们这座小城市里出现,家里来了客人,用来待客的是一种名叫“小香槟”的饮品,大致介于汽水和果酒之间,口感甜美,我们这些小孩子也被允许享用。一口气喝完一瓶,陶陶然的,不由自主地傻笑。后来变成了苹果酒和山楂酒,价格便宜,味道也不错。后来的后来,忽然有一天,毫无征兆的,我父亲开始在家里自斟自饮。此后再陪朋友和同事们喝酒,他竟然被众人推举为酒魁。我父亲不动声色,但我看出他颇为得意。

  那时候我祖父母也已经来到城市里,但是并不与我们一起吃住。我父亲是个寡言的人,我疑心这与他是个独生子有关。内心的秘密无人可以交换,久而久之,缄默便成为习惯。也因为是独子,我祖母对他异常宠爱。但即使面对我的祖母,除了生活中必须沟通的事务,一二三四,寥寥数语交待完毕,便再也找不到其他话题。偶尔父子对饮,明明酒兴很高,但场面仍是闷闷的。

  祖父喝酒时,需要听众。被酒精激活的记忆如浪涛拍岸,但作为一个正常的人,他不可以自言自语。这个听众多数时候由我祖母充任,如果恰好我在,祖父就非常高兴。因为纯属即兴说讲,他的故事往往是不连贯的,像一堆破碎的拼图,东一块西一块,色块与色块之间存留大片空白。相比之下,我外祖父的故事就完整丰满得多了。我外祖父有五个子女,这五个子女的大脑芯片,都保存着父亲的家族史,还有他当年被国民党抓壮丁又如何得以逃脱以及文革中被贴大字报的经历。而我的大舅专攻高等数学,因其非凡的记忆力,竟可以完整地复述出全部故事。但是依我估算,祖父的故事大抵比外祖父的故事要丰富十倍,这样一想真是惋惜。当他一边啜饮着杯中烈酒,一边断断续续地展开叙述,我总会有点儿恍惚。有谁会相信呢?我眼前这个瘦小枯干的老人,他曾经叱咤战场,以一双三九码的脚,丈量过大半个中国。

  那时他已年老,我自觉担负起为他买酒的责任,兼及下酒之物。他似乎很容易满足,至少他在我面前表现的是这样。但是凡事不堪细想。这样寂静的老年生活,这生疏吵闹的城市,没有朋友,没有可以走动的亲戚——时光的荒漠之上,还剩下多少眷恋?而我唯一能够回赠给他的,是这样一点微不足道的温暖……而在我的整个童年,他是我无所不能的神。我的祖父,我多么希望我可以给他想要的一切,一如当年,我从他那里得到的,无边无垠的宠溺。endprint

  一切早已注定。我终将和我的祖父我的父亲一样,爱上杯中这奇妙的液体。它平静而荡漾,这让人难以置信。一张一览无余的白纸,在它的边缘,微醺浸染出彩虹般忧伤的瑰丽。

  隐匿的茧,或者坛子

  说来奇怪,我从来没有在啤酒中品尝出被人称道的甘爽口感。至于白酒,当互联网时代越来越频繁地抖落出中国酿酒业的诸多黑幕,完全不需要任何人劝导,我开始转向品尝自酿的红酒。在满大街的水果摊都摆满葡萄的时候,买上几十斤,一串串地漂洗干净,然后控水晾干。厨房里所有的盆子和盘子此时都被动员起来,大大小小的容器从厨房操作台一直摆到餐桌,场面蔚为壮观。在远离田野和收获的小城里,这是一年中仅有的时刻,秋天如此真切地抵达我闭门索居的生活。

  葡萄要一颗颗用手指捏碎,一层葡萄加一层冰糖码在坛子里。两只手于是变成了两只熊掌,沾满黏稠的蜜汁。

  没有橡木桶,我用两只老旧的陶瓷坛子。就是老祖母们当年用来腌渍咸菜和咸蛋的那一种,咸菜绿的釉色永远也休想辨得出新和旧。更奇怪的是,这样一只用以贮物的容器,竟从来没有发明出配套的盖子。

  我外祖母用这种坛子做家酿豆酱。酱缸放在院子里阴凉的井台下方,旁边茁壮的西红柿丛散发出我喜爱的芳香。外祖母取下缸上的木头盖子,解开缠绕着塑料的布条,用筷子把豆酱中泳动的小虫子挑出来——一旦知晓它们是蛆,我对所有品牌的大酱都产生了心理距离。

  我祖母不做大酱,她用这些坛子腌鹅蛋。我祖母的鹅蛋坛子也放在院子里,坛子上面是一棵高大的刺玫树丛。从春到夏,硕大的鹅蛋一枚枚下进坛子里,上面的刺玫花怒放出浓烈的香气。许多年里,那样一大丛金黄闪耀的刺玫花,就这样与咸鹅蛋黄油汪汪的香气纠缠在一起。

  而葡萄呢?从葡萄到酒,世界掩藏起更深处的秘密。在坛子幽深的暗影中,这些纯植物的甜蜜汁液,开始一点一点,变成一种你完全无从了解的东西。它的内存里有一万道正在刷新的化学反应式,包括酒精、矿物质、糖分、单宁酸……一千种以上的物质蜂拥进入一场浩大的魔法演习。这一片外表静止的微型海域,只有不断升起的泡沫泄露它深处的蜕化进行时。

  它是蛹。一只坛子,它为什么要如此贴切地模仿出蛹的外形?甚至,连那开启秘密的地方,椭圆形的头部,也都完全一致?

  这是北中国金光闪烁的仲秋季。正午来临之前,阳光跃下厨房的大理石窗台,轻柔地捧住坛子南侧的那一弯弧线。细小的热量在甘美的汁液中缓慢发散,圆球状的酵母张开它们卡通人的大嘴,咔嘣咔嘣地咀嚼我的冰糖块。如果胃口持续良好,它们将消化掉这里全部的甜。这些脾气古怪的酵母君,随心所欲,无章可循。它们更像是尘埃,像命运,像注定到来又突然消散的一小片烟云。

  这巨大的蛹,无数秘密的隐匿者,外表粗陋,内里深不可测——你知道它终究会捧出什么?

  旁枝:玫瑰

  美食不如美器。我的好友Sue把这句话写进她的文章里。这是她外祖父告诉她的——谁会相信呢,这样的一句话,竟会出自一位终生偏居乡野的老农?

  那样的一个生命,如果时代能够给他更多的可能,将会演绎出怎样的故事?

  但是我多么愚钝。那一年去景德镇,参观完古老的瓷窑和陶瓷博物馆,一切直如浮光掠影。直到有一天,在超市的展柜前,我看到了一套骨瓷餐具。乳白轻薄的质地,迎着光一照,几乎是半透明的。上面镶嵌金丝镂空的凡尔赛玫瑰。托起两只碗轻轻一碰,迸出铿锵的金属之音。

  美妙的食物就该盛装在美妙的瓷器里,我觉得这不是矫情。再简单的生活也可以过得精致和丰美,正如再卑微的生命,也可以抵达高贵。

  而红酒呢,红酒适宜盛在亮白的细瓷杯里,或者是透明的高脚杯。喝红酒的日子长了,每次逛商场,总会忍不住到卖玻璃杯的货架前转一转。大大小小的各式高脚杯,细脚伶仃的,轻盈倒悬。一种一种不同的杯,一种一种不同的心情。中国的老传统是一向讲究“满酒半茶”的,但是红酒不同。红酒只能斟至整个杯子的三分之一,留下的大部分空间,用来盛装空气,盛装与人生有关的种种暗示和隐喻。

  只需要一个多月,新酿的葡萄酒就可以出坛了。用细绢过滤出来,倒进透明的广口玻璃瓶里,足有二十升的样子。这一年用的是从山里运来的野葡萄,酒色深红,回味绵长,口感微涩——用行家们的话说,那是丰厚的单宁,葡萄酒的灵魂游荡其中。

  就这样,餐厅的橱柜上墩着一大桶美酒,再瘠薄的人生,是不是也就此涌满欣喜和富足?

  我曾经想过,如果酒本身可以分出醉意和层次,那么白酒当然是“酩酊”,红酒为“微醺”,而啤酒则近于“薄醉”。或者,酒也是另一种花朵,白酒如牡丹肆意怒放,红酒似玫瑰含苞不语,而啤酒宛若微苦的丁香。这样的假设脆弱而牵强。万物间当然自有其联系,因因果果,身为凡人,我们如何能够看破?

  有红酒相伴的日子缓慢而悠长。感觉是漫步云中,两条腿却踏踏实实地落在微凉的地板上。臂肘下面是纯棉质地的印花桌布,温暖而熨帖的,一朵一朵小小的红玫瑰吐蕾欲放。窗外红尘熙攘,斗室之内,我已坐拥这世上最奢侈的静美和安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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