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原型批评;梦;审美
中图分类号:J63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20)14-0014-01
一、庄周梦蝶之“梦”
《庄子·齐物论》: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夢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①
以往学者多从哲学角度去解释‘物化说”,认为由于人自身思维能力的局限,对事物的认知带有相对性,于是有生死、美丑等差别。但万物的本质在于“道”,人与万物同源,于是人可以突破思维和认知的局限达到“夭地与我为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又或从美感论来谈论“物化”,陈望衡先生在《中国美学史》就曾论及,其侧重从审美感官来分析,认为“庄周梦蝶性之种状态是一种极致的美感,是人与道合一后达到的物我两忘、物我同构的审美体验。
篇中的“梦”,历来甚少学者从审美去研究。在道家看来“梦”并非有益之事,庄子认为“其寝不梦,t是正人君子应有的状态,《大宗师》有言: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②真人的精神境界,傅正谷认为他们具有忘一切身外之物、天人合一又绝情欲的特征,因而才能仔不梦”、“无忧”。有梦之人嗜欲深,为世俗名利所惑。因此道教并不崇尚梦事反而将“梦”作为修行的一种障碍,需修行者加以规避。此篇,傅正谷先生认为“梦”乃“一种特殊的物化现象,大道化为入的精神,人的精神于寐中化为梦,梦则可以将人化为蝶。”③
笔者认为并非“梦”将人化为蝶,又或是一种特殊的物化现象,“梦”不是主宰的力量而是一种“场域性,,的存在,是混合了现实与虚幻的自由境界,更是一种审美境界。在“梦”中人可化身为万物,万物与“我”合一,皆因“梦当之种特殊的场域而实现。
作为人体一种生物性本能,梦”被人类记载的历史由来已久,与原始巫术仪式相结合的占梦术在商周盛行一时,由于统治者的政治需要还设立了占梦制度和官职,此外,中国古代各类神话传说都有“梦,题材的传说记载,如《史记·夏本纪》记载的禹母梦流星后又梦吞食薏苡后生禹的故事。在早期人类生存繁衍的历史里,占卜、巫术不仅是关乎部落存亡的重要事物,也传递着原始人类对世界的感知和态度,梦”作为其中重要一环理应受到重视。
二、审美新探
“梦”作为一种艺术手法代表了当时人们对于审美的认识。如前所述,笔者认为“梦”是美的场域中的一种,更是极具特色的体现。人们选择“梦”,在于它首先具有超越性,它超越了现实,在“梦”中,光怪陆离的现象都可成为合理的存在。
其次,梦”作为一种过程其本身即是仪式的一种象征和表现。仪式中,人们的情感得到宣泄、释放,直接体验神秘力量,从而由一种状态转换到另外一种状态,也即人类学中常常提到的“阈限”状态。这种转化在列维·布留尔的理论中是受“集体意象”的影响,而在“庄周梦蝶”中可认为是“道”在起作用,只有悟道,才能“物化”继而“物我同构”、“天人合一”。实际上,这两者某种意义上是同一的。原始人相信表象的客观实在性,一切存在都是二元的,既能以一种有生命的形式存在也能以另一种幻想形式存在。他们通过幻想的方式将所有事物连接在一起,并通过相似律、因果律发生作用,这样一切事物相互联系和影响,每一部分都蕴含着整体。
同样,对道家而言,万事万物都由“道”衍生而来,“道”生万物,于是悟道的方式多种多样并且彼此本质同一。在此原始思维下的“梦”超越性与“道”之场域性的“梦”合二为一。
在“梦”的场域内,原始思维下二元性的物我转化与庄子“身与物化”的“阈限乃状态统一起来,原始思维下“梦”传递的神圣之美与“庄周梦蝶”传递的“齐物”精神以及审美自由的境界融为一体。后世文人也不断选择‘梦玛之一虚幻的表现方式传达人类与万物的关联,在想象中构建自己的理想王国。
注释:
①②曹础基.庄子浅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0:40,95 -96.
③傅正谷.中国梦文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23.
参考文献:
[1](英)维克多·特纳.象征之林一恩登布人仪式散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2]袁珂.中国神话传说:从盘古到秦始皇[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3]刘文英.梦的迷信与探索[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4](法)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5]李泽厚.美的历程[M].北京:三联书店,2009.
[6]刘文英.庄子蝴蝶梦的新解读[J].文史哲,2003(05).
[7]伏爱华.住周梦蝶”的美学意义[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02).
作者简介:袁容(1995-),女,四川南充人,硕士,研究方向: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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