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博物馆,广东 虎门 523900)
一、前言
近年来,国内外文物古建筑火灾频发,“公输天巧、雕梁画栋”的文物古建筑顷刻间化为乌有。2003年1月20日,武当山遇真宫电器发身火灾,烧毁遇真宫主殿三间;2007年3月7日,贵州铜仁 “川主宫”发生火灾,850平方米古建筑全部烧毁;2013年11月28日,濯水风雨廊桥发生火灾,桥面上木质建筑全被烧毁;2018年9月2日,巴西国家博物馆发生火灾,2000万件藏品9成被毁;2019年4月15日,巴黎圣母院发生火灾,整个木质结构几近被毁。类似的文物古建筑火灾数不胜数,让众多人类文明的艺术精品消亡,不得不说是无法估量的损失。本文就文物古建筑的特点,分析分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确保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的一些建议措施,以期为文物古建筑保护提供借鉴。
二、文物古建筑的建筑特点
1.文物古建筑大多为木质结构,采用大屋顶形式,且没有适当的防火分隔和挡烟设施,目前常规建筑中使用的烟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在文物古建筑中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现在还有很大争议。以广东省文物古建筑为例,65.8%为砖木结构,5.6%为纯木结构。结构形式主要采用木架结构,木材使用量大,一旦发生火灾,热释放速率大,火灾会迅速扩大。2.文物古建筑以建筑群落为主,发生火灾容易造成蔓延扩大。古建筑群大都以各式各样的单体建筑为基础,组成各种庭院,组成庞大的建筑群体。建筑间防火间距不足,也缺少必要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空间。这种庭院式的布局,讲究高低错落,疏密相间,庭院相连,建筑间防火间距不足,也缺少必要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空间。如果其中某处起火,一旦得不到有效扑救,很快就会造成大面积燃烧,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3.文物古建筑大多依山而建,易受山火威胁,且消防设施缺乏,距离消防救援力量较远。古建筑一般都建在城区以外,少数也建设在城市中心地带。当建于环境幽静的高山之中,山上树木茂密,一旦发生山火,如果没有必要的防火隔离措施,极易蔓延影响到文物古建筑火灾。文物古建筑距离消防救援力量较远,一旦发生火灾,当消防队接到报警赶来后,火灾已难以控制或文物古建筑已经被毁。
三、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1.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责任难以落实。文物古建筑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使用人是消防安全的主体,大量古建筑散落在乡镇,特别是用于居住、工农业生产、无人使用的文物古建筑难以落实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从全省范围来看,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缺乏相应的标准和统一具体的实施办法,消防管理人员专业性不足,日常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对初期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2.文物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薄弱,消防规划先天不足,灭火救援难度大。我国古建筑都是以木柱支撑屋顶,而屋顶又是由大量木材加工而成的梁、枋、檩等,这种建筑构造类似于炉膛结构,燃烧条件良好。在火灾情况下,由于屋顶结实,内部热量不易散发,易发生轰燃现象,加大了火灾扑救难度。其次,在古建筑中,斗拱等构件比表面积大,同时由于长期干燥和自然侵蚀,木材表面出现许多裂缝,还有的立柱是由多根木料拼接而成,外裹麻布,涂以漆料,这些部件比表面积较大,在火灾情况下,更容易获得氧气,燃烧速度快。
3.文物古建筑义务或志愿消防队力量薄弱。文物古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伍,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防火灭火训练。但根据实际调研发现,仅有社会影响较大的单位配备了这些力量,而绝大多数文物古建筑并未落实,在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扑救难以落实。
四、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的一些建议和措施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证消防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做、责任分工清楚明确 。安全工作首先是一项管理工作,对文物古建筑应该做好管理基础,做到有人管、有人做,责任分工明确;进一步做好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经费保障等工作。2.文物古建筑保护单位应提升单位的自我管理能力,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首先,形成“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其次,规避火灾事故偶发性的侥幸和麻痹心理;再者,不过分依赖依靠消防行政管理部门;最后,根据文物古建筑保护单位的历史文化价值会越来越高,消防安全责任越来越重,严格落实“防火”与“防盗”一样重要的管理工作。
3.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工作。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不仅需要博物馆工作者的努力,同时还应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宣传,是做好广东省文物古建筑安全工作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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