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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时间:2023/11/9 作者: 文艺生活·中旬刊 热度: 19180
梁世甲

  摘要: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是以广西河池市红水河流域为中心,对集中分布、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铜鼓习俗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文化生态实施区域性整体保护。文章从国家级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背景意义以及保护工作的现状出发,分析保护区建设存在的问题,从政府、教育、社会组织、传承人等不同领域和视角提出具体的对策,力求为做好保护区建设提供科学决策和施政参考。

  关键词:文化生态保护区;铜鼓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河池

  一、前言

  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与生态环境作为具有内在关联的部分进行整体规划的新模式。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而设立的特定区域。河池市是以壮族为主的多民族社会,有壮、汉、瑶、仫佬、毛南、苗、侗、水等8个世居民族,总人口420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5.23%,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聚居最多的地区之一。2012年12月,文化部批准设立国家级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该保护实验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全境。

  二、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威胁因素

  保护区内有着非常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区域特色鲜明,民族风情浓郁。但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保护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传统文化生态面临现代化与城镇化的冲击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人口城乡流动速度加快,保护区内支撑传统文化生态的传统家庭、社区、社群逐渐分化、解体,原有人际关系和人际交往方式发生变化,传统仪礼、风俗逐渐发生改变,传统文化认同与传承功能逐渐弱化。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以村落为基础的传统社区常住人口尤其是年轻人逐渐减少,使得传承人群缩减。同时,传承人大多年事已高,正常的传习活动难以保证。现代生活中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和现代传媒手段引导所带来的消费观念、审美观念改变使得民众逐渐忽视了传统手工艺品、传统艺术、民俗活动的价值,使得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群体和享用群体逐渐萎缩。

  (二)自然生态的改变,影响非遗文化生存环境

  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密不可分,保护实验区内各民族世代栖居在河池山水之间,为山水赋以美丽的神话传说,山歌唱吟自然风物,信仰山水之间的神灵,歌舞娱神娱人,自然中的山石草木经过传统的手工技艺成为生活之必需。但如今,因经济发展的需要,保护实验区的原有自然地貌、周边环境被改变,部分地区空气、水源、植被、土壤等自然资源遭到破坏,使得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对生态环境依赖较强的雕刻、酿制、印染、编织等传统技艺所需的原料、自然环境的改变,会使其存续状况进一步恶化。

  (三)整体性、活态性保护观念不强

  传承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个人、团体、社区、社群是其密不可分的主体,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之不可分割。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无法剥离这些要素而独立存在,只有同时保护文化生态系统的相关要素,才能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和活态性保护。在目前保护区的实践中,文化生态并未作为一个整体加以保护,“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保护的重点只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忽视了未被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及各级传承人,而对名录项目本身,过分注重项目申报和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商业化开发,而对于项目持续的传承和传播工作重视不够。而与项目息息相关的社群、物質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也是造成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存续的重要原因。

  (四)保护人才缺乏

  在目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着保护人才缺乏的困境。各县(区)虽然已经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但是大多都是由文工团转制而来,工作人员大多不熟悉业务,影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工作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结构不合理,并没有发动广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享用者、爱好者、研究者以及相关的社会组织参与到文化生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来。文化生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的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未被重视,未被纳入到整个工作的框架内。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保护人才,加强队伍建设十分紧迫。

  (五)管理体制不健全

  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没有建立健全和顺畅的管理体制。这主要表现在:当地政府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主要资源,更倾向于支持能提升当地影响力、带来收益的项目。这就造成了保护工作施力不均,对有些项目大包大揽,对有些项目忽视,保护经费不足;管理体制不顺,文化生态保护和管理分属于不同的职能部门,目前还没有建立协同机制,致使在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实践中各部门彼此掣肘,很难推进。文化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观念缺乏。

  三、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对策

  (一)强化顶层设计,确保形成保护合力

  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应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即“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布实施,点面结合、讲究实效”。其中,政府的主导作用尤为关键。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科学有序地推进保护区的各项建设工作。铜鼓文化生态(河池)保护试验区已建立了保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保护实验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但该机构仍为文化部门单一管理,保护区建设难以统筹推进。在保护实验区的建设中,发挥各级政府在保护铜鼓文化中的主导作用,建立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加强铜鼓文化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文化协会、其他社会组织参与铜鼓文化保护工作。只有形成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决策系统与咨询系统、财政投入与社会融资相结合的保护模式,才能形成合力稳步推进保护区建设。

  (二)完善法律法规机制,为非遗保护保驾护航

  保护区的建设要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和规范性作用。通过建立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保护区的运作提供法律保障,为非遗保护的有效落实与可持续运作提供法律保障。在新形势下,铜鼓文化保护的法规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可根据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办法》、《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平台建设认定和管理办法》、《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自治区级以上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管理办法》、《河池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办法》、《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只有完善系列规章,才能为保护区非遗的保护保驾护航。

  (三)强化非遗传承场所建设,突出传承空间

  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最为核心的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决定其多是通过世代之间口耳相传才延续至今。传承涉及必不可少的因素就是需要有传承场所,其中包括传习基地、传承基地、展示馆、传习所、传习示范户等传承机构。保护区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做好保护区传承社区(包括乡镇、村、屯等)的认定、建设工作,通过建立传承社区建设机制,提升民众的文化自觉意识,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更为重要的是在传承场所建立以后,应服从保护区对传承场所的管理,担负传承场所的责任,履行传承场所应尽的义务。保护区确定传承场所的法人,应负责传承场所的日常管理、房屋修缮、设备维护、活动组织。同时,保护区每年要对传承场所和法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只有考核通过的传承场所和法人才能获得拨付经费和补助。保护区对出色地开展传承工作的传承场所和法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传习场所在保护、传承、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营造良好传习环境,多渠道培养传承队伍

  保护区应积极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管理、协调的长效工作机制,动态跟踪传承人的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同时,多渠道拓宽传承人技艺水平,一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工作,保护区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业者、专业人员、乡镇调查专员、村屯联络人通过组织培训、现场考察、经验交流的方式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统筹安排,与科研机构进行合作,邀请科研机构在保护区内设立实习和调研基地,开展非遗调查研究,不断地促进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遺产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三是与相关高校合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工作,委托高校等相关单位组织研修、研习和培训,帮助传承人群提高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创新能力,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提高传统工艺的设计、制作及衍生品开发水平,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促进传统工艺振兴。

  (五)强化教育传承,加强非遗进校园的力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在现代社会面临着重大变迁,依靠家庭、社群、社区的传统传承机制已经在现代生活难以为继。年轻一代知识获取、文化习得的主要途径已经转移到现代的教育部门。如何在教育部门开展传承工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适应现代社会的关键。保护区建设应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培养学生兴趣和热情,使青少年从小养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为,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可持续性。

  一是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与教育部门合作,在每个县(区)以及有条件的乡、镇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示范学校。在职业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性、传播性的教学实践活动,并将示范学校工作列入保护区考核与评估体系。

  二是设置相关课程、编写相关教材。示范学校因地制宜地选择与当地民族文化浓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素材,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写教材,并设置与传统手工艺、传统民族体育竞技等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进入学校手工实践班、体育教学课程。

  三是完善师资队伍建设。示范学校要培养和建立非遗进校园的师资队伍,可以由本校教师兼任,也可以聘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非遗保护专家进行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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