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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活动和管理的形式

时间:2023/11/9 作者: 文艺生活·中旬刊 热度: 17606
孙小良

  摘 要:群众是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对象,公共文化服务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群众满意不满意是公共文化服务的衡量标准。在公共文化活动、管理和工作绩效评估中,充分引入群众参与,是群众在公共文化活动中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娱乐、自我教育的有效形式;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畅通文化需求管道的有效形式;是考察文化供给能力、服务水平、效能发挥的有效形式。今后,群众更多更广泛地参与文化活动和管理是必然趋势。

  关键词:公共文化;活动;管理;群众参与

  中图分类号:G2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7)05-0188-02

  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文化服务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要让人民群众过上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又要让人民群众享有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作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2015年初,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更是文化领域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将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以此为新起点深入推进文化法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文化部部长雒树刚指出:各级政府要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公共文化服务政府主导,但不是政府包办,也只有让群众“点菜”,群众才能给公共文化服务“点赞”。群众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对象,本文将探讨群众参与文化活动和管理的有效形式,解决过去文化活动中群众被参与多,主动参与少,象征性参与多,完全参与少,文化供需不匹配、群众不满意的问题。

  一、公共文化活动引入群众参与,是体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娱乐、自我教育的有效形式

  桂林市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山水文化资源,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广大市民参与热情很高。为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扩大群众文化覆盖面,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桂林市创新推出了“百姓大舞台”这一面向基层,面向百姓的公益性、群众性的文化服务品牌。“百姓大舞台”的整个创建和运作过程处处体现着群众参与。

  “百姓大舞台”群众参与创意策划过程。2009年4月桂林“百姓大舞台”组委会在媒体上刊载“桂林百姓大舞台”征集台标、主题歌、宣传用语的消息后,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共收到来自广东、江苏、上海、福建、吉林、四川等18个省市1200多条(件),应征者来自各行各业,很多人的稿件多次斟酌才定稿,在投稿过程中表达了对“百姓大舞台”的关注和祝福,活动的反响充分表明了广大群众对桂林“百姓大舞台”的兴趣和喜爱,使这一活动一开始就具备了深厚的群众基础。

  “百姓大舞台”建立群众参与的长效机制。“百姓大舞台”是桂林實施“文化立市”的重要载体,搭建这一平台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需要,是通过举办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惠民演出,让老百姓在充分享受文化福利、实现文化权益的同时,在潜移默化中温润心灵,陶冶性情,让市民雅起来,从而不断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百姓大舞台”运作的长效机制体现在“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百姓参与,媒体互动”,政府设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工作责任制,每年有稳定的投入,大型企业不断提供赞助,各大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直播、录播,开设专栏,达到运作机制规范,社会广泛关注,百姓乐于参与的实效,使“百姓大舞台”长效运行有了保障。

  “百姓大舞台”群众参与活动的全过程。“百姓大舞台”定位是“群众的文化家园,百姓的精神盛宴”,决定了群众始终是这一品牌活动的主角。“百姓大舞台”入选的一句宣传语概括的很贴切:“百姓大舞台,有我更精彩”。“百姓大舞台”作为展示桂林历史文化、地方民族文化的平台,秉持“我的舞台我做主”的原则,每年吸引众多各行各业的文艺爱好者创作排演节目登台演出,群众可以通过手机、网络等方式参与节目评选,给自己喜爱的节目投票,也可以在专题网站上发表自己的观后感以及对“百姓大舞台”建议。一位文化部的领导观看完“百姓大舞台”评价说:“桂林百姓大舞台是老百姓用自己的文化创造,来丰富自己的文化生活,文化建设不能仅仅靠专业的文艺团体,只有让老百姓真正参与到文化建设中来,才能真正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百姓大舞台”坚持从基层中来,到基层中去,做到了百姓演、百姓看、百姓评、百姓乐, 被群众亲切地称呼为桂林老百姓的“星光大道”,被评为文化部第十六届“群星奖”项目类奖。

  二、公共文化管理引入群众参与,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畅通文化需求管道的有效形式

  在如何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改变过去少数领导、专家学者在公共文化活动中扮演主导性角色,吸引公众积极主动投入公共文化活动全过程,文化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无疑是一种很好的形式。

  2014年,广西桂林市临桂区文化馆被确定为国家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是全国唯一的县级文化馆试点。临桂区文化馆立足本区域工作实际,通过优化法人治理结构,进一

  步明确了文化事业单位自主权,形成了行政主管部门、理事会、监事会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新型管理模式,提升了临桂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促进了临桂区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

  临桂区积极筹建文化馆理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多种形式,广纳社会精英,组成文化馆理事会和监事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设置为17名,其中社会人士代表8名,群团组织1名,政府代表1名,乡镇文化站代表2名,文化馆代表3名,文化主管部门2名,监事会成员5名。

  临桂区文化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实现了三个目标。

  (一)实现了管办分离

  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文化事业单位管理的职责交给理事会,避免主管部门“一句话”说了算,有效激发了事业单位自身的活力。通过吸收外部人员进入决策层,扩大参与决策和监督人员的范围,实现管办分离,有效监管,提高文化馆运行效率,确保公益文化目的的实现。通过理事会的科学决策,临桂区适应广大群众需求的群众文化活动更加丰富多彩、贴近群众,村屯(社区)彩调大赛、“唱响临桂”城乡歌手大赛、广场舞蹈大赛、青少年才艺大赛、美术书法比赛、书画展、爱国主义演讲比赛、山歌比赛、节庆校园文艺演出等,已经形成了“天天练、周周训、月月演、季季赛”的群众文化活动新局面。

  (二)实现了机制创新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于各类公共文化机构的核心要求是提升服务效能。在现有财政投入一定的情况下,体制机制的创新可以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有效激发工作活力,提升服务效能。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通过引进各方面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既是对文化工作的监督和促进,更能引进各类社会力量的扶持和帮助。临桂区由理事会提出文化馆管理层人选、内部机构设置和全年工作计划,再由文化馆负责具体执行。同时,监事会和文化馆管理层通过制定规范理事行为的《理事会制度》和《理事利益冲突声明》,对理事会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实现内部监督、管理双制衡双促进。

  (三)实现了群众参与

  如为了打破常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由文化部门来开展的格局,解决当下群众对公共文化工作认知度低、参与度低的难题,文化馆理事会加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激发了民间文艺能人和文艺爱好者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通过文化志愿者的辐射与影响作用,文化惠民活动实现城、乡、村三级全覆盖。如为了解决文化艺术培训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的问题,通过理事会提出改进培训方式、增加培训项目、丰富培训内容,群众踊跃参加培训。利用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机会,临桂区文化馆建立了理事会微信群、群众文化活动微信公众平台,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文化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立健全文化服务群众评价与反馈机制,及时了解群众需求,提供“订单式”、“菜单式”文化服务,增强了公共文化服务针对性,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满意度。这些群众参与的信息反馈,为理事会做出更扎实有效的决策服务,从而避免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陷入“势单力薄、孤军奋战”的工作困境。通过理事会的扩大宣传,吸引社会资金注入,解决了举办群众文化活动缺乏资金难题,实现了公共文化工作群策群力的良好局面。

  三、公共文化工作绩效评估引入群众参与,是考察文化供给能力、服务水平、效能发挥的有效形式

  文化館是政府群众文化事业机构,主要负责组织策划实施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组织群众文艺演出和业余文艺创作,培训辅导文艺骨干,向社会免费开放,群众文艺理论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传承,开展群众文化交流,提供各种群众文化服务等职责,向广大群众提供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文化馆社会性和服务性的属性,决定了文化馆应该完善群众参与机制,作为改善供给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惠民水平的有效手段。

  绩效考评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分配原则,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杠杆、激励作用,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追求实效,扎实工作,努力建立长效系统的干部管理机制。过去文化馆绩效考核集中在单位内部进行,是针对每个员工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对员工行为的实际效果及其对全馆的贡献或价值进行考核和评价,主要考核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完成岗位工作的情况,实际上是馆内评价考核的内循环。这种绩效考核机制是不完善的。2017年3月1日即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有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考核评价制度,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评价结果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第五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这些条款都是公众参与群众文化活动评估的法律依据。

  文化馆本身是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者,一切工作为了群众,扩大群众的参与面是应有之义,在绩效考评引入社会化评估机制,让文化馆公开透明地运转,接受群众的检查与监督,发现工作中的不足,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激发文化馆的创新能力,接纳群众不断更新的文化诉求,不断调整文化供给的内容和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为了方便群众参与对文化馆的评估,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如随机调查问卷、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移动端文字或者语音互动、提供在线服务咨询实时掌握群众文化诉求和反馈等等。

  四、结语

  总之,公共文化服务是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为目的、向公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制度和系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让群众真正地参与公共文化活动和管理,是今后公共文化工作的新常态,是必然趋势,是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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