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舞蹈艺术是表情的艺术,无论舞蹈家采用何种舞蹈形式进行表演,其本意都在于通过对特定生活内容的表述和对特定人物的刻画,抒发出舞蹈家——人物形象的喜、惑、哀、乐之情,并使欣赏者在审美中为之动情,进而受到思患上的陶冶和感染。因此舞蹈艺术的功能在于以情动人。
关键词:舞蹈;情感;表达
中图分类号:J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24-0087-01
舞蹈表演是从舞蹈家内心之情,外化为具体可见的形象,再通过表现出的情感,唤起观众的共鸣。这样一个艺术传达过程,必须以情带舞,以舞传情,进而达到情景交融,引人人胜。 情是舞蹈的原动力,亦是舞蹈作品人物行为的内在驱动力。舞蹈作者在生活中不动情,无所感,就不可能创作出舞蹈作品;舞蹈演员表演时不动情,就创造不出鲜明生动的麫蹈形象。作品中人物没有情、不动情,就无法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过去有些舞蹈作品单纯地交代情节,单纯地模拟生产劳动过程和军事战斗动作,这就是光有景,没有情,情景没有交融,所以不动人。情从何处来?“物使之然也”。南朝梁文学批评家钟嵘在其《诗品》中也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摇荡性情,唐代诗人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讲到一首诗就像一棵树,感情是它的根,表达情感的语言是它的枝叶,优美的声律是它的花朵、深刻的内容是它的果实。即所谓根情、苗言、华声、实义。南宋学者张戒在《岁寒堂诗话》中也把“情真”作为构成诗意的重要因素,“情真”才有“意味”,情感真挚淳厚,作品才能有艺术感染力,才能蕴藉隽永,令人难忘。由张瑜冰编导,张平主演的舞蹈《为了永远的纪念》就是一部情真意长的舞蹈诗。赵宛华编导,姚珠珠、蒋齐首演的双人舞《塔里木夜曲》;李仁顺编导,崔美善表演的女子独舞《挚爱》都饱含着舞蹈家真挚而淳厚的情感,从而为创造深邃的意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以情带舞,是从无形到有形
即将孕育于舞蹈家内心的无形之情,凭借训练有素的人体,外化为生动具体可感的舞蹈形象。以舞传情,是化有形为无形。通过饱含情感的舞蹈形象,激起观众的情感反应。激情,对舞蹈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由于舞蹈是人类情感在高度激奋时的表现形态,可以说没有激情就没有舞蹈,也就不可能产生舞蹈家。如果舞蹈家胸无激荡之情涛,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就失去了心理依据。在舞蹈是抒情的这一点上,似乎古今中外不同流派的舞蹈家均无歧义。但在情感从何而来,舞蹈作品中应当抒发的是什么样的情感,这些方面却存在着不同看法。在哲学上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艺术方法上坚持现实主义的舞蹈家认为,舞蹈家的情感来源,不是“神灵依附”的结果,也不是一时间的心血来潮,而是来自社会生活的启触、时代浪潮的拍涌。一句话:“物使之然也。”所以优秀的表演家不仅要使自己的表演富有激情,而且还要进一步了解这种感情是怎样产生和应当怎样表现,从而认真地深入生活,细致地观察社会,把时代精神、群众激情和个人情感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艺术创造,具有牢靠而真实的基础。
诚然,无动于衷不可能产生舞蹈。但情动于衷而形于外的也并不都是舞蹈。一个人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惊慌得“手忙脚乱”,悲痛得“捶胸顿足”,这些始于内形于外的动作并不能称之为舞蹈。因为作为艺术的舞蹈,不仅需要舞蹈家饱含内心激情,而且要求舞者能将冲荡于内心之“情”,形成具体可视的艺术之“象”。这个“象”,不仅要具体可感,而且应当生动鲜明具有审美价值,能否做到这一点往往是衡量一位舞蹈家的创造力和表现力的关键。刀美兰的《水》,杨华的《敦煌彩塑》,王霞的《金山战鼓》,华超的《希望》,张平的《鸣凤之死》的成功之处在于不仅有“情”,而且有“象”,不仅“情丰”,而且“舞美”。丰富饱满的情给舞蹈的展开提供了坚实的内心依据;性格化、美化,有高超技巧的舞又恰到好处地表现了人物内心的情。情与舞的统一创造了既有真实感又有形式美的舞蹈形象,进而引起观众的审美兴趣,产生了情感共鸣,从而完成了艺术传达的任务。
二、舞蹈反映生活,主要是通过不同情感的陈述来体现的
舞蹈在表现大自然时,也主要通过人在大自然中的感受来描绘大自然。在一些情节舞和缚剧中,虽然有一些必要的叙事部分,但叙事是为了抒情,是为了给人物感情的抒发引发和创造出一个最佳时空。老实说,凡是存在宇宙间的客观物质大都是有形象的,即各自都有各自的形状、相貌。所以,如果仅以有无形象来区别艺术和其他事物还不够。由于世界万物中唯有艺术形象才是饱含感情的形象,所以形象中是否饱含情感,才是艺术与其他事物的根本区别之一,而在诸种艺术形式中,舞蹈艺术又确乎是情感最丰富的一种。真可谓:无情便无舞,欲舞先动情,舞动情生,情为舞魂。
观众在《红绸舞》中虽然看到的只是一些飞舞流动着各种线条的绸带,但却能感受到解放了的中国人民欢欣雀跃,情涌如潮。《龙舞》中虽只见两条金龙盘旋于两根擎天柱上,但却显出龙的传人摆脱了三座大山的重压,即将叱咤风云上九重的气势。《希望》中那个只穿一条裤衩的“人”,虽然没有“标明国籍”,但是我们却能从那身体的屈伸变化,肌肉的紧张松弛、舞姿的离合变态中体验到我们自己也曾有过的情感波动:黑暗中的压抑、痛苦,抗争中的波折、欢乐,光前的希望和期待……还有那根据哈萨克族民歌改编的双人舞《塔里木夜曲》,优美而幽怨的音乐,迷茫而艨胧的氛围,时合时分,若隐若现,不断变化,不断流动为舞步和舞姿,无处不蕴涵着这对青年男女深沉真挚的爱慕之情和相思之苦。男独舞《残春》也是一部充满伤感愁绪的作品,舞蹈表现的是一位中年男子在青春年华即将逝去的时候,对青少年时代没有很好的把握,而让人的一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徒然消失而追悔莫及;伤感的咏叹结合着跌宕起伏的舞蹈,痛心疾首,情感浓烈,使观者也为之黯然神伤。
舞蹈是人们的情感在高度激动时的审美创造和形象反映。舞蹈家在创作或是表演舞蹈时,内心里总是充溢着丰富多样的感情色彩,一部舞蹈作品的创作过程,可以说是创造者从给予了他强烈感受的现实生活的世界中走出来,带着自己的审美情感和独特感受,用动态的人体、充沛的激情,再造一个服从舞蹈家心灵需要的舞蹈世界的过程,舞蹈是离不开艺术想象的,但没有强烈的情感冲动,艺术想象是难以展开的,只有当舞蹈家激情满怀,必欲舞出而后快时,方能浮想联翩,手足自运,欣然起舞。
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了舞蹈艺术是表现人类感情的艺术,舞蹈形象是一种饱含情感的形象。有的外国美学家把舞台上几种相互作用的力(力的集聚和分散、力的冲突和解决)和节奏的变化看作是组成舞蹈形象的要素。我们以为他们所指的“力”或“能”,实际上是一种“情”,是萌发、喧腾于舞蹈家内心、表现抒泄于直观可感的动态中的一种情绪、情感和情潮。情的冲动,表现为力的活跃;情的发展波动,表现为力的起落和节奏的变化。所以与其说“力”与“能”是创造形象的要素,不如更本质地说情感是创作舞蹈形象的要素。事实上苏珊,朗格也说:“一个舞蹈演员在跳舞时创造的舞蹈形象……这常常是通过我们的眼睛和耳朵作用于我们全身的形象,是作为一个浸透着情感的形象而对我们起作用的。可见舞蹈形象不是一般的动态形象,而是一种“浸透着情感”的动态形象。而且由于舞蹈形象是人体创造的,因此和其他物质材料作为媒介和工具的艺术相比,舞蹈形象是最富有人的情感的艺术形象。
参考文献:
[1]王曼力,黄少淑.深情厚谊——舞蹈(三千里江山)创作点滴[J].舞蹈,1964(04).
[2]印石井漠.艺术特征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4.
[3]闻一多.艺术特征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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