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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苍芦苇(外一篇)

时间:2023/11/9 作者: 地火 热度: 28051
尹建国

  说起芦苇,很多人并不陌生。即使没有见过芦苇的样子,就那么一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有位佳人,在水一方”也会让你浮想联翩,心潮澎拜,自然会生出去看看芦苇的想法来。

  芦苇就是《诗经》中所说的蒹葭。古人常常通过芦苇来抒发春来秋去的时序、漂泊之感,有时候还通过芦苇来寄托江湖逍遥的隐逸情趣和清贫志守的名节抱负,因而芦苇被赋予了许多的人文意义。

  “白鸟一双临水立,见人惊起入芦花。”“芦苇晚风起,秋江鳞甲生。”“川原秋色静,芦苇晚风鸣。”“浅水之中潮湿地,婀娜芦苇一丛丛。”像这样描写芦苇的诗句自然能背诵几首,至于为什么喜欢,却说不出子丑寅卯来。

  我记得一个叫帕斯卡尔的外国人也很喜欢芦苇。他喜欢的理由很简单,就一句话:“人是一支有思想的芦苇。”他这句话让我很是惊讶,没想到芦苇也是有思想的。每每穿行在芦苇丛里,走在蒹葭深处,微风拂过,苇声飒飒,苍苍茫茫,顿感心旷神怡,这大抵是我喜欢芦苇的天性吧。没有理由,也不需要理由。

  我工作的地方有一片芦苇。说是一片,其实是一片连着一片,用“荡”字来形容更恰当、更现实。这片芦苇荡不知什么时候有的。当地一位渔民说,他祖祖辈辈就靠着这片水域打鱼为生。这片苇荡存在于蒲河湿地下游,蒲河水系属于辽河支脉,辽河存在了多久,这苇荡便存在了多久。

  站在浦河岸边瞭望过去,大有接天苇叶无穷碧之感。水天一色,万顷碧波,密密实实,一望无际。走近看,每一株芦苇都笔直峻拔,傲然天地之间,苍茫之下。它们不争不挤,不靠不倚,亭亭玉立,笑对四季。

  春天到来的时候,伴随着一场又一场的“随风潜入夜”的雨水,这片湿地上便开始有了生机。那褐黄色的地表之上,一个又一个小小的生命像破茧而出的蛹,顶破坚硬的地表,争先恐后地伸出尖尖的触角来。一夜之间,这片湿地便不再枯萎,不再荒芜,不再寂寞和寒冷,开始变得柔软、湿润、明快。那小小的芦苇见风就长,你追我赶,不管不顾。10多天不见,一片又一片的湿地就变成了苇荡。苇荡渐渐苍翠,绿得葳蕤,绿得荡漾,绿得醉人。

  夏天的芦苇也好看,不仅好看而且壮观。用壮观一词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因为这片苇荡里散落着一些油田的抽油机和采油井站以及一些插入云天的钻塔。这些石油设备无规则地排列着。晴朗的日子里,茫茫芦苇像是碧空下的一池深蓝,那些高低错落的设备,便成了那深蓝下的一片风景。多雨的日子里,河水漫过堤坝,那些沉重而又坚硬的设备,便似浮在芦苇上的风帆和灯塔。至于那些常年在芦苇里行走的人们,就像苇荡里的鸟儿,整天在芦苇里穿来穿去。

  在所有的季节里,秋天的芦苇是最好看的。“一片一片又一片……飞入芦苇都不见。”每当秋风乍起,远处次第渐黄之时,芦苇便迎来它最为华彩的一章。“江头落日照平沙,潮退渔船阁岸斜,白鸟一双临水立,见人惊起入芦花。”那些迎风摇曳的芦花,在白露未己之时很像一个个宛在水中央的美人,在翘首以盼着心上人的归来。

  我第一次走近这片苇荡时,正逢芦花正白时节。没想到,迎接我的就是这片富有诗情画意的场景,让我从此喜欢上了这片土地。这一喜欢就是30年,就连头发也长成了芦花的颜色。

  喜欢芦苇也不是没有理由的。老家苏北属于黄泛区,村子南头有一条叫南河的河。河不宽,也不疾,据说是黄河发水冲出来的一条大水沟。沟里长满了芦苇。小时候,生活留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贫穷和苦难,而这苦难又恰恰与芦苇有关。

  春天,青黄不接,唯见母亲挖了茅根晾在院子里,晾干后的茅根便用棒槌捣碎掺在谷子里。那时候便知道芦苇的根是甜的,能吃。冬天,寒风刺骨,棉鞋是穿不起的。没有棉鞋,就无法越冬。每当芦花见白的时候,母亲就会去南河里采割芦花。上冻的日子,一株株芦花柔顺地在母亲手里翻来覆去跳跃,半天工夫,一双用芦苇编织成的鞋子便大功告成。鞋子樣子虽然丑陋,但穿在脚上即使走在冰面上,脚丫也感觉滚烫滚烫。

  从那以后,我便渐渐明了芦苇的诸多好处来。铺在床上的凉席,买菜用的提篮都是芦苇制成。除此之外,芦苇还可以盖房子、搭棚子等等。后来,我又查阅了一些资料,说芦苇不仅可以造纸而且还能入药。中医学上说其性寒、味甘,适合用于清胃火,有除肺热、健胃、镇呕之功效;《本草纲目》上谓芦叶有医治霍乱、呕吐等之功效。

  不管怎么说,芦苇作为一种植物,已经深深地融入到了我的血液里。有水的地方就会有芦苇, 人与苇伴生,可以说是大自然的造化。

  又逢深秋,望着一望无际、茫茫苍苍的芦苇,心情亦如那洁白的芦花在风中摇曳。站得久了,仿佛自己便成了芦苇。

  白露,白露

  我的房前是一个院子。

  春天时,我种了一些油菜、菠菜、南瓜、冬瓜等。一个夏天过去了,藤蔓爬满了院墙,地空出了一片。立秋那天,我询问邻居,这个季节还适宜种啥?答复是:白露前后适宜种葱。白露当然是指节气,我差点予以忽略。

  白露,是二十四节气中最诗意的一个节气。知道它,还是从《诗经》中得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有位佳人,在水一方。”最初读它时,我误以为白露是一位“在水一方”衣袂飘飘的女子名字,要不是老师及时解释,必定贻笑大方。

  再后来,我便知“白露”在先,节气在后。也许是古人感觉“白露为霜”很唯美很动人,才被安插在节气之中,为的是让二十四节气更诗情画意吧。

  “秋夜长,殊未央,月明白露澄清光。”白露就像一道清凉的篱笆,把夏天和秋天彻底分开。从此再不必眷恋春之香艳、夏之火热。有人说,夏天是春天的故乡,秋天是夏天的故乡,而白露便是宛在秋天的一个曼妙女子,在思念她的家人、她的情郎、她的故乡。

  “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荷风送香气,竹露滴清响。”听吧,看吧,那露凝而白的景色就像一滴滴在晨雾散尽后的眼泪,点滴到天明。那像霜一样洁白,像梦一样虚幻,像宝石一样晶莹的朝露,清雅中透着凄美,高洁中散发着光华,怎能不让人心醉神迷?

  说露有五色,是有依据的。《本草纲目》记载:“汉武帝时,有吉云国,出吉草,食之不死。日照之,露皆五色,东方朔得玄、青、黄三色露,各盛五盒献于帝。”据说,白露是秋天的颜色。这话一点不假,仔细想来,不无道理。露在哪里凝结,便会透射出哪里的色彩来。比如,露水凝结在枯叶之上,便呈棕褐色;凝结在枫叶之上,便呈火红色;凝结在稻谷之上,便呈绿黄色。露之所以呈现各种色彩,正因为露本无色。正因露本无色,才被古人奉若圣水。有道是:“秋荷一滴露,清夜坠玄天。”

  对于白露的认知,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感悟的。小时候,我对于露水是不喜的,甚至有点厌恶。

  思绪回到那个小小的村庄,那片苍苍的田野,那缕袅袅上升的炊烟里,有关白露的记忆扑面而来。

  老家苏北,一望无际的大平原。每到白露仲秋,露白而凝,正是秋收秋种秋忙时节。在我的记忆里,几乎每天晨昏,父母下地回来的时候,裤腿和衣角都被露水打湿。即便这样,父母也来不及喘息一下,便一头扎进灶台生火做饭,被露水打湿的衣裤被柴火烘干。

  那时,我最不喜的就是早晨和傍晚。但父母乐此不疲。他们习惯了起早贪黑,他们必须抢在白露前后把麦子种下去,把包谷颗粒归仓。露水越大,说明地气越重。如果说把大地比作母体,播种下的小麦便是胚胎,那么白露自然就成了羊水。小麦在羊水的呵护滋润之下,用力地吮吸着来自大地的营养。

  当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父母已经老去。在一个秋天的早晨,我站在老家的土地上,望着一片片绿油油的小麦,蓦然发现,那尖尖的叶子上,都顶着一个个亮晶晶的水滴,在晨光映射下,发出炫目的光来。那光,既柔和又耀眼。蹲下来,如果用心听,你会听到露珠滑落时发出轻微的声响。待到日上三竿,露珠在你不注意时,瞬间化为一股清气,变得无影无踪。别看露珠仅仅停留了一夜,却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一生。这一生不为别的,为的只是滋润大地上的万事万物。

  “露珠虽小,它可折射太阳的光辉。”这句话谁说的,我记不清了。有时候,我在想,我也许就是父亲手里的那粒麦子。只是这粒行走的麦子,离开故乡已经太久了。

  故乡一别,30多个年头。白露时节,走在铺满露珠的小路上,脚步变得越来越轻盈,任由露水打濕裤脚和鞋子。看来,同样的一件事,于不同年代、不同年龄,喜与不喜,大相径庭。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这是曹操说的。他儿子曹丕说:“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看来爷儿俩的情感都寄托给了白露。我不是诗人,也不是词人,自然写不出这样的话来。

  白露那天夜晚,我站在院子中央,仰望星空,很想学着古人的样子,也拽上一两句诗来,但是搜肠刮肚,最终还是没有哼出半个字来,满脑子始终是杜工部的那句:“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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