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长夜过后,托比又该面对现实了,他该清醒地把回忆幸福和灾难区分开。作为一个逃亡者,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他还得穿越整棵大树才能到达巴斯-布翰希地区。
这是他第二次到底层地区去。几年前,他和爸妈,还有那两个啰里啰嗦的搬运工走的也是这条路,但这一次,只有他一个人,而且后面还跟着好几百个猎人,还有几只凶神恶煞的战蚁。从树梢到荒野的树脚,要是一路上不出什么危险状况,而且还有人帮助他的话,他恐怕至少还得走五六个晚上。
托比已经整整赶了两个晚上了,这第三夜也该平静平静了。他之前已经抵达了主干,现在是要顺着地衣林往下走。这一片地区人烟稀少,树皮峰峦起伏,千沟万壑,隘口和峡谷深而险,在那些令人眩晕的悬崖峭壁上成林结片地长满了地衣,而且长得很茂盛,每一株都有他身体的三倍高。
追捕队从别的枝头绕了过去,他们本来就不打算经过这块事故多发地段,但托比走了这条路。越危险的地方可能越安全,所以一路上他看不见追捕队,遇不上战蚁,看到的只是一些木匠的小农舍和其他猎人的小茅屋。
托比路过一个种植园,他知道这种植园也是属于外婆的,外婆是树梢上的元老级人物,她的领地到处都是,有的甚至位于相当低的枝头。通常她的种植园都是以林场负责人的名字命名,比如眼前这个叫做“阿芒林场”,林场的负责人是个伐木匠,叫阿芒。托比认识他的儿子,小时候他们在一起玩耍过。
在叩响小木门之前,托比犹豫了好长时间,他寻思着他们是否已经知道了追捕他的大规模行动?这棵大树上是否还有一个人能帮帮他?他可以信任这个只跟他共度过一个暑假的朋友吗?而且时间已经隔得那么远。
因为实在是饿得发慌,他最终决定鼓起勇气把门敲开。他轻轻地敲了三下,没有人来开门。他又敲了一会儿,屋里还是很安静。
托比推开了门,屋里一片漆黑,但壁炉里还有一些余火,这让托比看清了整间屋子。这是一间简陋普通的小木屋,也就是那个伐木匠和他儿子——尼尔·阿芒住的地方。
这个农场很偏远,托比以前从没来过这儿,但是,五年前的那个夏天,也就是巴拉伊娜事件发生前的那个暑假,这位伐木匠带着儿子来到外婆树梢上的一块领地上干活。那是一片苔藓林,他们在林地中间弄了个切割工地,托比也在这林子里度过了整个七月。当年,木匠的孩子和托比一见如故,要不是罗尔奈斯家被迫流放五年的话,他们肯定能再见面的。
托比向桌前走了一步,轻声喊道:
“尼尔……”
因为早就习惯了黑暗,托比很快就看清了屋子里是空的。在桌子左边的椅子上,悬着一个蓝色帆布包,托比把包抓了起来,摸出一大块面包,还有几块干肉片和几片饼干。这回他可没犹豫,一下就把帆布包斜挎在肩上,消失之前,他用桌上的一张记账簿纸留了张条:
谢谢。
托比
但这几个字已经足以让他再次卷入陷阱中。
大概在他离开几分钟后,四个大人和两个十三四岁的小孩相继进了屋子。
“我只想看看有什么可吃的。”
“快点,尼尔,蠢东西!”
“包是准备好的,爸爸。”
刚刚说话的那个孩子站在桌子旁,他用一根未燃尽的木条点亮了一支蜡烛。尼尔,对,应该就是他,但此时,他却目瞪口呆了。
“包不见了。”
“你肯定你已经准备好了?”
“我是把它挂在椅子上的。”
另外一个人催促他们道:
“我只想要我们需要的东西,你们快点拿出来啊,他们还在等我们呢。”
“但是……我记得明明是放在这里的啊。”尼尔重复着,他没有办法解释清楚。
“算了,算了,白痴!虽然那个小罗尔奈斯估计是不会从这里经过,但我们还是得到林子里去查查看。”
尼尔呆立在椅子旁边,百思不得其解。其他人都已经出去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干脆尾随他们一起出去。但走到门口时,他想起没有熄灭蜡烛,于是回到桌子旁,鼓足了一口气准备吹……突然,他停住了。
托比的小字出现在他面前。
他内心忐忑不安了好一会儿,对,是他,是托比,他刚才经过这里了。他应该发出警报吗?只一秒钟的工夫,他脑海里就浮现出朋友托比的面孔,还有他们在树梢时相处的点点滴滴。
毫无疑问,这是尼尔最美好的回忆,最大的乐趣就在于与他交谈,对,仅仅是说话,就这么简单。
但立刻,他想到了他的爸爸,爸爸总是在别人面前叫他“小女人”,因为爸爸认为作为一个伐木工人的儿子,他不应该总是一副软绵绵、萎靡不振的样子。他想到要是他发现了这个逃亡者的踪迹的话,骄傲和荣誉会立即向他涌来,他,尼尔,爸爸眼里如此渺小的尼尔,将成为大树上的英雄人物!
于是,他大喊了一聲,爸爸魁梧的身影立刻出现在他面前。爸爸看到了小纸条,但却狠狠地用肘顶了尼尔一下,而且对他怒吼道:
“你不会早点吱声啊,小女人!”
他一大步跨出了房间,然后大声喊道:
“他就在附近!有人看到他了!”空气中弥漫的都是他的声音。
可怜的尼尔蜷缩在墙角,泪珠大颗大颗地滚出眼眶,“对不起……托比,对不起……”他痛苦地抽泣着,并且用手不断地拍打自己的额头。
一阵风吹过来,蜡烛熄灭了。
托比差不多已经往前赶了一个小时的路程了,但现在所有人都知道这小小的逃亡者正沿着树干轴在逃跑,而他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踪已经被人发现了。
他决定悄悄地横穿北面的山坡,那里的路面又湿又滑,但是巴斯-布翰希地区的生存经验是他很大的一个优势,他完全不用担心那些危险,他可以光着脚丫踩在路面上行走,把鞋拴在裤腰带上,这一招是向爱丽莎学的。
他吃了点干粮,觉得浑身又充满了力量,但他得留出一些做储备。托比心里十分感激尼尔给他提供的这些食物,尽管尼尔根本没想到那是为他准备的。
而此时树上头的尼尔面如土色,但却从失望中重新站起来。
新组织的追捕队被召集在林场的一块空地上,有人在给他们下达命令。是利莫尔——乔·密西的帮手在讲话:
“在逃的人只有1.5毫米,十三岁,嘴角边有一条疤痕。我们得抓活的,谁要是逮到他就能得到一百万的奖赏。”
这么大一笔悬赏金!这些伐木匠们都互相看了看,他们就是在地衣林里干上一百年也只能挣到这个数目的一半。
“这个叫托比的,他犯什么罪了?”有一个留着短发的伐木匠大胆地问了一句。
“反对大树罪。”利莫尔只是简单地说。
一阵窃窃私语回应了这个答案,没人能够明白这个答案到底说的是什么,但既然他们花这么大的力气,出这么大一笔钱,想必他犯的罪很严重。
伐木匠们两人一组朝着各个方向出发。因为受了悬赏金的刺激,这些平日里在林场上安稳地干活并且和睦相处的木匠们一下子进入了一种暴力的激动中,他们有的扛着斧子,有的拿着长猎矛。
还有一群猎人是来自树梢上的,他们还没有到达地衣林,此时正在路上的一块空地上休息。因为沿途劳累,这些人都睡着了,沉闷的鼾声在好几百个躺直的身体间此起彼伏。
就在这时,该死的托尔内出现了,他是乔·密西的爪牙,就是他负责带领这群猎人去追捕托比。火堆边还有几个人没睡,他们正在安放防护装置。托尔内朝他们走了过去,告诉他们:
“伐木匠们开始行动了。”
“这是真的?”
“对,是真的,有人告诉我了。”托尔内肯定地说。
“他们也在找那个小孩吗?”
“对,他们想趁你们沿途跋涉筋疲力尽停下来休息时把他抓住,然后拿到赏金。那可是一百万哦!你们有没有想过啊?一百万呢!不行,在他们找到之前,我们也得赶到那里去,是男子汉就行动起来吧!”
有一个人同意了他的说法,接着第二个人也响应了他,很快这几个人就达成了一致,金子黄灿灿的光芒照亮了他们疲惫不堪的双眼。
他们迅速在人群中传播这个消息,尽管累得要死,他们还是一个接一个地爬了起来,托尔内胜利了。
两支追捕队之间的战争打响了。
林场伐木匠们因为熟悉地形,便顺势布置了很多陷阱,还破坏了一些必要的通道。上头来的那支追捕队也不甘示弱,因为道路老是被伐木匠们阻断,所以他们只要见到伐木匠,就会命令战蚁去攻击他们。
按理说,在这样一种内战背景下,机灵的小托比应该比任何人都要先到达巴斯-布翰希地区,但是他只能在晚间赶路,而其他人的脚步却几乎没停下来过,所以那些追捕者們还是有可能赶在他前头。尤其是伐木匠,他们的耐力十足,而且早就习惯在林地间奔跑,在树皮山峦间爬上爬下,更何况才刚刚追了一天一夜,都还精力充沛,因此他们有信心先找到托比。
然而,消息在第二个午夜时分传来,这让人何等地惊讶和失落,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追捕结束了!”
“为什么?”
“他们已经抓到他了。”
散布这个消息的人是一个灰眼睛的伐木匠,另外两个人一个劲儿地追问他:
“谁捉到他的?”
“好像是上面来的人,他们追了三个小时才追到他,那小孩已经累得不行了……”
“他们是怎么发现他的?”
“天黑时,有人发现他在一个树皮峡谷里行走,那时他早就离开地衣林,往前走了很远。差不多走了一整天,他一点也没察觉自己已经被人跟踪上了,一支由四个人组成的先遣突击队翻过山头堵在他的前面,晚上八点时他们便看到了他的身影。”
“他是怎样逃过我们手掌心的?”
“不管怎样,这小孩还是挺厉害的,他让他们狂跑了一阵。”另外一个人笑着说,“换作是我,我才不干呢。那三个小时里,也不知道翻了多少个山头,累得半死。不过最终还是追到了,他们把小孩带到林中一块大空地上,据说他们既兴奋又紧张,生怕到手的猎物再次逃脱,所以用一根绳子绑着他,在地上拖了好几个小时才到那里。那小孩伤得很严重,人们说他身上的皮肤都被拖烂了。”
“上头指示是说要活捉他,可没说非得让他活力十足啊!”
这句话是尼尔的爸爸边笑边说的,他叫诺兹·阿芒,这是个可怜的伐木匠,小尼尔一出生他就没了妻子,他本身就是个大老粗,之后的生活可想而知。他和小尼尔的日子过得一团糟,他似乎永远都不知道该怎样打理自己和儿子的生活。人们说他很凶煞,事实上这个人高马大、头脑简单的伐木匠更多的是不幸。但他的性格还算开朗,命运的坎坷不足以阻止他跟别人开一些粗鲁的玩笑。他还在狂笑,而且不断重复着说:
“啊哈!这个小罗尔奈斯,他们会把他做成香肠的!”
诺兹·阿芒把斧子扛在肩上,和另外两个同事一同往回走,回到他们说的那块大空地上去看个究竟。据说这个消息传开后,肥乔·密西也要亲临现场,他将要亲手给那四个捉到托比的猎人发放赏金。仪式就在那块空地上举行,离尼尔和诺兹的家不是很远。
这时,不知怎么回事,诺兹开始挂念尼尔了,他心里似乎多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愧疚。
他想到儿子找到托比的小纸条时,自己不该对他发那么大的火,他对儿子太不和蔼,这些都是他边走边意识到的。他把头扭到一边去,为的是不想让他的两个同事看出他眼里蒙上的一层水汽。
他还怀念起他的妻子,那个瘦弱的女人——当把她背在肩上时,他觉得她的身子骨比他的斧头还轻——他不明白她怎么就爱上他了:一个四肢发达、呆头呆脑又嘴笨的伐木匠。
他尤其不明白的是:她死了之后,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
平生第一次,他对尼尔做了些思考,原来这孩子像他母亲,是他母亲生命的延续;平生第一次,他想试着用语言去表达父爱。诺兹一向偏爱使用粗鲁的肢体语言,在你背上拍一掌意味着“我很喜欢你”,在你脸上抽一掌则代表着“我不同意”。
平生第一次,他反省到其实自己是在怨恨儿子,他从内心深处责怪儿子克死了自己的妻子。
在去大空地的路上,他心里十分难受,为什么直到今天晚上他才明白儿子是无辜的,他也是这个悲剧的牺牲品?他怎么直到今晚才意识到儿子是妻子的一部分,是她生命的延续?
说了这一切,只是想告诉大家:这个大块头的伐木匠反省了,他要试着去爱自己的儿子,他们毕竟血脉相连,就像是天堂里的一只蜘蛛给他们搭上了一根细腻而神圣的丝线。
更奇怪的是,他感觉到紧张和不安,他的心一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此时,他什么想法也没有了,只想立刻见到自己儿子的面孔。
这一路,要是同行的两个人知道了诺兹·阿芒心里的这些想法,肯定会嘲笑他的,该轮到他们叫他“小女人”了。
在伐木匠的行话里,当一片森林被大肆砍伐时,称为“清光伐场”。但是,拂晓之际,在大树的中层地区,苔藓林的这块空地显然成了世界的灾难地。伐木匠与上头来的追捕者们混杂在一块儿,他们都想看看那个头号敌人,那个小罗尔奈斯,那个只有十三岁却让他们满世界围着他跑的小罪犯。
大个子诺兹·阿芒挨着空地的边缘靠在一根地衣枝上,他想尽力从人群中把尼尔找出来,并决定跟他好好谈谈,真正像是爸爸与儿子之间的交谈,但他一直都没看到儿子。他在努力组织语言,在想该怎样把父爱表达出来。他可以先说:“你知道,尼尔……”接下来的话会特别亲密。他又觉得有些别扭,还是不要事先想的好。
众人看到乔·密西出现了,和往常一样,利莫尔和托尔内站在他的两侧。托尔内带来了一只大箱子,想必那里面装着满满的一箱钞票。乔·密西把手放在下腹上,他的肚子大得恐怖,以致他的双臂根本不可能在肚皮上抱上一圈。很少有人像他这样既看不到也摸不着自己的肚脐眼,他能看到的只是那堆积如山的肚囊。
乔·密西懒洋洋地看着正朝着他走近的那一小队人。他们一共四个人,就是他们捉住了托比,并且把他放在袋子里拖过来的。为了领赏,这四个猎人都已经努力打扮过一番了,他们都用水把頭发梳得光溜溜的,分出一条可笑的缝,倒向一边的刘海儿盖住一只眼睛。
其中一个人开始跟乔·密西说话,他的声音很洪亮,可以让整个场子上的人都听到。可能因为激动或紧张,他的声音有些发抖。
“伟大的邻居……”
他咳嗽了一下,乔·密西一直要求人们称呼他为“伟大的邻居”。
“伟大的邻居,这个就是我们这几天来一直在追捕的猎物,我只是想请求您原谅,这件物品的状况不是很好……在回来的路上,我们稍微损坏了它……”
人们笑了起来,诺兹还在不安中,但他觉得最好跟大伙一样,所以也笑起来。
乔·密西用嘴唇熄灭了烟头并且含进了嘴里,然后开始像嚼橡皮糖一样咀嚼起来。
这是他的习惯性动作,总有一天,我也要点燃一支烟,学他的样子把烟蒂含在嘴里咀嚼,然后吞下去,过一会儿后又吐出来,再点燃,再含进去,再咀嚼,再把它吞下去。他做这种事情看起来很高雅,想必烟蒂的味道美极了。
但这一次,乔·密西没有直接把烟蒂吞下去,而是从嘴皮间吐了出来,用肥得跟香肠一样的手指夹着它去掏耳朵,再把它扔进嘴里,而且好长一段时间也没见他把它吐出来。
另外一个人走上前来想跟乔·密西握握手,估计他是这四个人中的小头头,但乔·密西看都不看他一眼。这个大胖子坐在一个矮小的脚凳上,凳子已经严重变形,人们根本就认不出那硕大无比的屁股下是一条凳子。乖巧的利莫尔站得稍后些,这样的话即使凳子塌了,他老板巨大的身子也不至于把他压扁。
“伟大的邻居,现在我们能为您做点什么呢?”猎人问道。
乔·密西瞟了一眼托尔内和他手臂下的箱子,眼睛拉成了一条线,这是他开始发号施令的方式。托尔内尖着嗓子喊道:
“把包打开。”
四个猎人弯下腰去解开袋子,袋子里面的身影一直在瑟瑟发抖。但猎人们解了一半就停下来了,其中一个人说道:
“我事先就跟您说过,他不再精力充沛,但是,他还有呼吸……”
尽管离得很远,诺兹·阿芒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从袋子里露出来的弱小的身子。
那是尼尔。
选自《橡树上的逃亡》,新蕾出版社2010年7月版。
蒂莫泰·德·丰拜勒,出生于1973年,早期从事文学教师工作,但很快开始专业的戏剧创作。他十八岁那年创作出的《灯塔》在法国上演大获成功,随后被翻译成其他几种文字,在俄罗斯、立陶宛、波兰和加拿大上演。《橡树上的逃亡》是他的第一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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