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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的鸟

时间:2023/11/9 作者: 儿童文学选刊 热度: 23362
爸爸来信说已和姨妈姨父商量好,假如我一个人在家太害怕,就让他们搬来和我同住。姨妈一家是我家在这座小城唯一的亲戚。我们两家来往的疏密程度取决于我母亲的心情——多半时候两家聚会之后我妈妈的情绪都会很糟糕,有时候她会忍不住破口大骂,因为几乎每一次她都觉得我们吃了亏,然后她会历数我姨妈的小气举动,从她们的童年开始说起,此后数天我的耳朵都会淹没在她连绵不绝的抱怨里。当然她们并不会因此绝交,相反,再次见面时还会很亲热,至少在面子上是很有姐妹亲情的。于是,新的聚会以及聚会之后新的恼怒与抱怨又开始了。我们的日子就是这样周而复始。

  我不想麻烦姨妈姨父来我家,但不得不去他们家,因为我需要交学费。爸爸走的时候只留给我几十块钱,或许那个时候他也不知道要离家那么长时间吧。我没有跟班主任说我父母不在的事,我只是说家里暂时没有这笔钱。班主任对我很通融,一直这样拖着,拖到了不交不行的时候。一共一百二十元。那个时候,一百二十元对我们家来说不是小数目,我爸爸一个月的工资才不过二百元。

  我无计可施,只能到姨妈家去借。

  我记得是个天空很晴朗的傍晚,落日的余晖把天际的云彩涂抹得壮丽辉煌,有不知名的鸟儿从头顶飞过,发出啁啾的鸣叫。放学后,我骑着自行车往姨妈家赶。那个时候夷安很多街道还不是柏油路,自行车在凹凸不平的石子路上一颠一颠的,把我的心脏都要颠出来了。偶有一辆解放牌汽车或农用三轮车“嘭嘭嘭”地驶过,扬起的尘土像炒面一样渗进我的嘴里、鼻孔里、头发里。

  姨妈一家四口都在家。姨妈说已经收到了我爸爸的信,她先是红着眼圈唏嘘了半天。姨父退休之前是个医生,我问他哥哥得的到底是什么病。他说一两句话也讲不清,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会时间拖得长一点。姨妈说等把家里收拾妥当了就和姨父一起搬到我家去。

  我没有跟别人借过钱。“借”这个字眼意味着“还”,既然是“还”,那就不是白给,不是有去无回。“借”只是临时应急,按说“借”不该让被借的人那么戒备和忐忑。但也许太多的“借”和“赖”字联系在了一起,所以,“借”很多时候就没有走向它该走向的“还”,而是走向了“赖”。赖账。母亲曾经跟我讲过很多关于赖账的故事,很多的朋友就因为借钱而伤了和气,每次,她的故事都会结束于“亲兄弟明算账”这句睿智的警世格言上。我当然不会赖账,但为什么我会未语脸先红?仿佛我只要说出“借”这个字眼,就已经注定不会归还了。

  我已经不记得当时我是怎么把“借”字说出口的了。借,一百二十块。只记得姨妈正从厨房端了一碗玉米粥出来,粥太满了,烫得她嘴里咝咝地直吸气。她问我借这么多钱干什么,我说交学费。她说跟学校说说,先欠着。我说不行的,大家全都交了,只差我一人的了。

  姨妈白皙瘦弱的脸庞就皱起来了,像一朵残败的花,残败的雨打过的八仙花。一圈一圈的皱纹,写满了愁苦和无奈:“那怎么办呢?闺女,你也知道我和你姨父的退休金都少得可怜,属于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那种,你表哥和表嫂都是工人,工资都不够塞牙缝的,我们家一个星期都吃不上一顿肉,手里哪会有一百二十块闲钱呢?”

  “借”字让刚才还算轻松的空气瞬间凝重起来,让每个人的呼吸都变得艰难。我想逃,但双腿是僵硬的,是无法站立的。姨父、表哥和表嫂脸上都木木的,沉默地坐在餐桌周围,桌子上只摆了四碗玉米糊糊和一小碟咸菜,玉米糊糊缭绕的热气消散了,表面凝成了一层光滑的膜。寒素的晚餐和一声不吭的姨父、表哥和表嫂,似乎都不容置疑地证实了姨妈的话是千真万确的。可前些天我还听妈妈说过,姨妈把两万块私房钱存在一个什么基金会,结果这个基金会出了问题,钱取不出,恰好这个基金会的头头是我妈妈的高中同学,她让我妈妈帮她去疏通,把钱弄出来。妈妈抱怨说钱取出来了,姨妈也不去谢人家,倒让自己背了一身人情债。妈妈发誓以后再也不会帮姨妈的忙,她这样的誓言我听到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妈妈和姨妈就是这么奇怪的一对儿姐妹,见面亲热得不得了,一转身就互相说坏话。现在听了姨妈的话,我糊涂了,不知道姨妈真的有两万块私房钱,还是连一百二十块钱都没有。

  表嫂从厨房里拿了四双筷子,摆在餐桌上:“該吃饭了,艾米,要不你也在这里吃?没想到你要来,也没准备你的饭,喝碗粥再走?”

  我的肚子不争气地“咕咕”答应着,可我只能摇摇头,拿出“不食周粟”的劲头,低头耷脑地从姨妈家出来了。在姨妈关上门的一刹那,我听见表哥焦急地喊表嫂的名字:“快去厨房把炖肘子再热一热,这么长时间,都凉了……”

  那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向别人借钱,以被拒而告终。在此后的人生中,我还将遭遇无数次被拒,被骗,被坑,被呵斥,被抛白眼。似乎哪一次都比这次更严重,然而很多的我都忘记了,都抛在了脑后,都一笑置之。唯有这一次我记得是如此清晰。很深的受伤感。仿佛全世界都合起伙来欺负我。仿佛全世界的苦都让我一个人背了。想想吧。我的哥哥生死不明。我的父母不在身边。我的亲戚见死不救。而为了省钱,我每天连菜都不吃了,一天三顿几乎都是馒头就大葱或者馒头蘸酱。而我的同学们呢?沈振宇就不用说了,还有哈娜呢?她居然还有闲钱去学钢琴……

  眼泪在我的脸上肆意地流淌。我特别爱哭。我妈妈特别不爱哭,这辈子就没见她落过一滴眼泪,上帝把她的眼泪都慷慨地转赠给我了。偏偏我妈最憎恨爱掉泪的人,她常常恨恨地跟我说:“你就是眼窝子浅!”有一次我苦恼地问哥哥,怎么样才能把汹涌的泪水拦在心里。

  “在眼睛里筑一道大坝呗。”哥哥笑嘻嘻地说,他拍拍我的头,“爱哭是挺好的一件事儿啊,你想想,春天如果不下雨,那能叫春天吗?女孩如果不爱哭,那还算女孩吗?勇敢点,想哭就哭!”我想我就是在他的纵容下一天一天变成了林黛玉。

  然而,今天,我觉得我有哭的权利。

  回家的路是极陡的上坡路,我骑车上不去,只能在高低不平、坑坑洼洼的路上一瘸一拐地推着自行车走。暮色四合,有乌鸦在路边的树丛里“呱呱”地叫着。路上的行人很多,他们一定都把惊异的目光投在我身上了吧,一个瘦小的女孩,呜呜咽咽地哭着,没有大人在旁边。我发育得很晚,又是一张窄小的脸,高中毕业上大学前夕,妈妈陪我去商场买一身新衣服,我看中了一件背带裙,售货员说:“你太有眼光了,人家实验小学订购了几百件当校服呢。”她的话差点让我扔下裙子落荒而逃。这都是后话了。我想十四岁的我一定看上去更像小学生吧,低年级的小学生。要不怎么会有一个迎面骑车而来的中年男子突然刹住车,掉转车头,快步追上我,问我是不是迷路了,要不要他帮忙。我没有理睬他,只是哭得更凶了。

  眼泪冲不来一百二十块钱。老实说,那时我已经一边哭一边盘算着到哪里弄到这笔钱。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你以为你被这个世界娇宠,可是一转身,连个能求救的人都没有。

  只能去找班主任坦白了吧。以我的成绩在班主任和教导主任以及校长心目中积累的地位,或许他们会同意拖到我的父母回来之后再交。班主任就住在学校的家属院里,她每晚总是待在办公室备课到很晚,我马上去找她,她或许还会在。

  泪眼蒙眬地朝学校的方向骑行,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喊我的名字。

  是杜小美。迎面走来。我都来不及把脸上的泪擦掉。

  我们已经有半个月没怎么说过话了吧。应该是从夕阳红养老院回来之后。并没有发生冲突,似乎是不经意的疏远,就像有一道玻璃门突然在我和她之间隔开,我们看得见彼此,却听不清对方在说什么。我们开始躲避彼此的眼神,我们甚至开始不再看对方,见了面倔强地迎面走过去,连个招呼也不打,只当彼此是空气。越是最亲近的人,伤得越深,到最后,连普通同学都做不成了,只能当内心放不下的陌生人。

  就像我们从来就不是朋友。

  是的呀,我从来就没有把她当朋友。所以这样的冷淡也不应该伤到我。但为什么心里会有隐隐的失落呢?会有隐隐的不甘呢?我讨厌她粘着我却又似乎需要她像牛皮糖一样粘在我的身上。然而这种看起来牢不可破的关系在哈娜到来之后开始迅速瓦解。

  多年以后,我明白我是杜小美痛苦的根源。在我和她之间,我似乎是她的一切,而我在她之外,还有其他众多的朋友。我几乎次次考第一名,我是班主任最宠爱的学生,我是爸爸最宠爱的女儿,我是哥哥最宠爱的妹妹,我唯一的烦恼就是妈妈没有把我放在“最宠爱”的位置上,但如果我发起脾气来,她也得退让三分。当然,我也知道在同学们面前收起自己的公主脾气,腮颊上带着甜甜的笑,对谁都是甜甜的笑,因此我在班里也是人缘最好的。是的,我的人生词典里只有“最”字,对我而言,考第二名就是彻头彻尾的失败,有一个同学或者老师对我不够欣赏就是我人际交往的挫败。杜小美呢?成绩一般。形象一般。不讨喜的话痨。我们拥有同一张课桌,但我们完全活在不同的世界里。

  我不知道哈娜和我有什么不同。只是杜小美过去课间总是和我打打闹闹,现在,一下课她就往哈娜身边凑。

  我是不是该假装没听见她在叫我,若无其事地骑过去?但是我的腿却自作主张从自行车上跳下来。“你哭了?”她问,问得很自然。这半个多月的冷战一瞬间不存在了——仿佛就从来没有这回事。

  我从来没有和她讲过我们家发生的事情。事实上,她一直以来感到恼火的,也许就因为这一点——她在我面前是一个没有秘密的透明人,我却什么都不对她说,我们的沟通是单向道的。

  她问我为什么哭。也许是为了挽回友谊,也许那个时候我再也撑不住。我把什么都告诉了她。还没听完她就反身往前走,边走边回头跟我说:“你回家等着吧,我回家给你拿——”

  我跺跺脚,喊她回来。跟谁借,也不能跟她借。她爸爸是个工人,糖尿病晚期,妈妈也是没有工作的,两个姐姐都是打一份零工。如果说我们俩也有相像的地方,除了不漂亮,就是一样的穷。

  我跟她说了我想出的办法。可是杜小美不让我去找班主任。她说她之所以这么晚才从学校里出来,就是因为作业错得太多,被班主任留下了。“后面还有好几个人在班主任的办公室,被罚背课文呢。”她说,“你这时候去,班主任正一肚子无名火不知道往哪发呢,你岂不是往枪口上撞?”

  杜小美向我保證她能弄到这笔钱。“昨天我大姐刚发了工资,她偷偷藏了起来,我知道她藏在什么地方,她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知道。”

  我提醒她这不现实,因为她跟我说过她大姐不是个好说话的人。她二姐会时不时给她点零花钱,她大姐从来都一毛不拔。

  “我有办法对付她,”她笑起来,她一笑细小的眼睛就陷进胖胖的肉里,“她还和那个男人来往,被我撞见好几次了。我父母根本就不同意,那是个乡下男人,他们厂的临时工。她如果不把钱拿出来,我就把这事告诉我妈。”

  “我二姐肯定会借我钱,这样的话,我大姐二姐两个人的工资,肯定超过一百二。所以你放心啦。”杜小美嘿嘿笑着,为自己的阴谋诡计感到得意。

  “你们在干什么呀?这么晚了还不回家?”旁边冷不丁一个声音插进来,吓了我俩一大跳。

  居然是哈娜。我心里暗暗庆幸在朦胧夜色的掩饰下,她应该看不清我哭肿的眼睛和脸上的泪痕。杜小美问她为什么在学校待到这么晚,哈娜说数学老师让她帮他批卷子。她才来几天,数学老师就让她干这干那的,要知道她也不是数学课代表。

  有些人你永远不能把秘密告诉她。因为,告诉她,就相当于告诉了全世界。杜小美就是这样的人。她立刻就把我跟她说的一切都倒给了哈娜,拦都拦不住。

  “正好,”哈娜打开书包,取出钱包,“这几个月妈妈给我的零花钱我都攒着没花。我想买架古琴,我想学古琴。”

  很多年后,不懂音乐的我,依然分不清古筝和古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以为哈娜说的古琴就是古筝。而那个时候,“古琴”两个字更像是来自另一个星球的文字,另一个文明更高更富有的星球,哈娜就是驾着云朵从那里来的。她来的目的仿佛就是为了显出我的土气,乡巴佬。她的零花钱攒一攒就够我交一学期的学费。她会弹钢琴还不够,她还要学古琴。问题是这么多的业余爱好似乎并没有影响她的学习,最近的几次单元测验,她的成绩都和我不相上下。这一点让我忘记了我是在筹款。我豪气地挡开了哈娜递上钱来的手:“不,不用。我有办法。”

  杜小美瞪大双眼,嘴巴大张,像只青蛙一样丑陋,问出的话跟木棍一样直通通:“你有啥办法?”

  “不用你管。”我甩头就走,只恨我吐出的字不是砖头,砸到杜小美被驴踢坏的脑袋上。

  杜小美和哈娜没有追上来。

  回到家后,我把自己放倒在床上,连吃晚饭的力气都没有了。事实上,锅里那半块中午剩下的硬邦邦的馒头和一小碟咸菜,唤不起我的胃口。我不知道明天怎么跟班主任说,也只能实话实说了吧?也只能让她看着办吧?背着人,背着我自己,应该说对自己刚才的鲁莽我还是有一点后悔的。为什么不可以接过哈娜的钱呢?借谁的不是借呢?然而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每晚都会响起的琴声又一次如约前来,仿佛知道我每晚需要它的陪伴一样。现在,它变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它总会在我忙完作业,在我的心空下来的时候适时响起。也就是从那时起,我总是忍不住想——虽然知道这样想其实很傻,但我还是忍不住这样想。我想,也许是一个认识我的男生,我们学校的或者其他学校的,他一直偷偷地喜欢我,他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我家发生的事情,他也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我住的地方。他有时候会站在窗前,朝我的窗户看,就像我站在窗前,向他的窗户遥望一样。他是那种瘦瘦的有点单薄的少年,有些忧郁,把头发剃光了,更有一种出家人一样的简素,不食人间烟火的那种,正是我喜欢的。

  我走到大衣橱的镜子前,在15瓦的灯泡下——为了省电,我们家的灯泡都是15瓦,如果要写作业或者看书,就关了电灯,开台灯——我仍然看得清我脸上的雀斑,上帝连这样一张小小的脸都不会放过,给它潦草的细小的眼、轻淡的眉和褐色的斑点。镜子里的这个人打击了我,我知道这样一张脸不可能遇到这样一个少年,不,不可能。只有哈娜才能碰到这样的传奇吧,是的,她会碰到。碰到很多次。我拼命地甩头,想把盘踞在我脑子里的那个哈娜甩掉。

  琴声像温柔的眼神一样,萦绕在我的四周。少年走过来,无言地看着我。

  “我的眼睛太小了……”我怯怯地羞涩地低下了头。

  “我喜欢单眼皮女孩。”他说。他的声音温和,柔细,却震聋了我。

  “什么?”我惊问。

  “我喜欢单眼皮女孩。”他再一次肯定地说。

  “那么,哈娜……”我想起哈娜美丽的双眼皮,不可能有人不喜欢。

  “什么哈娜,我只喜欢你。喜欢你脸上的小雀斑,调皮的小雀斑。”少年说。

  我在镜子前屏住了呼吸。我看到红晕慢慢爬上我的腮颊。

  我十四岁了,还没有收到过男生的字条。之前我从不为之感到遗憾,之前我根本就没有把这个放在心上。在学习上,他们都是我的手下败将。然而,从这个夜晚开始,似乎光有学习是不够的,还需要另外一些什么,生命才能够圆满。

  多年以后,当我拥有了男朋友,真正的男朋友,我们照例互相打探彼此的初恋。男友大大方方地说是他的初一同桌。然后,他问,你呢?

  我犹豫了三秒钟,说,就是你哦。我很害怕他追问。如果他递过一个不相信的眼神,或者来一句“不可能”,我是不是就交代了呢?我会不会讲到对面楼上,每天晚上传来的琴声,讲到这个光头的弹琴少年?讲到我总盼望着有一天和他不期而遇?他算不算我最初喜欢的那个男孩?

  我把这个秘密像果核藏在果肉里一样,藏在我的心里。没有告诉男朋友。没有告诉任何人。

  当然更不会告诉杜小美。

  我的意思是说,那一夜的结局,我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在琴声中安然入睡。有人敲我家的大门,并且高声大嗓地喊我的名字。我听得出,是杜小美的声音。

  我穿过黑魆魆的庭院,秋天的晚上,夜露已经很重,水一般凉的夜风打透了我单薄的衣衫。我打开门,是杜小美给我送钱来了。因为是晚上,不放心女儿夜行,远远地站着的那个黑影,是她的爸爸,他拿着手电筒给她照着路。

  她把钱塞到我手心里,让我放好。她的手指是冰凉的,她手心里的那卷钱带着汗腻腻的体温。她又递给我一个柳条编的小筐,里面放着鸡蛋。“给你,”她说,“这是我妈妈养的老母鸡下的蛋,30个,我妈妈说你光吃咸菜大葱馒头,营养太差了,学习这么累,小心贫血。她让你一天煮一个吃。等你吃完了,我再给你拿。”我记不得当时琴声是不是还在。老实说,或许在听到敲门声的瞬间,我还幻想着是不是那个弹琴少年,白衣胜雪、眉目如画地站在门外。我羞于把这一切告诉杜小美,羞于告诉任何人。

  站在门外的是杜小美。秋风让她有点瑟缩。是杜小美,还有鸡蛋。柳条筐里的鸡蛋,鸡蛋上还沾着鸡屎。还有她糖尿病晚期的父亲,瘦得脱了形的父亲。当然,最重要的,是钱。一百二十块。杜小美从她大姐那里勒索来的,从她二姐那里讨要来的。一百二十块。

  这就是我十四岁的某一天。对于这一天,我很想置换一个背景。我想这样来写,我坐在宽大的露台上,露台上的八仙花还没有凋谢,我端着咖啡杯慵懒地窝在躺椅里,不锈钢的小勺碰到杯壁,发出轻微而清脆的响声。有鸟从头顶飞过。对面楼里传出钢琴声,琴声断了,对面的窗子打开来,一个少年。清瘦。忧郁。光头。他出现在窗子前。我们四目相接。接下去……接下去就该发生这个年龄该发生的故事,在最美的年纪,遇见最美的他。

  然而我无法篡改生活,就算我能篡改记忆。十四岁的这天,就是这样子的。多年以后,我找到了这天晚上我听到的这首钢琴曲:《梦中的鸟》。多年以后,十四岁的这一天就只剩下了这首曲子。也是在晚上,我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关上灯一遍一遍地听。忧伤像潮水一样淹没了我,仿佛这样我就能够回到过去,仿佛这样我就能够放下过去。丈夫在门外小声地问:“艾米?没事吧艾米?”

  我用浓重的鼻音回他:“没事。”

  我知道他帮不了我。有些事谁都帮不了。他甚至都从来没有关心过为什么家里一年四季总是供着八仙花。蓝色的。绿色的。粉白色的。他都不知道那叫八仙花。他或许看都没看过。他大约以为那是一个家庭主妇在装点自己的居室吧。他也不明白为什么我在一个暴雨之夜非要去听一场古琴演奏会。那是北京雨下得最大的一个晚上。

  节选自《焰火》,长江文艺出版社,2019年4月版。

  李东华,1971年重阳节生于山东高密。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曾任《人民文学》副主编,现任鲁迅文学院副院长。出版有《少年的荣耀》《薇拉的天空》等作品20余部。曾獲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冰心儿童图书奖、陈伯吹国际儿童文学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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