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岁的洛筝站在行业之巅,同时往前一步就是悬崖。在遭遇破产危机时,朝她伸出援手的是三年前她帮助过的男孩子,姜逸之。姜逸之摇身一变成了J.R集团的小开,对三年前“抛弃”他的洛筝,提出了一个过分的要求……
一、小姜总
如果洛筝早就知道J.R的小姜总就是姜逸之,那她宁可破产。
彼时她的公司因为竞争对手的打压,遭遇到了芯片断供。如果找不到可替代的供应商,那就等同于被逼上绝路了。就在这时,从未合作过的J.R朝她抛出了橄榄枝,说愿意为她的公司供货。
J.R是创始人姜荣的名字缩写,这位叱咤风云三十年的男人注定会在商业史上留下不朽的一笔。这种大佬级别的人物当然不会亲自来和洛筝谈合作,她的谈判对象是小姜总,J.R的接班人。
小姜总是个非常低调的富二代,网上的信息十分有限,洛筝只知道他和自己是一个学校毕业的,还想着要不要攀一下校友关系。
然而当这位小姜总出现在会客厅时,洛筝彻底傻眼了。
“洛总。”姜逸之朝她伸出了手,“初次见面,我是姜逸之。”
初次见面就有鬼了!三年前这位小朋友可是吃她的、喝她的,赖她家里住了半年呢!
和三年前穿着优衣库衬衫和水洗牛仔裤的大学生完全不同,他一身银灰色西装,暗紫色条纹的领带,宽肩窄臀,长腿笔直。那张和三年前相比几乎没有变化的帅气面孔上多了几分戏谑的神情,左耳一如既往戴着一枚蓝宝石的耳钉,还是当年洛筝给他买的。
见了鬼了。洛筝心想。
即便如此,洛筝仍然凭着强大的自控力维持着镇定。她和姜逸之握手,男人故意捏得她骨节生疼。她面不改色道:“姜总您好,我是洛筝。”
他们两个身后都站着各自公司的人,有商务,也有法务,老板们只负责谈事情,具体的细节自然有小弟们去办。
洛筝显然是有备而来。她觉得J.R集团不会那么好心地冒着得罪他人的风险来帮助自己,对方要么想高价狠宰她一笔,要么图谋更长远的深度绑定。
但姜逸之只是听洛筝说话,时不时地“嗯”上一声。
最后洛筝烦了,直白地对他道:“总之,我们的需求就是这样,请问贵公司的供应情况和报价分别是怎样的?如果有什么其他的要求,大家也可以摊开来聊。”
姜逸之对身边的人道:“你们都先出去一下,我想和洛总单独聊一些细节。”
洛筝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她这边的人都齐刷刷看向了她。她也没办法,只能点头。
现在是她求着J.R,所以姜逸之是大爷。
人都走光了,偌大的会客厅内只剩下了他们两个。
姜逸之拉了拉西装的衣领,对洛筝道:“洛总,想要跟我们公司合作吗?想的话,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洛筝咬了咬牙:“你提。”
姜逸之突然抬手捏住了她的下巴:“你也体验一下被包养的感觉,如何?”
洛筝:“……”
早知道报应在后头,当年她打死都不会一时心软,把姜逸之带回家!
二、捡回来的男孩
洛筝是在酒吧里把姜逸之捡回去的。
那是她第一次去闹吧蹦迪。通常来说,一个女性活到二十六岁还没有蹦过迪,那就证明她本身就对这件事情没什么兴趣。如果突然有一天,她想去体验一下那种脑壳都给震麻的环境,就只有一种可能性:她失恋了。
也算不上失恋,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虽然一廂情愿了很多年。
那天,她和小姐妹在舞池里疯了一晚上,跳得不伦不类,比气氛组还气氛组。临走的时候她突然发现隔壁台有个喝多了的男孩子,抓着一张信用卡对着侍者道:“怎么可能刷不出来?!”
“就是显示消费失败啊,先生。一共两万三千六,不然你叫别人付一下?”
男孩子还在跟侍者据理力争,包括“你再试一下”“是不是密码输错了”“不可能刷不出来”之类的话,他那一桌的其他年轻人,却挨个儿拎着外套和包包离席了,没有一个人留下来等他,或者替他买单。
……这都是什么狐朋狗友!
没一会儿侍者就不耐烦了,讲话的语调也不客气了起来,一副付不起钱就别来消费的口吻,还说要送他去派出所。
洛筝当天晚上可能也喝了不少,加上跳嗨了,思维也和平时变得不大一样。总之她莫名其妙地心软了,对侍者说:“他的账我结了。”
然后,她就把这个小醉鬼带回了家。
同行的女伴在把她和小醉鬼送上车前,对她竖起了大拇指:“第一次出来玩就拐回了这么漂亮的小奶狗,厉害了洛总!”
“我只是觉得他有点儿可怜。”像一个被人抛弃的,孤伶伶的小朋友。洛筝想。
女伴却道:“把他的睡颜拍了发朋友圈!我会截图发给白商陆的!气死那个渣男!”
洛筝:“……”
很久很久以后,洛筝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姜逸之那天晚上掏出来的应当是一张百夫长黑卡,只不过因为他没有毕业,用的是他父亲的附属卡。
当时姜总一怒之下,把他的卡给停了,所以他才刷不出来。
而姜逸之会在她那儿赖上半年,并且被她当成是一个长得挺好看的贫穷男大学生,是因为和父母吵架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彼时,年仅二十岁的姜逸之在洛筝家无梦到天亮,醒来后他发现自己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这间屋子的主人掏出手机,给他看了前一天晚上的账单:“两万三千六,加上打车费、住宿费以及你吐在我家,我请人打扫的费用,算你两万四。”
看着姜逸之一脸蒙逼的样子,洛筝很耐心地给他解释了一下他现在的处境。
姜逸之踟蹰道:“……我可能暂时还不上这笔钱。”
洛筝挑眉。
“肉偿行吗?”大男孩望向她。
“就你这小身板……”洛筝正想嘲讽,却发现对方好像没有什么值得嘲讽的地方,她上下打量了一下,“嗯,还算有料。”
姜逸之说肉偿只是惯性贫嘴,洛筝扫视他的眼神,却让他头一回觉得自己真的在被待价而沽……感觉很奇妙。
手机早就没电了,他问洛筝要了根数据线,充电开机。
微信里弹出了很多条消息。
有母上的:“你的信用卡你爸已经给你停掉了,你自己看着办。”
有家庭群的:“你已经被 混蛋老爹 移出了群聊。”
还有昨天晚上一起喝酒的狐朋狗友,假惺惺地问他:“逸哥,昨晚没事吧?当时叫的车到了,我们就先走了。”
姜逸之看着手机屏幕,脸色相当糟糕。
洛筝已经端出了早饭。牛奶煮的燕麦,加上一杯美式咖啡,一式两份。
她一眼便瞥到了姜逸之的手机屏幕,看见狐朋狗友发来的那句话。
“吃饭。”洛筝移开了视线。
在她眼里,这个年轻的大男孩儿已经和“交友不慎,惨遭坑害”八个大字画上了等号。她觉得,大概率是别人喊他出来玩,却诓他买单。而这个穿优衣库联名款的男孩子一眼看上去就不像是有钱的样子。
姜逸之被弥漫着奶香的燕麦吸引了注意力。
“谢谢。”他低声道。
“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洛筝问。
“姜逸之。二十岁,读大二。”
“大二?哪个学校的?”
“C大。”
“……嘖,居然是我学弟。”
姜逸之拿着调羹的手一顿。
“我怎么会有这么笨的学弟?”洛筝嘀咕道。
“……我听见了。”
“喀喀。”洛筝以指节抵唇。
“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洛筝。‘洛阳’的‘洛’,‘风筝’的‘筝’。”
“洛筝。”姜逸之重复了一遍,“谢谢你昨晚帮我买单,还有……收留我一晚。钱我会还你的。”
“你刚刚还说你没钱还。”
“我会想办法。”
“算了吧。”洛筝喝了口咖啡,神情相当冷静,“我昨晚帮你的时候就没指着你还。以后别再犯这种错误了,少交点儿坏朋友,下回你可不一定能运气好,遇到我。”
姜逸之静静地看着她。女孩子有着一头齐腰的长发,穿着白衬衫,孤高而清冷。明明看上去很不好接近,却在说着叮嘱他的话,也不怕自己遇到了不知感恩的人。
“等等。”她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勾起一个有些戏谑的笑容来,“你不是说要肉偿吗?”
“我开玩笑的。”男孩赶紧举双手投降,“无意冒犯!”
洛筝打量了他一下,满意地点点头:“不,你得肉偿。”
三、男伴
洛筝驱车带姜逸之去了奢牌云集的太古汇。
“我今晚有个酒局,希望你能当我的男伴。你什么都不用说,坐在那里当花瓶就行。昨天晚上我帮你付的酒钱就当是你帮我忙的报酬,OK吗?”
“可以。”姜逸之点点头。
充当门面吗?这个他擅长。
洛筝把姜逸之带进了阿玛尼专柜:“男人应当有一套能够在关键时刻撑得住场面的西装,就像女人的小黑裙一样,是社交场合的‘战袍’。”
洛筝不得不承认这个学弟的身材相当好,腰细腿长,不穿西装简直浪费。店员给他搭的第一套就相当合适,洛筝打了个响指:“买单。”
姜逸之忍不住问道:“姐姐,你是做什么的?”
“打工仔。”
“随随便便给刚认识的人买阿玛尼的打工仔?”姜逸之不信。
“那我算高级打工仔。”洛筝淡定地说道,“走了。”
姜逸之拎着购物袋,又在洛筝的要求下买了袖扣和方巾,最后他们路过首饰区域,洛筝被橱窗里的一对蓝宝石耳钉吸引了。
相当优质的矢车菊蓝。不同于皇家蓝的浓郁,矢车菊蓝略带有紫调,有着朦胧的天鹅绒质感。蓝宝石被打磨成了长方形,镶嵌在铂金底座上,简约而雅致。
洛筝看了一眼姜逸之的耳垂:“你有耳洞。”
“对。”
“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挺好看的。”
洛筝点点头:“那就它了。”
姜逸之觉得洛筝的购物习惯一点儿也不像个女人。在他眼中,女人逛街都是逛的意义远大于买,不像男人那样直奔目标。而洛筝介于两者之间。她也会逛,但她买单的速度相当快。
她买下了这对耳钉,但要求店员分成两个盒子来装。
“你戴左耳。”她把其中一个盒子递给了姜逸之。
“另一只呢?你戴?”
“嗯。”
“……你今晚这个局,不会有前男友在吧?”姜逸之敏锐地捕捉到了什么。
洛筝动作一滞,神色有些不太自然。
“啧,我说对了?”
“不。”洛筝摇摇头,“不是前男友。”
因为她连个前女友也算不上。
给姜逸之买完了全套行头后,他们准备离开太古汇,恰巧路过爱马仕的门店。
洛筝稍稍驻足了两秒。
“你想买包?”姜逸之问。
洛筝又摇头:“买不到。”
“怎么会买不到?”
洛筝耐心地给他解释道:“爱马仕这种牌子,有个配货文化。你走进去说你要一只Brikin,店员肯定会很抱歉地告诉你他们店里没有现货。但事实上现货就在后面的小房间里放着,他们只是不卖给你罢了——你必须得先买够同等价格及以上的普通款,才有资格买Brikin 。”
“你不想配货。”
“对。我觉得这个行为有点儿蠢。”虽然洛筝确实想要一只铂金包,但这并不足以让她去干这种看起来很蠢的事情。
“那也进去看看呗。”这回换姜逸之让她进店了,“这种事情说不准的,万一人家今天正好缺业绩,就卖给你了呢?”
洛筝觉得这种事情大概率不会出现,但人已经被姜逸之推了进去。店员在看见他们的一瞬间怔了怔,如果洛筝这时回过头的话,就能看到她身后的姜逸之对店员比出一个“嘘”的手势。可惜她并没有回头,而店员下一秒就挂上了优雅得体的标志性微笑,问她有什么需求。
“我想买一只Brikin。”洛筝道。
“您稍等,我去问一下我们店长。”
居然没有立刻被委婉地拒绝,洛筝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向姜逸之,后者则耸了耸肩笑得很开心,一副“我就说吧”的样子。
很快,店长就小跑着过来了,她朝着两人微微鞠躬:“欢迎光临爱马仕!女士是想买Brikin手袋吗?我们门店正好有一只现货,要不要看一看?”
洛筝:“……”
什么情况?
姜逸之在她耳畔道:“你买得起单吧?”
“不是稀有皮的话问题不大……”洛筝不算特别有底气,要是百来万的鳄鱼皮她就GG了。
“稀有皮肯定没现货的,咱们运气应该不至于好到那种地步。”姜逸之拍了拍她的肩。
“看不出来,小朋友懂得挺多啊?”洛筝瞥了他一眼。
“我猜的啦。”姜逸之粲然一笑。
洛筝也微微勾了勾嘴角。
她得承认,她捡回来的这个男孩子真的相当好看,哪怕只是那么随意地笑了一下,也跟太阳似的耀眼。
最后,洛筝买到了她人生中第一只爱马仕Brikin30,刷掉了她数字“1”打头的六位数。
“好了,战袍买了,铂金包也有了,今晚我们要对战的是一个怎样的渣男?”姜逸之问道。
“又高又帅又有钱的成功男人。”洛筝托腮,“不过没事,他已经老了,是地里的烂白菜梗子,而你还是嫩嫩的小菜芯,年龄上你碾压他。”
嫩嫩的小菜芯抽了抽嘴角。
四、小菜心与烂白菜
小菜芯和大姐头赴了宴。
姜逸之进了门之后才发现这是一场庆功宴——大包厢里摆了好几桌,一共好几十号人,为首的那位他总觉得有一位莫名的熟悉感,但又记不起来是谁。
男人戴着黑框眼镜,抿了抿薄唇,颇有一股斯文败类的调调。他身旁站着一位娇小玲珑的女人,女人穿着黑色的小礼服裙,钻石项链在颈间闪闪发亮。
姜逸之想到了洛筝给他买西装时说的那句“就像女人的小黑裙一样,是社交场合的‘战袍’”,可见对方也是有备而来,连战袍都装备上了。
他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身边的女孩子气压低了好几度。
洛筝领着他,径直走向了那一桌。
“这么巧啊,小晴姐也来了。”洛筝挂上了一个无可挑剔的微笑。
白商陆面不改色道:“秦晴昨天刚回国,来参加我们的庆功宴。你身边这位是?”
洛筝挽住了姜逸之的胳膊:“我的男伴,姜逸之。”
“叫小姜就行了。”姜逸之爽朗地笑了笑,左耳的耳钉在包厢的灯光下闪烁着光泽。
“呀,你们的耳钉是一对呀?”秦晴很快便捕捉到了重点,语调中故意带上了一丝惊讶。
没想到洛筝大方道:“对呀,我挑的,很好看对不对?”
“品味不错。”秦晴笑了笑,“比你之前好多了。”
“那都是陆哥教得好。”洛筝也笑。
两个女人在转瞬间完成了电光火石的交锋,姜逸之在他们三个人之间打量来打量去,品出了一丝争风吃醋的味道。
不一会儿,晚宴正式开席,白商陆对着众人进行了一通讲话,姜逸之大概听明白了今晚是什么场合:他们公司要发布一款新的产品——虽然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战略意义似乎很重大——线上发布会就在明天,今天提前吃庆功宴,吃完了就要忙首销。
这个叫“陆哥”的斯文败类显然是这群人的头儿,洛筝也坐在他这一桌,所以应该也是团队的灵魂人物。
姜逸之戳了戳洛筝,低声跟她咬耳朵:“这个‘陆哥’就是烂白菜梗子?”
“对。”
“他旁边的又是谁?”
“他前女友,分手好几年了,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冒了出来。”
“那你呢?你是他现女友?”
“……连女友的身份都没捞着。”
这不就是备胎的意思吗?
姜逸之顿了顿,同情地说道:“你好惨啊,姐姐。”
“是啊,我也这么觉得。”洛筝揉了揉额角,“还好带你来了,不然我今晚心态绝对崩。”
她打死都没想到秦晴会来参加他们的庆功宴,虽然白商陆说了可以带男伴、女伴或者家属。
所以秦晴到底算女伴,还是算家属?或者前任家属?
洛筝正郁闷着呢,秦晴忽然向她敬酒:“洛筝,这些年你帮了商陆很多,我得敬你一杯。”
被人当着全公司的面宣示主权,洛筝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喝还是不喝?喝的话,以什么理由喝?说一句“不客气,应该的”?那她一定是脑残了。
就在这时,姜逸之举起了酒杯。
“她胃不舒服,我替她喝。”
“我跟洛筝是旧相识了,她得给我个面子吧?”秦晴微笑道。
姜逸之痞痞地勾了勾嘴角:“你是你身边那位的女伴,我是洛筝的男伴,今晚的庆功宴是他们两人的主场,咱们身为女伴和男伴,正好负责喝酒。”
他这番话一出口,旁边便传来低低的笑声,有人刻意用手挡着唇掩盖自己的表情。
秦晴臉上的笑容僵住了,神色变得难看起来。
姜逸之一饮而尽。
秦晴只是轻抿了一口,就坐了下去。
姜逸之也收了笑,挂上了三分漫不经心、四分嘲弄的神情,看了一眼秦晴那几乎还满着的酒杯,又对洛筝咬耳朵:“绿茶啊这是。”
光是透过姜逸之那毫不避讳的视线,秦晴也知道他是在说自己的坏话,脸色变得更差了一些,又低声和白商陆说了什么。
菜都吃得差不多了,大家开始轮番敬酒。姜逸之维持着帮洛筝挡酒的人设,来一个,挡一个,洛筝顺着他的话推说自己胃不舒服,连连道歉。
因都是同事,别人也没有为难洛筝,但也有胆子大的问道:“你和白总今天什么情况?他带一个,你也带一个?还争锋相对上了?”
因离得很近,白商陆大致能听见他们这边在讲些什么,目光也投射了过来。
就在这时,姜逸之揽住了洛筝的肩:“姐姐,我没有刻意针对她啊。我只是不想你喝酒,怕你胃疼。”
洛箏对旁边的人笑道:“我们家小朋友比较照顾我。”
白商陆又把目光移开了。
五、第二只爱马仕
这顿庆功宴吃得七七八八时,洛筝去了趟洗手间补妆。当她走出洗手间时,发现白商陆正倚靠在外面的墙壁上,抽着烟。
“陆哥,好巧啊。”洛筝故作镇定地打了个招呼。
“不巧,我在等你。”白商陆按灭了烟头。
“……哦。”
“你今天肠胃不舒服?”
“单纯不想喝,又有人替我挡酒,就顺着坡下了呗。”洛筝实话实说道。
“今天是秦晴自己要来的,我没邀请她。”白商陆看向洛筝的眼睛。
“她想来你就让她来啊?”洛筝偏过脸,不同白商陆对视,“你又不是不知道她讨厌我。”
“我不太好拒绝她。但我也和她说了,不要惹你不高兴,否则我也会生气。”
“你们两个的事儿我不想管。”洛筝转身就要走,“没事的话,我先回去了。”
“洛筝。”白商陆喊住了她。
洛筝的脚步一顿。
她听见他道:“那个男孩子不适合你。”
洛筝突然乐了。
她回过头,微笑道:“哪里不适合了?我觉得挺好啊。”
“挺幼稚的,也不够自信。不会是你喜欢的类型。”白商陆冷静地说道。
洛筝静静地看了他好一会儿,道:“你倒是挺自信的。”
说罢,她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洛筝回到包间的时候,姜逸之已经快要喝蒙了。
“姐姐,你跑哪儿去了?他们全tm来灌我!”大男孩儿对着她告状,“一个个的,都想知道咱俩什么关系,我又怕说漏嘴,只能跟他们一杯一杯干了。”
“辛苦了,小朋友,咱们回家吧。C大离这儿太远,今晚还允许你住我在那儿,明天送你回校。”
帅气的大男孩儿又装模作样地拉了拉西装衣领,预备跟她离席。临走前他还嘴甜地和一群刚认识的人打了招呼,说着“下次再见”之类的见鬼的话。
此时白商陆也回了包厢,他从座椅边拿了一个手提袋,递给洛筝。
“送你的礼物。”他淡淡地说道,“没想到你已经买了,刚才就没拿出来。但现在想想,还是拿给你,可以换着背。”
手提袋里是爱马仕橙色的包装盒。
姜逸之很想吹一声口哨。但洛筝脸上一点儿惊喜的表情也没有,他这时候吹口哨未免不合时宜。
洛筝最终还是接过了这份礼物。
“谢谢陆哥。这算是提前给我发年终奖了?”她自然而然地把这份礼物来源从私人转换到了公家,“我先走了,明天公司见。”
洛筝没喝酒,因此也没找代驾,她开车,姜逸之坐副驾。副驾上的少年顺手拆了她的爱马仕礼盒,然后“啧”了一声。
“居然是稀有皮。”他嘀咕道,“我都买不到。”
“什么?”洛筝没听清。
“没什么。”姜逸之道,“我是说,这个很贵,渣男对你挺大方。”
“姐姐我给他卖命,他不大方点儿不合适。”洛筝面无表情道。
“你脸上的表情出卖了你。”姜逸之戳破了她的那点儿小心思,“其实你超不爽的对不对?讲真,和老板搞办公室恋情是不是不太好?”
前方就是红绿灯,洛筝一个急刹车,转过脸看向姜逸之,强调道:“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不是我老板!”
她的语调突然拔高,姜逸之愣住了,半晌才道:“你的眼睛好红啊,姐姐。”
“是吗?”
“你在哭吗?”
“大概?我不知道。”
姜逸之伸出手,抹开了她掉下来的那一滴泪。这个女孩子第一次在他面前露出了脆弱的一面,像个丢了魂的小动物,却有着惊人的美。
六、白商陆
外面下雨了。
洛筝的两个爱马仕Brikin被随意地丢在了沙发上,她机械地卸妆、刷牙、洗澡,又换上了睡衣,敷了面膜,看上去相当居家,一点儿也不像刚才车里奓毛后又自行舔舐伤口的小狮子。
姜逸之开了客厅的电视机,纯粹当作背景音。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实际上是在聊天。
“我认识他的时候,和你一样大。”洛筝坐在了沙发上,抱紧了膝盖,“我们是在一个行业活动上认识的,我是志愿者。那会儿他已经工作了,当时就有公司给他开了百万的年薪,而我只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穷学生。
“我们交换了微信,他偶尔会像个过来人那样给我一些建议,让我受益匪浅。我把他当厉害的前辈,仰慕他,尊重他,从不逾越。那会儿他和秦晴算是金童玉女,大家都知道的。
“秦晴是个挺没安全感的女孩儿。六年前她在美国读书,非要陆哥陪她去。以陆哥的能力,去国外工作不要太轻松,但那会儿陆哥已经准备创业了,连投资人都找好了。她闹得很凶,所以陆哥跟她分了手。”
听到这儿,姜逸之评价道:“那这个男的还挺无情的。”
洛筝点点头:“对,他一直都这样,什么事情都要为他的事业让路。后来他就创业了,也就是我们现在的公司。创业初期他压力很大,会时不时找我聊聊工作。我给他的建议都很不成熟,但我知道,他只是想找个人排解一下压力。
“我大学的暑假几乎全都在外面实习,都是不同的地方。他连续三年飞到我所在的城市找我,陪我吃饭,让我带他在那座城市游玩。有一年我们一起逛街,路过了迪奥的专柜,我看见了一条非常漂亮的红裙子。他让我试试看,说了好几遍,但我完全不敢。连标价都不敢看。
“那天晚上我回去后非常难过。我知道自己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在很年轻的时候就站到了同龄人羡慕的高度,拥有自己的事业,品味也很好……而我只能在大城市的出租屋里和室友挤一个房间,每天挤地铁去上班。
“我毕业后,他邀请我去他的公司工作。后来我买了房,买了车,可以从容地走进奢侈品店,能说出设计师的名字和红酒的年份。我很努力地追赶他,总想着,只要肯努力的話,总能缩小和他的差距,早晚有一天,我可以鼓起勇气告诉他我喜欢他……”
“其实他从头到尾都知道吧?”姜逸之皱起了眉,“明明是他先撩拨的你,怎么反倒是你那么卑微,那么拼命?”
洛筝疲惫地抓了抓头发:“我不知道啊。可能因为我是一个胆小鬼?你遇到那种闪闪发光的人,就是情不自禁地会自惭形秽啊。”
“你现在也闪闪发光啦,姐姐。”姜逸之道,“长得漂亮,品味又好,又有钱。你现在是富婆哎,完全不需要自惭形秽。”
“我真的以为我配得上他了。”洛筝的目光黯淡了下来,“直到前段时间,他可能是无意间说漏了嘴,跟我说当年他和秦晴异国恋,几乎每天都会视频通话,分手之后他有一段时间相当不适应,到了那个时间点就总想和别人说点儿什么……所以他才会给我发消息,给我打电话。”
“你就是那个时候喜欢上他的吗?”姜逸之问。
“是啊。是不是像个笑话?”女孩儿自嘲道。
她抱着膝盖,眼睛又红了,有种别样的美感。
姜逸之忽然觉得有些烦躁。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女孩儿,他周围大多数年轻漂亮的姑娘的人生理想都是当网红,在微博和小红书之类的平台圈个百万粉丝,最后要么带货变现,要么努力傍上一个富二代。
他真没见过因为喜欢一个人而把自己搞得这么惨,又这么……厉害的。
最后他只能拍拍洛筝的肩膀,对她道:“不然你就跟他说,你现在口味变了,不喜欢老白菜梗了。你现在有钱又潇洒,养个小奶狗多香啊?”
顿了顿,他又道:“然后把我照片糊在他脸上。我肯定比他帅!”
洛筝吃惊地看向他:“不是吧?你还真想被我包养?现在的男大学生都这么不想努力了吗?”
“……”姜逸之一口气哽住了,上不去,下不来。
他不是这个意思好不好!
结果,这个女人托着下巴又开始打量他了,还嘀咕道:“也不是不能考虑啦,你是长得挺好看。”
姜逸之:“……”
他很想说“你知不知道每天有多少网红想要倒贴我”,但最后还是闭了嘴。
七、金主与金丝雀
次日清晨。
姜逸之一边吃早饭,一边用手机调出了SPE GLASSES的全球线上发布会。他对洛筝道:“手边没耳机,介意我公放吗?”
洛筝又恢复了之前冷静又矜持的模样,她小啜了一口咖啡:“不介意。你在看什么?”
“SPE GLASSES的新品发布会,我喜欢这个牌子很久了。当年的谷歌智能眼镜太过超前,叫好不叫座,这么多年后才由SPE把智能眼镜发扬光大。”大男孩儿一提到喜欢的东西就很兴奋,“你要不要买一个试试?今天发布的是第三代,技术很成熟了。”
没想到洛筝的脸上挂起了一个玩味的笑容:“那个眼镜挺贵的呀,你买过吗?”
“省吃俭用咯。”姜逸之开始睁眼说瞎话。
洛筝“嗯”了一声,点点头。
早上八点,全球线上发布会正式开始。
SPE集团的CEO白商陆率先走上了台。
姜逸之蒙了。
他突然意识到了为什么觉得昨天晚上的那个男人看起来有些眼熟——因为洛筝口中的“陆哥”,那一桌人喊的“白总”,就是白商陆,现在手机屏幕里的这个白商陆。网络上的形象和真人终归是有些区别,他昨晚又喝了不少酒,所以才没能认出来。
姜逸之抬眼看了看洛筝,后者微笑道:“继续看你的。”
白商陆讲完了前两代产品取得的成绩,又讲了SPE的价值观和初心,转而道:“接下来,有请我们SPE GLASSES 3的产品经理洛筝,为大家带来这款足够惊艳到你的——巅峰之作。”
洛筝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西装,纯白的高跟鞋,搭配着笔直的黑色长发,妆容精致,知性而又优雅地登台。
“啪”的一声,姜逸之的手机脱手,摔到了桌面上。
“你?SPE GLASSES 3的……产品经理?”
洛筝颌首。
“有样机可以体验吗?”姜逸之期待地望着她。
“我卧室里有。”洛筝托腮,微笑,“送你了。省得你再省吃俭用,优衣库都要买不起了。”
“这算我被包养的工资吗?”
“算是咯。”洛筝舀了勺燕麦粥。
如果是眼前这个人的话……他觉得自己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啊。姜逸之想。
这算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吗?被老爹冻结了信用卡扫地出门,却遇到了自己最喜欢的产品的PM?
姜逸之脑海里响起了老爹训斥自己时说的那些话,说他引以为傲的那些东西根本不是靠他的本事得到的,如果不是靠家里从小到大给他的教育资源,他根本上不了C大,现在把他丢到社会的大染缸里他只有死路一条……
他想把那些训斥全都从自己的脑袋里驱赶走,却突然间又觉得老头子说的都对。如果他是一个穷小子,他有本事在刚毕业的几年里就做到洛筝这个样子吗?
不,就算是现在的他,家里全力支持,他也做不出这样的产品。
换句话说,白商陆从洛筝读书的时候就那么重视她,真的只是因为和秦晴分手,感到寂寞吗?
不可能的。
“我们算男女朋友吗?”姜逸之问。
“不,算金主与金丝雀。”洛筝道。
“你,金主?”姜逸之指了指洛筝,又指了指自己,“我,金丝雀?”
“不然呢?”洛筝挑眉。
“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姜逸之感叹了一下,“我也没什么别的本事,只能说完美的躯体包您满意!”
洛筝一口咖啡差点儿喷了出来。
八、身份互换
不在洛筝身边的那三年,姜逸之偶尔会回忆起自己心甘情愿当“金丝雀”的日子,觉得也蛮有意思。
但一想到这个女人最后那么无情地和他说了再见,姜逸之又内心烦躁得不行。
现在洛筝的公司在生死一线徘徊,只有他有能力搭救。他很小人地拿供应芯片为筹码,直接捏住了洛筝的七寸。洛筝和他谈了很多的细节,包括供货的价格和交付时间,姿态非常强硬。姜逸之都毫不犹豫地说好。
最后他问:“所以你是答应我了吗?”
洛筝垂眸,睫毛扇了下来:“我有选择的余地吗?”
姜逸之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再次捏住了她的下颌,然后狠狠咬了一下她的嘴唇。洛筝吃痛,深吸了一口气。她感觉到了唇畔的一丝血腥味。
姜逸之舔了舔她那被自己咬出血的伤口,动作又变得温柔了起来。
她的小朋友比以前疯多了。洛筝无奈地想。
姜逸之带洛筝去买衣服。
还是三年前的太古汇,他俩的身份却完全调转了。姜逸之单手插在西装裤子里打量洛筝,道:“你不要总是黑白灰,一点儿女人味都没有,我不喜欢。”
“商场上不分性别,没有人会因为你踩高跟鞋就会走慢一点儿等你。”洛筝平静地说道。
“但你现在得讨我喜欢。”姜逸之强硬地说道。
“你挑,我试。”洛筝没打算挣扎。
姜逸之看中了一条纯白的塔夫绸短礼服裙,这条裙子有一对泡泡袖,露背的设计,背后是巨大的纯白蝴蝶结。简而言之就是相当挑身材,但凡肩部和背部的线条不好看,穿上后一定会翻车。
但姜逸之只需要看一眼,就知道洛筝穿上一定很美。
这个女人自律到了曾经令他喟叹的程度:早上起床吃完燕麦就去运动,先无氧,然后晨跑或者游泳,九点钟准时到公司开始上班。她永远有着纤细优美的身材、直角肩和蝴蝶背。只有姜逸之清楚,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天生,而是日复一日的健身训练雕刻出来的。
而这个笨蛋最开始选择健身,只是因为多年前的某一天,白商陆说三个月后会休假来看她。
洛筝试穿了这条裙子,店员帮她把背后的缎带系成蝴蝶结。那漂亮的背部线条让姜逸之完全移不开眼。他低低咳嗽了两声掩盖自己的尴尬,对着洛筝的背影问道:“你什么时候开始创业的?”
“你出国后不久。”
“为什么白商陆要这么针对你?”
“我们是竞争对手,他针对我不是很正常吗?”
“竞争对手那么多,他为什么偏偏只针对你?”
洛筝终于沉默了。
三年后的今天,就像曾经iPhone颠覆了功能机那样,智能眼镜也颠覆了智能手机,成为了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新一代通讯设备。
当然,价格也从最开始的万元以上,降到了从千元机到万元机的全档位覆盖。各种品牌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又在残酷的厮杀下退出,只剩下了五家头部,其中一家就是洛筝的Ring,而市场份额最高的依旧是白商陆的SPE。
SPE相当针对Ring,这是世人皆知的事情。
大家总是轻描淡写地将之理解成老板与离职员工之间的恩怨情仇。Ring的创始人洛筝曾是白商陆麾下的一员大将,她做出的第三代SPE GLASSES在全球取得了2.2亿销量的成绩,至今没有哪款产品能够突破。这位天才般的产品经理却在那之后离开了SPE,选择自行创业。
白商陆是因为被背叛了,才那样针对洛筝的。所有人都这么认为。
洛筝的Ring在他的针对下依旧冲进了Top3,可这一次,白商陆联合整个行业,掐断了Ring的芯片供应。
他要把洛筝逼上绝路,然后让洛筝乖乖向他求饶。
是的,求饶。只有洛筝清楚,白商陆根本不在乎这种程度的“背叛”。从头部企业离职出去创业的核心员工不计其数,很多老板还会选择投资自己曾经的员工,用另一种方式将他们依旧纳入自己麾下。白商陆也是这样的人,他这些年投资的品牌不计其數。
他只是不能接受这个人是洛筝。
“你在发什么呆?”姜逸之不满地问道。
洛筝回过了神,笑了笑:“觉得有点儿像踏在云端。就在昨天,我还以为我要破产了。”
她没有说谎。如果这次没有芯片能够供应上,她只有破产清算的命。
J.R集团确实有半导体业务,但主要为电动汽车提供芯片。智能眼镜市场是一块肥肉,J.R集团也想来分一杯羹,因此组建了团队,在严格保密下进行智能眼镜芯片的研发。
白商陆千算万算,没算到还有一个J.R可以给洛筝供货。
也只想给洛筝供货。姜逸之想。
“转过来我看看。”他指挥道。
洛筝转了个圈儿。银色镶钻的高跟鞋在她的脚下翩然转动,塔夫绸短裙的裙摆跃起。
姜逸之的眸光暗了暗。
九、他的礼物
江景的行政套房内,洛筝被黑色的蝴蝶眼罩蒙住了眼睛。姜逸之站在她的身后,看着她裸露在外的光洁后背,以及那个店员替她系好的完美蝴蝶结。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件衣服吗?”姜逸之在洛筝的耳畔问。
“为什么?”洛筝故作镇定。
“因为像拆礼物一样。”姜逸之的嗓音低沉。他轻轻一扯,蝴蝶结就散开了。
他吻上洛筝的肩,后背,蝴蝶骨,腰窝,一路向下。
他掐住女人的腰肢,把她翻过来,咬她的蓓蕾,相当用力,像是在发泄。
洛筝出了一层薄汗。她被姜逸之抱着跨坐在身上,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发出低低压抑的声音,齐肩黑发随着动作摆动着。
“什么时候剪的头发?”姜逸之忽然问。
“三年前。”洛筝搂住了他的脖子。
“为什么要剪短?”他记得洛筝之前那一头齐腰的黑色长发,笔直得像黑瀑。
“……女人失恋了就喜欢剪头发啊。”洛筝无奈道。
姜逸之心里一梗,联想到三年前洛筝离开白商陆去创业,他突然发了狠,对着洛筝一阵横冲直撞,又死死堵住她的唇不准她发出更多的声音来。
那个充满了攻击性的吻终于结束后,姜逸之嗓音沙哑地问她:“洛筝,是不是只要这个时候有人能帮你,换谁想要你都可以?”
洛筝似乎愣住了,很久没有回答。
直到姜逸之受不了这诡异的沉默,一把扯掉了洛筝的眼罩,才发现女孩儿的眼尾泛着红,像是要哭的样子。
姜逸之叹了一口气,又小心翼翼地把洛筝搂进了怀里。
“你怎么会这么想?”她在他怀里闷声道。
“因为我傻。”姜逸之抱紧了洛筝。
她就是那种没有你也能过得很好的人,你只能用尽手段把她抢过来,然后牢牢地拴在你身边。
洛筝睡醒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姜逸之早醒了,正拿手撑着头,目不转睛地看她。见她醒了,姜逸之不知道从哪儿掏出了一个闪着光泽的小物件凑近了她。
洛筝下意识想躲闪,却被姜逸之一句“别动”定在了原处。
然后姜逸之把那枚矢车菊蓝的方形宝石戴在了她的右耳上。男人的动作极其小心,像是对待珍宝。
三年前他们分别的时候,洛筝把自己的这一枚也送给了姜逸之,算是正式结束了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现在姜逸之又给她戴了回来,佩戴完后亲了亲她的耳垂,道:“不准摘。算是烙下我的印记了。”
“……明明是我买的。”洛筝嘀咕道。
“我送你的礼物很便宜吗?”姜逸之扯了扯她的脸,“我帮你这把,你不仅避免了破产,还能多挣多少个亿?”
“硬件利润不到百分之五吧,软件利润看后续咯。”洛筝看向他,“反正不够养你的,姜、小、少、爷。”
她每个字都在强调,当年姜逸之居然在这种事情上骗她。
而小少爷似乎完全没有被翻了旧账的自知之明,又低下头咬了她一口,很是餍足。
“现在是我养你,金丝雀女士。”他强调道,“我才是金主,明白吗?”
“行吧行吧,随你。”金丝雀女士一点儿也没有成为金丝雀的自觉,只是往被子里钻了钻,又闭上了双眼。
姜逸之摸了摸她的头发。
一想到她是为白商陆剪的头发,姜逸之又气不打一处来了。
十、邀功
洛筝发现,姜逸之比她还要忙。
年轻人一回J.R集团便担下了整个芯片的业务,直接向他爸汇报工作。短短三年时间,当初的少年已经长成了业务熟练、思维清晰的成熟男人,就连洛筝都不由得惊叹起来。
网上也出现了一些关于姜逸之的八卦消息,零零散散,基本上就是名校毕业,低调,但是人长得特帅,还有一些模糊不清的偷拍照片。
人们总是对豪门的故事特别热衷,反正胡润百富榜上的第一名换得很勤快,每一位太子爷都是八卦的中心。
Ring和J.R开了一场联合新闻发布会,请了诸多媒体,宣布了深度合作的消息。洛筝和J.R的高管出席,当场签字、握手。
待到通稿发出后,整个科技圈都炸了。原本大家都觉得这次Ring大概率会走投无路,只有破产清算或者被收购的命运,谁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居然让J.R截胡了。J.R的股价一路大涨,Ring虽然没有上市,但再次被机构调高了估值。
洛筝这个女人,不到三十岁,身家已然逾越百亿。
新闻发布会结束后,有科技媒体捕捉到了洛筝离去时的照片。
她上了一辆敞篷跑车,开车的是一个好看得有些过分的年轻男人,侧脸轮廓分明,近乎完美无缺。
他们戴着一模一样的耳钉,一左一右。
“看来洛筝最近爱情、事业双丰收啊。”那个媒体人发布了这样一条微博,带上了照片,“俊男美女,很养眼。”
本来只在科技圈小范围宣传的微博,不知怎么被营销号发现、转发,然后爆了。
“这不是前段时间爆出来的那个J.R的小開吗?”
洛筝没想过自己会以这种形式上热搜。
不过她不是很在意。反正公众对她的印象是根正苗红的女企业家,除了她和白商陆的恩怨情仇为人所津津乐道之外,大多数人并不在意她的私生活。
如果被人拍了照片上热搜,就能让全世界知道Ring的下代产品会以王者的姿态回归市场,那她觉得相当划算,完全可以多多配合。
白商陆当天就约了洛筝见面。
很显然,白商陆也看到了新闻。白商陆极少主动联系洛筝,洛筝已经不记得上一次他俩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聊天是什么时候了。
这一次,她当然也选择了拒绝。
到了晚上,姜逸之给她打电话:“你猜发生了什么?”
“这我怎么猜?”洛筝耸肩,“给个范围。”
“白商陆找我家老头子了。”姜逸之道,“他说他愿意给SPE的最高端产品线用上我们家的芯片。”
“要求是停止跟我的合作吗?”
“对。”
“你爸怎么说?”
“哦,他说这事儿全部交给我负责了,他不想管。”姜逸之轻描淡写道,“我当然没有答应。”
“你这算邀功吗?”洛筝低笑。
“你觉得呢?”姜逸之刻意压低了嗓音,“洛总,不给点儿好处吗?”
手机那头的女声明显软了下来,像是在哄他:“可是我有会议哎。我今天特别忙,真的,周末陪你吧?”
挂电话的时候,姜逸之嘴角都带着笑意。
很快他又觉得自己相当没出息。明明是他包养的洛筝,怎么反过来让洛筝跟他约时间?不应该是随叫随到吗?
热搜又刷新了一轮。
这回是娱乐号爆的料:“粉丝投稿:不要信姜逸之是什么精英学霸,年少有为,这人和京城四少没区别,实际上也是个玩咖,女朋友换得可勤快了。他和在洛筝就是在酒吧认识的。不过,这两人谁玩谁好像说不准啊。”
姜逸之看到的时候脸色相当差,立刻就要打电话让公关部解决问题。其他的八卦他都可以不计较,但他和洛筝在酒吧认识的事情没几个人知道,这事儿触了他的逆鳞。
谁知道他刚一刷新,发现洛筝居然用大号回应了。
“去年姜先生以全A的成绩毕业,J.R的眼镜芯片业务是他读书的时候就开始主导的。我对你们评什么四少、八少的不感兴趣,我就想问问,有哪一位在姜先生这个年纪,可以有他这样的能力和远见?”
姜逸之怔了怔,随即笑了起来。
有必要吗?明明有一万种方式解决问题,却偏偏要这样给他出头。
他俩到底谁养谁啊?
姜逸之转发了洛筝发的消息,就附上两个字:“你啊。”
洛筝看着姜逸之的转发,开始回忆,自己二十三岁的时候在做什么呢?
哦,毕业第一年,在给白商陆搬砖,参与了跨时代的第一代SPE GLASSES。
与其说是厉害,不如说是运气好。
“你怎么知道我全A毕业的?”姜逸之给她发语音消息。
“我猜的。你本科时成绩就很好。”
“你不会因为猜测就瞎发言。”他笃定。
“行吧,你们全A毕业的名单是会在官网公示的,能查得到。”
姜逸之反复听了好几遍。
她临时查的?
还是……早就有关注?
想什么呢?她为什么要关注自己?
大概是半天没等到回复,洛筝又道:“金主先生,今晚我不加班,有没有什么安排?”
十一、她的“猫”
三年前。
姜逸之收到了洛筝的消息:“金丝雀小朋友,今晚姐姐不加班,带你出去吃饭啊。”
他发现洛筝真的只是养他好玩,平时就带他吃喝玩乐。姜逸之问她以前跟谁一起来,她说自己一个人。
为什么一个人?因为太忙了,难得有空也是经常临时起兴,抓不到人陪她一起。
所以,自己这是充当了她的跟宠?陪吃陪喝陪玩?
洛筝发了条意味深长的朋友圈:“最近养了个小可爱。”
还故意耀武扬威地拿给姜逸之看。
底下有朋友的回复:“你有猫了?”
她看得哈哈直笑,姜逸之挑眉道:“你就皮吧。”
姜逸之照常上课,但不回宿舍,校外的房子也退了。他依旧没有向家里投降,这回连姜荣都觉得奇怪,忍不住问他:“你现在住哪儿?”
“呵呵,你猜。”姜逸之心情很好。
彼时姜逸之正在家里陪洛筝看下一代产品的设计方案,十几个眼镜的造型框架摆在一起,洛筝左右摆弄,这也不满意,那也不满意。
窗外明月高悬,车水马龙。屋里坐着的女人穿着居家服,咬着下唇,光看她的模样,实在很难想象她主导的产品能让无数消费者在发售前一天晚上就去旗舰店门外排队。
主要还是因为这个人长得很好看。姜逸之想。
“我觉得这些都不好。”洛筝指着那些框架,“但我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好。工业设计那群人很傲气,让我不要质疑他们的专业性。”
“你应该多看看秀场,多参加一下设计展。”姜逸之道。
看着洛筝一脸问号的模样,姜逸之双手环胸,道:“算了,我给你科普科普。”
“每年的四大时装周,分别在米兰、伦敦、纽约、巴黎举办。二、三月份的时候,展出当年的秋冬时装,九、十月份展出次年的春夏时装。这就是接下来半年后,整个世界流行趋势最前沿的风向标。
“大多数普通人会觉得时装周展示的成衣很难欣赏,但实际上看的是颜色、风格和趋势。这些颜色和风格会影响全球的跟随者们,先是服饰、箱包,然后影响到普通大众的消费品上,比如化妆品、电子产品。大家拿的手机电池盖的颜色,其实早在一年前的秀场上就出现过了。
“你之所以会觉得这十几个框架的外观造型都不好看,是因为它们确实过时了,显得老气,和最新的流行趋势格格不入。我觉得你们公司该换设计师了。”
最终,姜逸之一锤定音,而洛筝只是怔怔地看着他,心想, 这家伙怎么知道这么多?当初我给他科普爱马仕的配货文化是不是多此一举?
他讲这些的时候是这样轻松随意,仿佛他就坐在秀场的VIP 看台之上。
顿了好一阵儿,洛筝才道:“你这套逻辑很好。不过,你对这个这么精通,我总觉得哪里不太对……”
“哪里不对?”
“有点儿gay gay的……”
“……”
姜逸之要气死了。
洛筝抿了抿唇,吞了口唾沫。她自知失言,正想着该怎样挽回:“那什么,我不是那个意思……嗯!”
话音未落,她已经被少年捏住下巴吻住了。侵略性的气息传来,她很是无措,却又不敢乱动。少年撬开她的牙关和她唇舌纠缠,暧昧的氛围不断蔓延。
良久之后,姜逸之才放開她。
他的面孔依旧离洛筝很近,那对好看的漆黑双眸里映着洛筝的影子。
“用行动证明一下,老子喜欢女的。”他强调。
该死的,他喜欢她。
真是鬼迷心窍了,放着好好的败家子不去当,跑来她这儿假装贫穷的男大学生。
现在,他不想装了。
“感觉怎么样?”姜逸之低声问道。
“还……可以?”
“那继续?”他挑眉。
十二、放弃了,六年的时光
洛筝也不知道情况怎么就这样了。反正她确实养了一个大男孩,她还挺开心。
死党们说:“鲁迅说了,结束一段旧感情的最好方式,就是开始一段新感情。没有新欢治不了的旧爱。”
好吧,洛筝承认鲁迅说的都对。(鲁迅:我没说过!)
她养了猫的消息因着那条朋友圈不胫而走,还有人问她养的什么品种,有没有照片。
她想了想,回答:“豹猫。很难养的。”
又道:“那么可爱,怎么能给你看照片?”
与此同时,姜逸之已经被拉回了那个“相亲相爱一家人”的小群。
他在群里说:“我想追一个女孩子。”
他爸立刻回复:“谁?”
他妈也很警觉:“不是网红吧?”
姜逸之丢了个链接出来:“这位。”
链接上是SPE GLASSES 3发布后,媒体对洛筝的采访。虽然是一股公事公办的味道,但媒体贴心地列出了洛筝的职位和履历。
“相亲相爱一家人”安静了好几分钟之后,终于弹出了消息。
姜荣嘲讽道:“就你?追不上的。”
姜逸之:“……”
姜荣:“换我年轻的时候还差不多。”
姜逸之:“凭什么?”
姜母:“算了吧,你除了玩还会什么?人家能看上你?”
姜逸之气不打一处来。
可是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很清楚这一点。总不能一直装贫穷男大学生吧?他看着也不像啊。
洛筝和女伴在公司楼下吃着晚饭。
“你那天从酒吧‘捡’回去的漂亮小奶狗,现在住你家?!”女伴惊呆了,“你玩真的?虽然他长得还可以,但人家搞不好既图你的色又图你的钱——”
“他扮猪吃老虎呢。”洛筝淡定地咬着吸管,“虽然他也没跟我说他的情况,但我给他的那点儿,对他来说应该不是什么事儿。”
洛筝甚至没有给姜逸之发过红包,就是让他住在家里,带他吃喝玩乐,给他买买衣服。
“怎么看出来的?”女伴狐疑道。
“直觉咯。”洛筝歪了歪脑袋,“或者说,产品经理的sense?”
“那不就是直觉吗!”女伴吐槽道,“白商陆呢?你不喜欢他了吗?”
洛筝扯了扯嘴角:“我有那么没骨气吗?”
“可他现在看上去后悔了哎。准备给你升VP不是吗?给你配了更多的股份,送了你鳄鱼皮的铂金包。而且因为你有健身的习惯,他最近都着手升级公司的健身房了……”
洛筝摇摇头:“他那不是后悔。他那是征服欲作祟。”
她曾经那么喜欢白商陆。但一切都结束了,就在白商陆告诉她,当初频繁给她打电话只是因为寂寞的时候。
晚饭吃到一半,忽然暴雨倾盆。
南方的夏天,天气就像女生的脸,说变就变。
“糟糕,没带伞,今天也没开车。”洛筝皱起了眉。
洛筝买的房子离办公地点非常近,步行十分钟,是以她几乎每天都是步行上班。她那辆车最近都丢给姜逸之开了,偶尔让姜逸之当她的司机。
正想着这件事呢,突然来了消息提示。
姜逸之:“下雨了,我去接你下班?”
洛箏笑了笑,回了句“好”。
姜逸之驱车抵达SPE的地下车库时,正好撞见白商陆和洛筝在说话。
白商陆的面色不悦,眉头紧皱,洛筝被他用身形挡住了去路。
姜逸之的眸光暗了暗,他按了按喇叭,摇下车窗,以一副男朋友的姿态道:“洛筝,我来接你了。”
白商陆突然笑了起来。
与其说是笑,不如说是面部肌肉嘲讽地抽动了一下。
“你不愿意坐我的车,是因为他?”白商陆指向姜逸之,“筝筝,你用这种小男生跟我赌气?”
“我都说了,我没有跟你赌气。”洛筝平静地说道,“我只是放弃了。”
“放弃什么?”白商陆的目光有些危险。
“放弃你了。”洛筝轻描淡写道。
“这么轻易?”白商陆似乎不能置信,“就因为六年前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六年,你就那么介意?”
不,不仅仅是因为六年前。
洛筝很想问,白商陆你到底懂不懂?六年啊,就算是再勇往直前的人,也该疲惫了吧?
喜欢白商陆这件事,真的让人很疲惫。
六年前的白商陆不喜欢秦晴吗?当然喜欢。可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和秦晴分了手。这个男人永远只需要女孩儿点缀在他身边,不要给他添麻烦,也不要约束他。一旦女朋友影响到了他的事业,他会毫不犹豫地说再见。
他当初怎么对待秦晴,未来就会怎么对待自己。至于他这些年一直吊着自己,不过是因为吃定了自己不会离开罢了。
洛筝觉得自己早该想明白的,只是一叶障目,昏了头。
最终,这些话她都没有说给白商陆听。
她只是疲惫地揉了揉额角,道:“白总,咱们只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对吧?你管我那么多做什么呢?”
说罢,她拉开副驾驶的门上了车。
“开车。”
姜逸之踩下油门,汽车飞驰出了地下车库。他一言不发地掌控着方向盘,狭小的空间里,只剩下沉默。
十三、喜欢与爱的区别
后来的三年里,姜逸之每每回想起那个雨夜,都觉得心里有一个地方在微微抽痛。
那是他从未介入过的,洛筝生命中最重要的六年。
二十岁的洛筝,C大大二,优秀而独立,只是缺少经验和视野。那个时候闯入她眼中的,是才华横溢又事业有成的白商陆。他带她体验花花世界,教她欣赏和品味奢侈的事物,在她毕业以后给她参与最顶尖项目的机会,让她一步一步踏着自己曾经踩过的路往前走。
白商陆给了她最多的捷径,释放了她全部的才华,然后诞生了二十六岁的洛筝。
2.2亿销量的SPE GLASSES 3,一代传奇,直接促成了智能手机时代的落幕。二十六岁的洛筝就此封神,踩在了科技行业的金字塔尖上。
而在她封神前的那个晚上,她只是像个小女孩那样,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把头埋进膝盖里,诉说着过去六年隐秘的单相思,和那些她觉得“自惭形秽”的过往。
姜逸之想,自己又算什么呢?
只能算洛筝生命中的过客。
他自己却又不甘心。
洛筝问姜逸之今晚有什么安排,姜逸之想不出来。讨洛筝欢心可谓比登天还难,芯片这份大礼已经送她了,剩下的她什么都不缺。二十九岁的洛筝仅有的欲望,恐怕只剩下不断创新和改变世界。
会喜欢上这样的女孩子,简直就是游戏中开启了噩梦模式。也难怪当年爸妈都说自己肯定追不到。
想了想,姜逸之还是决定先去洛筝的公司接她下班。
他这个金主当得可谓是相当没骨气。
接待姜逸之的是洛筝的助理,之前姜逸之也见过几面。
助理道:“姜总,SPE的白总来了,正在和洛总谈话,您稍等一会儿。”
“他来做什么?”姜逸之面色一沉。
洛筝这段时间不是都对他避而不见吗?
会客室内,白商陆坐在洛筝的对面,双手十指交叉:“你不接我的电话,也不接受我的邀约,我就只好主动过来了。”
“白总找我有何贵干?”洛筝平静地说道。
“我们之间一定要这样讲话吗?”
“白商陆,你对我赶尽杀绝的时候,可没想过我俩见面要怎么说话。”
“洛筝,SPE已经上市好几年了,你关注过我们的财报吗?”白商陆忽然问。
“财务部的人会关注的。”洛筝道,“我一般不看。”
白商陆笑了笑:“没事,我可以说给你听。今年第二季度,SPE的财报上只有一千亿美元的现金,到了第三季度,我们卖掉了不少长期投资的股票,把账上的现金增加到了四千亿美元。不少金融机构都在猜测我们此举的用意,但谁都没有猜中。”
“洛筝,我当时是准备收购你的公司。用比市面上更高的估值。”白商陆静静地看着她,“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对你赶尽杀绝,我只是想等你回来。到时候你想继续做Ring就仍待在这儿,想回SPE做高端线也行。你甚至可以把我从CEO的位置上赶下去,我可以退居董事会,只要你回来。”
洛筝叹了一口气。
这个男人,还是这么骄傲和自以为是。
“你就是想让我投降。”洛筝道。
可她偏偏挺过去了,以她都没有意料到的方式。
“不,洛筝。”白商陆看着她的眼睛,“是我投降了。”
“……”
“我承认,看到热搜上你和姜逸之的照片,就算我再自诩冷静自持,也完全控制不住自己。”他苦笑道,“洛筝,我始终觉得,跟你在一起的人应该是我。”
洛筝想,若三年前听到这话,自己兴许还会有点儿情绪波动,但现在,她只觉得嘲讽。
“你这个人就是这样的,我喜欢你的时候你不当回事,反倒是我离开你了,你才开始在意。你这叫占有欲作祟。”她站起来,没打算继续和白商陆废话,“如果你是來讲和的,咱们的恩恩怨怨可以一笔勾销,横竖我是你培养出来的,咱俩的账算不清。如果除了讲和外还有别的意思,那我恕不奉陪。”
“洛筝。”白商陆叫住了她,“你大他六岁,他又是姜荣的独子,你真觉得他家里人能接受你?”
“谁说我一定要跟他结婚?”洛筝忽然笑了。
爱和喜欢有什么区别呢?
喜欢一朵花,你会把它摘下来。
而爱一朵花,你会给它浇水。
白商陆,你总是想把我摘下来。洛筝在心里想。
可我只想给他浇浇水,他只要盛开在那儿,我就很开心。
就像当年放他走一样。
洛筝和白商陆一前一后走出会客室时,姜逸之就等在门外,眼底有一片骇人的阴影。
每次都是这样,这两个人说话,他却只能旁观,以及等待。
“你怎么来了?”洛筝有些惊讶,“等了多久?”
姜逸之没接话,而是直接把洛筝拉了过来,当着白商陆的面,在她的唇上印下了一个重重的的吻。
“白商陆,洛筝现在是我的人。”他不耐烦道,“还得多谢你对她的封杀,让我有了拥有她的机会。”
“拥有?”白商陆敏锐地捕捉到了什么,又深深地看洛筝一眼。
“幼稚不幼稚?”洛筝无奈道。
姜逸之“呵”了一声,头也不回地走了。
白商陆嗤笑道:“我三年前就说过,他不适合你。”
“白商陆,你哪有资格说我?”洛筝也嗤笑,“你根本不懂感情。”
十四、“转正”的机会
姜逸之想不明白,洛筝为什么还要不请自来,跑到他的公寓给他做饭——如果减脂餐算“饭”的话。
“这什么?你就给我吃草?”他不满道。
“凯撒沙拉。”洛筝淡定地说道,“我只会做这个。”
“你跑过来做什么?”
“完成一下金丝雀的义务。”洛筝捏了捏他的脸,笑道,“你不算我的义务吗?”
她怎么可以笑得那么若无其事?
姜逸之的目光一沉,根本没管那盆沙拉,直接把洛筝拽进了房间。
“你自找的。”他哑着嗓子道。
姜逸之想到他听见的那两句话——
“你真觉得他家里人能接受你?”
“谁说我一定要和他结婚?”
这就是洛筝的真实想法吗?
她把自己当什么?玩物?
三年前就随便捡回家,当个玩物?三年之后还是这样?
姜逸之回想了他们重逢之后的这两个月。
她真的对自己毫不在意吗?
可姜逸之还是压抑不住头脑里疯狂的欲望。
亲吻她,爱抚她,看她在自己的怀里红了眼眶,然后温柔地吻掉她眼角的泪水,把她摁进怀里。
最后,他忍不住对她道:“给你一个转正的机会。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明天跟我去领证。”
“不要。”
“为什么?”姜逸之的眸光再度一暗,语调低沉而喑哑。
“小朋友,你才二十三岁。”洛筝从他的臂弯里钻了出来,捧住他的脸,“干吗非得英年早婚啊?”
“我乐意。”
“过阵子你就不乐意了。”
我不想你后悔。洛筝在心里道。
他们四目相对,沉默了仿佛一个世纪那般漫长。
良久,姜逸之忽然推开了她。
“你回家吧。”他不再看她,“我们的关系结束了。”
洛筝一怔。
“是吗?”她再度确认,“你确定?”
“嗯,我腻了。”
十五、胆小鬼
酒吧内,人声嘈杂。
洛筝在吧台上坐着,漂亮的眼睫掩不住郁闷的神情。
“真惨,被人从床上赶下来,还跑出来喝闷酒。”她猛灌了一口鸡尾酒,对着身旁的女伴吐槽道。
女伴听完了前因后果,神情呆滞道:“不至于吧?当年你就很喜欢他不是吗?不然也不会……等等,你是在意年龄差吗?你这样的女人也会在意这个?”
“姐姐什么年纪都是风华正茂。”洛筝不客气道,“追我的人能从广州排到芝加哥好吗!”
“也对,白商陆那种老渣男都得认栽。”女伴点点头,“那你为什么不接受他的求婚?”
洛筝沉默了好一会儿。
最終,她低声道:“有的时候,你喜欢一个人,就会变成胆小鬼。”
你怕他只是不成熟或者一时冲动,没过多久就后悔了。那倒不如就这样纵容着他,由着他的性子去,反正现在的自己在感情上无论如何都拥有主动权。
等到哪一天他恍然大悟,跟你说谢谢你陪他走过了这样一段旅程,大家一辈子都是好朋友……到那个时候自己也可以潇洒地结束这段关系,甚至揶揄他说,这些年姐姐很满意哦。
该死的,怎么那么想哭呢?
她果然还是没有办法做到那么自在,那么从容。
姜逸之觉得自己真的是疯了,才会大半夜的又跑去洛筝家找她。
电话打不通,发消息也不回,家里看上去也没人的样子,这都凌晨两点了,根本不知道这个女人跑到哪里去了。
姜逸之想了想,决定先上楼等。
就算她今晚住外面了,明天也得回家吧?
他输了密码,显示不正确。
洛筝家的密码换了?
也是,很正常,都三年了,换个密码算什么?
姜逸之有一丝微妙的不甘心,然后试图破译洛筝家的六位数密码。他试了洛筝的生日,不正确;上网搜了Ring的成立日期,输入,还是不正确;他甚至搜了白商陆的生日,输入,一如意料之中那样,不正确。
密码锁显示:您还有最后一次输入的机会。
姜逸之:……
把这个女人家的锁搞坏了她会生气吗?能借着门锁坏了不安全的名义,拐她到自己家来住吗?
她还很生气吧?虽然她一出门,自己就后悔了……
该死的,洛筝没说错,他姜逸之就是很幼稚,就是沉不住气。这样的他,洛筝怎么会喜欢呢?
他最后一次尝试输入密码。
这一次,姜逸之鬼使神差地输了自己的生日。
咔嗒一声,门锁开了。
直到走进去的时候,姜逸之都在发蒙。眼前熟悉的场景很快就把他的思绪拉回了现实——这里是他曾经住了半年的地方,陈设还和三年前一模一样,他曾在这个客厅陪洛筝看电视剧,跟她聊最新的产品,和她一起打游戏,把她压在沙发上亲吻她。
姜逸之环视了一下四周,发现餐桌上摆着一个相框。
相框里是一个大男孩的背影,一看就是偷拍的。
……是他的照片。
姜逸之恍然发现,从重逢到现在,洛筝都在近乎无条件地纵容他。
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洛筝从来没有一个“不”字。
突然间来了消息——
“姜总,你让我查当年洛筝在SPE发生的事情,有眉目了。”
“三年前,洛筝在SPE第四代产品的项目组被边缘化了。白商陆原本都打算给她升副总裁了,任命书下发前,突然又给她调了岗,让她去做中长期规划。后来还发生了不少事情,细节我暂时还没有查清楚,但她最后会出去自立门户,完全可以说是被逼走的。”
“她原来的同事说她当时很惨,一夜之间一无所有,未成熟的期权全部被董事会强制收回了。因为白商陆在资本市场打了招呼,她也起初融资也非常困难。但她咬牙坚持了下来,才有了现在的Ring。”
……
姜逸之怔怔地看着消息,内心的波涛瞬间翻涌如海啸。
姜逸之想起了他们最后的告别。
他跟洛筝说,自己有一个去外面读书的机会,但也可以拒绝。
洛筝想都没想就回答:“当然要去呀。放心,姐姐不会不放你走的。”
他听见洛筝的话,眸光黯淡了下来。
姜逸之想,但凡那会儿洛筝说一句挽留他的话,他都不会走。他会告诉她自己到底是谁,告诉她其实他很喜欢她,不是开玩笑,只要洛筝愿意给他一些时间,他可以成长为绝不逊色于白商陆的男人,和她肩并肩站在商场上。
但洛筝没有。
她不仅没有挽留姜逸之,还给了他一笔“分手费”。那是洛筝第一次给姜逸之现金,五十万。
洛筝问过他学费和生活费怎么搞定,姜逸之回答说有奖学金。
于是洛筝打了那笔钱给他,说:“奖学金只够基础开销吧?在外面不要把自己搞得太局促,好好读书,别去打工哦。”
姜逸之差点儿被气死。
该死的,那明明是她被SPE边缘化的时间,而她竟然从未在自己面前流露出过什么。
明明那个时候她真的很缺钱,而自己才是真的一点儿也不缺钱的那个人。
当时她已经决定了要离开白商陆,要重新开始,重头再来。
她把他送走,是想独自面对风暴吗?
尾声
到了后半夜的时候,姜逸之终于打通了洛筝的电话。
“你在哪儿?”他问道。
“……你家楼下。”洛筝的声音低哑,带着些微的醉意。
姜逸之顿时觉得无奈极了。无奈又荒唐。他们两个人算是怎么回事?分别跑去对方家待着?
他几乎是飙车回的公寓。
洛筝没有录入他家的指纹锁,所以姜逸之奔跑着抵达时,看到的就是洛筝一个人坐在台阶上,双手环抱着膝盖的样子。
姜逸之拉起了她,却发现她的手和胳膊皆冰凉。
“笨不笨啊,洛女士?”姜逸之苦笑道,“你那么聪明一个人,怎么就把自己搞成这样了呢?”
他牵住了洛筝的手,十指紧扣。洛筝难得一见地乖巧,跟在他身后进电梯上楼。
“当年的事情,我都知道了。”姜逸之顿了顿,“你让我出国,和我分开,是因为你觉得你当时自身难保,是吗?为什么就不肯告诉我呢?”
“当时从我的角度来看,跟你说了也没用啊。我又不知道你是谁。”
“我的错咯?”姜逸之眉梢一挑。
“……”
“你就什么事儿都要自己扛。”姜逸之气道,“别的女强人就算职场上遇到挫折了,还知道跟男朋友撒个娇呢,有你这样的吗?直接就分手?还给遣散费?还剪头发?剪了还让我误以为是为白商陆剪的?!”
他越说越气,语速也越来越快。
洛筝无奈地笑了笑,很郑重地说道:“未来有着无限可能性的你,和当时走在人生十字路口的我,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我非要你陪在我身边,陪我进行一场豪赌,那就太自私了。”
姜逸之静静地看着她,眼睛里是晦暗不明的情绪。
“现在我认错了。我还是希望,你可以留在我身边。”洛筝与他四目相对,“所以……还需要我吗?”
半晌,见姜逸之没有反应,洛筝垂下了眼睫:“好吧,我知道你说过我们的关系结束了,其实我就是想挣扎一下……”
下一秒,她被男人极用力地拥入了怀中。
“你还可以重新开始。”姜逸之在她的耳畔道。
姜逸之在国外的那三年,花了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商业知识,研究整个智能眼镜产业的上下游,坚定地告诉父亲要切入眼镜芯片的业务。
他陪母亲去巴黎和米兰看秀,看着那些穿高定礼服的模特从他的身旁走过,思考如果是洛筝的话,会在下一代的设计上选择哪个方向。
兼顾学业的同时,他大部分时间都泡在公司里,汲取实战经验,飞速地成长,直到父亲放心地将整块业务都交给他。
他守着洛筝的发布会,买她做的每一代产品,在每一个新功能上寻找她的影子、她的气质,想象她制定每一步戰略的样子。
在她最需要帮助的那一刻,他伸出援手。
他幼稚,不成熟,还固执,爱吃醋,不如她隐忍,也不如她坚强。
只会用笨拙的方法把她骗到身边拴着,甚至不知道她本就是心甘情愿,才有可能被拴住。
可这个世界哪有那么多完美的爱情?
——我重新回到你的身边,本是为了与你并肩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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