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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管管你家小青梅

时间:2023/11/9 作者: 桃之夭夭A 热度: 26127
公子无裳

  沈沉鱼当了霸王十余年,冷不丁心血来潮想当一回文化人儿,墙也翻了,酒也喝了,奈何城里最会写诗的白墨就是不理她,还跟别人跑了去。于是她决定,改邪归正的第一天,先从诗人的媳妇开始做起。

  【一】霸王作诗

  我上辈子得是个诗人。

  待我落完最后一笔,磨墨的书童咽了咽口水巴巴地望着我问:“姐,要么……咱再改一下?”

  “改不得。”我摆摆手,心情绝好道,“这个作诗作画就讲究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抠抠搜搜、咬文嚼字的,算哪门子搞文化?”

  “可您这诗写得也没啥文化啊……”

  “你懂什么!”我提笔在书童的脑门儿上画了只王八,吩咐道,“去,把这诗抄上百遍,城里的每个巷口都给我贴上,粪池边的那条路也别落下!”

  不出一日,满城人都知道了——白员外家的傻儿子白墨被“耗子”吓断了腿。

  那“耗子”在夜里吓完白墨就跑了,饶是白墨腿再长,耐不住“耗子”跑得快,白墨追着追着磕到了门槛,差点儿把门牙都给摔碎了。

  为此,我诗兴大发,写下了“耗子傍地走,白墨腿没有”的盖世金句。

  打油诗贴出去后第一个跑来找我的是林子若。

  她扭着小腰,细胳膊指着我的鼻子说:“沈沉鱼,你简直是个泼妇!”

  我把嘴里的桃核吐到院子的地上,跷起脚斜眼乜她:“怎么?心疼你的白哥哥了?”

  “真没想到南城竟有你这样毫无修养的大家闺秀……”她一口气差点儿没缓过来。

  我走过去,拍拍她的肩,道:“都混到这分儿上了,还什么大家闺秀啊?且叫我一声‘霸王可还行?”

  “沈霸王”最先是赵廷之给我起的小名儿。

  此人从小到大没别的本事,就嗓门儿大,街头巷尾吼几嗓子,这名字就伴了我十多年。自然,我也是不负众望,看门的黑狗被我追跑了几十只,门被我的蹴鞠撞坏了几十扇,我爹领着我把整条街的邻里家的门槛都踩烂了,头磕了不少,银子也赔了几箱。我踢遍整个南城的门,却唯独踢不开白家的门。

  白墨早在我学蹴鞠的时候,就把自家的门换成了铁的。不管我和赵廷之在外头怎么吵闹,他愣是有本事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写他的破诗。

  我死活都想不通白墨写诗作甚,直到前年上元節,我瞧见有姑娘偷偷给他塞帕子。

  赵廷之在旁边看得眼睛都直了,他一把拉住我的手道:“沈霸王,看见没?有文化真好。”

  后来,白墨的诗传着传着就被有名的琴师谱了曲子传出了城,引来了一群爱听曲儿的小姑娘,林子若便是其中一个。

  赵廷之见到林子若魂儿都没了,被林子若三言两语一勾搭,他就乐呵呵把她带到了我和白墨的中间。她一声“白哥哥”叫得旁人都酥了,我冷眼瞥她,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股酸到家的绿茶味儿。

  我不同意林子若插足,讥讽她:“你没看出来我们都是有钱的人在一块儿玩吗?”

  隔天林子若就买下了白墨家旁边的一块地,连带着南城的乐坊一夜之间都改姓了林。

  比我爹还有钱!我为此厌恶惨了她,而我对林子若的敌意在一日后更是到达了顶峰。

  打油诗贴出去后迟迟不见白墨的回应,我忍不住又从他家北面的矮墙爬了上去,结果没站稳,啪的一声摔了下去,啃了一口泥。

  眼前出现了一双鞋,抬头看,白墨那双漆黑的眼睛正紧紧地盯着我。

  他坐在木轮椅上,微微挑眉,道:“说吧,今日又打算扮成什么来吓我?”

  我拍拍灰,撇嘴道:“你怎么知道是我……”

  他没继续深究我扮成耗子吓他的事,而是淡淡吐了一口气说:“还有你的诗,二十字有六字错。”

  我噎住。

  随后,我瞅见不远处穿粉色罗裙端着汤药走来的林子若。

  我皱了皱眉头:“你怎么在这儿?”

  【二】请婚书

  俗话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但我瞅见林子若,就连犄角旮旯都不想给她留。

  “白哥哥,喝药。”她把碗端到白墨面前,转过脸来笑眯眯地望着我,“沉鱼也是来看白哥哥的吗?”

  我哼道:“犯不着。白傻没你想的这般金贵。”

  听到这个称呼,白墨的脸黑了几分,没接林子若的药,她只好把瓷碗放在石桌上。

  林子若这才不过来南城几日,就白哥哥长,白哥哥短,白墨摔断腿,她跑得比药房送药的小厮都勤快。

  她不回去,我也不回去。好不容易挨到她走,白墨伸出手在我的脑门儿上狠狠弹了一下,我迷迷糊糊地跳了起来,朝他龇牙咧嘴。

  他倒好,云淡风轻地瞥了我一眼:“留下吃饭。”

  “不吃!”

  他饶有兴味地盯着我:“但,今晚有荷叶鸡。”

  “得嘞。”我麻溜地跑了回来。

  和白墨吃鸡,两只腿是我的,翅膀也得是我的。他丝毫没有要抢的意思,懒懒地掀起眼皮看我:“说吧,几次跑来找我做什么?”

  我擦擦嘴,说:“本霸王有件事要交给你做。”

  他冷哼了一声:“人事狗事?”

  我又是一噎。此情此景,我须得亲口问问赵廷之,瞧瞧,这是有文化的诗人能说出来的话吗?

  “我爹想让你帮我写个请婚书。”

  闻言,他握住筷子的手微微一僵。

  像是有什么东西火辣辣地在烧我的嗓子,我小声道:“白傻,我爹说了,想招个上门女婿,你帮我写个请婚书,我贴到城里去。”

  白墨听闻我良心发现,弃暗投明,很是欣慰,然后把我轰出了门。

  我从未见过比白墨更小气的男人。

  于是我又“吟诗作赋”,昭告天下,一不小心惹祸上身。听赵廷之说,我爹刚从都城回来,刚一进巷口就被迎面吹来的纸糊住了脸,他拨开一看,是我那狗屁不通的诗,气得胡子都竖了起来。

  当日傍晚我就被我爹拎耗子似的揪住脖子送到了白府。

  “白兄,我当真是对不住你!竟生出这么个女儿来!”我爹一松手,我直接趴在了地上,膝盖触了地,火辣辣地疼。

  我可怜巴巴地抬起头,目光猝不及防地同不远处的白墨撞上。

  “快!向你白伯伯和白哥哥赔罪!”

  我被吼得脑瓜子嗡嗡响,冷不丁瞧见白墨,他的眼神有些复杂。

  “沈叔,该道歉的是我。”没等我说话,白墨率先开口了,“您让我写的请婚书我……”

  “喀!”我朝白墨挤眉弄眼,愣是把他后半句话给逼了回去。

  但为时已晚,我爹问:“什么请婚书?”

  我低头看自己破了皮的膝盖,眼珠子转了几圈,还来不及找个蹩脚的借口,就又被我爹骂了一通:“你又趁着我不在做什么?请婚书?你一个姑娘家家的,要跟谁请婚?又是赵廷之那个臭小子?!”

  我求救似的看向了白墨那张并不好看的脸。

  他沉默了半晌,扶额道:“沈叔,沉鱼受伤了,我先带她上药。”

  白墨蹲下身拉住我,他的手触碰到我手腕的那一刻,我如同触电般僵了片刻才低着头向前走,我爹还在背后骂骂咧咧:“你别想跟赵家那个臭小子成婚!我告诉你,这门婚事我不同意!赵廷之那个臭小子还想攀我们沈家?门儿都没有!”

  赵廷之才不想要我呢,我腹诽道。

  “痛……”我委屈地瞪着白墨,“你下手就不能轻一点儿吗?”

  他的腿好得差不多了,坐在椅子上给我上药,低着头,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着,好看得没有天理。

  “你想跟赵廷之成亲?”他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来了,来了,白傻这人就喜欢借题发挥。

  我狠狠地用脑袋撞他的额头,怒道:“你摔坏腿把脑袋也摔糊涂了?”

  “那为什么要背着你爹让我给你写请婚书?”

  “你干吗把我跟你说的话同我爹说?”

  他不满道:“是你借了你爹的由头来找我。”

  “我们就不能有点儿小秘密吗?”我歪着头,问他,“白墨,你不是最喜欢藏秘密了吗?”

  他望着我的眼睛微微一沉。

  良久,他道:“赵廷之,其实不错。”

  不知怎的,刚才上药膝盖都没这么疼,这会儿突然就疼得厉害。

  像是被什么東西重重地撞了几下,我的心忽地也开始痛了。

  我胡乱反驳道:“赵廷之被林子若迷得魂儿都出窍了,你不明白?”

  白墨摇头,道:“他没有。”

  “那你的意思是,我若是和赵廷之结亲,倒也不错?”

  他静静地望着我,眼里深不见底。

  “若是你想,也未尝不可。”

  气得我一脚踢在了他的下巴上。

  “去你的未尝不可!”说完,我转过身,拔腿就跑。

  【三】飞花令

  听说白墨的下巴被我踹脱臼了。

  而我,沉迷作诗,不可自拔。

  从白家回来后的两个月里,赵廷之三天两头过来找我,弄得我一见到他那张脸就心里烦闷。一见赵廷之,我就想起白墨说的“未尝不可”。他怕是巴不得我把赵廷之骗走,好让他和林子若双宿双飞。

  赵廷之怕被我爹揍,不敢走正门,结果有一次恰好撞见了我爹,被我爹举着笤帚追了两条街。

  整个南城的商业,白、沈、赵三家占了大半壁江山。同是有钱人,但我爹私底下愣是瞧不上赵家,不过赵廷之和我从小便鬼混在一起,向来是我搞事情,赵廷之背锅。

  他就这么背锅背了十多年,一直背到了今天。

  就譬如今天在南城护城河边举行的飞花令,明明是我要办的,席上的酒也是我偷偷去我爹酒窖里弄来的,结果烧钱背锅的却是赵廷之。

  林子若自小就喜欢诗词歌赋,瞅见她时我一点儿都不惊讶,看到被林子若拉来的白墨,也都在我的预料之中。

  赵廷之负责主持大局,我负责在选手席浑水摸鱼。

  由于赵廷之出的题是我给他弄来的,答案我早背了下来,很快就成了我、林子若和赵廷之三人角逐。

  我偷偷看了一眼考题,被书童写的芝麻绿豆大小的字难住了,胡编乱造一通之后,我把面前的酒坛子里的酒喝了个精光,直喝得东倒西歪,然后我给赵廷之使了个眼色。

  “现在是最后一项,即兴写诗。”赵廷之对着白墨和林子若说,“你们二位谁写的诗又快又好,便是最后的赢家,就可以得到我身边的这套藏书。”

  我坐在一边,手托脑袋强撑着不让自己睡着。我爹藏的酒劲头大,酒坛子里泡大的我也没扛得住。我伸手摸了摸滚烫的脸,眼前的赵廷之出现了重影。

  林子若提笔写得很欢,白墨却是望着桌案上的纸缄默不语。

  我慢悠悠地站起来,走到他的后面,打了个酒嗝。

  “白傻,你怎么不写啊?”我摇摇晃晃地原地转圈,道,“你可别看不起这套书,这可是我花了好大价钱买来的藏书……”

  赵廷之咕哝道:“我花的银子……”

  我白了他一眼,河边的风吹得我的头晕乎乎的,不远处的灯火和渔船都开始摇曳了起来。

  灯火通明,当真是同他的眼睛一般亮。

  大抵是真的醉意上头,我一个踉跄,倒在了白墨的身上。迎接我的是一个温暖的怀抱,他的手掌托住我的身子,我迷迷糊糊地跪坐在了他的腿上,目光正对上他的脸。

  啧,秀色可餐哪。

  而后我捧着他白嫩的小脸,毫不客气地在他的脸颊上咬了一口,白墨当即倒吸了一口气。当着林子若的面儿,我就是要扒拉白墨,气死她才好。

  在他惊愕的当口,我松了口,凑在他耳边轻轻吹了一口气:“你为什么不写诗了?”

  微风吹过,浓烈的酒气扑在他的脸上。

  他的身子陡然一僵。

  “白墨,你得写诗呀!你可是诗人……”我旁若无人地望着他的眼睛,撒完酒疯就跑。

  事后想起来,我这才发觉自己闯大祸了。

  尤其是隔日我顶着剧痛无比的脑瓜瞅见了白墨脸颊上的咬痕。

  彼时是乞巧节,我拿着糖人满大街晃,冷不丁赵廷之从我后面蹿出来,他递给我一盏花灯,上面有张画像。

  我叹了一口气,道:“要不是我见识过你鬼斧神工的画技,我差点儿认不出这是林子若。”

  “给你的,画的是你啊。”

  我不敢置信地乜了他一眼:“你疯啦?乞巧节给我送画像?”

  他憨憨地答:“又不是不可以……”

  我刚想把花灯推回去,就瞧见不远处的右脸结痂的长衫男子和手拿团扇的粉裙女子。我伸长脖子,竖起耳朵,听闻她说:“白哥哥,过两日我们一起去看马戏可好?”

  脖子伸太长酸得厉害,好不容易等到白墨说话,他却把我给揪了出来。

  他看着赵廷之,又看向了我手中的花灯。

  眼见他脸上的伤,我来不及揣测他心中所想,转身就想跑,冷不丁被他的回答绊住了腿。

  “好。”他应允她,随后喊我,“沈沉鱼,一同去吗?”

  “不去!”我答得极快。

  我背对着他,因此他瞧不见我的脸,自是不会明白我心里头的不甘。

  我厌恶林子若,更厌恶要和她一起去看马戏的白墨。

  最厌恶的,还是心口隐隐作痛的自己。

  【四】马戏

  我想不通这么多年来不近女色的白墨怎么就变了性情,遂问赵廷之:“白墨为何就应了林子若呢?”

  他摸摸头:“谁能拒绝美人儿呢……”

  我骂他肤浅,他却从怀里掏出了两样东西在我眼前晃了晃:“沈霸王,我找我爹要了两张马戏票,咱也去看吧。”

  等我和赵廷之到城郊的马戏场时,我突然听见身后传来林子若的声音。

  “沈沉鱼,你不是不来吗?”她讥诮道。

  “我看马戏,又不来看你,你慌什么?”我反唇相讥。

  她将目光转向身侧的白墨,对我说:“我知道,你是同你的相好赵廷之来相会。”

  “你若是真知道许多,就不会连白墨碰见马毛就会过敏这种事都不了解。”

  白墨看向我,眸光忽地一亮。

  林子若对他道:“白哥哥,原来如此……可你即便这样也答应了子若的邀约,我心里当真是万分感动。”

  瞧瞧,这脸皮厚得和南城的城墙也差不多少了。

  可细细想来,我又觉得她说的不无道理。

  我睨了她一眼,跟着赵廷之跑到距离他们老远的地方。恰巧有几匹马不去演马戏,留在草场吃草,我左右打探一番,看见草场没有人,于是扭头给赵廷之使了个眼色。

  他咽了咽口水,道:“别了吧,我不会骑马……”

  “怕啥?我也不会。”我趁着没人,从稀疏的木桩空隙里钻了进去,一面朝赵廷之勾手,“就骑一会儿,又不会怎样。”

  大话说出去后,很快我就被这撒丫跑的白马坑了。

  它丢下懵怔的赵廷之,发疯似的跑了起来。马蹄每在地上踏一下,我的头就疼一下,稀奇的画面蓦地在我眼前翻滚起来。

  头疼得凶,我一手捂住额头,一手抓住缰绳,白马嘶鸣一声,冲出了草场,直直地奔向了马戏场。

  “救命!”我吓得哇的一声哭出来。

  白馬也不知是受了什么刺激,直直地就往围栏边冲,我的五脏六腑一阵绞痛,死死地抱住白马的脖子,它纵身一跃,跳出了马场。

  我哭着呼救,身后的驯马师吹哨也不管用,白马头也不回地跑了。

  忽地,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

  一定是赵廷之!

  “赵廷之!快救我!我扛不住了!”我眼泪汪汪地吼。

  等马蹄声靠近,我这才听见了他的声音:“手给我。”

  我怔住。

  “沉鱼,手给我!”

  耳畔是呼啸的风声,我艰难地侧过头,看见白墨骑着马,向我伸出了手。

  是他……

  他不是对马毛……

  “快啊!”

  我如梦初醒,在白马即将穿过矮树丛的那一刻,紧紧地抓住了白墨滚烫的手。

  掌心相握的刹那,脑海中闪过许多画面,最终定格在那张脸上。

  那些被遗忘的往事抽丝剥茧,逐渐清晰。白墨将我拉到他怀里,我贴着他的胸口,听见他的心隔着薄薄的长衫,坚定沉稳地跳动着。

  “白墨……”我的眼泪不争气地唰唰往下落。

  他的手背泛红肿胀,我在他的怀中捂住眼睛,大哭出声。

  “别怕。”他的声音从我的头顶传来,微微发颤,却格外郑重,“我在。”

  他拉住缰绳:“吁——”

  马慢慢地停了下来。我连滚带爬地从马上下来,回头一看,他浑身都起了红疹,脸色却苍白得厉害。

  “白墨……白墨!”我扶住他摇摇欲坠的身子,“你撑着,我送你去看大夫!”

  很久之前,赵廷之曾问过我,若是以后我只能在他和白墨之间选一个人做朋友,我会选谁。那时我毫不犹豫选择了赵廷之。

  而今我终于知晓,能轻易说出口的答案,往往都是不怕旁人洞悉的心思。

  真正难以启齿的,是扪心自问的不可坦诚。

  正如他靠在我肩上时轻轻问出口的那句话,我答不了。

  “在你心里,能不顾一切地来救你的,只有赵廷之吗?”

  若是答了,他便明白,我有多在意他了。

  【五】封笔

  白墨昏睡了两日。

  我没敢进白家的门,只能偷偷地扒在矮墙上,看他房里的侍从进进出出,看林子若屋里屋外地来回奔走,一看就是两日。

  第三日早晨,我迷迷糊糊地听见他的房门打开的声音,睁开眼睛,是白墨。

  他的脸色不大好看,双眼很是无神,我就这样在矮墙上又扒了半日,陪他放空了半日。末了,他拿来了纸笔,磨了足足半个时辰的墨,之后提起笔,放下,再提起,又放下。

  他叹了一口气,把磨好的墨倒了。

  两年前,白墨封笔。

  那个才惊四座的少年,曾写出许多好诗好词传出南城的人,忽然间就不再提笔了。

  先前还有人慕名来南城寻他一探究竟,时间久了,也就无人再问了。若不是林子若,怕是整个南城的人都快忘了白墨会写诗这件事了。

  而我,又是爬墙来找他,又是举办飞花令,还写些狗屁不通的诗来激他,不过就是想尽一切法子让他提笔,他却丝毫不为所动。

  可白墨分明是爱写诗的。

  从前,他写诗,我和赵廷之在旁边看。虽是我和赵廷之两人都属于腹中无墨的暴发户,却也看得出他写诗时的神采。

  他封笔之后,那种神采便再也不曾出现过。

  为救我,白墨生了一场大病。这话是我听赵廷之说的。自上次回来之后的一月多,我都不曾再去过白家。也不知怎的,我的眼睛看东西逐渐变得模糊起来,一个半月之后,我只能勉强分辨明暗和近在眼前的事物了。

  我爹给我找了好些个郎中,药喝了一服又一服,针扎得我的头都快秃了,愣是没有半点儿好转。

  依稀还能辨认方向和明暗时,我在丫鬟的搀扶下爬上了白家的矮墙。

  我看不清人,但听到了林子若的声音。

  “你给我写一首词。”林子若道,“我要你沉淀两年之后最出色的词。”

  白墨道:“我已经封笔了。”

  “封笔又如何?能封笔,自然也能够提笔。”

  “我发过誓,绝不提笔写诗。”

  林子若逼迫道:“和这件事比起来,誓言又算得了什么?况且,我要的不过就是一首可以谱曲的词,并非要你写诗,你也不算违背誓言,不是吗?”

  白墨没有说话。

  林子若道:“孰重孰轻,你理应比我更清楚。”

  “你凭什么逼他?”我从矮墙上探出头来,凭借仅存的亮光,看向印象中的方位道,“林子若,强人所难,这是小人行为!”

  林子若意味不明地说道:“沈沉鱼,原来你的眼睛看不见了啊。”

  我勉强能分辨出她的位置,将脸转向她,道:“林子若,我警告你,不要逼他。”

  我比谁都更希望白墨提笔,可我不想他是被逼迫才提笔的。

  “你都没有听他说,又怎知我是在逼他呢?”林子若轻哼一声,讥讽道。

  我握紧手道:“我比你了解他,我知道他不……”

  白墨打断我的话道:“我写。”

  “你说什么?”我惊愕地问。

  “听到了吗,沈沉鱼?”林子若笑道,“你又有多了解他?”

  我自诩是这个世上最了解白墨的人。十三年,自我有记忆以来,便整日同他在一起。

  我应当是了解他的……

  “白墨,你不要强迫自己……”我哑声道。

  “我是情愿的。”他说,“你不了解。”

  我松开手,最后一抹光亮消散,我的眼前忽而一片漆黑。

  我转过身,眼泪簌簌地往下落。

  我始终都没能料到,我尝试了千百次都不曾做到的事,一个来南城不过几月的人做到了。

  倘若不是因他对她有所不同,我再找不出旁的理由来。

  我一直不敢开口说的话,是怕說出口被拒之千里,是怕物是人非,覆水难收。我甚至奢求这样不去点破的岁月静好能长久一些。可我早该明白,爱与不爱,和先来后来、近水楼台都无关。

  他为别人写诗了。

  既是如此,其他的话,我便只能绝口不提。

  【六】未得沉鱼

  我把自己关在房里半月之久。

  期间赵廷之欣喜地告诉我,他找到了一位神医,专治疑难杂症,若是那神医来医治,必能治好我的眼疾。

  对此我没什么兴致。

  那次坐上马,我便零零散散记起了一些事来。我跑去问我爹,他吞吞吐吐,半句有用的话都没有,最后为了让我住最,还硬是往我嘴里塞了个鸡腿。

  我一面啃鸡腿一面想,想得脑瓜子都裂了,该想明白的没想明白,不该想明白的,却忽然通透了。

  赵廷之是个人才。和我一样,嘴巴牢,性子倔,还特软弱。

  他没对我说,我也没对白墨说,我俩都怕说出口就废了。

  然而,该废还得废,说不说都一样。

  我纵是再蠢,也不至于在赵廷之陪我这么久之后还一丁点儿都没察觉到,其实从乞巧节的那个花灯起,我便多少有些明白了。

  我对赵廷之说,哥,咱不成。

  他说白墨托他交给我一样东西。

  是封信。

  我看不见,只得叫书童来念。

  念了两句,我让他住口。

  我反反复复地摩挲那薄薄的一层纸,依稀还能嗅到残留的墨香。

  “是红色的纸?”我问书童。

  “回小姐的话,是红色。”

  他是在何种境地下写下这纸请婚书,又是以何种心情把我拱手交给赵廷之的?

  我想,但凡有丁点儿爱意,也不会如此决绝——便是从一开始,白墨就没惦记过我。

  我把那张纸撕碎塞进柜子里,跑去同我爹说:“我想去治眼睛。”

  临行那天,也不知赵廷之是从何处得到的风声,硬要陪我去。这次我爹没揍他,反而哽咽着嘱咐了他一大堆话。

  我轰不走赵廷之,他厚着脸皮跟了我上路了。找到神医后,治了那么几回,我的眼睛便能瞧见一些光影了。

  又熬了许久,我便基本能看见了,此时已是我离开南城的第三年。

  再怎么想,林子若和白墨的娃儿都该能下地跑了吧?

  我治完眼睛的那一日,从医馆里出来,听见路上有人在唱歌。赵廷之说,这是近来流传甚广的一首歌谣,由“林氏乐坊”的一流琴师谱曲,林子若写词。

  “窃贼。”我骂道,“不要脸!”

  这种遣词造句,能是林子若写出来的?我的牙都快笑掉了。

  从赵廷之的口中,我得知林子若两年前便离开了南城,回到了自家的“林氏乐坊”,经历了一番折腾,终于她当了一回“千年一见的才女”,“林氏乐坊”也因这一曲赚得盆满钵满。

  《未得沉鱼》,是我后来才知道的曲名。

  回去后,我去乐坊找林子若。她在写词,废弃的纸团丢了满地。

  “这回,又打算去偷谁的词来?”我轻蔑地笑道。

  她瞥见我,先是一愣,随后很快平静下来。

  “看来这神医着实不错。”她顿了顿,说,“不过你若是知道这是我给你找的大夫,会不会觉着亏欠于我?”

  我蓦地睁大眼睛。

  “沈沉鱼,你不知道吗?你的眼睛能重见光明,是白墨破了誓换给你的。”

  我问道:“从一开始,你就只为得到他的这首词?你根本就不喜欢他?”

  “为情所困这种事,只有愚蠢至极的女子才做得出。”

  我气得一把扯住她的头发:“姑奶奶现在有事要办,等办好了,再来收拾你!”

  回南城前,赵廷之告诉我,他在此处置了一座宅子,我執意要走,他留不住,只是红了眼眶:“这么久了,我还以为自己能赢他的。”

  赢不了。

  这世间,无人能赢他。

  【七】诗人媳妇

  白墨被心爱的女子抛弃这事儿,得多伤他的心啊。

  我回了南城,正想着阔别两年之久,该如何安慰他那颗受伤的心,结果刚一进城,就被白家门口围着的莺莺燕燕劝退。

  这情景,怎么瞅着也不像是受了情伤的男子啊。

  白家老爷给白墨安排了相亲,消息一传出来,这南城大大小小的黄花闺女、半老徐娘全都往白府跑。

  听闻去年白府翻新,我绕了半圈,惊喜地发现那面矮墙还在,墙头伸出一枝桃花来。

  我三两下就翻上了墙,忽地听见院子里有人在唱歌。

  白墨坐在石桌前,一袭白衣,他瘦了些……也好看了些。

  他在抚琴。曲子是我听过的那首曲儿,唱词也差不多,唯独有两句,同流传的不同。

  他是这样唱的:“生有一愿夙,去有一纸书。我欲与卿故,我未得沉鱼。”

  “喂,白傻。”我坐在墙头喊他。

  他猛地站起身,也顾不得琴掉落在地上,三两步便走到我面前。

  我从墙头跳下去,一如多年前那样,伸手拽住了他的衣袖。

  “若不是我还留着两年前你给我写的请婚书,是不是就没法子知道你的心意了?”回南城之后,我翻箱倒柜找出了之前被我撕碎的请婚书,重新拼凑在一起。

  白墨最喜欢搞藏头藏尾的把戏,看到重组的那句“我心悦你”,我疯了似的去找他。

  我又追问他:“是不是你们文人都胆小怯懦,连句喜欢都不敢说?”

  “沉鱼,我……”

  我捧住他的脸,二话没说,“吧唧”亲了一口。

  “你不说,那我说。”又是一阵小鸡啄米般的亲吻,最后把眼眶都啄红了,我叹息道,“我一直以为,你是喜欢林子若的。”

  他黑着脸,道:“你的以为和你写的诗一样,半点儿道理都不讲。”

  “那你不是也以为我喜欢赵廷之吗?还给我写请婚书……你又能聪明到哪里去?竟为了我做出封笔这种蠢事来。”

  两年前,封笔的白墨破了誓,交给林子若一首词。林子若千里迢迢来南城找白墨,才不是爱慕、欣赏他,无非就是想要白墨的一首词,却百般求之不得。不料我的眼疾给了她机会,她因此向他施压求词,作为交换,她把能治我眼疾的神医的信息告诉他。

  而白墨封笔,是因为他对我有所亏欠。

  那日我一骑在马背上,就都想起来——多年前我被人绑架了,白墨来救我之时,我从马背上摔了下来,脑袋里留了块淤血。

  淤血压迫神经,我因此失去了那段记忆。大夫说,若是日后我想起来,淤血破裂,我的眼睛便会瞎。

  我被绑走的那一日,正同白墨在林边戏耍。那时他兴致盎然,文思如泉涌,便提笔写诗,不料卡在最后一句,心里不悦,恰好我又不识趣地烦他,他便说了重话,然后独自斟酌他的诗,没再管我。

  等他写完诗来寻我,我早就不知道被人绑走了。

  白墨虽是在三日之后把我救出了,但对马毛过敏的他没能在途中护好我。我摔下马,磕到头,一直昏迷不醒。他照顾了我半个月,直到我醒来。

  自那之后,白墨便封了笔。

  他把罪责归在自己身上,一直小心翼翼地不让我想起那段往事,为此不惜放弃他生平最爱的诗。

  “我若是不回来,你是不是打算随便找个女子成婚生子?”

  他摇头道:“你若是不回来,我便此生不娶妻。”

  “你连断子绝孙的念头都动了,怎的就不能问一句我的心思?”

  “你与赵廷之,我以为你心里是有他的。”

  “文人多蠢笨。”我揶揄他,“酸不溜丢的情诗信手拈来,却是连心仪的女孩子都追不到。”

  白墨没有说话。

  我一头扎进他的怀里。

  “白墨,你若是愿意,我便给你生娃娃。”

  他的身子一僵,颈脖骤然间滚烫起来。

  这回,他应得极快:“我愿意。”

  “作为条件,你每日都得写些酸不溜丢的诗来哄我。”我想了想,道,“写别的也成。”

  他轻笑着伸手把我搂得更紧了些。

  “好。”

  前来相亲的莺莺燕燕走到后院,看到的就是这番情景,不少姑娘当即哭晕在白府。

  “这不是沈霸王吗?!”

  如今霸王做腻了,想做一回文人。

  这辈子,诗人是当不成了,当诗人媳妇倒也不赖。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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