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滴血认亲?不科学!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花永熹,到你了。”管家的烟枪嗓一吼,八姐捂着手指头,将小尖刀递给了我。
看着面前缀着一点红色的大海碗,我大义凛然,手起刀落,大滴大滴的鲜血就从指尖划开的伤口,滴到海碗里。
没错,我正在滴血认亲。谁让自己是柳叶眉、杏核眼、樱桃嘴,偏偏不像扫帚眉、蛤蟆眼、香肠嘴的大帅老爹?
也许真是做贼心虚,我娘临终前就交代了应对之法。我特意买通老奴,在面前的海碗里放了明矾。这回,就算是看家的大黄狗旺财把血滴里头,也能验出是大帅的种。
两滴血在水中相融毫无悬念,暂时打消了花大帅的疑虑。
为了销毁证据,顺便向老爹表表我这颗赤子之心,我气运丹田,一屏吸一仰脖,一大海碗血水下肚,饱嗝混着解释溜出嘴边。
“嗝——爹,虽然我全挑着妈的优点长,但性子可是全随了您啊,豪爽、一口闷。”我这一招,把在场的十个姨太和我的十五个姐妹通通镇住了。
忘了说,这次滴血验亲是集体活动。爹爹占山为王那些年,抢了十个美人来压寨。他本想改良改良自己貌丑的基因,希望有朝一日能生个高大英俊、文武双全的儿子继承衣钵。不料,家中的丫头片子都能凑成四桌麻将,不见有个带把的。更让爹发愁的是,姑娘长得像他的吧,出嫁成问题,比如老大、老二……除了我;长得漂亮的吧,又偏偏没一点儿像他,比如我。
故而,爹爹才在身体不济的当下,想出滴血验亲的法子。我是顺利过关了,其他人呢?
一炷香过后,还未相融的血竟然达到八成。
二姨太号啕:“大帅,老大跟您都像一个模子印出来的,怎么可能不是亲生的!”
众姨太附和:“是啊大帅请息怒,定有妖人作祟。”
大厅哭闹成一锅粥,花大帅大吼一声“闭嘴”,揉着太阳穴回了屋。
我第二个撤回厢房,已等不及要去见见那个“作祟的妖人”。
“作祟的妖人”此刻以睡观音的造型,侧卧在我的软榻上,他听到脚步声,丹凤眼斜斜一抬,带着了然的笑意:“瞧你得意的,大厅一定很热闹。”
我三步并两步,来到软榻前,笑得前仰后合:“我爹脸都气绿了!快说,是不是你搞的鬼?”
姬沛云拿折扇敲我的脑门:“这么没大没小?当初请我出山,说好要尊称‘师父。”
我腆着脸道:“师!父!快给徒儿答疑解惑呗。”
这声师父把姬沛云叫得通体舒畅,他伸了个懒腰,盘腿坐起,声音慵懒低沉,道破其中玄机:“有钱能使鬼推磨,我不过是让管家用蘸醋的布事先擦了个别人的碗而已。只要容器带酸,就算是自个儿的两滴血都融不到一起。”他越说越兴奋,索性大手一挥,“徒儿,快备笔墨纸砚!”
知道他又诗兴大发,我赶紧递上纸笔。
只见,姬沛云握着小狼毫,在名为《花大帅诗抄》的线装书上奋笔疾书——要问女儿有几个,十六女娃凑四桌。滴血验亲一团糟,不知她爹是哪个?
2.三顾茅厕,请大神
说起来,姬沛云真乃神人也,神经、神仙二者皆有。
他喜欢穿白得刺眼的长袍,还闷骚地要在上面用银色丝线绣竹子;他喜欢前朝的辫子,对抹发蜡的小分头也相当中意,索性将刘海儿三七分,再抹发蜡,后面再垂条油光水滑的大辫子。光看背影颀长窈窕,还以为是哪家闺秀,等开口才知道这货是个纯爷们儿。
而我之所以要死乞白赖、低声下气地拜他为师,甚至不惜拿出老妈留下的嫁妆,高价请他进帅府,完全是由于老爹之前的奇葩指示。
一个月前,帅府大堂。
花大帅召集了膝下十六女到书房开会。他手拄龙头拐,指着书架上落灰当摆设的二十四史,感慨道:“我带了半辈子的大头兵,从土匪头子到大帅,眼看现在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你们这几个小丫头片子又不争气,连个像样的姑爷也骗不来,我总不能把这大帅府以后拱手送给其他丘八吧?”
“不能!”大家异口同声。
“这几天我老琢磨,指不定哪天一颗枪子就嗝屁玩完了,我打了一辈子仗,总不能说没就没,让人说忘就忘吧?”
“不能!”
“这么着,你们几个谁要是能让我短时间内名声大噪,我重重有赏。”
于是从那天起,如何让花大帅扬名立万,成为军阀红人,成了众家眷努力的目标。
宅院外军阀割据,宅院内硝烟不断。为了在大帅府有立足之地,我一咬牙一蹬脚,端着老妈留下的嫁妆,来到钮咕噜巷三十二号。
据老管家透露,这里有一位才华横溢的世外高人,上有博古通今之略,下有经天纬地之才……重点是凡事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可是,谁来告诉我,为何钮咕噜巷三十二号是一座茅房,还是公用的?卫生环境可想而知。
我捂着鼻子,抓住路人甲问:“请问姬沛云住哪里?”
路人甲捂着肚子,面目扭曲:“滚犊子,我没空搭理你。”他刚想冲进钮咕噜巷三十二号,却发现门被人反锁了。
就在路人甲骂骂咧咧,另找茅厕的同时,钮咕噜巷三十二号窗口飘出一道男声:“谁找我?”
这三个字瓮声瓮气,带着厕所里空洞的回音,让我脊背发麻,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是在跟我说话?”
“别磨磨唧唧的,想见我,就先把手纸从窗户给我送进来!”
我秒懂,原来高人如厕忘带纸。可是,我除了一箱子的金钗珠翠,没有他要的那种东西啊!、
我左看右看,有了!
我扯下一段裙摆,从嫁妆盒翻出团金丝线,从窗口捆着送了进去。
唉,真是下血本了!
一炷香后,门“吱呀”一声,开了,传说中的高人施施然走了出来。他对我意味不明地一笑,就这么从我身边走过了。
“喂喂,高人,我有事相求!”
他脚步不停,走到隔壁四合院,关了门。
“明天再说吧。”
我心头憋屈,真不知道自己扔出去的金丝线究竟是肉包子打了狗,还是有希望抛砖引玉。无奈,只能明日再战。
第二天,我提前了一个时辰,不过高人已经先一步去了钮咕噜巷三十二号。
“想见我第二面,就把手纸递进来。”
我不禁泪流满面,没想到堂堂司令千金竟然落魄成送厕纸的小妹,我还要不要嫁人啦!我一边腹诽,一边把事先准备好的一小包袱草纸用麻绳捆着递了进去。
“高人,这些够您用三个月了吧?”
结果,我还是不招人待见。
高人扔下一句“别以为就这一包袱破草纸就想请我出山”后,再次迅速回了小院。
我的心立时碎成八瓣,我朝门扉紧闭的小院高吼:“我还会再来的!”
第三天,我改变策略。
我到药店买了一把巴豆,趁四下无人爬上院墙,拿弹弓一粒粒地把巴豆打到了院心盛水的大缸里。接着,我只用好好在钮咕噜巷三十二号守株待兔即可。
晚饭时间,院门开了,一道白影向我,不,应该说是向钮咕噜巷三十二号扑来。我张开双臂,挡在门前。
“给你两个选择,要么另找地方,要么帮个小忙……”我调查过了,另外一处如厕地点还得走两炷香的时间。
他脸色发青,使劲儿想掰开我放在门边的手:“小丫头,你趁人之危!”
我死不撒手,强颜欢笑:“承让承让。”
这番僵持最后被一声极响的“piu”打破,我尴尬地笑笑,决定见好就收:“您一定得帮帮我,要是答应了,地上那箱子珠宝都是你的。”
没等我说完,他已经冲进了茅厕。
3.通俗痞诗,伤不起
第四天,我顺利将姬沛云带回府上,他的条件是,我得拜他为师。
此时,家中十间客房已满,谁让众姐妹为博老爹开心,搬来各路救兵,有照相的、说书的、杂耍的……无奈,我只有将我院里空着的厢房让给了他。
平心而论,姬沛云是个不错的“枪手”。得知我家具体情况后,他首先想到要帮老爹出一本雅俗共赏的幽默白话诗集。
此刻,他身着银线绣竹白袍,在父亲面前侃侃而谈:“大帅,我身为花永熹的师父,已经为您量身定制了一个出名计划。现在白话诗不是很流行吗?我们何不抢占先机,独占鳌头,自创一派,出一本能同时体现大帅豪迈和雅痞气质的诗集呢?”
老爹捋了捋八字胡,笑道:“你小子行啊,正说到我心窝上!要不是我认识的字掰着手指头都能数过来,早八百年前就出诗集了。好吧,现在这事儿就交由你来代笔。”
就这样,我高价请来的姬沛云师父得到老爹器重,成为花大帅麾下的姬参谋。
那么啥是豪迈与雅痞齐飞的诗?开篇咱就见识过。
为了完成这本《花大帅诗抄》,我与姬沛云花了整整一年。由姬沛云动脑动手,我来打下手、做点儿研墨倒茶的事情,不过老是被他们嫌弃。
比如,惊蛰这天。
窗外雷雨交加。老爹抽着雪茄感慨:“我抽雪茄,玉帝也想来凑热闹,你们看,这闪电像不像点烟?”
姬沛云右手一抬,我立即心领神会递上纸笔,于是有了下文——忽见天上一火链,好像玉帝要抽烟。可惜火柴不给力,一火链接一火链。
我皱眉一读,二字短评:“无聊。”
“再说一遍!”
两人不约而同地瞪着我,我很怂地改了口:“两个字,好诗。”
再比如,大雪这天。
老爹披着狐皮大氅,坐在八角亭里牛饮马爹利,指着漫天雪花,狐疑到:“这帮龟儿子,我只让他们粉刷大帅府,咋把石灰粉儿到处撒呢?扣工钱!”
老爹每次放黄腔,我就觉得自己不是他亲闺女,顿时正义感爆棚:“拉倒吧,下大雪而已,跟咱大帅府装修没半铜钱关系。”
老爹来气了,摔酒杯骂道:“瘪犊子,你懂个屁!他们这是拿我的石灰粉给玉帝老儿刷墙呢!”
我无言以对,只有灰溜溜走人。
白衣胜雪的姬沛云也跟着我一道出了八角亭,他轻蔑地哼了一声,吟起诗来:“什么东西天上飞,东一堆来西一堆;定是玉皇想装修,偷我墙粉筛石灰。”
哎,数不胜数,想想都是泪啊。而就是这样一本集豪迈(无聊)雅痞(无耻)为一体的诗集,得到了老爹的高度赞誉。
“印一千本,每本一块大洋!你们要是能一个月的时间里,给我全卖出去,我就答应你们一个要求!”
走出书房,我绝望了,眉毛垂成“八”字。
我望着姬沛云说:“师父,就这破书想换成一千大洋?老爹这是大脑进水,小脑养鱼了吧。”
“书的事情你不用操心,山人自有妙计!”他说着用食指戳了戳我脑门,“今天算你机灵,总算知道什么话要背地里讲。”
我不乐意了:“过了初三我就十八岁了,别老把我当小孩子!”
“是吗?”他眯起好看的丹凤眼,将我从头看到脚,戏谑道,“的确不是小孩子了。别家闺女到你这个年纪都当妈了,你说是不是?老姑娘。”
我气得直跺脚:“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说完,我蹲下身子,裹起一团雪就塞进姬沛云后脖子处,见他冷得直打哆嗦,我得逞地笑了起来。
姬沛云才不是吃瘪的主,哆嗦完开始反攻。他将沾雪的大手往我脸上按,觉得不过瘾,干脆双手挤压我的脸。
我想发飙想抗议,可眼睛才对上那张笑得明媚的脸,便放弃了所有抵抗。
“猪头妹。”他得寸进尺地把我鼻子向上一翻,笑得更加开怀。
他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右嘴角的梨涡更深了几分。在雪光和日光的映衬下,竟像折子戏里诱惑凡人的雪妖,好看得不得了。
我舌头打结,不知道此时此刻该说些什么,只觉得身体异常敏感。那双紧紧贴住我脸颊的手,本应是带雪的冰凉,却突然间像发出热度的地龙,暖洋洋的。
瞧我这反应,姬沛云定是猜到七八分,他收回手,一脸坏笑地说:“丫头,这大冬天的,咋就怀起春了?”
“胡说!”我又羞又急,使劲推开他,逃兵一样回了院。
雪地上脚印深深浅浅,像我乱得一塌糊涂的心。
4.还能这样卖书?
我好纠结!纠结得我都想把自己揪成秃瓢。
我没想到,看了一年都不觉得新鲜的人,昨晚竟然堂而皇之地跑到我梦里作乱。究竟是如何作乱的?喀喀,少儿不宜的场面我才不告诉你!
遗憾的是,这一炷香的美梦换来一整夜的失眠,我亏大发了。
看着镜子里顶着两个黑眼圈、面容憔悴的自己,我用梳子狠狠敲了敲脑袋:“花永熹,我看你只有这点得了老爹的真传!”
窗外传来“扑哧”一声,我警觉地探头查看,结果被人从后面揪住了头发。光闻气味,我就知道是姬沛云。
我一紧张,结巴了:“师……师……师父。”我不敢回头看他,谁让我昨晚在梦里……
“太阳都晒屁股了,还磨磨蹭蹭的?我来。”姬沛云夺过木梳,站在窗外帮我梳起头来,“昨晚平安书局差人来说,叫我们今早去取那试印的一百本……”
我靠窗站着,身后阳光温度恰好,照得我筋骨都酥软了,他的手指穿梭在我发间,一点点地撩拨着我荡起涟漪的心。
因为我脑里有着太多乱七八糟的想法,所以他在我耳边的长篇大论,我通通左耳进右耳出,打了水漂。于是,当他翻窗进屋,站在我面前问“听懂了吗”时,我只能敷衍地点点头。
姬沛云勾唇一笑:“再复述一遍。”
“啊?”我脸色一变,举白旗投降:“师父,你就饶了我吧。”
他拍拍我的脑袋:“别想些有的没的,换上男装,我在院子等你。”
半个时辰后,我和姬沛云来到平安书局。
仓库里堆放着一百本散发着墨香的《花大帅诗抄》,我发愁了:“这破玩意儿,真能一本卖一块大洋?要知道,普通人家用七个大洋就能讨一个媳妇啊。”
姬沛云朝我竖了竖大拇指:“不错,知道民间疾苦,不愧是我的好徒儿。然而,你想问题的思路还是太窄了。我说过的,山人自有妙计。”
所谓山人自有妙计,得分两步。
第一步,劫富。
姬沛云以庆祝花大帅出诗集的名誉,召集了数十名乡绅富商,包下县城最好的酒楼,大摆“鸿门宴”。
姬沛云换下平时贯穿的绣竹白袍,穿上藏青色的军装,更显得颀长挺拔。虽说他只是个挂职参谋,不过花大帅常把他带在身边,早成了别人眼中的“帅府红人”。
这会儿,“帅府红人”发话:“花大帅是咱奉县的衣食父母,现在大帅出诗集,众位是不是该表示表示?”他玩弄着脑袋后面那条不伦不类的辫子,朝后一甩,门口就涌入一大堆提枪的士兵。不用枪口对脑门,在场富商就差点吓尿了。
“姬参谋多虑了,我们肯定要给大帅捧场的。”商会主席赶紧表态,不一会儿,花花绿绿的银票和白花花的现大洋堆了满满一桌。
我在一旁眼睛都看直了,这些,早就超过老爹预期的售书额。
我在此次鸿门宴中负责发书,看着富商们一脸吃黄连的表情接过《花大帅诗抄》,就忍不住想笑。可周围气氛太凝重,我只能憋出内伤。
事后我清点战利品,少说也有三千大洋。
我问:“师父,这才卖一百本就抢来这么多钱,后面的书怎么办?”
姬沛云一脱军帽,潇洒地解开衣扣,说:“刚刚只是第一步,想实现人人皆知花大帅,得靠第二步。”
“啥是第二步?”
“明天就知道了。”
次日,姬沛云开着斯蒂庞克轿车,带我去了隔壁县的说书场。我们赶到时,里面已经坐满了黑压压的一屋子人。
我纳闷:“师父,你这是要集结人手造反啊?”
“东西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姬沛云抓过一把扇子,拍我脑袋上,“要让满大街目不识丁、食不果腹的老百姓对花大帅加深认识,还得靠说书先生,懂吗?”
他眼神往墙上一瞟,我便心领神会地望过去,赫然一张悬赏告示。大致意思是,从今日起,凡到此处领取《花大帅诗集》的说书先生,除了能报销往来路费、免费获得一块大洋,之后还可凭借宣讲诗集的次数,再领赏钱。告示是上月底发出的,看来姬沛云早有准备。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更何况这还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一个月后,姬沛云带着我,陪同我爹便装散步,几乎每过一条街巷,就能听到有人在谈论花大帅诗抄。爹爹对此很满意,当姬沛云回府后,将一千现大洋摆出来,爹爹的嘴角都快咧到了耳根。
管家惊叹道:“姬参谋真有本事,在这乱哄哄的世道,还能凭一本诗集赚这么多,老身算开了眼啦。”
爹爹赞许地点点头,问:“说吧,想要什么奖赏?”
我无端紧张起来:姬沛云不会要了赏赐就离开帅府吧?难得我花了几天几夜,才明白自己是喜欢上了他的事情,我不能还没来得及告白,就眼巴巴地看着人家卷铺盖,拿赏钱走人吧?
我心里一有事情,吃东西就贼快,越发一颗接一颗地嗑起瓜子来,我后知后觉,自己嗑瓜子的声音,已经引来众人侧目,包括他。
5.可以休师吗?想得美!
我尴尬得直想钻桌子底下,姬沛云突然走过来,当众拉住了我,吓得我把一嘴的瓜子仁全咽了。
“喀喀……你想……喀喀?”
姬沛云眯起丹凤眼,这是要耍奸使诈的前奏。
我只觉得膝盖窝被他从后面一抵,不由自主地跟着他跪了下来。
这是要认罪呢?还是三拜高堂?
我脑子乱哄哄的,瓜子还卡在喉咙里,嗓子痒痒的,除了咳嗽,发不出其他声音。
难道,他要请求父亲赐婚?!
我心头雀跃,情不自禁握紧了他的手,抢着表态:“我愿意!”眼里还有咳出来的泪水。
可是,姬沛云后面的话却让我发现明显话锋不对。
“真是我的好徒儿。”
咦?难道不是未来的好妻子吗?
姬沛云这才向爹爹提出要求:“花大帅,实不相瞒。当初我之所以愿意出面帮永熹,就是看中她聪慧的天资。如果大帅肯放手的话,我斗胆请大帅让她跟我去外面见见世面、历练历练。”
我顿时危机感爆棚。我这人细皮嫩肉,哪有他说的那种聪慧天资,更何况我明明可以靠脸吃饭,为何要拿天资说事?再想想钮咕噜巷三十二号,难道我真要放弃衣食无忧的千金生活,去当每天早晨给他送厕纸的粗使丫鬟?这招险棋走不得!
我壮着胆反驳:“爹,我要休师!”
结果,反对无效。
第二天中午,我凄惨地提着一个小包袱,离开生活了十八年的花府。除了老管家出门相送,就再无其他家人。我总算看明白了,自家老爹不但人丑,心更毒,嫌家中女娃多得碍眼,师父开口要人,他就这么欢天喜地把我赶出家门,还不让多带东西。
我气得眼泪汪汪,脱下绣花鞋,砸到红漆鎏金的大门上:“想借此机会把我赶出花府?我不会让您如愿,他日,我定当风风光光重新回来!”
“啪啪啪!”
哪来的拍手声?
我转头,便见姬沛云靠着他那辆拉风的斯蒂庞克轿车,等在路边。
他脱下白手套,走到我面前,热辣的阳光为他周身镀了一层金边。
“说得有志气,不愧是我看中的好徒儿!”
他笑得越明媚,我心头的委屈之情就越汹涌:“我没了,什么都没了……”
我低头瞧瞧自己打赤脚的落魄样儿,直接扑进他怀里痛哭出声。
等我哭够了也抱够了,姬沛云捡回被我扔去砸门的绣花鞋,一只一只地替我穿到了脚上:“没想到这么多年,你还是一生气就把鞋子当暗器。”
等等!他这话啥意思?我眨巴着哭成桃儿的眼睛,再次好好打量眼前人:“难道说,咱们以前认识?”
“你说呢?”姬沛云不置可否,笑得意味深长,“我要赶路了,要不要和我一起?”
“如果不呢?”
他从车窗里提出一个方方正正的包袱道:“不走的话,你当初给我的这些嫁妆,我就真拿走咯。”
我眼睛一亮,有了精神,说什么也要把那些嫁妆再拿回来。想到这儿,我赶紧拉开车门,人还没坐稳,姬沛云就猛踩油门,狂飙而去。
我想从后视镜偷看他的表情,却发现他早用同样的方法在观察我,我顿时手足无措:“我知道自己好看,但也不带你这么看人的!”
姬沛云哈哈笑了:“你倒恢复得挺快。放心,为师不会坑徒弟的。这一路,保证你吃香喝辣、终生难忘。”
6.一日为师,终身为夫
事实证明,姬沛云简直就是“坑徒”专业户。
说好吃香喝辣,谁知车才开到隔壁晖县,姬沛云就把斯蒂庞克轿车卖了。我们先用马车代步,再沦落到搭拉运货物的牛车。
姬沛云还挺入乡随俗,一天前还是只爱穿绣竹白衣的洁癖人士,一天后就像转了性,穿得灰溜溜的,毫不起眼,还咬着狗尾巴草,躺在牛车上的草垛里,哼着不知名的山歌,挺会自娱自乐。
我在对面,气不打一处来:“姬沛云!你个大骗子!”我一边说,一边脱下右脚的绣花鞋向他砸去,没想到他身手敏捷,一把就截住了“暗器”。
“我哪里骗你了?骗财还是骗色?是你自愿跟着我的好不好?”他加重了“自愿”二字,得意地拍了拍随身不离的嫁妆匣子。
牛车老汉听到动静打趣道:“瞧你们俩热闹的,是新婚小夫妻吧?”
我涨红了脸,刚想反驳,被姬沛云抢了先。
“大爷好眼力,说起来这姑娘老喜欢我了,先是让我当师父,接着日久生情。不是有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夫嘛。”
我快被他颠倒黑白的功力气得吐血。我是喜欢他没错,可是这层窗户纸都还没捅破呢!
我正准备施展河东狮吼,远处路口传来几声枪响。
“糟糕,大爷,我们得下车了。”姬沛云付了车钱,拉着我就往树林里窜。我从小在帅府长大,对于这种枪声并不陌生。
“Gew?88式?我爹的部下怎么在这儿?”
“没准怕我拐卖了你呗。”
“他要是那么紧张我,就不会把我像物件一样随便送人了。”
夜幕降临,地坑坑洼洼的,并不好走。我一个不留神,把脚崴了,姬沛云顾不得礼数,背着我翻越山岭。
不知走了多久,等我昏昏沉沉地醒来,已经躺在一片满是霉味的茅草中。姬沛云坐在火堆旁正给毛瑟枪上子弹。那把枪似乎很眼熟。
“我们一定在哪里见过!”我再次从头到脚把他打量个遍儿,还是没有头绪。
他伸了个懒腰,靠在我旁边,揭晓答案:“我们小时候见过的,那时你还没有草垛高,却嚣张得像个小霸王。”
“有吗?”我心虚了。
作为花大帅最漂亮的女儿,小时候爹爹总喜欢带我出门撑场面。如果不是后来有传闻,说我长得越来越像隔壁省的王叔叔,那么我在帅府的地位也不会一落千丈。
姬沛云看上去比我大三四岁,相貌又这么出众,我没理由不记得他啊?
见我还是懵然无知的样子,姬沛云着急了:“我是多没存在感啊?枉我怕你认不出,留了那么久的辫子。”
辫子?我想起来了!捂着肚子笑得前仰后合:“小云姐姐?哈哈哈,你真的是那个明明比我大,还被我欺负得哭鼻子的小云姐姐?”
“很好笑是吗?”姬沛云阴恻恻地问,不着痕迹地坐到我身边。
我笑得得意忘形,没注意到他眼中早就掀起了风暴,还继续揶揄:“说实在的,你到底是不是女的?”
“你说呢?”他双臂抵墙,将我围了个严严实实。
“喂!靠这么近做什么?!”
“好让你验明正身。”
“滚犊子!”
7.雄兔脚扑朔
有些记忆,一旦开闸就如潮水般涌来。
第一次见姬沛云,是我八岁的时候。
“永熹,这是小云姐姐,她暂住的这一年里,你就跟她好好学学,别整天只会野得跟猴似的。”
母亲的话我可不敢违背,不过当抬头瞧见一身女装的姬沛云,我就起了唱反调的心,谁让“她”个子比我高、皮肤比我好呢?
“她”喜欢穿青卦白裙,我就潜进“她”的住处,在洁白的裙面上泼墨作画,画乌龟、画王八;“她”喜欢到花园赏花练字,我就辣手摧花,放猫去捣乱;“她”喜欢吃我娘做的桂花茶,我就洒进巴豆末,顺便拿光她附近的手纸。总之,那一年里,我除了上房揭瓦、撒野捣乱,别的正事儿都没干。
当年姬沛云性子可不像现在这样古怪、强势,她好比软柿子,任我揉圆搓扁。不过即便如此,她还是坚持和我斗法、教我认字。否则,我这会儿估计也和老爹一样大字不识。
不知不觉,我开始依赖“她”,还会像开屏孔雀般向“她”炫耀着自己的强项。比如,玩枪。当然我不可能真枪实弹,我便把自己从副官那撒泼抢来的毛瑟手枪,灵活地拆了又装。见“她”挺感兴趣,便借花献佛送给了“她”。
想到这儿,我从姬沛云手里抢过那把毛瑟C96,看到枪柄上还有我儿时刻的小乌龟,更是乐得没了边儿:“快从实招来,你从啥时候暗恋我的?”
“暗恋?我恨你恨得牙痒痒,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要不是大家都怕你长成第二个无恶不作的花大帅,你母亲又于我有恩,我也不会男扮女装到你跟前,教你识字。”
“喂!都说只有女人才会口是心非,你扮女人扮上瘾了吗?”我开始蹬鼻子上脸,抓过他的长辫子左摇右甩,“我有的是你暗恋我的证据。就拿这辫子来说,我说喜欢你的大辫子,你还就真留到了这会儿,不枉当初你走时,我光着脚丫追出一里地。”
姬沛云扑哧一笑,拍了拍我的脑袋:“你之所以光脚追,是因为你早把那双泥鞋子扔到我的马车上……”
“讨厌。”
往事带来的治愈效果真是无与伦比,我们边说边调侃,天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
我的心从没有这么踏实过,仿佛面前这个人就是天降的神兵,无家可归也无所谓了。
我们随便吃了点儿干粮垫肚,他又背着我上了路。
“云哥哥,你这一路又是卖车又是逃难的,到底得罪了哪路神仙?”
“到文城里你就知道了。”
文城位于两省交界,是爹爹势力范围的最左端,一旦过了文城,爹爹便鞭长莫及。
我们到了文县,姬沛云先找郎中帮我看了看脚,又带我买了两套新衣裳,拾掇体面了,我们才在街边吃鱼肉馄饨。
吃着吃着,我一口老血,哦不,是一嘴馄饨喷了出来。
“花永熹,你咋啦?”
“嘘嘘嘘!快别连名带姓喊我了。你没听那小破孩唱的啥?”边说我边示意他往街角旮旯看。
只见三两个小屁孩一边打闹,一边互相吓唬,脆脆的童音唱道:“小孩小孩不听话,小心花帅抱回家,光着脚丫说脏话,最怕流氓有文化。”
姬沛云脸色如常,还有隐隐得意:“我觉得这童谣挺押韵,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吐出两个字:“绝交!”
姬沛云握着我的肩膀哄道:“消消气,我只是实话实说。这样吧,我请你吃最正宗的桂花糕,将功补过。”
桂花糕?我一听,条件反射地咽了咽唾沫:“要是这次没我母亲当年做的好吃,我就拿绣花鞋扔你!”
“没有问题!”
8.隔壁王叔叔
本以为姬沛云会带我下馆子,没想到他带着我七绕八绕,进了一间四合院。
院内桂花飘香,炊烟袅袅,一口蒸锅架在灶上,白腾腾的热气提前将一锅香气露了出来。
我双眼发亮,就去掀锅盖,手刚碰上黄澄澄、香喷喷的桂花糕,却被烫了回来。
“当心!”一道沉稳的男声从灶后响起,接着一只粗粝的大手用竹筷夹了块桂花糕,盛在碟子上,递了过来。
在灶后忙碌的中年男子,精神矍铄、气度非凡,偏偏袖口沾了糯米面,手上染了灶灰,一看就知道这些美食出自他手。
“不好意思,刚才失态了。”我接过碟子,象征性地吹了两下就往嘴里送,烫归烫,味道好得让我忍不住热泪盈眶,“您做的跟我母亲做得简直一模一样。”
“哦,是吗?”他微微笑着,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笑,让我不自觉地多看了几眼,越看越觉得这人面熟。
“请问,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他一脸欣喜,赶紧把粘在手上的面和灶灰擦干净,向我伸出了手:“我叫王志强。”
我礼貌性地回握后,脑子一片混乱——王志强?貌似是老爸死对头的名字……
“您不会就是隔壁省的王大帅吧?”我的吃惊完全表现在嘴大张的样子上。
这时,姬沛云走了进来,他淘气地要把拳头作势塞我嘴里,被王志强制止了:“云儿,不得无礼!”
“王叔叔,你看着丫头傻的,哪点儿像你。”
……
不用听后面的,光前面这两句就够我消化好长时间。
信息点一,他俩认识,而且很熟。信息点二,我长得像他?难道这个王志强真是传说中的“隔壁王叔叔”?!
等我从惊吓中回过神来,已经和他们一起围坐在圆桌旁,桌上摆着的八大碗六大碟都快凉透了。
王叔叔笑得尴尬,不断往我碗里布菜:“丫头,快尝尝我的手艺。”
我有气不好向长辈发,只能恶狠狠地瞪着姬沛云。
一炷香后,姬沛云心理防线全线崩溃:“姑奶奶,您别这么看着我成吗?”
王志强叹息道:“熹儿,云儿并没有错,错只错我没有能力早些将你们解救出来。事情还得从十八年前说起……”
当时王志强刚刚参军,约好每月十五,由家仆带着妻子前来相会。没想到一次途经虎威山,刚有身孕的妻子就被花大当家掳去当了十姨太,而这人,便是我的母亲裴夙吟。
知道花大当家性情暴戾,为了保住孩子,裴夙吟在山寨忍气吞声,直到顺利生下我。我平安后,裴夙吟处处与花老大作对,自然受了冷落;而我,因为出众的样貌反而成了花老大的掌上明珠。
得知妻儿被花老大霸占,那些年里,王志强一有机会,就攻击虎威山。三天一小打,半月一大打,一来二去,两支散兵游勇你追我赶,在军阀割据的局势中反倒各占一方领地,文城便是楚河汉界。
八年后,王志强打听到自己的孩子认贼作父不说,还被养成无恶不作、大字不识的“小霸王”,于是赶紧让亲信之子姬沛云,以裴夙吟远房“侄女”的身份潜入花大帅府,暗中调教花永熹。临近变声期,才将他撤了回来。
说着说着,王志强压低声线,显出无限的悲凉:“后来,你母亲去世时,差人给我送了封信,让我务必救你出大帅府,早日父女团聚。”
姬沛云拍拍我的肩膀,接过话茬:“花大帅平时仇家多,所以帅府内戒备森严。为了再次接近你,我充分利用管家提供的线索,把你引到了钮咕噜巷三十二号,让你三顾茅庐请我出山。”
我纳闷:“你明明那么讨厌他,为何还要绞尽脑汁给他写诗呢?”
姬沛云得意道:“这你就不懂了吧,我这是借刀杀人,一举两得。”
借各地说书人纷纷调侃《花大帅诗抄》这把“刀”,“杀”花大帅往昔威风,让他成为人人皆知的、能够吓唬小孩的经典坏人形象,一来二去,他便越发失了人心。
到了这会儿,我才明白,姬沛云之所以带我走得那样急,完全是怕事情败露,难以脱身。用他的话讲,这不叫“落荒而逃”,要叫“战略转移”。
9.有了娃再说
次日清晨,我们继续“战略转移”。
离开文城,交通工具换成了崭新锃亮的雪佛兰轿车。
我们一路风驰电掣,五天后抵达武城的王大帅府。
之后,两省正式开战。和战火一起蔓延的,还有花大帅的负面传闻。什么“蛤蟆脸大帅”、“四不知将军”——不知有多少女人,不知孩他爹是谁,不知自己有多少兵,不知自己占了多少城,总之四个字“昏庸透顶”。
我呢,认祖归宗,改名王永熹,同样做起帅府千金。可是姬沛云却被爹爹遣去前线,我身边没了那个磨牙斗嘴的人,整颗心都空落落的。
清风朗月,小桥流水,我坐在书桌前,支着下巴直发呆,后知后觉地发现我已经在宣纸上画满了神态各异的小乌龟,旁边备注“乌龟姬”。
丫鬟研完墨,捂嘴笑了:“小姐,您又想姬处座了?听说这次他已经直接攻入花姜城,估计过几天就能赶回来了。”
我心头一动,嘴角乐得勾了勾,习惯性地口是心非:“谁想他了,那个人去了前线,信不来一封、话不捎一句,说不定早跑哪个温柔乡乐呵了。”
“小姐,您多虑了,姬处座不是那种人。”
“秋儿,你还太小,不知道男人的劣根性。拿我以前那个爹来说,就是一人渣……算了算了,说了你也不懂,快帮我按按头。”我闭着眼睛,靠着椅背,没有注意到丫鬟已经悄悄退出了书房。
一双戴白手套的大手落到我头顶,力道均匀地开始按压,太过舒服,以至于让我放松了警惕,我还自顾自地讲着昨夜那个荒唐的梦境。
“秋儿,我昨天在梦里又笑又哭,差点把自己折腾坏了。我先是梦到给姬沛云生了一堆小孩,还没笑出声呢,就见以前那个混蛋爹朝我开了一枪,倒下那一刻,我什么都想通了,好日子才刚刚开始,我要是就这么走了,床让别人睡着,孩子让别人打着,我这辈子不就白忙活了?所以,我决定好好活、肆意活。等姬沛云从前线回来,就把他给办咯……”
我说得意犹未尽,只觉得后面的人停了动作,接着一道熟悉的声线窜进了耳朵:“你想怎么办?”
光这五个字,就让我身体酥了半边。
我急切地转头,撞上姬沛云热烈而急切的眼睛。
临阵脱逃不是我的范儿,我傲娇地仰头道:“有本事你吻我啊?”
双唇打架的空当,姬沛云将我抱到了软榻上。他风尘仆仆,身上汗津津,热烘烘的,马靴、武装带都来不及脱,就在我身上摸摸索索直点火。
我心里还记恨着梦里的事儿,脱下鞋帮子,在他后背一阵乱拍:“知不知道你在梦里多可恶!气得我后来一宿没睡。”
他贱兮兮一笑,将脸拱上了我的胸口:“那些,等咱有了娃,我再慢慢负荆请罪吧。”
“滚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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