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中翘楚,妖中豆腐
我叫白荼,是只天资聪慧的兔精,历经数百年修炼成人形,乃梅子山大王是也。
但我万万没有想到,在我的掌管下一向风调雨顺的梅子山某天发生了件惨无人道的事情,风华正茂的野鸡精惨遭毒手,半边翅膀被打折不说,浑身鸡毛更是让人拔了个干净,毛不蔽体地被扔在山脚下,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我不忍直视野鸡精的玉体,转而大怒道:“岂有此理,是本大王派野鸡精去巡山,谁敢这样对他?”
于是我带着一帮小弟声势浩大地缉凶,刚大刀阔斧地走到半山腰的一座洞口前,一抹清丽的身影突然闯入我的视线。
彼时的本大王情窦初开,正是漫山遍野的小妖争先恐后献媚的对象,可我对那蛇精、蜘蛛精之类的偏偏不感冒,只在看到眼前这名少女时才恍然觉得心跳得好快。这大概就是人类所说的一见钟情吧。
美人察觉到我的目光,眼波潋滟,轻启朱唇:“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连骂人都这么美,我感觉我已经深深地沦陷。
“大王你看!”就在我几乎把替野鸡精报仇的事抛到脑后时,我的心腹乌龟精忽然惊呼起来。
我方才注意到美人此刻手中握着一把鸡毛掸子,她正漫不经心地拂去山洞前石凳上面的灰尘。我总觉得那鸡毛有点眼熟……
那不就是野鸡精的毛吗?简直丧心病狂!
出来混,最讲究一个“义”字!野鸡精是我拜把子的兄弟,拔毛之仇不共戴天,就算是美人,我也不能心慈手软!
在我的示意下,早已按捺不住要替好姐妹野鸡精报仇的乌鸦精迈开双脚,一个箭步冲到那凶手面前,抢过她手中的鸡毛掸子,声音洪亮地喊道:“你这偷毛贼,现在人赃俱获,还不快束手就擒!”
不愧是全梅子山最有文化的乌鸦精,讲起话来深得我心。我满意地点点头,还未来得起称赞它两句,只听得一声闷哼,原本生龙活虎的乌鸦精此刻挂在树上,头上还冒出缕缕青烟。
“还有谁想来尝一尝本仙的拳头?”美人在一边示威。
我从没想过众叛亲离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所以当我看到原本聚集在我身后耀武扬威的手下们一溜烟全跑了,就连行动最迟缓的乌龟精也狂奔了几十米远的时候,本大王的内心是崩溃的。
“怎么样,你先动手还是我先动手?”美人向我问道。
“算你走运,本大王从不打女人!”
其实当她说出“本仙”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打不过她。秉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原则,我撂下一句狠话,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遁了。
那便是我和方溏的初遇,没有漫天飘舞的花瓣雨,没有惊心动魄的剧情,但是若干年后,方溏同我说,我那日不战而逃的窝囊样,一直深深烙印在她脑海。
脱衣流鼻血大法好
方溏正式落户梅子山,这对我来说,无疑是喜忧参半。
喜的是每日有一位桃花似的美人儿在眼前,赏心悦目;忧的是此后梅子山算是来了尊菩萨,一众小妖被她欺压得苦不堪言。
方溏自称是仙界的见习小仙,以维护人间正义为由,禁止梅子山众妖去骚扰山下的村民,还不让做拦路打劫的生意,最可怕的是在她的淫威之下,我的手下们一个接一个地叛变了。
曾经被我拒绝无数次的蛇精首先转投方溏的阵营,成日叫嚣着要推翻白荼大王的阴暗统治,在神仙姐姐方溏的带领下全山奔向幸福的生活……
扮成美女去勾搭人类汉子的蜘蛛精在被方溏识破后,抽完了一肚子的蛛丝也只是义愤填膺地指着方溏的鼻子骂道:“你们仙界的人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我代表妖界向你表示强烈的谴责。”刚骂完便跑得无影无踪。
只有昔日与我情同手足的乌龟精对我不离不弃,除此之外还有共同在家养毛的乌鸦精和野鸡精姐妹表示会与大王共进退,必要时会出来替我收尸……
眼见着在梅子山的地位岌岌可危,本大王不干了。
于是我约方溏出来谈判,然后壮着胆子道:“梅子山是本大王的山,梅子山上的东西都是本大王的,你要想待在这里,就要做本大王的女人!”
方溏不以为然:“若是我不呢?你拿我怎么样?”
我怒了:“上一个敢不听我话的人,现在坟头草都已经一丈多高了!”
“好呀,我倒要看看。”方溏叉着腰看我,笑得狂妄。
我酝酿了片刻,提气收腹,集中意念就要念咒。
“大王,你要做啥?”阿龟担忧地看着我。
“大王的心思你别猜!”我莞尔一笑,“其实我只是想调戏一下她。”
“嗖”的一声,方溏周身升起一圈火焰,与此同时她身上的衣物也在急剧减少。
说来惭愧,这就是小弟我闲来无事自创的脱衣流鼻血术。
单薄的内衣里方溏窈窕的身段若隐若现,我目不转睛地盯着看,不禁流下两行鼻血来。
方溏好看的笑容瞬间僵住,脸唰的一下变得通红,下一秒我便连同乌龟精一起飞上了云霄。
天下法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大约就是这个道理吧。
我被方溏打断了两根肋骨,在自己洞中卧床休养,一晃就是好几天。
那夜暴雨滂沱,狂风大作,使得梅子山笼罩在一个极诡异的气氛下。
好不容易雨停了,我正找了个草丛解手,空气中飘来一丝血腥味,夹杂着方溏的气息,我感到不大对劲,便循着气味找过去。当我总算寻到她时,看见方溏披头散发地站在一旁,面色惨白,而她的脚边,竟卧着一具人的尸体,即便已经断了气,鲜血仍汩汩流出,鲜红一片。
我从未见过如此惨状,大脑一片空白过后,撒腿就跑,边跑边扯着嗓子喊:“神仙杀人啦——”
而当我狂奔出几十米后,忽然感觉有一股力量将我吸住,任我怎么挣扎都逃不开,只得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拉了回去。
方溏对我施了个咒,我被定在原地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方溏蹲下身,把那个死状恐怖的尸体翻来翻去检查了一遍。
我在心里暗暗骂道:实在重口味。
方溏从那尸体的腰间掏出一块沾了血的令牌,足以证明这人是来自不远处的一个名为清运城的地方。据她所说,杀害他的并非人类,而极有可能是妖物,并且她赶到时还亲眼窥见了妖物逃跑的背影。
“可惜没追得上,让它给跑了。”方溏恨恨地说道,又一脸嫌弃地拉过我洁白的衣袖将自己手上的血污揩了个干净。
“好,我相信人不是你杀的,但是你快放了我!”啊!本大王是有洁癖的,别拦着我,我要回家洗衣裳!
清冷的月光下,方溏回过头看我,明眸皓齿,笑得狡黠。
情敌相逢
为了维护人界的安定,铲除为非作歹的妖物,方溏作为一名有理想、有志向的神仙,决不会袖手旁观。
这尊活菩萨终于要收拾东西滚出梅子山了,这正是本大王求之不得的事,然而此刻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喂,你自己要走,硬要拉上我作甚?”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正是昨夜反抗留下来的痕迹。方溏用捆妖索将我拴住,于是此刻我正满脸不快地被她拖着走街串巷。
“我正好还缺一个打杂跑腿的跟班,为免你危害人间,本仙决定收了你。”方溏神采飞扬道。
清运城的街道人来人往,想我堂堂梅子山兔大王,被当狗似的拴着游街就够羞耻的了,一路上走来还没少人嘲笑我是怕媳妇的小男人,此刻我真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或者挖个坑把方溏埋了。
到了一处民宅,不知为何门口围满了人,还有一队侍卫打扮的人马停留,凭着妖怪的嗅觉,我能察觉到定是出了人命了。
方溏见状,拽着我就靠了过去。
一名男子陈尸在地上,死状与我那晚在梅子山碰到的人相当,都是表情惊恐,胸前被开了个巨大的口子,内脏破碎不堪,实在凄惨。
我身旁的方溏脸色凝重,伸手欲触碰尸体,却让人拦住了。
我顿时对这位英雄肃然起敬,抬头望去,却看到一名容貌俊美的黑衣男子,他只说了一句“姑娘住手”后便没了下文,而是直勾勾地盯着方溏的脸。
方溏也瞪着大眼睛看他。
然后二人面色皆是大喜,相视而笑后异口同声道:“是你。”
“墨大哥,真想不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悦来客栈里,我坐在一旁,沉着脸看方溏和那个半路杀出来的墨痕公子喝茶聊天。
“我也没想到还能再见到小妹你,十多年过去了,你还是那么好看。”墨痕搔搔脑袋,憨厚一笑。
他们二人哥哥妹妹的叫得亲热,我却分明看出了奸情来,心里越发不爽。
所以在提着茶壶的小二路过时,我使了个法术,小二绊了一跤,装着滚烫茶水的茶壶连着几碟小菜往墨痕的头上盖去。
方溏面露惊慌之色,墨痕却不慌不乱,只是轻轻念出一串咒语,原本就要砸在他身上的茶壶和碟子竟悬浮在半空中,然后稳稳落在一旁的桌子上,茶水半滴没洒。
方溏忍不住惊叹:“墨大哥,你的法术又精进了。”
我不禁面露鄙夷之色,一点点雕虫小技就让这女人犯花痴了,真是没出息!
墨痕有些不好意思道:“哪里,自从我修仙失败后便不再专注修炼法术,只是云游四海,做个游手好闲的捉妖师罢了。”
语毕,他忽然看向我,话锋一转道:“只是,小妹,你为何会同只妖在一起?”
“他不会害人,只是我的宠物而已。”
她话音未落便遭到了我的眼神抗议。
墨痕识趣地点头,没有再追问下去,他道:“近日清运城不太平,有妖物作祟,距今已经死了不少人了,你可是为此事而来?”
方溏便将在梅子山的所见一五一十地告诉他,然后二人自动达成默契:一起抓妖,共同进步。
我和方溏便在悦来客栈要了两间厢房住下,本来这是我与她独处的大好时机,偏不巧的是那个墨痕也住在这里,最让我不爽的是他的屋子就在不远处,紧挨着方溏的那间。
不得不承认,作为梅子山的颜值担当者,英俊潇洒的本大王,吃醋了。
虽然方溏为人霸道,行事彪悍,一言不合便要揍得我漫山遍野跑,但是不管怎么说也是我一见倾心的女子,我在心里早已经决定非她不娶,怎么能容忍有人觊觎她?
于是我潜伏在窗前,警惕地盯着墨痕的一举一动。
果不其然,他才在房里待了不久便出动了。
我迅速夺门而出,同他一起出现在方溏的门口。
“墨痕公子,这么巧,你也来找我家溏溏?”所谓狭路相逢,我故意加重了“溏溏”的读音,意在宣示主权。
门“吱呀”一声打开,我几乎要看呆了。此时的方溏已然梳洗完毕,洗掉了脸上的风尘,换了掌柜给的女装,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莫非……她是知道墨痕会来找她才刻意打扮的?
我简直妒火中烧,然而方溏看也不看我一眼,笑意盈盈地将墨痕领进房门后便将我关在了外面。
要杀,先杀我吧
昨夜我心中郁闷,坐在屋顶对着月亮诅咒墨痕诅咒了一整夜,但显然没有什么成效。
第二天起床还是看到他神清气爽地坐在那里招呼我和方溏用早点,然后二人又兴致勃勃地商议要在清运城游山玩水。
轻浮的女人,也不知道是谁不久前还大义凛然地说要斩妖除魔、为民除害,转眼就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当然不会让她得逞。
他们有说有笑地在河上泛舟,晕船的我在另一头呕吐,生闷气;他们欢天喜地地烤蘑菇吃,我偏又吃了有毒的那颗,满脑袋都在放烟花。本以为这已经很惨了,想不到最让人恼火的在后头。
我想不到这二人如此丧心病狂,此刻我被方溏变回了白兔原形,在网中缩成一团,被悬挂在树上。一阵妖风袭来,迷住了我的双眼,再睁开眼时便看到一只毛茸茸的巨大怪物。
就在山妖张开血盆大口要咬我脑袋的时候,方溏和墨痕从一旁的草丛中一跃而出,转眼间就把那只妖怪揍得倒地不起。
我奋力挣脱网绳,刚落到地面便指着方溏骂骂咧咧:“岂有此理,这种小角色老子随便都能应付得了,你凭什么拿老子当诱饵?”
“就是拿你寻开心,怎么样?”方溏挑衅地看着我。
我也不甘示弱,灵机一动,提气收腹,集中意念准备念咒,没错,正是我屡试不爽,且仅对雌性生物有效的脱衣流鼻血咒。
“啊!墨痕你快堵住他的嘴!白荼你个混蛋!”方溏回想起在梅子山的那一幕,顿时脸色大变,急得上蹿下跳。
一旁正小心翼翼把山妖绑起来的墨痕闻言一头雾水,却在看到方溏通红的小脸时忍俊不禁,发出爽朗的笑声来。
此景甚是温馨。
然而这温馨没持续多久,便被方溏的惊呼声打破。
那墨痕笑着笑着,忽然两眼一翻,昏过去了,怎么拍都拍不醒。
最后还是我甘当苦力把他背下了山。
我咬牙切齿地对方溏说道:“让你寻开心,还替你背奸夫,我算是仁至义尽了吧!”
方溏抬脚就要踹我:“什么奸夫,信不信我撕烂你的嘴?”
说来也怪,自从我和方溏来到清运城,那害人的妖物就像人间蒸发了般销声匿迹,再没有百姓遭到毒手,几经打听,附近的城镇也同样没有人受害的消息。
方溏更是对此只字不提,只顾拉着我和墨痕去游山玩水。虽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但我却总觉得她在刻意逃避些什么。
一切都在那日有了答案。
午膳时,我亲自夹了块上好的牛肉放在墨痕碗中,他连声道谢,却在我几句话过后顿时怔住。
看见他将肉放入口中细细品尝,我幽幽开口道:“墨痕公子,味道可还行?”
“鲜美可口,不错不错。”墨痕笑着答道。
我又问:“比之人肉又如何?”
墨痕放下碗筷,吃惊地望着我。
我只是静静地看向他,目光凌厉。
方溏也察觉到气氛的微妙,急忙拉住我:“白荼,你说什么胡话?”见我不说话,她又怒骂道,“你一个大男人,争风吃醋有意思吗?我是不会嫁给你的!你给我滚!”
我不再言语,而是迅速抽出一把小刀,一手掀翻桌子,一手迅速提刀朝墨痕刺去,墨痕猝不及防,手臂上便被我生生割了一道口子。
伤口明明很深,却没有流半滴血,而且肌肉迅速生长,直至伤口愈合。
“看到了吗,方溏,他是个死人。”
既不是人类也不是仙妖,墨痕早已经死去了。那晚我背他回客栈,已经发现了他没有体温,甚至没有心跳,之所以还能像个活人一般,全因为他已然堕入魔道。
生死有命,天道轮回,已死之人要想重生,必然要夺走生人的性命。
我曾犹豫过要不要告诉方溏,因为这些日子方溏和墨痕的相处我全然看在眼里,更明白他是方溏心中敬爱的墨大哥,若非担心他魔性入骨,对方溏不利,我也不忍心揭穿。
然而方溏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惊讶,而是平静地望着我:“我知道的。”
反倒是墨痕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你说什么?你说那些人是我杀的?怎么会……”
他那无辜的眼神惹恼了我,我一把抽出方溏腰间的佩刀,架在墨痕的脖颈上,咬牙切齿道:“想杀人还装什么捉妖师?如果我没猜错,这把刀既然能杀妖,肯定也能除魔,而且沾上神仙血威力更强是吗?方溏,还愣着干什么,给我血!”
见她不动,我干脆跑到她身边,一把卷起她的袖子,就要割破她光洁的手臂来取血。
她忽然扬手给了我一巴掌。
再抬起头来,她已是满脸泪痕。
“要杀,先杀我吧。”她的眼神笃定而决绝,“我才是最该死的人。”
对不起,不能再和你一起
墨痕同方溏是因修仙而相识,二人投缘,便结拜为兄妹,约定好有生之年要共同升仙,守卫人间。
修仙必要渡劫,不巧的是,方溏同墨痕的劫数在同一天。那日墨痕本可以成功渡过劫难,位列仙道,却为了替体力不支的方溏护法而分心,导致自己被天雷活活劈中,天火钻进了他的发肤,令他痛苦不堪。
不想让醒来的方溏担忧,墨痕便拖着仅剩一口气的身体仓皇离去。
对死亡的恐惧和人世的留恋让墨痕堕入魔道,但他心里仍然坚持着要匡扶人间正义的理想,矛盾之中催生了第二道人格,于是他继续扮演正直的捉妖师,同时第二个人格时隐时现,替他夺人性命,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命。
方溏对我娓娓道来时,神色里仍有掩饰不住的悔意。我听得专注,丝毫没察觉到一旁的墨痕神色越发阴鸷。
“所以,并不是墨大哥自己想杀人的,我总想着他也许还有救……”方溏话音忽然止住,将我一把推开。
一团黑云迅速飞过,而应该坐在那里的墨痕,不见了。
我将手中的刀收回,摇头叹息道:“可惜,已经太迟了。”
魔性会无限膨胀,即便我自己也难以相信,但是墨痕确实不再是他自己,而是被第二重人格控制的,不折不扣的大魔头。
朔月之日,是天地间邪气最盛之时。
我们再见到墨痕时几乎都快认不出他了,数日不见,他已全然变了个模样,不仅身形有九尺之高,甚至长出了带着毛发的触手和厚厚的鳞片铠甲,简直像只巨大的怪物。
他屠戮了整个村庄,我们赶到之时他正俯身在尸体上忘情地啃食,遍地血流成河,犹如人间炼狱。
我奋力砍断了他的一只触手,救下两名哭泣的婴孩,而方溏拔刀挡在他面前,同他对峙着。
“方溏……小妹……我要你的血肉……啊……神仙肉……”
墨痕早已失去了理智,一心只享受嗜血的快感,就连方溏也不放过。
我迅速加入墨痕与方溏的战斗,墨痕原先就是修仙之人,加上成魔后功力大增,仅凭我和方溏之力,抵挡他的猛烈进攻便已有些力不从心,就连方溏也险些命丧在他的手下。
“白荼,我现在要召来天火将他焚化,但是需要一点时间,你来给我守阵。”语毕,方溏盘腿而坐,紧闭双眼聚精会神地启动法阵。
我接过她手中的刀,艰难地替方溏抵抗住墨痕的进攻。
然而他每一击都用尽全力,对准方溏的要害,就连沾了方溏之血的宝刀也被折断。
千钧一发之际,我丢掉残剑,张开双手将方溏护在胸口。
“白茶,你疯了吗?你会死的!”方溏的声音带着哭腔,同时身后的怪物张开大口,獠牙深深刺入我的背部。我的五脏六腑好似被撕裂了一般。
“不要停,继续念……”我忍痛开口,鲜血却从口鼻喷涌而出,溅在方溏好看的额头上。
我听见怀里的方溏低低啜泣,和自己身体破碎的声音。我很想再同她说一句话,却感觉自己被顶住,抛向了天空。
我只是一只小小的兔妖,方溏常常嫌弃我,因为我贪生怕死,胆小如鼠却不自知。我从没想过要做什么伟大的事情,只想娶个漂亮的媳妇,要么窝在梅子山生儿育女,或是干脆混迹人群,浪迹天涯,怎么样都随她。
如今我就要死了,但我一点也不觉得吃亏,因为看到心爱的姑娘为我而闪动的泪花,我做了次顶天立地的英雄,保住了她。
我看到天空似中有一团火焰与我擦身而过,然后像花一样在地面绽放,碎裂成了点点星光。
魔物的惨叫声过后,一切都恢复了宁静,我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是方溏。她身上的味道,真好闻。
“傻瓜,白荼,你这个傻瓜,不要死……”方溏已经泣不成声。
通常生离死别的时候该有一段很长的告白,或是来个深沉的吻别,可惜我太不争气,连说话都没有力气。我所能做的,便只有艰难地挤出一丝笑容,然后认真地望着方溏,把每一个细节都看清楚,我心爱的姑娘,骂人的时候最动听,就连哭都哭得石破天惊,我想要永远地记住。
如果可以,我才不想死呢,因为我啊,还没有跟你成亲呢。
我懊恼地想着,然后视线渐渐模糊,身体好似悬浮在空中,越飘越远,进入一片虚无。
请叫我兔仙大人
万万没想到,本兔王福大命大,不光没有死,还因此躲过了天劫,飞升成了仙。
身披银纱的仙女姐姐同我解释时,我开心得连蹦三下,就差没拉着她跳舞了。
升仙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缠着我见到的每一个仙人四处问方溏的下落,每每提及此,他们要么是欲言又止的模样,要么便索性不理我。我心急如焚,干脆直接去求司命仙君替我查个明白,然而饶是翻遍了名册,也没找到方溏的名字。
“不可能的,方溏是神仙,怎么会没有她的名字呢……”我倍感失落,只顾着自言自语。
却听到司命仙君冷冷开口道:“形神俱灭的仙,也不会在仙籍上留下名字。”
这……怎么会呢?
我忽然想起了什么,那日我意识模糊,好似听到方溏说了什么“不管生死,我都陪你”之类的话,莫非她以为我死了所以自裁了?念及此,我整个人好似被雷劈中,心痛得撕心裂肺。
我不禁回头望着仙界的层层云海,瑶台银阙,方溏,难道你我注定不能再相见吗?
我在仙界做了个品阶不大不小的小仙,仙界的日子漫长而空虚,我又生得俊俏,便常有小仙来向我暗示,要同我结百年之好。但自从失去方溏,我的心好似死了一半,即便是广寒宫的女兔约我仙池戏水我也婉言谢绝,甘愿寂寞。
直到那一日,那名飞扬跋扈的女子又闯入了我的视线。
她一袭艳丽的红衣,自顾自地占领了我的仙居。
“方溏,是你吗?”我以为自己还在做梦,可是这梦境又太过真实。
让我魂牵梦萦的女子此刻真真切切地出现在我面前,我伸出手掐得我的脸生疼,她娇嗔道:“浑蛋,连老娘都记不得了吗?”
我还未来得及开口,她又道:“我以为你死了,一伤心就忘记来仙界报到,谁知道这帮无情无义的家伙直接把我从仙界除名了,害得我费了好大功夫才又飞升上来。”
所以让我等了足足一百年。
“自我介绍下,我是方溏,接下来要在仙君座下见习,余生请多多指教。”
我偷偷拭了下眼角,颤抖着开口:“不如我们双修吧?”
方溏的脸颊升起两朵红云。
我胆子肥了点,又道:“要不,你先把衣服脱了?”
然后我集中意念,提气收腹……下一秒,我便飞出了窗户。
眼角有泪滑落,谢天谢地,我的兔身大事终于有着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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