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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没有人像你

时间:2023/11/9 作者: 故事林 热度: 18277
秦浮梦

  

1



  在22岁之前,我一直以为,现在站在徐明朗身侧的人会是我。

  我的直觉一向很准,唯独此事给予我沉重一击。于是此时此刻,我只能满腹忧伤地坐在台下,看徐明朗牵着沈明明的手走过花门,又温柔地给她带上婚戒。

  “新娘太厉害了吧,看上去其貌不扬,竟然让徐明朗如此死心塌地。”

  “可不是,当初我还一直以为他喜欢吴秋水。”

  “嘘,别说了。”

  我身旁坐着当年的高中同学,听着他们的窃窃私语,我的眼泪简直就要夺眶而出。

  婚礼结束没多久,徐明朗携沈明明走过来敬酒。沈明明换上一袭旗袍,紧紧地挽着他。见我已有几分醉意,徐明朗便只帮我倒了半杯,他揶揄道:“秋水,什么时候把男朋友领来让我们见见?”

  “恐怕是见不到了,我签了北京的公司,明天就走。”

  沈明明闻言笑得格外开心,而徐明朗露出意外的神色,一时不知如何应答,他似乎从未想过我会离开。

  “对。”我举起酒杯一饮而尽,而后对他莞尔一笑,“我要离开西安了。”

2



  从17岁到22岁,我从未见过比我更喜欢徐明朗的女生。

  西安的秋天极短,好像一眨眼的功夫便过渡到冬天。我正望着院子里簌簌飘落的树叶发呆,妈妈从沙发上站起来,让我和她一起去见徐阿姨。彼时,徐阿姨刚和丈夫离婚,带着儿子从上海回到西安,托我爸妈帮他办理入学手续。

  “悠扬和你同岁,我把他安排在你们班,你们正好有个照应。”

  那是我第一次见徐明朗,他长得高大,有一双澄澈透亮的眼睛,皮肤嫩得像剥了壳的鸡蛋,令我这个拥有青春痘的女生自惭形秽。他过来开门的时候,怀里还揣着一本书,我好奇地瞄了一眼,是《人类简史》。

  作为一个翻书就头痛的学渣,我对热爱阅读的人抱有崇高的敬意和无限的崇拜。因此,我们相视一笑后,便再无下文。他回书房读书,我则坐在沙发上玩游戏。

  “对了秋水,明天你带悠扬一起去博物馆吧。”

  饭桌上,我正埋头吃糖醋排骨,冷不丁听到徐阿姨的话,抬头碰上徐明朗的目光。他冲我粲然一笑,像久违的好天气。说不清什么缘由,我忽然变得扭捏起来,连吃相都收敛许多。

  第二天,我和徐明朗去了陕西博物馆,无所事事的我跟在他身后四处转悠。徐明朗走得很慢,他戴着讲解器,不时地俯下身子观察文物。

  到了唐朝的展厅,我正对古代女子的化妆品看得入迷,徐明朗忽然摘下讲解器,挑眉问我是否需要人工服务。

  “这个……也可以。”我讷讷地答,在他面前,我总是表现得像个白痴。

  于是那天下午,他细细地为我普及了唐朝289年的历史,从伊始的开元盛世到末期的藩镇割据,唐朝作为中国最强盛的朝代之一,开创了中国历史的一个新高潮。

  “你看,这些文物不仅载有深厚的历史,也拥有自己的灵魂。而且,我很喜欢长安这个名字,长治久安。”

  人人都爱长安。

  第四展馆内光线昏暗,在徐明朗娓娓道来时,我经常与他的目光相撞。他晶亮的眼眸里带有某种光芒,我的心脏忽然失去跳跃的力量。

  从那天起,向来粗线条的我突然开了窍,开始知晓喜欢一个人的酸涩和欢喜。那样的小心翼翼,就像是面对我最爱的芒果布丁,舍不得用勺子舀下第一口。

3



  “你真正喜欢一个人的表现是什么?”

  我曾在学校论坛见过一个帖子,里面的答案众说纷纭,唯有一个ID为“风过无痕”的回复深得我心:会为她做很多事情,但绝口不提。

  在这光怪陆离的世界上,有多少人的喜欢是直抒胸臆洋洋洒洒,就有多少人的喜欢是寂静无声深藏心底。

  “吴秋水,你真的决定选文科?”办公室里,班主任老李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试探地问我。

  “对。”我将手中的确认表递上去,“老师您就收了吧。”

  “前途可不能用来开玩笑啊,你的理综成绩比文综高50分。”说着,老李揮手示意我回去冷静一下。

  我手中拽着皱巴巴的确认表,一脸惆怅地回到教室,下课后仍然不死心地去找老李。老李见我如此固执,只好无奈地收下我的确认表。

  “你为什么一定要报文科?”连徐明朗也一脸不解地问我。

  我自然不能说,自己赌上前途是为了继续和他当同班同学,然后考上同一所大学,便笑嘻嘻地答道:“昨天晚上梦见自己得了文科状元。”

  听到如此不靠谱的回答,他狠狠地斜了我一眼。

  高三那年冬天,学校附近开始有成群结队的社会青年出没,见到落单的女生总要调笑几句。一时间人心惶惶,女生们每次放学回家都结伴而归。

  徐明朗清楚我天不怕地不怕的个性,好几次提议送我回家都被我拒绝,反正和我顺路的女生有很多。但偏不凑巧,一天下午我被地理老师留下来补课,等到走出校门时已是晚上8点。

  凛冽的寒风扑面而来,我缩着脖子快步走在路上,忽然听见前方越来越近的嬉笑声。

  “你们看,前边有一个女孩!”有人大声喊道。

  “走,过去看看。”

  我的心瞬间“咯噔”一下,被一团莫名的恐惧所包围,连脚步都变得迟疑起来,惶恐地等待命运的审判。

  “怎么走得这么慢?”徐明朗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他扯着我的衣领,像拎小鸡一样大步把我从那群男生面前带过去。

  好不容易逃过一劫,到了十字路口,我紧绷的神经终于得以放松,才想起来问他:“你怎么在这儿?”

  “我……我走到一半发现忘了带英语卷子。”徐明朗说着,递给我一杯奶茶,“你先缓缓神吧。”

  刚刚遭受过惊吓,我的大脑还未恢复正常思考,没有发现他的话里满是漏洞。我只是怔了怔,抬手接过温度恰好的奶茶喝下一口,直甜到心底里。徐明朗的鼻头被冻得通红,眼神却散发着宝石般的幽亮光泽,含笑注视着我。

  “走啦走啦,回家啦。”我被他盯得心跳加速,只好迈开脚步嚷着回家。徐明朗跟上来,与我并肩地走在路上,路灯将我们两个的身影拉得很长,交叠在一起。

  那个冬天似乎格外漫长,春天姗姗来迟时,已开始了高考倒计时。

4



  “吴秋水,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新生报到的第一天,我们两人坐了很久的公交车去洒金桥吃蛋菜夹馍。那天排队的游客多得出奇,徐明朗忽然转身问我。

  “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

  “我?我也不知道,知道也不告诉你。”他摸了摸鼻子,又转过身去,一副故作高深的样子。

  我在他高大的身影后撇了撇嘴。

  即便进了大学,我依然和徐明朗形影不离,我们聊天的内容天南海北,唯独面对感情时,很有默契地缄默不语。可我向来准确的第六感告诉我,最后和徐明朗在一起的人一定是我。

  因为这种莫名的笃定,起初我对沈明明的出现不以为然。

  大三那年,徐明朗打篮球时不小心被队友划到眼睛,校医对此束手无策,于是建议把他送到学校附近的医院缝针。

  等我气喘吁吁地赶到急诊室,门外的长椅上坐着徐明朗的一群队友,末尾是个扎马尾的女生。她微胖,身上的护士制服显得略微窄小,正紧张不安地坐在椅子上,不停地摆弄着手指。

  “那个女生是谁?”我低声问徐明朗的队友。

  对方同样一脸疑问:“我没注意,还以为是你带来的朋友呢。”

  女生见我们一直盯着她,便走过来磕磕巴巴地解释说她叫沈明明,是校医院的实习护士,校医让她跟过来看看情况。

  “既然没事,那我就先走了。”

  一周后,我陪徐明朗去医院拆线。人躺在手术台上,手机却一直响个不停。拆完线后还没等我问起,他便提起最近校医院的一个护士对他穷追不舍,经常约他吃饭看电影,不过都被他拒绝了。

  “奇怪,怎么会有这样百折不挠的女生。”他小声嘟囔道。

  就是这样百般抗拒的徐明朗,却在两周后的英语课上告诉我,他周末要陪沈明明去看兵马俑。

  “为什么?”

  “没有人能够拒绝一个无畏的女生。”他翻着书本,文绉绉地说。

  渴望爱的人,总是爱得很英勇。沈明明每天锲而不舍地约徐明朗出去吃饭看电影,百折不挠地送上自己做的爱心便当和小饼干,即使被拒绝无数次,也依然笑意盈盈地提醒他明天降温要多穿衣服。

  这些事情我们两个都做不到,因此并不勇敢的徐明朗,最终被果敢的沈明明所打动。

  英语老师见我和徐明朗一直交头接耳说个不停,便点名让我起来读课文。他的回答一直在我耳边盘旋,我的声音越读越低,最后甚至带了点哭腔,把大家都吓了一跳。

  原来获得喜欢的奥秘不是优秀,而是勇敢。

5



  在徐明朗和沈明明如胶似漆的一年里,我也认识了很多男生。

  其中一个男生身形极像徐明朗,我头脑一热便答应他去看电影。晚上他送我回宿舍,临别时弯下腰想要给我一个拥抱。那个瞬间,一股杉木香味扑鼻而来,我忽然清醒过来推开了他。

  原来没有人像他。

  徐明朗从不用香水,他身上只有淡淡的洗衣液的味道。

  很快就到了毕业的日子,通过毕业答辩的下午,我和徐明朗从礼堂走出来,心底忽然涌出莫名的悲伤。他看出我的情绪,便捣捣我的胳膊问道:“想不想去城墙?”

  上一次和徐明朗来城墙还是高三的时候,因为害怕不能和他考上同一所学校,那段时间我的压力剧增,几乎夜夜失眠。徐明朗知道后,便提议带我去城墙上骑行。

  古老的城墙雄伟壮阔,像一座屹立的丰碑述说王朝兴亡,依稀还能瞧出长安当年繁荣的影子。徐明朗的眼神飘向远方,仿佛想起很多往事,声音轻飘飘地说:“其实我上高中时,喜欢过一个女生。”

  “那为什么……”

  “为什么不告诉她?”他打断我,苦笑道,“因为她说过很多次,她并不喜欢我。”

  我刚想問他女生的名字,话还没到嘴边,徐明朗的手机正好响起,我听见沈明明在电话那头撒娇道,想吃羊肉泡馍。

  他挂掉电话,努力抚平嘴角的笑容:“明明想去回民街吃羊肉泡馍,你一起去吗?”

  “我才不去当电灯泡呢。”我撇撇嘴。

  “那我先走了。”

  徐明朗离开后,我失魂落魄地发了会儿呆,骑上自行车也准备回去。石块垒成的墙顶凹凸不平,我一不留神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一时疼得直不起腰来。强忍许久的情绪终于在这一刻崩溃,我捂着脸哭得泣不成声,才敢承认他从未属于过我。

  因为我们拥有一样的胆怯。

  我们的少年时光,表面上看是平静的海面,波光粼粼又水平如镜,海底却暗流激涌,背负着青春独有的敏感与脆弱。真正喜欢一个人时,我们会把对方看得太过完美,困在自己的缺陷里无法自拔,直到失去所有告白的勇气。

  为什么没有人来告诉我们,其实我们都很好。

6



  之所以想要离开西安,是因为在徐明朗的婚礼之前,我参加了高中同学的聚会。那次聚会徐明朗因为出差未能到场,婚期将至的他很快成为众人议论的主角。

  “吴秋水,你知道他当时暗恋你吗?”酒过三巡后,老同学说话也没了顾忌。

  “说什么呢。”我对此哭笑不得,“他喜欢的人从来不是我啊。”

  “除了你还能有谁?高三那年冬天,徐明朗一直偷偷地送你回家,难道你从来没察觉过?不过你经常说自己不喜欢他,倒挺让他伤心的。”

  “对对对,还有你背的文综重点,哪次不是徐明朗熬夜帮你总结的。”

  “你每次喝到的热奶茶,也是他掐准时间帮你买的。”

  “对了,你们那会儿玩论坛吗?徐明朗在学校论坛特别活跃,你们肯定见过这个ID,叫‘风过无痕。”

  大家七嘴八舌地爆料徐明朗当年的趣事,真相从来都是一张散落的拼图,我从众人的描述中,才后知后觉地拼凑出事情的原貌。

  没错,17岁的我们正是同学每天调侃的对象。出于对徐明朗的维护,也出于少女的羞怯,每当听到别人的调侃,我就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气急败坏地反驳道:“谁会喜欢他啊?他不就是长得帅了点吗,我才不喜欢呢。”

  之所以口不择言,是因为被说中柔软的心事,害怕自己的心意被对方知晓,所以才会如此声嘶力竭地否认。可是我不知道,那些话语最终都成为扎进少年心底的刺,让他在遍体鳞伤之后选择了放弃。

  而当时的我,竟然从未察觉。

  包厢里的温度分明高得灼人,我却渾身冰冷,被钉在椅子上动弹不得。也是在那个瞬间,我决定彻底地离开他去北京。

  北京不像西安那般悠闲,在这个高速运转的城市,永远有开不完的会和参加不完的聚会。转正一个月后,我被派去一家旅游公司签合同。办公大厅里有一张关于大雁塔的宣传板,我忍不住驻足望着它发呆。

  我想起自己用整个青春去喜欢的男生,和教会我成长的西安,它们成为我生命的底色,再也无法抹去。

  “嘿,你在想什么呢?”

  一个年轻男生站在我身边,顺手从旁边的吧台上递来一杯橙汁,并顺着我的目光看向宣传板:“你喜欢大雁塔?”

  我回过头,看见他眼里闪烁的细碎光芒,与徐明朗的温文尔雅不同,眼前的男生凛冽锋利,带着少年的意气风发。

  “因为我是西安人,所以刚才被吸引到了。”我不好意思地解释道。

  “西安不是很好吗,怎么会想来北京呢?”

  “西安非常非常好,只是我想看看更大的世界。”

  “那你来对地方了,北京欢迎任何人的梦想。”对方静静地看着我,笑容在嘴角蔓延。

  我点头,转身打算离去,忽然听到身后的人问:“你不打算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我那偶尔失灵的直觉告诉我,从这一刻开始,是一个故事的结束,也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

  时机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少女时期我最爱读一些破镜重圆的小说,羡慕故事里的人兜兜转转总能再次重逢。但现实往往不尽人意,总有一些人,错过了就是一生。

  没有人像他,而我亦不必在人群中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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