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再次抵达重庆时,已是深夜。
满街的灯火细碎闪耀,食物的辛辣香气搁浅在上空,有年轻的歌手在广场上弹吉他,旋律轻快流畅。我驻足许久,终于拿出手机:拍照,修图,发微博,只在打开位置共享时手抖了一下,却依然犹豫地点击了“发送”……
是的,来都来了,两人总是应该见一面的。
几分钟后,手机开始震动,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在屏幕上闪烁不停。我深吸一口气,终在勇气溜走之前按下了接听键。听筒里,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朗,先问我来了怎么不先联系他,再问我现在的具体位置,末了,说:“何遇,你不要到处走动,我马上来接你。”
我支吾着答应,直到通话结束后,才仓皇地以手捂眼,暗自唾弃自己的虚伪。只是,傅斯言,你怎么会知道,那条微博就是特意发给你看的?你怎么会知道,这不是我第二次来重庆,而是第三次造访?
偏偏我每一次来重庆,都只是为了见你。
02
我与傅斯言的第一次交集,发生在一列驶向重庆的火车上。
彼时,邻座的中年妇女趁我去洗手间的空隙,占了位子躺下休息,并在我回来后,撒泼耍赖,叫嚷着自己腰不好,逼我让座。争执到最后,反倒是我先失了底气,一个人委屈地躲到旁边,簌簌落泪。直到少年递来一包纸巾,道:“同学,你来这里坐。”
我抬头,直直撞进一双眼睛里。清澈,漆黑,幽静,如清水点墨,偏眼尾生得细狭,人一下子显得生动起来。我再未见过这样好看的眼睛。
后来才知道,少年与我同校,只是年长一届,叫傅斯言。因为父母都在重庆工作的缘故,他每年暑假都会坐火车过去。
“咦,那你岂不是对重庆很熟?这是我第一次去玩……”未尽之意如此明显,幸而傅斯言没有辜负这份小心机,主动表示,他可以做我的导游。
解放大道的英雄纪念碑,八一小吃街的酒糟汤圆,锣鼓喧天的磁器口古镇……我从未如此喜欢过一个城市,好似心底住进一只小鹿,在其中踩踏出“咕咚咕咚”的声响。在旅程的最后一天,傅斯言对着手机研究许久,终于问我,你喜欢《千与千寻》么?
他带我去了洪崖洞。
连绵不绝的吊脚楼,依山就势,廊前檐下挂满灯盏,入夜后,橘黄色的灯光如潮水一般涌来,满目璀璨。我被这绮丽的景色夺了心神,许久之后,才恍惚记起,动画里,小千与父母走进的,恰是这样一座小镇。
街上人头攒动,车水马龙,时有叫卖栀子花束的老奶奶走过。傅斯言为我买了一束,而我于慌乱中接过,只看见少年的侧脸被灯盏晕染出细碎的光芒来。
“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我以为,世上再没有如此妥帖的情诗了。
03
那天之后,我忽然变成了一个胆小鬼。
发出去的消息要一字一句地反复斟酌,每日系发的头绳要再三挑选,哪怕已经如此谨慎了,我在与他见面时依然手足无措,好似一瞬间,人便如长满了络腮胡般不堪。到后来,傅斯言甚至笑问我,是不是不愿意见他。
哪里会不愿意呢?我只担心见面时,心跳的喧嚣会惊扰到他,担心情愫太过外露,致使两人连朋友也做不得……他是我的心事重重,是我的欲言又止,也是我的言不由衷。
彼时,高三部与其他年级隔开,只有上体育课的操场共用。我便常趁着体育课的间隙,趴在栏杆上往里看:教室里人影绰绰,看不真切,我却能脑补出少年听讲的样子,想他坐在课桌前奋笔疾书,眼底藏有细碎微光……
高考加油——在这句话写满大街小巷的6月,我将其绣在了香囊上,然后郑重其事地交付于他,就好像是交付了一整场柔软而忧郁的青春。
再后来,傅斯言考上了重庆的某所大学,有了为之心动的人,并顺利交往。我从他的朋友圈窥得一切,却始终不动声色,哪怕在无数个深夜里泪落如雨,也只将自己锁死在“朋友”的位置上。毕竟,不是所有的鱼都生活在一片海里,不是所有的喜欢,都能换回一句“我也喜欢你”。
可到底还是在意的。在少年清空朋友圈后的短短两小时,我便买好了去重庆的火车票,忍受了长达9个小时的颠簸劳顿,只为能站在他的面前,亲口问一句:既然那人不喜欢他了,那么,他可否喜欢我?
跋山涉水地去见一个人,犹如书生十年苦读,只为来洛阳求见牡丹的倒影。
初夏时节,重庆城依旧人来人往,头顶的绿荫浓重,时有野猫蹿过灌木,发出窸窣的声响。我按照地图指示坐地铁,又换乘了公交,在折腾了近乎一小时后,终于抵达大学门口。在那里,我用尽平生所有的勇气,拨通了少年的电话,最后痛哭失声。
好似一瞬间,世界失去光与声,而我在其中跌跌撞撞,不知疲倦苦楚,只有满园锦簇的绣球花。
04
傅斯言来接我时,并不是孤身一人。
站在他身边的女生,温和,秀丽,修长的脖颈如同百合花一样动人。我们一起去了微博上人气很高的“白乐天火锅店”,然后坐在咕咚的汤底前寒暄。火锅腾起白色的水汽,我微眯着眼,听女生讲与傅斯言的初识,她说,犹如故人归。
少年的话不多,却时不时地为女生碗里添菜。我看了许久,终于不得不承认,缘分真是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
明明是我们先遇见,明明是我先喜欢你。可是,这么多的“明明”,却终究抵不过一天的错过。
那一天,我站在大学门口,用尽全身力气拨出电话,却得知傅斯言和导师一起去了外地,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同一个车站,相差无几的发车时间,如果以拍电影的镜头看,或许可以看见,我们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转,终是在逼仄狭窄的火车站里,硬生生地擦肩而过……
他不知我来了他的城,我亦不知他于这次旅途中遇见同样参加研讨会的女生,然后一见钟情。我与他,终究是差了些缘分。
“何遇,这次打算玩多久?”
我摇摇头,谎称只是路过这里,并不打算多留。傅斯言劝了几句,见我心意坚决,才偃旗息鼓,与女生一起送我回酒店。夜里微风习习,山路起伏盤旋,偶尔路过几米高的山墙,其上爬满墨绿色的爬山虎,颇有野趣。三人话都不多,只一路听着虫鸣,倒也不觉得尴尬。
抵达酒店后,我与他们道别,看着灯光下傅斯言的眉眼如旧,不知怎地,竟将心里话脱口而出:“傅斯言,这是我最后一次来重庆了。”
再也不会因为一个人而患得患失,再也不愿因为一个人而辗转反侧。在看到少年更新的动态的刹那,我便决意来到重庆,与他,与过去,做一次彻底的诀别。
自此,天南地北,山青水白,而重庆于我,不过是一场爱与痛的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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