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念大学的她已经褪去婴儿肥与稚气,一身白色棉布裙,乌黑柔顺的长发安静地披落在肩。明明只是3年不见,相识相知十年的默契好似全部丢光,沉默像一条大河横亘在彼此之间。
我终于开了口,像所有久别重逢的人那样说一句:“好久不见。”
她笑了,左脸颊露出一个很浅的小酒窝,眼神软得像带甜味的棉花糖。
要不是这样子和10年前一模一样,我会忘了她曾对我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呀,一辈子都在一起。
01
如果说父母养育我们可以用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来形容,那我和安屿晴的关系就是拿屎尿拜过把子。两家长辈互相认识,从记事起,我就经常去她家玩顺便蹭吃蹭喝,她不忘跑过来礼尚往来。毕竟往返两家也就巷子拐个弯的事,其实直线距离不超过10米。我家住在一个风格颇似经典片段“包租婆,怎么没水了”的大院子里,院子尽头隔堵墙就是安屿晴家。她住在二楼。每次我跑到院墙下拔高嗓门喊她的名字,对面紧贴着墙的楼房窗户上就探出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笑眯眯地对我说:“来了。”
“过来玩呀。”
“好呀,等我一下。”
“等什么等,你直接跳下来不就行了。”
她摇头,“这里好高……我不敢。”
7岁的我缺乏耐心,且天马行空,并热衷于将臆想付诸于实际生活。然而我用“不怕,我准能接住你”和“你可以像蜘蛛侠那样贴着墙爬下来”的套路哄了她很多次,她都不为所动。多年后我一边摸着四肢健全的安屿晴,一边感叹当时年幼的我没脑子,幸好她比我多了个脑子。
我有一个妹妹,安屿晴有一个弟弟,我桀骜不驯,她性情温顺,导致两人的后辈有天差地别的待遇。每次我和我妹吵架抢东西互掐脖子,我妈就一巴掌掴在我脑门上:“天天跟你玩的那丫头对弟弟是又牵手又擦嘴,你就不知道学一学?”
我和安屿晴相约一起玩时经常带上弟弟妹妹。那时仿佛有用不完的时间,我们像井里的青蛙,满足于一方院落便是整个世界。跳房子、橡皮筋、溜溜球、各种烟盒折成的三角块,亦或是随便一把扑克牌也能假装人民币,各自开个小店,吆喝买卖。热闹得像经年不散场的宴席。
小学六年级我把羊角辫解下来,换成了潇洒的单马尾,还没做好背起行囊独立生活的准备,我就被父母安排转学回老家,准备考取那边寄宿制的重点初中。
临走那天,我的眼睛红得像兔子,舍不得离开留在N市的家人和朋友,奔赴那个遥远又陌生的地方当留守儿童。这时安屿晴塞给我一幅画。
画里是一栋超级大的房子,门前开着大片向阳花木。站在屋里的4个小孩肢体粗得像火腿肠,安屿晴指着长头发的火柴人说这是她,扎马尾辫的是我,并用老气横秋的语气对我说:“好好念书,造大房子的梦想指日可待。”
“一看就是你亲手画的,”我又哭了,“真是太丑了。”
02
當我考入县重点,搬进了集体宿舍,面临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县城不大,班上很多人念同一所小学,早就相熟,只有我一个外来者。我对像蜘蛛编网般勤劳地建立新的人际关系没什么兴趣,索性埋头学习,并为纪律委员一职尽职尽责,又因过于苛刻,不受欢迎,被排挤,被嚼舌根。12岁的我除了偷偷哭,找不到一个愿听我诉苦、予我拥抱的人。
“这地方简直像一个血盆大口,吃我童年,毁我青春。”我和安屿晴的交往并没有因转学而彻底终止,父亲给我买了一个小灵通后,我就申请了一个QQ号。起码手机另一端有我的树洞。
安屿晴很快回复了我:“乐观一点嘛,万事开头难,那就迎难而上。”
“可是我在这里没一个处得好的朋友,迎难而上的动力都没有!”
“你不知道英雄几乎都是单枪匹马闯荡世界的吗?多酷啊。”
我找来镜子,照了半天也没见着酷在哪里,脸上明明写着“生无可恋”。
安屿晴又给我发信息了:“没关系,不开心就找我呀。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只要你需要,我都会回应。”
那是个迷恋非主流和热衷45°仰望天空的年纪,当晚我的留言板上新增了一条符号扭曲的火星文:如果全世界都不喜欢你,那我就站在你身后,背叛全世界。
我一边嘲笑安屿晴好意思写这么一条极具乡土气息的留言,一边忍不住内心膨胀,像饱满着温暖的气泡。
03
当低一个年级的安屿晴也穿上了初中生的校服,快男热火朝天地席卷了中国大陆,火到不行的陈翔成了她男神。安屿晴每天在Q上催我转发宣扬男神各种极致努力极致帅的说说,或是去贴吧与讨伐武艺粉的“香橙”们站队形。
我每天用一只小灵通勤勤恳恳地码出长篇大论,却想不起陈翔唱过什么歌,演过什么剧。事实上我对追星一点都不感兴趣,最大的爱好就是抹着眼泪看一本又一本言情小说。也许仅是因为爱屋及乌,毕竟安屿晴说过我是她最好最好的朋友,所以我们当然要喜欢一样的东西,要不然怎么对得起友情天长地久。
每年的寒暑假,我都可以回N市度过一小段假期。初三那年冬天,我照例回到N市。一天晚上突发奇想拉着安屿晴说,我们去旅游吧。而两个身无分文的女孩子所能想到最遥远的旅行就是搭乘1块钱一次的公交车到达城市的边缘。
那里有一条一路向东的大江,两岸高楼林立,璀璨迷离的灯火纷纷扬扬倒映下来,水底下像有一个售卖七彩流光的商店,满目琳琅。
一望无际的平静反而令人有发泄的欲望,我们冲着江面大声呐喊,喊出来的都是情窦初开的年纪里爱而不得的小烦恼。我们交换过很多秘密,比如我喜欢前桌一个男生,经常借问题目的理由踢他凳子腿,然而他喜欢班上最受欢迎的女生;比如安屿晴居然网恋了,对方给她打电话、寄东西,却素未谋面……
此时此刻这些都不重要,没有什么比得上呐喊之后相视一笑的默契。
“嘿,良辰美景不可虚设,”我自认有一个很棒的小提议,“我们来泡脚吧。”
“神经病,大冬天的。”安屿晴还没脱鞋就开始哆嗦了,最后在我的降龙十八挠下不得不举手投降。当脱下鞋袜,一脚捅进水中发出猪嚎般的尖叫,并赢得路人侧目的时候,我开始后悔了。
安屿晴一脸镇定:“慌啥?反正夜色和你一样黑,想看清你的脸都难。”我翻了个大白眼,也只有吐槽能让她在牙尖打架时吐字清晰语句顺畅。
我们一边泡水,一边捡石头比赛打水漂。玩累了我就坐下来,叹一口气,“早点长大就好了,我一定要到更远的地方进行真正的旅行。”
“我们一起呀!环游世界。”安屿晴两眼放光,认真得像在说一个誓言。此时我和她已经交换过五六本日记,同床共枕十来回,咬同一杯奶茶几十次,我们都相信在一起是一辈子的事情,就像相信小孩子永远爱看动画片一样简单。
04
我依旧在老家念高中,安屿晴中考后留在N市上学。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之间无意义的闲聊渐渐少了。这种顺其自然的疏离也许是因为共同興趣减少,她不再围着陈翔转,我不再盼望她粗俗的言情书。也许因为各自高中都打理得精彩,有自己的朋友圈,心事不必一个字一个字敲下来讲给远方的人听。
而我想,最重要的原因,莫过于安屿晴谈恋爱了。
她那段我以为只是雾里看花、云开即散的网恋,高中时竟发展到现实生活中,两人一拍即合、情意绵绵。安屿晴和男友煲电话煲成月光美少女,经常向我借钱充话费。
她男友似乎不太喜欢我,可能因为我初中看言情书昏头转向,把他们都写进小说里,并且那时秉承友谊第一的我把男主写成了始乱终弃的渣男,我拯救了女主光大了友谊。从此她男友不与我说一句话。
我承认自己没脑子的时候太多了,可我是真心祝愿你们幸福的。
每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内心似乎有一种心口不一的异样情绪。最好的朋友谈恋爱了,就好像被抢走一样,从此以后,她的悲伤喜乐都与另一个人共担,我们越发无话可聊,渐行渐远。“祝福”二字又怎么说得出口?
或许心里装了一个人,留给其他人的时间和精力会不知不觉地被挤压消磨,越来越少。我不再把心事和日记拿出来分享,我以为我们心照不宣,会笑哈哈地怪时光捣了鬼,但是安屿晴却生生地捅破了这层纸玻璃。
暑假某天她在我卧室玩,我去客厅切水果,端着果盘打开门——坐在床头的女生正翻着我的日记本。电视剧里主角一震惊果盘就翻落在地的情景一点没发生在我身上,但心里的颜料盘打翻了,我很不是滋味地快步走过去夺过本子,嚷着“我身体不舒服你先回去吧”,一把将她推出门去。
“怎么了?日记我不能看了吗?”她一边拍门一边问。
我冲进卫生间,把水龙头打开,在嘈杂的流水声中突然就哭了。
05
我以为只有爱情才会一路艰辛,没曾想朋友之间也能人仰马翻。我想了整整一夜,慢慢明白,友谊和恋爱并不冲突,只是我一直以来习惯被动,把她的先一步付出当成理所当然。而友情恰似月老的红绳,一人牵着一头,总得两个人一起靠近彼此,才不辜负当初一句白首同归。那么,换我主动走向你。
我给安屿晴道了歉,约她去逛街、吃夜宵、上公园玩。等到高中毕业,还要实现一同周游世界的约定呢。她诧异的同时,也高兴地用橡皮擦把之前的不快抹掉,与我手挽手。有时她和我呆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会错过男友的电话和信息。一次相约去逛街,两人都没带手机,后来安屿晴一脸尴尬地告诉我,刚巧当天他有重要的事情找她,连打几十个未接电话后生气了。
恋爱中的人都这么小气吗?这话我也只敢在心里想想。不过毕竟是我耽误了人家,就请安屿晴吃了顿饭,心想补偿她就等于补偿了她男友呀。
升高三前的暑假,凌晨零点,我打了两份热气腾腾的馄饨,徒步走到安屿晴家。那时候我已经搬家了,两家的距离拉长为隔着一条长街。两个女生挤在一张宽不超过一米二的小床上,我教她做化学题直至深夜2点,安屿晴纠结选文对不对,然后我们聊到深夜4点。几天后我要回老家,她送我到车站。
我讲这些不是为了展现我们的感情修复得有多好,而是惊讶于我们交颈而眠,她一大早赶来送我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因为开学第一个月,她打电话给我,说:“林纪,我们绝交吧。”
06
安屿晴,我永远记得当我颤着声问为什么,你说,他希望在我心里是唯一的侵占全部的,我选择了他,就不能再容下你。
他抛给你极其幼稚、极其无聊的选择题,你就极其幼稚、极其无聊地填上答案!可是我们之间呢?如今你16,我17,相识刚好10年有余。从垂髫之交到深情厚谊,那些陪伴,那些约定,那些一起大哭一起大笑,包括你写给我的那句“苔岑之契,莫逆于心”,你全然忘了吗?我也试图努力走近你,我是那样珍惜,那样不舍,你都看不见吗?他与你的山盟海誓是山盟海誓,你我之间的莫逆之交就是一夕荒唐吗?
如果你要走,好,把我倾负在你身上的10年韶华、10年情谊统统还给我!那是我唯一为一个人付出过的10年啊。
在电话最后,我居然很冷静地对你说,你只是一时糊涂,等你清醒了一定会后悔的,我等你一段时间,等你回头。
你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我永远不会后悔,你并非不可替代。
你挂了电话,我知道你要履行所说的,把与我有关的一切都删除、拉黑。
我像一朵凋零的花,毫无生息地颓败于地。一动不动地坐了一整天,直到抬头看见天上的月亮,我见不到诗句里说的人长久、共婵娟,嘴角扯了一下,但是我明白什么叫做一笑咫尺天涯间。
纵然10年,也再回不去了。
后来的时光里,我收到无数她的电话、她的短信、她的“添加好友”信息。她坚持了数个月,我再无力气去点击一个“同意”。把一个在心上久居的人连根拔掉需要多大力气,我没有勇气再来一次。
07
时光荏苒,我又搬了家,上了大学,交到很多新朋友。一天我和安屿晴共同的好友布了场饭局,邀我同去。大家微笑地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当我看了3年月亮的阴晴圆缺,终归明白悲欢离合不过平常。毕竟已经成年,回头看当年觉得天都塌了的伤怨也会笑着说真是小家子气。
聊了很久,得知对方过得不错,与男友分分合合也还在一起。饭后在街上散散步,交换了联系方式,就你南我北,分道扬镳。
回家后忍不住听陈奕迅的《最佳损友》:一直躲避的藉口,非什么大仇,为何旧知己在最后变不到老友。当年听这首歌总是伤怀,可是谁年少时没有说过几句天长地久,信誓旦旦。也许成长就是这样,一边失去,一边痊愈,一路哭,一路走,即使步步回头,终也渐渐成熟。时间是有脚的怪兽,当你永不停歇地奔跑,直至超过它,就会发现那些被它偷走的东西不过风轻云淡。
安屿晴给我发信息,问我回到家了吗?
道理我都懂,可就像鱼活在水里,死在锅里,此时此刻,多希望有个人能来告诉我,我和她是重新开始,还是就此别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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