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阿明去一家名流会所,看到一位女子很像已离婚的前妻阿秀,一时惊呆了:阿秀怎么会来这种地方?待发觉自己看走眼了,他才回过神来。两人长得真是太像了,一样的秀发、脸容、身材,一样的明眸皓齿,姿色动人,只是认真细看,阿秀的年岁要大些,两人的气质、举止全不一样。阿秀端庄、娴静,像一株明月清风下的柳树,婀娜妩媚,楚楚动人,而那女子轻佻妖冶,如水性杨花—般撩入迷离。那晚,他很早就离开了那个声色之地。
从那天晚上开始,他整天心里空落落的,只是想念着阿秀。这样过了几天,他终于决定回一次乡下那个小村,去看看阿秀。
阿明出来很多年了,阿秀从来没有来过城里一次。当年,阿秀送他到村口,轻声对他说:“不管你挣到了钱,还是没挣到钱,不要忘了家,忘了我。”起初,阿明把挣到的钱都寄给了阿秀。后来挣的钱多了,就不再寄给阿秀了,他给了别的女人。再后来,他的钱更多了,还开了自己的公司,他身边的女人就像走马灯似地换。再后来,两人就离了婚。
这样去看阿秀是不是妥当?阿明没有去想,只想着一定要去。
车子开了一个多小时,小村就在眼前。他停了车,呆呆地在村口的一棵古树下,望着这个生他养他的地方。
跨过村头的桥,走了一段弯弯的村道,绕过一片菜地,再绕过一个荷塘,看到了一大片鳞次栉比的房屋。他的家在东头,阿秀的家在西头,中间是阿狗的家。小时候三人成天在一起玩。后来长大了,男女之间才渐渐疏远。看到阿秀出落得越来越漂亮,阿明有了娶她做妻子的强烈渴望。一次,阿秀袅袅婷婷地从一堆男人前走过,他的双眼忘乎所以地盯着阿秀高耸的胸脯,被一旁的阿狗狠狠地踢了一脚。
吃中饭时,阿狗端着饭碗来他家,拉他到一边说:“你知道吗?人家在给阿秀介绍对象,是个有钱的城里人。”阿明听了紧张不已,端着饭碗的手也在颤抖,问阿狗:“真的?阿秀答应了?”阿狗笑了一下,说:“我替你把阿秀约出来,你自己问她。”阿狗真是个好人,热心又真诚。
晚上,一钩新月挂在天边,他等在村口绿荫如盖的古树下,阿秀飘着裙子来了。两人都没有开口,沉默了好一会,他终于忍不住了,问:“你答应嫁给城里人了?”阿秀掩口轻轻一笑,说:“我来问你呀,是答应还是不答应?”他立即明白了阿秀心里藏着的对他的深深情愫,毫不犹豫地抱住了阿秀,忘情地抚摸着阿秀光滑如缎的背。
第二天,他又等在村口的古树下。那晚月色朦胧,天有点黑。可是阿秀没有来。他看到村口停着一辆小车,那是城里人开来的。他等得失魂落魄,终于等来了阿狗。阿狗告诉他:“阿秀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也不喝,任爹妈怎么敲门也不肯开……”
这样过了三天。第四天,那辆小车开回城里去了。阿秀出来了,径直来到他的家。阿秀瘦了很多,见了他,先是灿烂地一笑,继而“啪哒”、“啪哒”地直掉眼泪。他抱住阿秀,喃喃地说:“阿秀,我爱你天长地久!”
阿明这样想着,推开了院门,跨进了这个自己曾经是主人的家。原来,家是两间破败的老屋,全靠阿秀的努力,建成了一幢二层的小楼。
初秋的阳光淡淡地洒在院子里,空气中弥漫着桂花的芬芳。他一眼看到了阿秀,坐在桂花树下打毛衣。阿秀没有变,看上去比过去更纤巧、亮丽了。
阿秀停住了手中活,立起身,默默地打量他。他赶忙避开她的目光,走进客堂间,找了一个凳子坐下。阿秀迟疑了一会,也进了屋,给他泡了一杯茶。阿秀离他远远地坐在一边,依然打她的毛衣。
他看出阿秀打的是件男人毛衣,过去阿秀年年给他打。阿秀打的毛衣颜色、花纹好看,穿着合身舒适,更主要的,阿秀喜欢给自己的男人打毛衣。阿秀总是边打边让他试穿,前前后后、上上下下地比量。他知道,阿秀是不用这样让他试穿的,毛衣合身不合身阿秀全在心里,这是她表达对自己男人的感情,而他则是一种幸福的享受。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试探着开了口:“我有点饿了……”
要是在以前,他只要这样一说,阿秀不管有多忙,也会放下手中的活,用含情的眸子看着他,笑模笑样地问:“你喜欢吃什么?快说。”阿秀做得一手鲜美可口的家常菜,村里人都说他有好口福。
“我给你泡方便面去。”阿秀不看他一下,慢吞吞地停下了手中的活,淡淡地说。她打开柜子,找出一盒方便面,三下两下就给他泡好了。
这时候,门外响起了摩托车声,阿秀立即兴匆匆地跑了出去。他抬眼望去,进来的是阿狗。两人在院子门口说起了悄悄话。阿狗说了句什么,阿秀亲昵地打了他一下,接着“吃吃”地笑得弯了腰。
后来,阿狗从一个盒子里取出一件新买的外套,让阿秀试穿。阿秀脱掉了身上的外套,显露出高耸的双乳和柔美的腰枝。她穿上新外套,前后左右地展示着给阿狗看。过去阿秀穿上新衣也是这样,前后左右地展示着给阿明看,阿明便会挡不住她的姿色,抱住她又亲又摸。
果然,阿狗也抱住了阿秀。阿狗还是个光棍汉。
阿明看得阵阵心痛,闭上了眼睛。他转身走向里面的厨房间,拉开后门,悄悄地溜出了屋,眼泪忍不住夺眶而出……
(责编: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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