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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法院审判新媒体、融媒体应用现状及效果

时间:2023/11/9 作者: 青年时代 热度: 25341
李文初 吴锡 黄段森

  摘 要:为落实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西藏拉萨地区法院提高新媒体、融媒体法治宣传力度,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本文将从研究背景、研究假设、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四方面,分析研究近年来新媒体、融媒体应用于西藏拉萨地区法院法治宣传的现状以及所取得的效果。

  关键词:西藏;普法宣传;新媒体;融媒体;法院审判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我国网络普及率大为提高。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6月,我国的网民规模达到8.5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61.2%,较2018年底,提升1.6个百分点。同时,我国的信息基础设施也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技术创新能力也不断增强,大众传播技术日趋多样化和专业化。在这种传播环境下,网络成为影响传播方式的一股强大力量,也成为人民获取新闻信息的重要渠道。

  从1986年“一五”普法到现在“七五”普法,我国普法经历了30余年的曲折发展。在中国革命建设的不同历史时期,法律宣传的手段和方式不一,但对法律的捍卫、对法治精神的尊崇从未改变。从目前来看,普法宣传活动面对的问题是社会总资源和普法总资源有限。为适应新的社会需求、提高普法资源的利用率、促进普法目标的实现必须对法律宣传的手段和措施进行一定创新,在此基础上,以媒介融合为代表的新型宣传方式应当得到重视[1]。

  我国公民法律素养不断提高,我国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加快司法改革在边远地区的落实显得尤为重要。就西藏自治区来讲,其特殊的历史、文化环境因素导致法律的普及在不同地区、不同身份的人群中呈现出不平衡态势:大部分农牧民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不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基本上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促进社会和谐相违背。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推动党的声音直接进入各类用户终端,努力占领新的舆论场”“让全媒体传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研究近些年融(新)媒体在西藏(以拉萨地区为例)司法机关法治宣传的现状与效果提供了契机。

  二、研究問题及假设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了解信息的途径也越来越多,而利用这些途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显得尤为重要。由于西藏自治区与其他省份相比面积较大,人口较少,不能像其他人群密集的省份一样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因此在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民族习惯法和宗教的影响

  西藏自治区少数民族聚集,对他们来说,宗教是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信仰,同时是日常生活中规范自己行为的准则。当他们遇到矛盾或者纠纷时,通常采用习惯法、宗教教义来解决。且宗教在传统的法律中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大多数人对于其长期使用并熟知的习惯法及宗教教义具有很深的认同感、信任感,这无疑对现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有着巨大的冲击。

  (二)普法经费以及法律基层工作人员缺乏

  经费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如常进行的强大后盾。西藏受其本身经济发展水平影响,有很多市和县在普法方面的经费依然不足。由于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需要深入每家每户,而西藏地区地广人稀,受地理因素影响,交通较为不便,这也就对于基层工作人员数量要求更高,经费的需求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相比更大。

  (三)缺少对程序法的宣传

  知法而不知如何用法,没有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稳步前进,越来越多的群众有了法治意识,但是他们往往只知道某些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却不知去哪个部门、以何种形式去解决问题。这是因为群众对于程序法的了解不够,因此,宣传工作要加强对程序法的宣传,让群众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

  (四)藏语媒体需求大,缺乏相关法治节目

  法律和信息一样,都需要一定的途径和媒介传播。西藏自治区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藏族人口占西藏自治区总人口数的90.4%,藏族为西藏自治区的主要人口组成,对于藏语媒体的需求也就非常大。政府的大力支持使得藏语媒体体系的建设较为完整,其中包括报纸、广播、电视以及网络体系。调查显示,群众知晓信息的途径主要有四个:第一个是藏语电视,其中关于法治的藏语节目数量不多;第二个为藏语广播,其影响力占比为19.7%,但其关于法治宣传的广播较少;第三个为报纸,其中在拉萨市影响较大的报纸有两个,分别是《西藏商报》和《拉萨晚报》;第四个为藏语新闻网。由此可以看出,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担任重要角色[2]。

  三、研究方法

  研究设计分为三步:第一步对两个样本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对象均来自拉萨市,其中第一个样本是拉萨市的居民,另一个样本是拉萨市法治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两个样本的对象分别展开调查,询问其是否有通过法治机关的新媒体获取法治信息;通过深度访谈探究差异的具体表征及其成因,深度访谈的对象包括拉萨市居民、拉萨市法治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拉萨市媒体人员。

  (一)问卷设计

  本次调查主要是从拉萨市法治机关新媒体的使用情况(尤其是普法方面)以及拉萨市民是否了解并是否使用展开。

  对于法治机关而言,新媒体的使用一是可以实时为民众提供其所需要的信息,二是可以节省其人力、物力成本。

  相较于内地,西藏的新媒体宣传具有其特殊性,一是西藏居民的手机普及率不高,二是西藏地区的4G等不普及,民众难以通过新媒体来获取信息,三是西藏地区主要以藏族居民为主,但是也生活着众多的使用通行普通话的汉族、回族居民,这一特殊性决定了西藏法治机关在进行新媒体宣传时必然要使用普通话和藏语,这也在无形中加大了难度。

  在进行问卷设计时,必定要注意西藏法治机关和居民使用新媒体的原因、途径和方法,以及西藏地区的特殊性。在对拉萨市居民和拉萨市法治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进行问卷调查时,也要注意区分调查研究。

  (二)深度访谈

  深度访谈主要是分为三大类对象,第一类是拉萨市的普通居民,第二类是拉萨市法治机关的工作人员,第三类是西藏媒体的负责人。第一、二类对象主要想了解居民在利用新媒体获取法律信息时的问题以及法治机关在普法宣传过程中所面对的问题。第三类则能够更加直接地让我们了解西藏地区的新媒体以及融媒体当今所面对的问题。我们可以由面到点,结合西藏法治的特殊性,从而找出适合西藏法治机关融媒体和新媒体从事普法宣传的道路。在访谈拉萨市居民时,我们了解到,拉萨市居民对于新媒体法治宣传大多尚处于未了解的状态,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西藏法治机关利用新媒体宣传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则可能是因为拉萨市人民对宣传兴趣不大。在通过采访西藏媒体的工作人员时,我们也了解到西藏地区目前的新媒体和融媒体宣传尚在起步阶段,因此将新媒体以及融媒体宣传的经验融入普法宣传目前仍是一个探索的阶段。

  四、研究结果以及讨论

  (一)研究结果

  调查采用配额抽样,通过线下和线上结合的方式收集问卷,通过方便样本和滚雪球抽样。对西藏人民法院的调查问卷总共发出109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有105张,对拉萨地区的市民分发了170份问卷,最后得到的有效问卷是165份。共收集279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为270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6.7%。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对5个方便样本进行半结构化访谈,以补充和深化问卷调查结果。

  (二)分析及建议

  1.分析

  调查发现,拉萨市在进行普法宣传工作时新媒体运用较少,且影响力不大。年龄较大的群众大多还是通过电视、报纸等传播途径了解信息,且其中与法律相关的少之甚少;年轻人大多通过新媒体了解信息。

  2.建议

  (1)法院提高新媒体、融媒体的宣传力度

  信息时代,年轻人大多喜欢通过新媒体、融媒体来了解信息,并且年轻人在社会中发挥着主要作用。因此,法院应该加大新媒体、融媒体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作用,以达到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的目的。

  (2)加强基层法治人员队伍建设及经费保障

  西藏自治区基层法治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是普法工作难以推进的重要因素。上文提到,经费对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需要在經费方面合理进行预估,以为更好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

  (3)加强藏语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由于藏族群众占西藏自治区人口的90%以上,增强藏语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在西藏自治区,通过不同的媒体加强宣传教育有着很大的帮助作用,如通过公益广告、商业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宣传,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普法宣传”的新模式,或者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让更多的公众参与其中,以达到普法目的。

  参考文献:

  [1]滕惠琳.依法治藏下西藏法制宣传教育研究[D].拉萨:西藏大学,2017.

  [2]叶琪.论当前我国普法措施的转变[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76-80.

  [3]华文.让党的声音传得更开、传得更广、传得更深入[J].小康,2019(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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