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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所见浙江旅沪女同乡会的相关史料梳理

时间:2023/11/9 作者: 青年时代 热度: 15650
张霞

  摘 要:上海自开埠以来,逐步发展成为经济、文化与航运中心,女子教育也得益于风气先开的都市,浙江旅沪女同乡会是在新旧社会交替之际,教育观念和社会形势发展催生的产物,其发起缘由和章程制定无不体现着时代的烙印。爬梳《神州日报》《申报》等报刊所载的相关史料,有助于将浙江旅沪女同乡会的原貌勾勒清晰。

  关键词:浙江;旅沪;女同乡会;史料梳理

  一、浙江旅沪女同乡会的发起

  晚清以降,传统社会的礼治秩序为西方文明所冲击,人们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开始发生巨大裂变。知识女性是近代中国最早觉悟的一群女性,在晚清兴女学热潮中,在男女平等等进步思想熏陶下,一批浙江知识女性开始自觉地把自身解放与民族、民主革命的重任联系在一起。

  辛亥革命前夕,路权问题的斗争尤其尖锐,江浙绅商各界争取商办沪杭甬铁路的斗争进入高潮。1907年12月20日,旅沪浙江女学界诸女士在西门斜街永锡堂开旅沪女同乡恳亲会,到者约二百人。开此会商议苏杭甬路事,认为抵拒之法,首在认股。开恳亲会之意即欲共商办法也①。大会最后一项由汤国黎女士提议设立浙江旅沪女同乡会,诸君赞成者,请举手以表同情(此时多数之人举手赞成)①。

  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二月十七日据《申报》载:“十六日午后,浙江旅沪女同乡会假经莲珊先生(经上虞人)第池上草堂为会场,二时半开会,初由郭洁之女士报告开会宗旨,大致谓人无论男女必须有学问,然后可以办事,非有团体亦不能办事,本会发起在浙江女拒款会诸君到沪同人开恳亲会之时,现已成立,今日开正式大会,所望吾辈日后仍须团结办事,协谋浙江诸事之进步云云。次由汤国黎女士宣布章程草案,经众议决三,选举职员,干事长程颖,干事员姚淑孟、郭洁之,调查员王忍之、方英、俞树萱、张世芳、楼文耀、孙素卿、沈静芳、汤振夏,会计员经蕙贞、盛静英,书记员刘心芳、李亦平,庶务员周家滋、张佩贤,议事员周金箴夫人、王一亭夫人、卢鸿沧夫人、钱新蟾、汤国黎、范慕苓。”该会正式成立。

  二、浙江旅沪女同乡会章程分析

  1907年12月21日,汤国黎女士在浙江旅沪同乡恳亲会上提议设立旅沪同乡会,当时诸多女士举手示意表示赞同。1908年1月14日颁布浙江旅沪女同乡会章程草案,刊载在《申报》上。草案第一章即为组织定名,“本会由旅沪浙江女同乡组织而成名曰浙江旅沪女同乡会”。第二章即该会以“敦厚乡谊、研究学术、输进文明、协谋进步”为宗旨②。它还着重强调了开办女子教育的重要性,成立此会可研究学术、促进女学繁荣、呼唤女性觉醒、倡导男女平等进步思想。

  草案的第三章即所规定的会员责任,一为保卫旅沪女同乡女界中人之在沪或初到者本会有联结及维护之责。为同乡提供帮助,这也是同乡组织的共性。

  二为研求切实学问。例如,家政、簿记、美术、工艺等类,设法研求,以巩固女子自立之基础。山阴女士俞树萱在《女子世界》作《女子自立集序》中写到,“今年春闻其(张竹君)为爱国女校担手工教科。其时校长钟宪鬯君为之特设女工传习所。余遂偕良人孟广游沪上,投其校而学焉。嗣后张离爱国谋独立。……当竭余精神,鼓余弱力以牺牲终身于女子教育界焉”③。

  三为联络各处团,为本省女界各团体之旅沪继关就力所能及者,可受其委托处理事务,并谋与各省女界设立之团体交通以图情谊联合。

  四为调查本省女界事宜,凡属于本省女界事宜就力所能及者切实调查而公布之于会中以备研究资料。该会尤为关注的是本省女界事宜,突出此会的性别特色与业务范围。

  五为协谋本省女界发达本省女学未萌芽之地方逐渐为之建设已发达地方与之联合一气以促其进步。

  草案的第四章即为组织的核心构成——会员。在会员资格甄选方面规定:“女界幼稚,本会甫经成立所限资格未能过严,暂定年在十二岁以上,品行端正,经会员二人之介绍及干事长之许可者皆得为会员。”②

  此外,尚有两条附注来强调说明会员义务与权利以及入会要求,附注一为“十二岁以下者入会为会友而无下列之纳费义务及选举与被选举权。”②规定十二岁以下会员不收会费,没有纳费义务,相应的在享有权利方面也做了限制。附注二为“上海为交通要地即有住居内地或他处之女同乡与本会有关系者皆得入会为会员。”浙江旅沪女同乡会也对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作了规定②。首先是会费问题,组织的运行需要资金的支持,规定“入会者每年分缴银两元。”其次是会员责任,“会员有谋本会发达,互相匡助之责”②。最后即为尤为重要的权利问题。20世纪初期,女学兴盛,在广大女性的宣传倡导下,一些知识分子女性追求民主、进步,要求获得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成为迫切要求。规定“会员有选举与被选举为职员之权。”算是一种民主愿望表达,也体现出近代以来团体组织的进步性②。

  另附注一条即为“浙女界之热心赞助本会及捐助经费力任义务,此虽不入会本会当认为名誉成员。”这是对实际承担了会员义务却未曾入会的浙江女界同乡的回馈。

  入会退会本为自愿,关于退会,规定:首先“为一年以上不尽第五条首项之义务者(解除后仍得入会)”,即逾期不交会费者,满一年可退会;若补缴会费解除,仍要入会;其次“因事由而经职员会之议决辞退者”,即为若该会员因犯事经组织开会决定将其辞退者,此类情况一般不再要求入会。

  草案的第五章即为组织人事规定——职员,首先是任期与职务问题,“本会暂不设会长,其关于职员之员数、任期內职务如下,干事长一人,执行全会事务于会员中公举任期半年续举者得连任;干事二人,协助干事长执行会务于干事长不能执行会务时得自推一人代理之公举会期如前;调查员八人,调查本省及他省女界情形实报告会中公举会期同前;会计员二人,综核收支款项及开造预算表报销册等公举任期同前;书记员四人,收发公牍记录文件公举任期如前;庶务员二人,办理会中杂务及管理一切器具公举任期同前;嘱托员关于调查研究二方面有须会员或会外人担任匡助者由干事长及各职员商请为本会嘱托员”。由该人事安排可以看出,该会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草案的第六章即为重要的经费问题。规定:一为“会费会员之常年费”,这个是入会会员的首要义务,也是该会稳定的经济来源之一;二为“捐助费会员及名誉成员之捐助费”,这一部分资金大多是经济条件较好或者具有一定名望的同乡募捐或者赞助;三为“特别费遇有特别用款或经费不敷时由会中特别开会公议筹集方法”。此项说明是针对特殊情况而言,遇到需要特别用款或经费不足时方可开会筹集方法实行,具有随机性。

  草案的第七章为会期,定期召开会议已经是近代组织团体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首先,大会以全体会员组成之每年举行二次会期于大会前布告;其次,职员会以全体职员组成之于每月聚议一次由书记先时报告;最后,特别会凡有重大事件曾经会员提议而干事长认可者即行之。

  草案的第八章为重要的会址问题——会所及事务所。会馆或者是同乡会都会有相应的会址,浙江旅沪女同乡会也不例外,草案规定大会会所在开会前布告,而长期运行的事务所设在高昌庙桂墅里经第,如有迁徙另行公布。

  草案最后一章即为附则部分,指出“此章于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大会中裁定,以后如有修改会章之处,会员可随时提出意见书于本会事务所,但须于下次大会时提议通过后公布履行。”这一章是为完善组织制度而作的补充说明,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民主性②。

  三、浙江旅沪女同乡会核心人物事迹勾勒

  以汤国黎、程颖、俞树萱及经蕙贞四位女士为代表做简要勾勒。“汤国黎女士乃浙江吴兴人,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秋入上海务本学校,参加妇女保路会。”1907年12月21日,其在浙江旅沪同乡恳亲会上提议设立旅沪同乡会。随后在上海组织女北伐队,旋与张君默等人创办神州女学、《神州日报》,出席上海女权同盟会等。汤国黎女士在浙江旅沪女同乡会中任议事员,其为收回利权、促进女学、为女权发展身体力行,影响深远④。

  程颖女士在浙江旅沪同乡恳亲会发表演说,“今日开会所到诸君,均系学界中人,此外竟无来者,不禁有所怅触。因今日江浙路权借款一事,有关国权,而茫然不知者颇多。吾辈既知其利害关系者,必须向人劝告,使其认股,以备拒绝外款。今日路事,实于吾浙有非常之危险,纵于个人毫无利益,亦当各尽义务。且开会拒款之事,并非谋反叛逆,只须事事谨慎,何畏官场之干涉,世有因此观望不前者,在今日实最非所宜。而尤为要者,在于实行,不可只说而不实行,反贻人以口实。故吾辈应当自誓:路事一日不了,则拒款一日不停,俟至路事告成,拒款会方可解散。其认股诸君,务望陆续认购,且劝他人认购。现在代表业已到京,如国民能为后盾,必无不可挽回之理。吾辈更宜前往各处,将此事之缘由及利害,向下流社会详细讲解”①。程颖女士对女性关注国家大事甚少者极为担忧,因此倡导兴办女学,发展女子教育,启迪民智,同时劝告广大女性以国权为重,体现出女性担当。1907年底至次年初,俞树萱、谢长达分别代表浙江、江苏女界进京请愿。经过多方不断争取施压,于1911年沪杭甬铁路最终收回商办。程颖女士在浙江旅沪女同乡会中任干事长。不久程颖女士等人还成立了女界协赞会,在辛亥革命中发挥过一定作用。

  山阴女士俞树萱、张世芳、沈群、龚保瑛、谢长达、蒋振懦及沈孟渊等江浙女界代表联名发起创办女国民拒款公会,揭露清政府和外务部侍郎王大燮出卖江浙路权的罪行。1905年2月,俞树萱女士还创设自立女工传习所,并颁布章程,可以为我国女子自立之助。1907年12月5日,浙江女界拒款公会会长俞树萱等人,协助嘉兴女界创办了嘉兴女界国民拒款分会,于12月20日载上海西门街永杨堂召开浙江旅沪女同乡会恳亲会,到会者二百余人。利用同乡关系,动员妇女集股,抵制清政府借款,决心斗争到底。俞树萱女士在浙江旅沪女同乡会中任调查员。

  经蕙贞女士乃浙江上虞人,经莲珊(元善)之女。经莲珊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革新人士,1897年创办中国第一所女学堂。经蕙贞成为女学堂屈指可数的学生之一。她曾求学于务本女学和中西女塾,成绩名列前茅,工书法,擅长演说,曾多次计划出洋留学因身体原因终未成行,一直引以为憾。经蕙贞女士也和其他开化女性一样积极投身社会活动,上海妇女保路会的主要负责人就是经蕙贞女士。经蕙贞女士在浙江旅沪女同乡会中任会计员。

  尽管资料有限,但这一女性同乡团体是在国家民族危亡之际、女学兴盛、女性知识分子觉醒以及国际女权运动兴起的背景下发起,知识女性走出家庭,投身社会活动,心系桑梓,关注国家与个人命运。这对于打破长期由男性垄断话语权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同时,该会倡导兴办女子教育,开办女工传习所巩固女子自立之基础,为女性解放发出先声。文章将这一女性同乡团体在报刊中所载史料梳理出来,意在对浙江旅沪同乡团体有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把握清末浙江女界在推动女子教育、路权、女权运动发展所做的努力。

  注释:

  ①《神州日报》,1907年12月21日。

  ②1908-1-14《申报》上海版,第12561号20/14。

  ③《女子世界》,第11期,第78页。

  ④湖州市编纂委员会编,《湖州市教育人物传略》,湖州市编纂委员会出版,1992年,第88页。

  参考文獻:

  [1]贺艳秋.浙江妇女发展史[M].浙江:杭州出版社,2013.

  [2]肖扬.中国妇女运动百年简史上[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09.

  [3]蔡鸿源,徐友春.民国会社党派大辞典[M].合肥:黄山书社,2012.

  [4]刘巨才.中国近代妇女运动史[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89.

  [5]徐宁.江南女校与江南社会1850-1937年[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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