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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分析舞蹈创作中对文学作品的改编

时间:2023/11/9 作者: 青年时代 热度: 14901
杜昌盛

  摘 要:本文以舞蹈创作中对文学作品的改编为研究对象,首先对舞蹈创作与文学作品改编的关系进行了分析,随后讨论了舞蹈创作中对文学作品改编的形式,最后提出一些舞蹈创作中对文学作品改编应注意的问题,以供参考。

  关键词:舞蹈创作;文学作品;改编

  一、前言

  舞蹈与文学作品作为不同形式的艺术,本身有着很多共通性。同时,文学作品可以为舞蹈创作提供可靠的创作样本。舞蹈作品样式中,有一类是以文学作品作为创作依据的,它取文学作品中的主干、人物关系、故事情节等核心内容,以舞蹈的艺术形式在舞台上呈现,这类作品即为文学类舞蹈作品。因此有必要对舞蹈创作中文学作品的改编进行探讨分析,从而提高人们对舞蹈作品创作的认识。

  二、舞蹈创作与文学作品改编

  舞蹈与文学作品的本质都是“艺术”,两者都是为了满足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因此在艺术表达上有着共通之处,如人物关系的勾连、戏剧矛盾的设置、故事情节的铺排、融情于景的表达、人物性格的刻画等。而另一方面,文学作品善于叙事而拙于抒情,反之抒情正是舞蹈擅长的部分,相对于抽象化的符号文字描述,舞蹈通过更加直观的肢体语言进行情感抒发。而舞蹈创作追求的终极目标是“舞”与“剧”的结合,即不仅有舞蹈,还包含故事情节、人物形象、戏剧冲突等元素的戏剧成分。针对舞蹈“戏剧内容”的展现,可以以文学作品作为舞蹈创作的参考依据。在文学类舞蹈作品中,通常以文学作品中的角色、人物关系、故事情节等内容,根据舞蹈表演时的舞台空间需求,结合舞蹈肢体语言表达规范,将文学作品内容以舞蹈的方式呈现出来。舞蹈创作引用文学作品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舞蹈创作形式之一,通过对文学作品的原文内容进行适当改编,能够有效提升舞蹈作品的艺术价值与展现效果。

  三、舞蹈创作中对文学作品改编的形式

  当下舞蹈创作中针对文学作品的改编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改编还原”形式。在这种形式下,舞蹈创作是完全以文学作品的表达为核心,虽然可能在表达结构与文学作品结构有着很多的差异性,但不会改变文学作品的“灵魂”,即作品表达的思想和情感。它的本质就是将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关系、情感、思想表达用“舞蹈语言”重新翻译了一遍,运用舞蹈语言代替文字语言,通过舞蹈的形式再现原著中的人物和情节与思想情感。这种舞蹈创作的重点在于改编,可以说是一种以舞蹈艺术形式展现的另类文学作品,这类舞剧创作的典型代表作有王舸导演的舞剧《红高粱》、张元春编导的舞剧《白鹿原》等。

  另一种是“旧瓶装新酒”创作形式,这种舞蹈创作借助的是文学文本的“壳”,主要叙述展现的是舞蹈创作者个人观点及感受。当舞剧选择文学作品进行编舞时,不再是为了用舞蹈表达这一作品的思想情感,而是通过这个文学作品所提供的一些固定不变的框架,如人物角色、年代背景等,来诉说自己的故事或个人的感受,在实际进行编舞创作过程中,作者甚至能够在不影响原著的大方向之下,“擅自”改变一些情节,或加入新的元素,从而更好服务于个人的情感表达,而不仅仅是对原作品的情感表达再现。这种舞剧创作的典型代表作有肖苏华创作的现代舞剧《梦红楼》、王玫创作的舞剧《雷和雨》等。

  四、舞蹈创作中对文学作品改编应注意的问题

  (一)尊重文学原著

  通常而言,“改编还原”形式的文学类舞蹈作品,选择合适的文学作品非常重要,一般来说所选择的文学作品应有着较高的知名度,观众能够熟知作品中的人物情节,如此一来,在欣赏改编后的舞蹈作品时,观众才能够更加容易理解舞蹈的背景、角色和人物关系,从而更好地融入舞蹈设置的情境,感受舞蹈展现的独特的美。例如王舸导演的《红高粱》,它取材于莫言同名小说《红高粱》。编导在尊重原著的前提下,在原著中提煉具备舞蹈创作样式的元素,精炼原著中的人物关系及故事情节,在保持原著“风味”的前提下进行舞蹈创作。在舞蹈的创作过程中,王舸导演将原文中的颠轿、祭酒、出殡等相关章节运用舞蹈的形式充分表达出来,每一个章节都具备鲜明的主题,并且运用肢体语言形象刻画出颠轿的野性,祭酒的仪式感等。观众在进行舞剧欣赏时,能够在对文学作品原著了解的基础上,跟着编导的艺术构思,感受用肢体语言表达出的更加炽烈的情感,从而产生强烈的共鸣,这就是这部舞剧创作改编取得巨大成功的地方。这类创作中,若舞蹈编导在进行文学作品改编时擅自更改人物形象,大幅度脱离原著,那么必定会导致观众难以理解,甚至在舞蹈欣赏中产生歧义,将会使舞蹈创作改编效果大打折扣,难以引起观众产生艺术共鸣。因此改编不是乱编,需要充分尊重原著的创作思想,不应去更改作品背景和人物关系。

  (二)找准自我表达

  在舞蹈创作中进行文学作品改编,并不意味着要完全以文学作品“马首是瞻”,舞蹈编导应该融入自己对文学作品的理解与创意。虽然文学类舞蹈作品的依据是文学作品本身,但舞蹈也是独立的艺术形式,它具有本身的审美规律和结构方式。因此,在以文学作品为舞蹈创作依据的创作中,也可以以编导对文学作品的理解作为创作核心。例如根据名著《雷雨》改编而成的现代舞剧《雷和雨》,作品中,大观园里的人物“一”字站成横排,在音响和灯光制造出雷雨来临前夕的沉闷气氛中,主人公繁漪端着一个药碗从他们身后走出,在极限的煎熬状态下,她狠狠地将药碗摔到了地上,打破那要死般的沉闷,以此拉开了整部作品的序幕。这正是创作者王玫根据自己对原著的理解,着重围绕繁漪这个人物的角度,来充分刻画以繁漪为代表的受封建文化影响下女性的悲凉与愤怒。整个作品以小见大,使得原著思想内涵情感得到深度的提炼和升华。然而在这部作品的结构方式上,编导也并没有运用原著平行叙述结构方式,而是以时空交错的方式来构造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简洁有效地表现出了“大观园里小世界”的艺术表达。这类舞蹈作品的创作,文学作品成为了创作的外在依据,而内核则是创作者本身通过对文学原著的理解,来表达自己的创作意图和创作理想,从而让舞蹈作品“借壳出窍”,实现创新,产生其独立的艺术价值。

  (三)注重彰显舞蹈作品的教育性

  舞蹈创作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同时本身还应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通过合理选择文学作品,然后运用到舞蹈编排中,传递出正确的思想观、价值观,更能提升舞蹈创作的水平。例如,在舞蹈剧《鸣凤之死》之死中,原著《家》有很多情节可供改编,但编导选择了更富有教育意义的丫鬟鸣凤命运变化作为舞剧的主题,通过鸣凤来对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摧残进行抨击,从而更能够引起观众深刻的反思,让观众意识到当前的幸福安稳生活来之不易,达到了发人深省、教育人、感染人的目的,使舞蹈艺术作品内涵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深化,这是艺术作品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也是文学作品成功改编成舞蹈作品的关键。

  (四)敢于颠覆创新

  在根据文学作品进行舞蹈创作过程中,还有一部分文学作品所表达的思想过于僵化传统,已经无法适应当下时代审美需求,因此可以采用颠覆性创新方式,借助原本的框架内容,通过舞蹈创作向人们展示一个全新的故事。例如国外著名芭蕾舞蹈《天鹅湖》是根据莫采乌斯的童话《天鹅池》改编而来,内容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勇士如何打败恶魔,救出被施了魔法变成天鹅的公主的故事。马修·伯恩在原作的基础之上进行了颠覆式的创新,成功创造出了新版芭蕾舞剧《天鹅湖》,由于这一舞剧舞者都是男性,因此也被称为男版《天鹅湖》。在该版《天鹅湖》中,人们耳熟能详的剧情几乎被完全颠覆,讲述的是一位自幼出生在皇宫的王子,一直被控制欲极强的女王母亲所掌控,难以忍受的王子去湖边自杀,却在湖中遇见了一群天鹅,并从头鹅中获得了一直渴望的“爱的感受”,最终头鹅为保护王子,被其他天鹅攻击致死,王子也因此心碎死去。这一舞剧彻底摒弃了被人们歌颂无数遍的“善良终将战胜邪恶”的命题,另辟蹊径,将原本的文学中所讲述的故事进行裁剪拼贴,再融入自己的创意,从一个逐趋僵化的老旧文学作品中,结合当下时代主题,進行了更加鲜活的独特审美表达——“梦幻与现实、性欲与情爱、纯情与卑劣”,由此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五、总结

  综上所述,舞蹈与文学作品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在选用文学作品进行舞蹈创作和改编时,首先要考虑是运用“改编还原”的形式进行创作,还是运用“借壳出窍”的形式来表达自我。“改编还原”要更加关注“尊重原著”,尽可能保持原著的“风味”,用舞蹈寻找与原著之间的共鸣。而“借壳出窍”则要专注于“找准自我表达”,致力于创造出舞蹈作品独立的艺术价值。但是不论选择怎样的创作方式,编导对原著的熟读及了解,无疑是根据文学作品进行舞蹈作品创作改编的绝对前提。

  参考文献:

  [1]武艺.论文学作品的舞蹈改编[J].艺术教育,2016(7):238-239.

  [2]吴丹.论舞蹈创作中对文学作品的改编[J].艺术教育,2015(7):202-203.

  [3]马健昕.中国当代舞剧创作的文学经典改编的研究[J].教育观察(下半月),2016,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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