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通过对马鞍山市高校志愿服务激励因素现状的问卷调查,分析出马鞍山市高校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面临着激励方式单一、活动形式单调、专业性不强、志愿者权益保障欠缺等主要问题。同时,针对马鞍山市高校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面临的困境,从激励机制的原则、激励机制的方式、志愿者权益保障、志愿者组织文化建设等多方面提出对策和建议,从而促进马鞍山市高校志愿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高校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高校志愿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据媒体不完全统计,2018年底我国志愿者人数已经突破5千万,其中90后大学生是突出力量。2018年4月,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推进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改革发展的意见》(中青发[2018]3号),青年志愿者在中国志愿服务事业中的“排头兵”作用凸显,到2025年,实名注册的青年者数量总数将突破1亿人。这预示着,不仅高校志愿者的数量将大幅增加,更对大学生志愿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加强大学生志愿者的管理,使他们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大学生志愿者激励管理作为大学生志愿者管理的重要一环,是提高大学生志愿者积极性,扩大高校志愿者队伍的有效途径。
国内外学者密切关注对高校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动机的研究,亦延展至对激励因素的探讨,但大多停留在对高校志愿服务激励种类、激励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促进方式的事实性描述,较少能从激励理论出发,建构激励因素并展开实证研究。
马鞍山市共有省属本科院校(简称A校)、独立本科院校(简称H校)及专科院校(简称S校)各一所,共抽样调查了三所院校200名学生,实际回收问卷193份,回收率96.5%,有效问卷185份。样本构成的基本情况为:男生101人,占总数的54.59%;女生84人,占总数的45.41%。A校学生65人,占总数35.13%;H校学生57人,占总数30.81%;S校学生63人,占总数34.06%。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学生所占比例分别为:43.5%、32.47%、15.26%、8.51%。
一、马鞍山市高校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问题分析
(一)激励内容及方式单一
首先,在被调查对象中,目前,各高校的激励方式主要还是采用颁发“优秀志愿者”荣誉证书等传统的表彰方式,占比高达47.5%,并且,在期望获得的激励调查中,“荣誉证书、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所占比重为25.42%。
其次,不少高校志愿者组织常常忽略了对志愿者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与鼓励,“心理支持、情感激励”占比只有7.59%,志愿者希望志愿组织加强“对志愿者的尊重和关心等心理支持”的占比达18.03%。因此,高校深层次的人性化的激励方式还是相对缺乏,没有在志愿者组织内部形成一个互相信任、相互鼓励沟通的良好氛围。
(二)志愿者专业培训不足
调查问卷显示,不愿再参加志愿服务的原因中“志愿组织管理不完善(如缺乏志愿者培训等)”占比达14.82%,可见高校中志愿者专业培训不足。一方面,现在一些志愿者组织只重视培训形式却不考虑效果。另一方面,还有一些志愿者组织虽然针对相关志愿服务活动对志愿者进行了培训,但由于人、财、物等因素的限制,导致培训的效果不佳,志愿者服务素质参差不齐。
(三)志愿者法律保障欠缺
马鞍山市高校志愿服务调查问卷显示,“志愿者权益缺乏保障”成为大学生不愿再参加志愿服务的重要原因之一,占比高达22.28%。目前,国家层面针对志愿服务的专门立法长期缺位,一直未能高屋建瓴和上下配套予以引导、调整和规范,严重影响了志愿服务法制体系的整体建设,已成为依法推动志愿服务职业稳健发展的瓶颈[1]。
(四)活动经费及服务补贴不足
資金来源的多元化是志愿者组织生命力的基本保证。马鞍山市高校志愿服务组织活动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团委组织拨款和项目支持,两者合计占比高达78.28%。这种较为单一的筹资机制无法满足大量志愿服务的开支需求,不利于对志愿者进行有效的激励。
(五)活动形式单调及专业性不强
据调查所示,大学生志愿者不想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原因是活动形式过于单调及专业性不强,占比高达30.06%。许多高校志愿服务活动更多的局限于校园内的清扫白色垃圾、横幅签名、宣传单页发放、募捐善款等工作。活动形式过于单一,缺乏丰富性、挑战性和新鲜感,难以吸引大学生志愿者的再次参与。
(六)志愿者个人自主性不强
高校中大多数志愿者很少以活动组织者或团队管理者身份参加活动,自主性不强,未能真正将“要我做”转化为“我要做”。这既与高校中传统的被动式动员方式有关,也反映了相应的激励机制不完善。在问卷调查中,28.45%的志愿者是因为“个人意见得不到采纳,个人能力无法发挥”不愿意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完善马鞍山市高校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的对策
(一)遵循激励机制运行的规则
对于思想较为单纯,活动目的性强的大学生志愿者而言,严格和适当的激励机制能够提升其参与志愿活动的积极性和有序性,有效推进高校志愿服务工作。针对高校志愿者的基本特征,确立适当的激励机制,需要遵循以下四大规则:
公平性规则:要公平公正的嘉奖参与活动的所有大学生志愿者。公平性原则,不仅要求在服务活动中对待每一位大学生的态度、待遇要公平,而且在活动后对大学生的评价、奖酬和鼓励措施要公平。
引导性规则:外在激励措施只有转化为被激励者的自觉意愿,才能取得激励效果,引导性是激励过程的内在要求。大学生志愿者激励机制的根本还是在于对精神的宣传和鼓励,相应的奖励措施仅仅对志愿者产生一定的强化作用,而不能作为主要的管理手段。遵循引导性原则,可以保证志愿者的性质的纯洁和宗旨的明确。
按需激励规则:大学生志愿者激励的起点是满足大学生本人的需要。大学生参与志愿活动是为了帮助他人的同时,期望从志愿实践中展现自我风采,提升自身能力。因此,志愿者的激励就必须立足于大学生群体的这些需要之上。同时,每个大学生的需要是相互区别,因人而异的,并且只有激励机制能够满足其最迫切需要的时候,其效用才高,其激励强度才大。
时效性规则:在大学生志愿者激励中,要注意把握激励的时机,以达到“雪中送炭”的效果。激励越及时,越有利于将大学生的激情推向高潮。这就要求激励措施实施时要充分考虑具体情况,激励要尽量贴近行为的出现时间,保证大学生志愿者的志愿行为和突出贡献及时得到肯定和赞同,使志愿者的志愿热情得以持续和推广。
(二)采用灵活的激励方式
尽管多数志愿者怀着奉献的动机参与志愿服务也愿意在没有实质奖励的情况下提供服务,但从社会角度而言,应对志愿者的服务给予奖励和回报[2]。唯有采取灵活的激励方式、方法,才能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持续性发展。
团队授权激励:高校志愿者组织应充分尊重志愿者个人的意愿,合理、灵活地授权给参与志愿服务的大学生,由志愿者自行设计、策划、组织和管理志愿服务组织的运行模式,支持并协助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的开展和实施,真正激发志愿者的参与热情。
绩效评估激勵:在志愿系统中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系统,可以为实行公正公平的激励措施提供前提和依据,同时量化的考评能够在大学生志愿者中引入了竞争机制,激发大学生努力争先的热情。
储蓄激励:时间储蓄制度是把提供志愿服务与优先享受志愿服务结合起来,为志愿者设立志愿服务的“特殊账户”,把志愿服务以虚拟数字的方式储蓄积累起来,一方面量化的数字能让大学生志愿者自己看到服务成绩,鼓励他们多作贡献。另一方面,可以将其为大学生评奖评优乃至就业提供参考。
(三)强化志愿者专业培训
培训是一种主要而有效的激励方式,满足大学生对新知识、新技能的需要,一套有效的培训措施可以避免大学生志愿者因缺乏专业的指导及经验而在志愿服务中产生困难和障碍,维持志愿者参与的兴趣和热情。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技能和素质,既是志愿组织不可或缺的手段和需要,也是志愿者自身不断提高个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四)加强志愿者权益保障
志愿者权益保障具体包括:法律保障和物质保障。
法律保障:法治建设和立法探索是保障大学生志愿者权益的关键。各高校团委和学生工作部门要制定符合学校自身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或条例,将大学生志愿者的吸纳条件、服务项目、基地设立、经费落实、奖惩条例和评价机制等作详细的规定,保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序开展。
物质保障:高校志愿者组织应积极探索多渠道社会化的筹资机制,在规范政府、学校资金支持的基础上,争取更多的社会捐赠,引导更多的资金资源支持高校志愿服务,缓解志愿服务活动经费不足的问题,为大学生志愿者更好的开展志愿活动提供物质保障。
(五)创新志愿服务活动形式
大学生志愿者相对于其他社会志愿者而言,其最大的特征之一就是拥有专业知识背景,且迫切希望将专业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做到真正的学以致用。高校志愿者组织应鼓励大学生从自身专业着手,思考、创新志愿活动形式。
(六)夯实志愿服务文化建设
每一个组织都有自身的组织文化,这是凝结组织与成员间最有效的粘合剂。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的的志愿服务文化一旦形成,就会对内部志愿者成员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对其思想和行为产生强大影响和制约作用,并且可以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组织中来,为志愿事业做出贡献。
三、结语
总之,志愿服务作为一项高尚的社会公益事业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瞩目,建立与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己成为未来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大学生志愿者作为志愿者队伍中的生力军,加强高校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研究将显的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莫于川.应当尽快立项制定志愿服务法[N].法制日报,2015-5-6(9).
[2]李薇,李宝梁,闫妍,等.志愿服务激励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社会治理,2018(6):4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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