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空巢老人现象日益凸显,如何做到老有所养已经成了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占较大比例的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更加严峻。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为老人提供生活、医疗、精神慰藉等各方面的照顾。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让老人安享晚年。
关键词: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社会养老
一、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在家养老”和“子女养老”的相结合。家庭养老通常被解读为由子女供养,并且更多的是指来自儿子的赡养。中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家庭养老是指由家庭成员提供养老资源的养老方式和养老制度。
中国一直以儒家思想为主导,长期以来形成了“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赡养老年人已成为国人责无旁贷的责任,“养儿防老”、“父母在,不远游”、“百行孝为先”等都是孝道伦理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反映。父母养育了子女,子女就必须赡养老年的父母,否则,将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这种以孝文化为传统的赡养方式,早已根深蒂固于国人的思维之中。
家庭养老促进代际交流,给予老年人精神归属感。家庭与老年人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对于中国老年人,尤其如此。家庭是老年人毕生精力和努力的结晶,保留了老年人整个生命历程的印记,使老年人感到安全和对亲情需求的满足,满足老年人“叶落归根”的心理。费孝通教授讲过:“家,强调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相互依存。它给那些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以生活的保障。它也有利于保证社会的延续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合作。”老年人更多的是从子女身上获取那种情感慰藉,“儿女孝顺,含饴弄孙”是中国老年人晚年生活的最高理想和最大精神寄托。
家庭养老体现民族传统美德。从中国绵延几千年的农业文明社会来看,家庭一直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和组成单位。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也特别强调尊老、慈幼、养疾、恤孤等家庭伦理。其核心范畴之一是孝,由孝而知仁、知仁而行义。正因为孝道是我国几千年的文化积淀,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家庭养老是民族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
1.物质生活可以得到保障。老年人退出生产领域后,基本不再创造物质财富,没有養老金的老年人,可从子女那里获得吃、穿、住、用等生活资料。
2.日常生活可以得到照料。老年人生理机能老化,体质减弱,有时甚至生活不能自理,家庭养老便于子女的精心敬养和护理,老年人一生辛辛苦苦地抚儿育女,晚年得到子女的赡养照料,这也是他们应得到的回报。
3.精神生活可以得到慰藉。老年人长期同子女们朝夕相处,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减少了晚年的孤独和寂寞,享受到儿孙绕膝之乐。
综上所述,虽然目前我国政府正在逐步兴建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设施,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但是由于上述种种因素,家庭养老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和现实意义,它在我国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仍将起着主导地位。
二、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模式立足家庭、依托社区、借力社会、简单易行、受惠者众,特别适合子女工作忙、三代或多代同堂、家人感情深厚矛盾较少的家庭。它以家庭养老为其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反过来它又为家庭养老提供条件和服务。
社区养老模式的主要特点有:第一,它依托社区,可以利用社区的空闲场所和老人家里的房屋,不需要政府专门拨地,建设费用低廉;第二,它能让老人养老不离家,不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因而可以减轻老人的孤独和绝望感;第三,它是家庭养老的后援和补充,家庭养老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随时求助于社区养老。再孝顺的儿女,有时也可能抽不出时间照顾老人,这时如果有社区养老服务协助,就可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第四,它可以采取企业化运作的方式,或由政府协助、企业经营。这可以减轻政府在这方面的财政负担;第五,它的服务对象可以不受户籍、人数的限制,可以让更多的家庭和老人受益。
正是由于社区养老具备以上特点和优势,因而它在城市居民养老过程中能发挥巨大的作用,并具有广泛发展的可行性。
我国农村正处在由家庭养老模式向社区养老模式转变的过度期,随着家庭养老模式不断弱化,社区养老又尚且设施不足、体制不完善,直接导致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处在了一个尴尬的境地。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结合实际,从“空巢老人”的需求出发,探索一个新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作为介于家庭养老与社区养老之间的养老模式便应运而生。
三、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作为一个全新的养老模式其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养老成本低,居家养老则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农村地区现有的资源,结合当地特点建设最适合的养老机制。节约成本又能和地区特点相契合,可操作性强。(2)能够最大限度的照顾到老人的感受,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都希望可以在家中安享晚年,而居家养老正是考虑到这一点,让老人能够在家中,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安度晚年,给老人以最大的精神慰藉。(3)居家养老能动性强。较强的能动性也增加了各种制度,政策的可行性,加快建立新型养老体制,更快的改变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现状。
首先是对于尚有劳动力,健康状况较好的老人,仅需提供一般的关照与帮助即可,但对于一些长年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就需要有专门的护理人员,服务中心,必要时对老人统一照顾。针对不同情况的老人,提供不同的生活帮助,是居家养老模式建立时要考虑的一大内容。
其次是医疗保障需求,看病难,是现阶段农村老年人面临的一大难题,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患各种疾病的风险也会不断提高,正是最需要医疗资源的群体,但农村受其自身经济状况及交通不便等因素的限制,往往很难享受较好的医疗服务,尤其是身边无子女照顾的“空巢老人”更是处在医疗保障最边缘的地带。如何使得老有所依,病来有医是居家养老体系构建时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
最后是精神文化需求,谈到健康我们现在最常说的就是身心健康,上面所列的两个需求,主要是为了解决“身”的方面,而最后一个就是要解决老年人的“心”的健康。最缺失的恰恰就是这一方面,因为没有子女在身边陪伴,他们常常感到孤独落寞,使整个晚年生活变得黯淡无光,如何弥补子女不在身边带来的亲情缺失,是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的一大难题。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縣在居家养老方面做法很好,2017年,蒙城投资3000万元(建设运营补贴2000万元、生活补贴1000万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在全县16个乡镇建设100所具备生活照料、医疗卫生保健、文化精神娱乐等为主的服务功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中心采取“日间统一照料、夜间分散居住”的模式,为老人提供每天中、晚两餐,以及娱乐、学习、健身精神慰藉等服务。老人每天是8元的伙食标准:对于90周岁以上老人,县财政给予全额补贴;80-90周岁的老人,县财政每人每天补贴伙食费4元。制定出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范管理标准体系》,加强内部管理。目前,已完成88所农村居家养老中心建设,服务惠及约8.5万人。考虑到农村交通不便,各村委会单独或联合建立医疗保健中心,为老人提供日常的医疗保健,并在当地“空巢老人”家中设立急救铃,以应对老人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保证其遇到突发疾病时得到及时的救援。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老年活动中心,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减少“空巢老人”的孤独感,成立老年人兴趣小队,增进老年人之间的交流。
四、新型养老院
在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创办适合农村乡情新型的敬老院、老年公寓或养老医院,通过政府及社区的力量,对部分有供养资金来源的老人实行社会化服务。老人在不能和子女一起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到敬老院安度晚年,敬老院可以收取适当的费用。
五、老人随子女异地养老
老人可随子女迁移户口,现在,越来越多的老人随子女“漂”在其他城市,户籍问题以及养老医保等都存在着种种不便。随外出打工子女,把户口迁入儿女长期所在的城市,与该城市的老人享有相同条件的养老服务。改革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子女在该市居住三年以上70岁的老人可以迁入),为老年人与赡养人随迁提供条件。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异地转移办法。
养老问题是一个热点社会问题,因为目前尚没有一种单一的养老方式能全部解决包括物质提供、精神慰籍、日常护理三方面的内容的养老问题,加之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必然决定了家庭养老仍会在相当长时间内作为养老的基本方式。因此,我们的养老制度设计应当不脱离这个实际,在有利于逐步实现城乡统一的前提下,实现养老的全面覆盖、标准多层次、模式多元,人性化和制度完善,可持续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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