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前,岳母及其两个女儿都因政策(岳父系北方某煤矿的井下挖煤工)一夜之间跳出农门,有了城市户口,而且是定量户,吃上供应粮。一家人激动得不得了,要知道,那时候要买一个城市户口,需要花上八千元,这在当时对于一般农家也是一个天文数字。村里人也羡慕得眼热,“一家三口,都变成城市户口,天上掉下个金娃娃”。
但那份喜悦真如夏季之雨,来得快,去得也疾。其后不久,新的矛盾产生了。转户口的时候,岳母已四十多岁,安排不了工作,而转了户口之后,责任田又被收了,村里干部讲得很有道理,“你们已经转成城市户口了,原则上不再是我们村里的人,责任田就不能再分给你们,要让出来,分给其他户家种”。没有田,就意味着真正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粮油草等生活资料什么都要凭计划买,而且也少了一分收入,一家四口,两个小孩还在读书,只靠岳父在煤矿上的一点工资是根本过不去的。于是,岳母就跑到北方岳父所在的煤矿上做零工,但岳母不识字,又不熟悉煤矿上的工作,更重要的是两个女儿还在老家的中学读书,牵肠挂肚,所以,只在矿上呆了几个月,又回到了村里。
岳母除了会种地身无长技,于是,又与村里协商,能不能将责任田还给他们,以解决生计问题。村干部感到非常为难,说,让你们一家保留宅基地,就已经是讲情讲义了,再想要回责任田怎么可能呢,责任田只能分给户籍所在地村民。再说,你家还有人拿工资,人家可只靠种田吃饭。村干部说得也不错,总不能给你家锦上添花,而使人家雪中无炭吧。后经一再请求,村里终于同意,缴些租金,可以与其他村民商量,让出几亩地。
现在,岳母种的四亩地,就是其他村民让出来的。有了地,岳母好像悬在半空中终于双脚落地一样,踏实了,充实了。她说,种的田虽然不多,但粮油有了,蔬菜有了,还多少能赚点,总比坐吃山空好。
但岳母对转户口还是后悔不己。她说,光转个户口有什么用,城里人的待遇享受不到,比如城里的廉租房租不到,经济适用房买不到。医疗保险无处投,户口是城里的但人住在农村,投保要到社区,农村哪有社区啊。两个曾经让人羡慕的吃供应粮的女儿也和农民的子女一样,在外打工。特别是推行新农保后,岳母更是肠子悔青了,虽然岳母已经年近古稀,但享受不到六十岁以上老人应有的待遇,理由也很简单,你已经不是农村人,不是农民。
对于岳母来说,转户口没有带来好处,反而损失多多,因此,一谈起农转非,岳母就气不打一处来。
其实,与岳母一样,城里人不像城里人,农村人不是农村人者,还有很多。比如农民工,他们虽然生活工作在城里,而且不少已经在城里很多年,但他们还不是真正的城里人,仍然打着农民、农村人的烙印,更不用说享受城里人的政治经济待遇了。比如失地农民,他们虽然住在农村,但过的俨然是城里人的生活,拿着土地租金或土地出让金一次分红,没有了责任田,没有了自由地,水电煤粮油菜什么都要买,而且大多数失地农民年龄大、文化低、技术少、就业难,仅靠那几百元一亩的租金,能过上城里人的生活吗?
时下,城镇化加快实施,户籍改革试点推进。不少地方正采取措施将农民转变成市民,其想法和做法当然很好,城镇化推进的过程是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过程,也是拉动内需、加快发展的过程。但是,在其过程中,我们可能忽视了一些问题,大批农民从农村迁往城市、实现了户籍转变,然而,他们是不是都能享受到城里人的权益,他们生存依据是什么、他们的社会保障能否到位,如果涉及于此的政策措施不跟上,一味地为了城市化而城市化、为了市民化而市民化,那么,因此而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可能远甚于城镇率不高而产生的矛盾和问题。那么,如我岳母一般的现象还会重演,他们非但不会安心于城镇,非但不会愿意放弃土地经营权,还会后悔甚至不满于户籍转变。
所谓户籍,也就是隶属关系,城乡户籍也只能说明你属于城市还是农村。但对一个人来说,户籍还是表象的,决定一个人能不能生存、能不能有尊严地生存,是房屋、是治病、是养老、是经济来源等现实条件。这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就匆匆忙忙地把农民从农村赶向城镇,把农民变成市民,不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吗,用农民的话说,“还让不让我们活啦”。如果一项制度不能致乐于民,反使忧愁,我们是不是应该深思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文章写到这里,我想起了恩格斯在1872年写过的一本经典著作——《论住宅问题》里说过的一段话,或许与户籍问题并无必然联系,但我以为重温革命导师这段一百多年前的话语对我们不无补益,兹抄录于此:
现代大城市的发展,使某些街区特别是市中心的地皮价值人为地提高起来,往往是大幅度地提高起来。原先建筑在这些地皮上的房屋,不但没有提高这种价值,反而降低了它,因为这种房屋已经不适合;于是它们就被拆毁而改建别的房屋。┈┈结果工人从市中心被挤到市郊,工人住宅以及一般小住宅都变得昂贵,而且往往找不到,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建筑昂贵住宅为建筑业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投机场所,而建造工人住宅只是一种例外,┈┈今天所说的住宅缺乏现象,是指本来就很恶劣的工人的居住条件因为人口突然涌进大城市而特别尖锐化;房租大幅度提高,每一所房屋的住户愈加拥挤,有些人简直无法找到住所。
但那份喜悦真如夏季之雨,来得快,去得也疾。其后不久,新的矛盾产生了。转户口的时候,岳母已四十多岁,安排不了工作,而转了户口之后,责任田又被收了,村里干部讲得很有道理,“你们已经转成城市户口了,原则上不再是我们村里的人,责任田就不能再分给你们,要让出来,分给其他户家种”。没有田,就意味着真正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粮油草等生活资料什么都要凭计划买,而且也少了一分收入,一家四口,两个小孩还在读书,只靠岳父在煤矿上的一点工资是根本过不去的。于是,岳母就跑到北方岳父所在的煤矿上做零工,但岳母不识字,又不熟悉煤矿上的工作,更重要的是两个女儿还在老家的中学读书,牵肠挂肚,所以,只在矿上呆了几个月,又回到了村里。
岳母除了会种地身无长技,于是,又与村里协商,能不能将责任田还给他们,以解决生计问题。村干部感到非常为难,说,让你们一家保留宅基地,就已经是讲情讲义了,再想要回责任田怎么可能呢,责任田只能分给户籍所在地村民。再说,你家还有人拿工资,人家可只靠种田吃饭。村干部说得也不错,总不能给你家锦上添花,而使人家雪中无炭吧。后经一再请求,村里终于同意,缴些租金,可以与其他村民商量,让出几亩地。
现在,岳母种的四亩地,就是其他村民让出来的。有了地,岳母好像悬在半空中终于双脚落地一样,踏实了,充实了。她说,种的田虽然不多,但粮油有了,蔬菜有了,还多少能赚点,总比坐吃山空好。
但岳母对转户口还是后悔不己。她说,光转个户口有什么用,城里人的待遇享受不到,比如城里的廉租房租不到,经济适用房买不到。医疗保险无处投,户口是城里的但人住在农村,投保要到社区,农村哪有社区啊。两个曾经让人羡慕的吃供应粮的女儿也和农民的子女一样,在外打工。特别是推行新农保后,岳母更是肠子悔青了,虽然岳母已经年近古稀,但享受不到六十岁以上老人应有的待遇,理由也很简单,你已经不是农村人,不是农民。
对于岳母来说,转户口没有带来好处,反而损失多多,因此,一谈起农转非,岳母就气不打一处来。
其实,与岳母一样,城里人不像城里人,农村人不是农村人者,还有很多。比如农民工,他们虽然生活工作在城里,而且不少已经在城里很多年,但他们还不是真正的城里人,仍然打着农民、农村人的烙印,更不用说享受城里人的政治经济待遇了。比如失地农民,他们虽然住在农村,但过的俨然是城里人的生活,拿着土地租金或土地出让金一次分红,没有了责任田,没有了自由地,水电煤粮油菜什么都要买,而且大多数失地农民年龄大、文化低、技术少、就业难,仅靠那几百元一亩的租金,能过上城里人的生活吗?
时下,城镇化加快实施,户籍改革试点推进。不少地方正采取措施将农民转变成市民,其想法和做法当然很好,城镇化推进的过程是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过程,也是拉动内需、加快发展的过程。但是,在其过程中,我们可能忽视了一些问题,大批农民从农村迁往城市、实现了户籍转变,然而,他们是不是都能享受到城里人的权益,他们生存依据是什么、他们的社会保障能否到位,如果涉及于此的政策措施不跟上,一味地为了城市化而城市化、为了市民化而市民化,那么,因此而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可能远甚于城镇率不高而产生的矛盾和问题。那么,如我岳母一般的现象还会重演,他们非但不会安心于城镇,非但不会愿意放弃土地经营权,还会后悔甚至不满于户籍转变。
所谓户籍,也就是隶属关系,城乡户籍也只能说明你属于城市还是农村。但对一个人来说,户籍还是表象的,决定一个人能不能生存、能不能有尊严地生存,是房屋、是治病、是养老、是经济来源等现实条件。这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就匆匆忙忙地把农民从农村赶向城镇,把农民变成市民,不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吗,用农民的话说,“还让不让我们活啦”。如果一项制度不能致乐于民,反使忧愁,我们是不是应该深思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文章写到这里,我想起了恩格斯在1872年写过的一本经典著作——《论住宅问题》里说过的一段话,或许与户籍问题并无必然联系,但我以为重温革命导师这段一百多年前的话语对我们不无补益,兹抄录于此:
现代大城市的发展,使某些街区特别是市中心的地皮价值人为地提高起来,往往是大幅度地提高起来。原先建筑在这些地皮上的房屋,不但没有提高这种价值,反而降低了它,因为这种房屋已经不适合;于是它们就被拆毁而改建别的房屋。┈┈结果工人从市中心被挤到市郊,工人住宅以及一般小住宅都变得昂贵,而且往往找不到,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建筑昂贵住宅为建筑业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投机场所,而建造工人住宅只是一种例外,┈┈今天所说的住宅缺乏现象,是指本来就很恶劣的工人的居住条件因为人口突然涌进大城市而特别尖锐化;房租大幅度提高,每一所房屋的住户愈加拥挤,有些人简直无法找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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