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我国各种P2P(peer to peer lending)模式的网贷平台将拓展客户的目标指向了大学校园的在校生。针对在校大学生自身征信度难以准确评估,还款能力相对較差,冲动型消费,攀比式心理较严重等现实问题,近期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校园贷监管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在新规强监管下,银行成为校园贷提供者的主体,积极引导商业银行特别是地方性商业银行参与竞争,尽快在高校建立征信大数据管理系统,合理风控,防范杜绝非法互联网金融参与主体的进入,大学生互联网信贷发展将迎来规范、稳定、持续发展的新机遇。
关键词:互联网信贷;P2P校园贷;征信;信用风险
一、我国互联网信贷兴起与发展
随着互联网+模式的发展和推广,许多传统行业都依托新兴互联网业进入新的高速发展周期,传统金融信贷行业也不例外。互联网信用贷款,简称“网贷”,是指借贷双方利用电子商务网络技术平台实现信息对接,并完成交易、达成货币借贷目的的一种借贷模式。一方面市场上有大量借款要求,另一方面,市场上又有大量的闲置资金存在。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的跨界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快速和高覆盖率,可以高效准确的锁定资金需求客户,同时也解决了传统金融放贷渠道资金利用率低,放贷成本高的问题。
作为一种新兴融资渠道,相比传统贷款特别是银行信贷而言,具有相当的优势。在借助互联网的优势下,人们可以足不出户的就能完成贷款申请的各项步骤,包括了解贷款的申请条件、递交贷款申请、审查放款等,这些都可以通过互联网上高效、便利的完成。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就是利用互联网的便捷与创新,大大缩短资本流动消耗时间,最大程度降低资本转移过程损耗成本,将传统金融推向电子化、数据化、分享型经济(Sharing Economy)[1]的新时代。
网络贷款带来便利的同时,其背后潜在着一定风险。这种风险性由网络贷款本身特性决定: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简单的网贷平台无法有效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经济纠纷;网络贷款放贷人可能系未获得国家批准从事信贷融资活动的资质,面临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网络贷款以网络平台为依托,存在因为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监控程序失效,或被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监管出现漏洞等情况下,可能出现自营资金池、非法集资、贷款诈骗、平台整体倒闭无法兑付等违法犯罪的情形,从而损害资贷双方的利益;网络借款人征信评估机制尚不完善,风险控制系统难以有效建立,而对于坏账的催讨很容易造成相关法律问题。资本信贷市场本身就具有跨期交易、收益迟滞的特点,而互联网+的模式扩大了信贷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从而增加了这一新兴金融信贷交易的风险。
全球第一家网贷平台Zopa于2005年在英国伦敦上线运营。2007年,自中国第一家纯线上独立网贷平台拍拍贷正式成立以来,互联网信贷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特别是从2010起,各种网贷分期网站、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单纯的网络信贷平台以P2P (peer to peer lending)的形式存在,他们在网络平台上建立借贷双方的基本数据库,吸纳资金,通过一定的资信审查即可发放贷款,在达成交易后收取中介费用。但是由于中国公民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纯网贷平台的简单审核模式并不适应国内的金融环境,这种只依赖借贷双方提供身份证等信息的借贷平台实际上很难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一旦出现贷出资金到期无法收回,而平台本身不具有足够的资金垫付能力,资金链断裂必将引起一系列法律和社会问题。虽然网贷问题层出不穷,但巨大的市场需求带来了网贷业务量的急速增长,国内主要的几大知名电商如阿里、京东、腾讯、国美等传统电商平台也相继开展了网络贷款金融服务,如阿里金融、蚂蚁借呗、京东金条、微粒贷等知名的网贷平台。他们的品牌优势和更加严格、规范的借贷审核程序为其赢得了更加可靠、稳定的资金来源和较高的信誉度。同时对于借贷方,这些平台通过消费习惯调研、可支配收入调研、实名制信息数据库管理等方式能大大提高其放款的准确度,最大限度降低坏账的产生,保障信贷双方的权益,从而获得长期、可持续性发展的契机。因受到利率的限制和电子商务网络信贷的压力影响,银行网络信贷起步较晚。但因银行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公信力,其必将成为普惠金融、长远发展的互联网信贷提供主体。
二、我国在校大学生个人信用消费市场需求及特点
据统计,2015年我国在校的大学生约为3000万,超过8成有资金短缺情况,潜在市场规模达近千亿元。2014年开学季,社交网站人人网对2647名大学生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72.5%的受访者表示会在开学前后购买数码产品。其中,68.1%的大学生表示愿意尝试贷款分期付款购物。[2]不难看出,网络贷款消费的优势一定程度上契合了大学生当前消费的需求点,加上各种网贷平台竞争式的推广,争抢市场这一块大“蛋糕”,许多高校大学生参与到了网络贷款和分期购物中,网贷参与人数数量呈翻倍增长趋势。 笔者历经一个月时间,于2016年9月至10月,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四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的200名学生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其调研内容主要集中在是否接受网贷、贷款主要用途、一次性贷款金额、主要还款渠道等。其调研结果显示:200名受访者中,有144人表示愿意接受信用贷款、提前消费、分期还款的模式,(占总体受访者人数比例72%)。其中对于贷款用途,选择购买学习资料或报辅导班的有66人;用于购买数码电子产品、化妆品等大额消费的占82人;用于创业启动资金的有7人、用于聚餐、旅游消费的占20人;其他消费的25人。而对于一次性贷款最高接受限额,有166位受访者表示在3000元人民币以内。对于还款模式,80%的学生选择从每月生活费中节省下来还或通过兼职挣钱按期还款。对于目前是否通过相关网络平台或者银行尝试过网贷,在200位受访学生中,只有12名学生表示曾经独立申请过网贷项目,但有近100名学生表示使用过京东白条等电商平台的网络分期服务产品,并拥有良好的用户体验。[3]
在校大学生网贷市场作为一个金融融资信贷的新兴市场本身呈现出的以下特点:市场主要参与者之一的在校学生自身金融知识相对匮乏,对互联网金融相关知识了解不够,很多大学生还是受到传统的“只花自己的钱,决不借钱”的思想影响,对于通过网贷超前消费的观念接受度还不高。在校大学生个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较差,对于现在各种网贷平台低借贷门槛、低利息等形形色色的诱惑宣传难以准确分辨,造成非法校园高利贷甚至是裸贷等严重违法事件,在大学生中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大学生个人信用评估机制缺失,个人资信无背书,其直接后果造成个别大学生在冲动型超额借款消费后拖延还款,甚至因为拖欠数额巨大不能还款而受到非法威胁和侵害。目前各种校园贷平台和众筹项目种类繁多、金融服务提供者准入门槛低、其金融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非正规金融产品服务平台采取拉人头、发展下线等传销式模式在校园互联网金融这个市场开展恶性竞争。虽然日前银监会等国家机关发布了全面整改校园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相关规定,但具体实施和资源整合还需要立法、执法、高校、社会、家庭、学生自己各方面全方位的配合,其市场从乱序到合法有序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三、建立在校大学生个人征信大数据管理系统
要破除当前大学生互联网金融信贷市场乱象的基础就是尽快建立并完善在校大学生个人征信大数据管理系统。古人云:无信不立,信者行之基。信用是受信方和授信方的双方约定,通常并没有担保和抵押物的要求,其逾期还款或到期不付款的风险随之增加。这种风险和不确定性是客观存在的,往往也是受信方和授信方自身难以控制的。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一个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征信记录了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这些行为将影响个人未来的经济活动,这些行为体现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就是人们常说的“信用记录”。[4]这些信用记录随着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不断累积,为公民在社会中开展各种经济活动提供信用担保和支持,影响着一个人的一生。因此,征信的开展能够显著改善金融行业信用交易的“信息不对称”状态,扩大信用交易的规模和范围。[5]发展大数据征信以提高信贷市场风控能力是大势所趋。
在校大学生个人征信大数据管理系统是对于在校大学生个人信用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数据的综合。大数据是基于计算机云技术的数据抓取、处理和应用,通过建立数据模型进行分析整合、交叉复用所形成的智力资源和知识服务能力的综合性概念。[6]大数据管理系统的基础是多元化、大体量、大样本的异构数据,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数学建模演算倒推出信息主体的信用特征,从而将个人信用的定性化描述轉化为精确的定量个人信用评估结果,为金融信贷机构提供准确的授信依据。由于我国在校大学生个人经济并不独立,个人信用评估的重要数据个人收入及财产情况严重缺失,很难将传统的征信项目套用到在校大学生个人征信数据库的建立中。对于在校大学生,应从学生自然情况、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学生缴纳学费情况、学生收入及消费情况四大方面来考察学生信用状况。在学生自然状况中,应充分考虑到地域性经济发展差异、城乡收入存在的差距、家庭成员经济收入现状以及患病因素对学生个人经济状况的影响等。我们可以选取学生户籍状况和健康状况作为评估项目,再考虑到学生在经济上对家庭的依赖程度,还可以把学生家庭经济收入支出情况也列为评估项目,以全面反映学生的信用状况。在学生表现方面,应选取政治面貌、是否学生干部、学习成绩统计、是否获得奖学金、考试有无作弊行为、日常操行状况、奖励与处分、出勤情况、图书馆书籍借阅情况等作为评估项目, 再考虑到意外伤害事故和罹患重大疾病对学生经济状况的影响,可以把是否参加保险也列为评估项目。 其他两个评估类别即学费缴纳情况和学生收入及消费情况则主要反映学生目前财务收支状况。对于学生是否勤工俭学、兼职收入、主要的消费习惯和消费偏好以及是否有大额消费需求等情况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定期统计最新信息,不断更新完善学生财务数据,还可以对学生实名制账户下银行账户流水进行调查,从中我们可以大致掌握学生的个人财务
状况。
在校大学生个人征信大数据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维护离不开各大高校相关技术及管理部门的支持。除了基本的网络软件平台开发、日常维护管理外,还要保障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实时性和信息数据的安全私密。学生在实名登录数据系统后,能准确查询自己在校期间基本的征信报告,了解自身当前的信用度评级,根据自身情况不断提升信用等级。而校园金融信贷的提供方也能通过相关申请程序对潜在受信者进行资信度查询,缩短放贷时间,有效提高资金流转率,同时还能最大程度保障授信者权益。随着各高校自身建立的在校大学生个人征信数据库的完善,这些在校大学生的个人信用信息应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查询系统[7]有效链接,实现与公民大数据征信信息的全面对接。对于在校期间个人信用良好,积极参与各类正规金融信贷项目并无逾期还款记录的大学生,应将其良好的信用延续记录到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征信查询系统中,为其踏入社会后的创业贷款、购房贷款、个人消费信贷等各种经济活动提供更优惠的贷款条件和更广阔的资金来源。同时此征信系统还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征信报告,将信用评价引入大学生就业,作为企业招募实习生和员工的重要参考。相反,对于在校期间有过往违约行为,信用较差的大学生,将其列入“黑名单”,对其产生纪律和制度约束作用,督促其遵守信用,提高信用等级,避免其进入社会后因为个人信用的缺失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完善的个人征信数据库的建立可以使金融机构共享资源,避免大学生网络信贷的重复授信,降低贷款平台的风险,也可以提高借款人的失信成本,增加其还款意愿,提高诚信意识,构建社会良好信用环境。
四、综合运用多种信用风险管控方式
风险管理伴随着风险防范的需求产生。风险管理是旨在对风险的不确定性及其可能性等因素进行考察、预测、收集、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包括识别风险、衡量风险、积极管理风险、有效处置风险及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一整套系统而科学的管理办法。[8]诸多金融信贷实例证明,单一的信用风险管控模式并不能最大程度上控制金融信贷风险。当前我国在校大学生互联网信贷市场呈现出一种现象,众多校园贷经营机构害怕由于审核程序太严格而失去借贷客户,这使很多大学生只通过简单的网络平台填写个人资料即可获得贷款,信贷平台对于借款人还款能力审查的不严格严重损害了出资方的利益,而后期粗暴甚至违法式催款方式给社会和大学生本人都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基于我国在校大学生互联网信贷市场当前的特点和问题,采取多种信贷风控方式综合运用的模式才是这一市场可持续性发展的有力保障。多种风控方式包括:贷前合理判断坏账率、注重“小额”业务模式、实现在校大学生个人信贷信用评分制、启动贷后风险预警机制等。
(一)贷前合理判断坏账率
风险管理的本质是事前预判。在贷前对借款人进行合理的违约风险判断并通过调节利差能有效降低坏账产生率,实现风险可控。开展校园网贷的金融机构可通过查询上述大学生征信数据库相关信息,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全面的个人信用评估,通过合理的风险评判有效降低其违约的概率,并在贷款发放前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其应承担的还款责任、义务和产生违约后应付的相应成本,指导借款人合理规划借款项目和金额,从而降低产生不良贷款的风险。在这一过程中,金融机构可以和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合作,从“线上”走到“线下”,核实学生身份和在校表现情况,甄选信用记录良好的优质客户,必要时对有贷款需求的学生进行“面签”。
(二)注重“小额”业务模式
从统计学的角度看,“小额”业务模式能够降低“小样本偏差”。针对在校大学生自身经济能力有限的特点,金融信贷机构应通过调低单笔贷款限额的方式控制坏账风险。开展校园网贷的金融机构可根据其不同地区的服务对象,通过调研当地实际消费水平和参考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推出符合实际本地经济状况的校园贷金融产品,对于连续还款记录良好的个体,可以通过提高贷款频率的方式奖励其良好的信用记录,对冲“小额”带来的不便,同时也能快速提高其个人信用评分等级。
(三)实现在校大学生个人信贷信用评级制
基于高校建立的征信大数据管理系统,各金融信贷机构可以与高校合作,逐步建立在校大学生个人信贷信用评级体系。将大学生每一笔信贷记录纳入个人信用评分中,根据分数的高低为个人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产品,并以此作为对该学生提供何种金融信贷产品的主要依据,从而可以准确筛选出信贷产品消费的“大客户”,也能最大程度的控制违约风险。在建立统一的个人征信数据库基础上,开展校园信贷业务的各大银行也应该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个人信用评价标准的统一化管理,以专业化的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成本。目前,很多电商借贷平台都对在校大学生提供信用消费和贷款服务,如京东商城针对在校大学生客户推出校园白条,通过记录学生在商城购物信用消费情况,打白条还款情况评定用户等级,白条评分以100分为上限,将评分高的用户列为钻石级别,提供额度更大的金融信贷服务和借款利率优惠。而对于还款延迟、白条信用差的用户调低白条信用评分,目前规定对评分低于80分的校园用户采取限制打白条金额直至关闭白条功能,停止信贷服务的惩罚。
(四)启动贷后风险预警机制
贷款前的信用评估和有针对性的发放贷款是信贷风险控制的基础,贷款后的风险检测和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是进行有效风控的重要步骤。灵活、多样化的还款方式能有效控制贷后风险。贷款机構提供多种还款方式能降低借款人还款违约意愿,如当借款人无法一次性偿还欠款时,可以效仿信用卡还款模式,充分利用循环信用[9]功能,让借款人自行决定偿还的金额与时间,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并可随时结清。循环信用可让借款人暂时不必一次清偿全部帐款,每个月须至少缴付月结单上所列之最低应缴金额,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借款人的还款负担。对于已经发放的贷款,在还款日临近时,金融信贷机构可以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提醒借款人及时还款,以免影响后续的信用消费。针对在校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是否需要通知其家长还存在相当大的争议。笔者实地调研走访了一些大学生,由于目前个人信贷消费在中国还未大规模普及,他们并不想让父母知道自己借款消费的情况。据此笔者认为宣传普及基本金融信贷知识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一致努力,只有金融活动的参与主体充分了解这一金融产品的收益和风险,才能将风险控制到最低。而对于相对大额的校园信贷金融产品,要求大学生提供担保人以控制风险十分重要,借款学生家庭成员或其他担保人能实现最大程度上转移风险。
五、立法监管校园金融贷款参与主体
当前我国大学生互联网金融市场面临着需求巨大与实际信贷规模较小的矛盾,其主要原因在于很多在线P2P校园贷平台违规操作,相继出现滥发高利贷、暴力催收、裸贷等恶劣事件,使社会、家庭和很多大学生对校园网贷产生抵触情绪。2017年6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网站发布公告称,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下文统称《通知》),进一步加大校园贷监管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该通知以法规的形式规定目前从事校园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一律暂停新发校园网贷业务标的,并根据自身存量业务情况,制定明确的退出整改计划。同时,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监管部门应联合各方力量,加强整治[10]。此次监管的核心是彻底切断P2P平台校园贷的所有信贷产品,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进一步针对大学生合理需求研发产品,提高对大学生的服务效率,补齐面向校园、面向大学生金融服务覆盖不足的短板。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大学生群体的风险特点,各大银行将开发既能满足大学生融资需求,又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校园金融信贷产品,从根源上杜绝校园贷乱象产生。
各大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特别是各地方性商业银行在开展大学生互联网信贷方面有着许多比较优势(Comparative advantage)[11]:银行产权明晰,财务公开,可以确保合法、正规的经营和管理;资金来源可信度高,社会公信力强;银行拥有大量的本地分支机构和网点,可以准确覆盖分散的信贷客户;其中地方性商业银行对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熟悉,能根据高校具体所在地的人均GDP水平和人们普遍消费水平设计适应本地状况的金融信贷产品,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强;我国商业银行拥有国家政府背书信誉,大大提升其可信赖度,免除了很多大学生和家长担心上当受骗的借款顾虑。由于绝大部分校园信贷金融产品都属于小额贷款业务范畴,绝大部分业务通过无抵押信用贷款的模式展开,考虑到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12]问题,传统观念认为大型商业银行不愿意参与其中。但从国内外很多大型商业银行开展的各类成功小额贷款案例看,小额贷款收益风险比随着社会整体信用度提升而不断提高。而就我国主要商业银行而言,小额贷款收益在银行整体收益占比逐年攀升,特别是地方性商业银行针对当地开展的各类小额商贷更是成为银行收入的重要来源。以黑龙江省地方银行哈尔滨银行为例,2016年针对小额信贷的目标市场(中小企业、 个体工商户、 私营企业主、 城市失业人员及农村 ( 农场 )的农户、个人消费信贷等),哈尔滨银行推出了70多种小额信贷产品,小额信贷总资产规模达到90多亿元,盈利贡献率超过70%[13]。日前,三部委颁发的《通知》为商业银行特别是地方性商业银行拓展校园金融信贷服务提供了最好的保障和发展契机,凭借自身本土化优势,校园贷业务将为地方性商业银行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
早在今年5月,中国建设银行推出校园信贷金融产品,率先重返大学校园。随后,广发银行也推出了一张针对大学生群体的信用卡——广发摆范儿信用卡。中国银行已在部分大学试点推出小额信用循环贷款“中银E贷”产品。浦发银行为全日制高校大学生量身定制的高校学生青春卡,申请人只需提供在读证明和父母签署的《第二还款来源担保声明》,即可激活初始额度。而工商银行则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关注大学生群体的信贷市场,2015年底工行启动互联网+校园服务计划,发布了“工银e校园APP”,为学生提供低息贷款、免费汇款、免费通话、免费兑换、公益活动等服务。其中,低息贷款是指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得到该行提供的100元至6000元不等的信用贷款,贷款可到其“学生购”平台进行线上消费[14]。在银监会的《通知》公布同日,中国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也同时公开表示,以“正规军”身份重回校园市场。农行推出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优卡信用卡,承诺在校期间免年费,减轻大学生负担。此外,将定期开展分期手续费优惠活动,为大学生提供合理的消费信贷支持,减轻还款压力。银行还能借此提前积累个人信用,毕业后,农行将根据学生的用卡情况提供专属信用报告。招行则推出大学生闪电贷产品,目前已经在招行上海分行先行试点,后期将逐步在全国推广,旨在通过银行与高校的联合,树立大学生正确的消费观、金融观和价值观[15]。
除了各大商业银行,各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将成为大学生互联网信贷产品的主要供应商。据中金社2017年 6月15日消息:日前,山东省多家银行密集推出针对大学生消费的个人贷款产品[16]。除青岛农商行外,青岛银行也在本月初推出了相关大学生校园贷产品。对于风控方式,这两家地方商业银行表示现在的追欠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是联系借款人的家长,让其监护人归还贷款;第二是为借款人办理延期手续,等学生毕业后再逐步还钱。对于实在有还款困难的学生,青岛银行还会为还贷困难的学生提供工作机会,如利用假期到银行网点实习工作等。
“开正门、打邪门、堵后门”是引导校园信贷走向健康、持续、规模化发展的关键。此次,国家相关监管机构以高压态势把不合规的放贷主体清除出校园市场,让银行与市场化的优质金融信贷提供主体协同服务,只是终结校园贷乱象的第一步,行业还需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如银行与已经成功开展校园信贷消费的各大知名电商消费平台合作,利用其在大数据风控管理领域的优势,通过学生客户的日常电商消费行为、外部征信评估报告、校园社交属性、学生用户历史信用行为表现等多个维度数据,严格掌控学生客户信用风险。同时银行不是简单的直接向大学生发放现金,可以与各大知名电商和教育机构合作,更加有效管控学生借贷资金流向,降低坏账风险的同时可以获得学生客户更多的消费习惯数据,有利于开发出更适合在校大学生的金融信贷产品。更多的正规金融机构进入校园后,大家应一起对学生用户进行市场教育、信用安全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银行不仅仅单纯给在校大学生提供贷款,更多的是通过引导其尝试金融信贷产品及服务,带给他们独立支配收入和管理个人资金的体验,端正面对满足自己消费需求和实际能力冲突时的正确处置态度。把不良网贷、非法高利贷彻底赶出校园,让在校大学生群体享受到高品质的校园金融信贷服务,这将有利于校园金融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也有利于培养在校大学生财务、资金管理的能力,大型商业银行及各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将从校园信贷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中受益。
六、结语
我国当前大学生互联网金融信贷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社会、高校和大学生自身多元化主体的协同合力。综合分析当前大学生互联网金融信贷市场的特点、现状和日前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其未来发展的影响,笔者呼吁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法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大学生互联网信贷是信息时代金融体系的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全面构建针对在校大学生网络信贷市场的法规体系,制定经营主体和参与主体各种权利和义务规范,明确信贷双方准入标准。同时,对于在校大学生这一特殊客户群体的贷款性质、业务开展形式、业务范围及规模、业务指标制定和评估机制予以量化规定,使后续政府执法部门在监管执行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对于各级商业银行,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引导其不断探索大学生互联网信贷市场运营新模式,积极参与行业竞争,为在校大学生提供更加可靠、便捷的金融服务。针对在校大学生,高校承载着金融常识教育、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和正确消费观、价值观引导的义务。各大高校可以通过开设金融信贷相关知识讲座、金融常識选修课、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定期金融知识培训等方式帮助学生了解我国金融发展前沿动态,了解金融信贷常识和防范网络金融信贷诈骗的方法,引导大学生正确使用网络信贷这一金融工具,合理规划个人资产,创建自身良好的信用记录,为今后走向社会开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而高校与各大银行的合作则主要体现在建立和完善在校大学生征信大数据库管理系统上,各大高校应利用互联网及信息管理人才充盈的优势,参照国外知名信用评级机构相关数据,设计出适合本校大学生征信系统的信用评价项目参数,尽快开发出适合本高校的征信数据库系统平台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体系,建立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有效信用评级制度。对大学生互联网信贷市场的管理应从国家立法层面、社会各部门监管层面、征信系统建立及对接,高校与金融机构全方位合作等多方面出发,依法依规,正确引导,正面宣传,积极探索,全面发展。
注释:
[1]分享型经济(Sharing Economy)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1978年由美国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MarcusFelson 和JoeL. Spaeth 提出,倡导在新型社会经济环境下,消费变成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协作消费)。这一理念在2010年被美国《时代》杂志评为十大将会改变世界的创意之一。
[2]2016年3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http://www.nbd.com.cn/
[3]上述数据来源于调研一手数据,样本选择为随机抽取、现场问卷填写的形式,学生专业不限,年级不限,总体统计数据样本中大一新生占25人,占比为12.5%
[4]刘戒骄 《个人信用管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版,第54页
[5]龙西安 《个人信用、征信与法》(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第69页
[6]互联网金融征信模式:经济分析、应用研判与完善框架 李真 北京大学法学院 宁夏社会科学 2015年1月第一期
[7]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包括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始于1997年,在2006年7月份实现全国联网查询。截至2013年底,该数据库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共计1000多万户,其中600多万户有信贷记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最早始于1999年,2005年8月底完成与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有条件的农信社的联网运行,2006年1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运行。
[8]袁宗慰 《竞争策略与风险管理》, 商务出版社 ,1997年版 ,第23页
[9]"循环信用",其实是一种可由还款人自行安排的还款选择。收到应还款账单后,若偿还的金额大于等于账单中的最低还款额(但小于应还金额即欠款总额)时就在使用循环信用,剩余的未还金额就是循环信用余额。使用循环信用,需按日计息,且当期不能享受免息还款期的待遇。
[10]2017年06月29日10:01中国经营网记者 张漫游 北京报道 https://finance.sina.cn/2017-06-29/detail-ifyhryex5398978.d.html?vt=4&sid=206708
[11]比较优势(Comparative advantage) 是经济活动中的一个专业名称,与绝对优势(Absolute advantage)相对应。如果一个国家在本国生产一种产品的机会成本(用其他产品来衡量)低于在其他国家生产该产品的机会成本的话,则这个国家在生产该种产品上就拥有比较优势。各生产单位对资源的占有、分配和利用等情况的差别,造成了比较优势的产生,而比较优势的差别直接导致了生产物品的专业化(即所谓“社会分工”)和贸易的产生。
[12]机会成本是指为了得到某种东西而所要放弃另一些东西的最大价值;也可以理解为在面临多方案择一决策时,被舍弃的选项中的最高价值者是本次决策的机会成本;还指厂商把相同的生产要素投入到其他行业当中去可以获得的最高收益。
[13]該数据来自哈尔滨银行2016年底年报内参
[14]2017年05月28日 08:34经济观察报 记者胡群 报道http://www.ce.cn/cysc/newmain/yc/jsxw/201705/28/t20170528_23302540.shtml
[15]2017年06月29日10:01 中国经营网记者 张漫游 北京报道https://finance.sina.cn/2017-06-29/detail-ifyhryex5398978.d.html?vt=4&sid=206708
[16]2017年6月15日,中金网刘贺报道http://stock.qlmoney.com/news/875170954060234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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