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公共危机呈现出高频率、大规模、高危害性的特点。能否及时有效应对公共危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号召力、领导力和执行力,以及及时控制、解决危机事件的能力。在危机管理中,一个强公信力、高信任度的政府,可以迅速快捷地动员群众和其他组织共同面对危机,提高危机的处置效率。近些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出现了政府公信力缺失的现象,如何通过完善自身有效解决社会问题,提高公信形象,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关键词:公共危机管理、地方政府、公信力
一、公共危机
公共危机是指它的出现和爆发严重影响社会的正常运作,关乎公共利益,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环境等造成威胁、损害,要求政府和社会采取特殊紧急的措施加以应对,以政府为应对主体的突发性重大事件。公共危机不是指一个事件,而是一种情境,公共危机也不一定是突然发生的,其演变过程可能是逐渐的,但确实出人意料。公共危机的影响范围是蔓延到整个社会系统的。
二、公共危机管理
公共危机管理是为了应对各种潜在的或者当前的危机,政府等公共组织通过采取一系列的行动措施,整合各方可利用资源来有效地防范、监测、预警、解决危机从而避免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损失,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的一种有组织、有计划的、持续的动态管理和控制过程。
三、地方政府公信力
(一)地方政府公信力的概念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也是公众对政府声望的评价,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信任度和支持度。政府凭借自身的资源展开各类行政活动并由此而获得社会公众的信任,社会公众通过对政府行为的评价,进而对政府产生一种信任,而这种信任度会随着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为评价的改变而变化。公信力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和民主程度,体现了公共服务能力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地方政府公信力与公共危机管理之间的关系
地方政府公信力通过行政行为表现为感召力和影响力,它涉及政府危机事件的及时响应是否能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政府危机管理能力的一个综合体现。危机爆发后,政府依靠自身的信誉,将社会公众在短时间内聚集,共同应对危机事态。同时,政府部门通过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高效调配社会资源,为防止事态的扩大赢得先机,从而使公众的利益损失降到最低。
公共危机管理效果影响地方政府公信力。地方政府在回应公众诉求的政策措施中、在处理危机过程中和在危机后的恢复和重建工作中避免复发的危机管理系统等对稳定社会秩序,抚慰公众心理,增强政府公信力有着巨大的影响。如果地方政府不能及时应对和化解公共危机,导致公共危机管理的效率和效益低下,会削弱地方政府的合法性和影响力,使政府失去信誉。不断提升地方政府公共危机处理的能力和效率是确保良好的政府公信力的政治合法性基础。
四、公共危机管理中地方政府公信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政策权威低
政府部门有一些官员依然保持陈旧的思路,无视公众的民主参与诉求,造成公民参与的渠道堵塞,相关政策的制定过于主观,导致政策不科学、不规范、脱离实际情况,没能把民意真正地表达出来,没能给公众带来真正的实惠。一些地方政府存在“政出多门”现象,一些政策缺乏统一性、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共危机时期相关的听证会也变成了政府形式上的作为,虽然民众提了相关意见但是政府最终会采取精英决策的方式,导致公共政策权威低,执行困难。
(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数量没能满足社会需求
公共服务是任何政府需要为公众提供的公共物品之一,具有非排他性、公共性、公平性等特点。目前,地方政府所能提供的公共服务与公众的实际需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表现为公共服务产品总量不足、质量不高、产品分配不均衡和不公平、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及配套措施不到位等情况,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民生方面的矛盾和问题。
(三)地方政府中权力寻租现象的存在
腐败现象的存在和蔓延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近几年,贪污和腐败在社会上变成了热点问题。在民众眼中,官员和他们的行动就代表了政府。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工作上的便利,進行权钱交易,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滥用权力,漠视公民利益,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四)地方政府行政行为失范
一些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淡薄,缺乏法律素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普遍存在。滥用权力行为屡见不鲜,以罚代法,以纪律处代替法律制裁,漠视法律尊严。政府行政时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社会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下降,政府公信力也受到削弱。另外,由于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不明确,使一些政府部门及公务员的违法行政行为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淡化了部分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在社会公众心中缺乏应有的权威性。
(五)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理念落后
有些地方政府官员由于危机管理理念相对落后、淡薄,对危机的危害认识不足,对危机的预防缺少预判能力。当前,我国一些地方政府缺乏危机意识,尤其是缺乏危机防范与化解的意识。在危机来临时,民众容易陷入极度惊恐中,给迅速化解危机带来较大阻碍。由于地方政府的危机管理的观念停滞不前,仍以一种日常管理的工作方式来处理公共危机,在决策时,对事件的偶然性和突发性认识不够,对危险性和破坏性认识不足。对危机事件的应对乏力或处置不当。虽然很多地方政府都准备了一定的应急预案,但处理能力偏弱、应用范围偏小,基本不能处理重大的突发情况。
五、公共危机管理中提升地方政府公信力的途径
(一)建设诚信型和阳光型政府
加强对政府官员及工作人员的教育,提升其诚信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危机管理中应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有关危机的真实可靠的信息,政府工作的信息公开要全面和真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提升责任政府意识,时刻对组织行为和自己的个人行为负责,政府工作报告不弄虚作假,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地方政府加强诚信建设,树立正确的诚信观念,带头组织,推动和引导全社会的诚信建设,赢得公众的信任,从而提升其公信力。
(二)提升政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激发公众参与热情,推动政府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促进政府与民众的联系与沟通。让民众参与政策制定,充分体现民意,集思广益,提升政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这有利于政府公共政策的执行,也利于提升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听证会制度要真正落实,在政策制定中要听取民众的利益诉求,而不只开形式上的听证会,最终对民众的意见置之不理,依旧走传统的精英决策路线。
(三)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加快职能转变,放权于社会,让社会充分发挥自己在社会治理,以及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建立“有限型”政府。调动社会力量,建立危机管理中的联动机制,提升危机管理和应对能力。在我国,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以公共利益为导向,把自身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多与社会群众沟通,努力实现人民的诉求,努力提高政府部门服务质量和效率。尤其更要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越高,政府公信力就越强。
(四)加强法制监管机制,规范政府及工作人员的自利行为
将公共危机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利于保证公共危机事件应对的正当性和高效性。完善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制体系,特别是公民权利保障方面进行补充。进行相关立法,包括对社会力量的参与、公务人员的执法监督作更具体详细的规定。完善责任监督和追究机制,对公共危机事件中的不当行为给予严厉打击,规范地方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严厉打击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打造廉洁性政府。
(五)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打造民主法治政府
地方政府应对公共危机事件可能需要“特事特办”,但不能离开依法治国的轨道,而且只有依法办事才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公共危机管理要求地方政府必须确保其行使的行政行为都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其行政行为的运作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决不允许出现凌驾于憲法和法律之上的违法行为。因此地方政府要坚持公正执法,树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理念,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从而提升其公信力。
(六)加强教育,树立新的危机管理理念
加强教育,提升政府官员及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危机意识,要求地方政府本着对党和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清醒认识公共危机环境的复杂性,做到居安思危,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公共领导者的危机意识的产生,源于其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责任感,源于对党和人民赋予的职位和权力的敬畏。因此,加强教育,让政府官员及工作人员形成危机管理的责任、服务理念,头脑保持清醒,在危机管理中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发挥好主导作用,及时做好特殊时期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应工作。
六、结语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时期,对地方政府公信力的研究是当今社会的一个热点话题,从公共危机管理视角出发探索地方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地方政府能否及时有效地处理公共危机,是衡量其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影响着地方政府公信力的高低。因此,地方政府必须全力应对公共危机,降低其带来的损失,以求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在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需求,进而提高当地社会的满意度和社会信任度,最大限度地获得社会民众的认同,塑造具有较高公信力的地方政府,巩固地方政府的政治合法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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