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柏拉图的人都知道《理想国》这本书,但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去拜读这本书,也没有领会这本书里面的真谛。只是在平时看的文章中看到过这几个字出现,而且不管是思想家,政治家,哲学家,甚至连生物学家,化学家等,都会去读这本书,因为这本书中暗含着很多东西,不同的学科在这本书之中也会体现其内容。不过这只是道听途说而已,而真正意义上的和这本书结下缘分还是这次老师给我们的教育学作业。
先哲有言:“真理越变越明。”我对这话虽存疑惑,并对辩论本身就存在着抵触,在我眼里,所谓的辩论只不过是按照自己的观点拼死的维护,即便是诡辩也不在乎。但是柏拉图的《理想国》,我还是经不起诱惑去读。
我怀着有点畏惧的心理看这本书,一次次的肯下那晦涩的文字,终于把他给看完了,但此时我对辩论所怀着的戒心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那唇刀舌战,口水沫子的纷飞中见证真理的诞生的佩服之心。在这本书中,柏拉图以一个谦卑的弟子的角度去记载他的老师——苏格拉底的名言。在他的记录中,不仅详细记载了当时希腊的经济、政治、文化,更以对话的形式完整的表达了柏拉图的哲学见解和政治理想,在世界哲学史上、政治史上都是一份瑰宝。
看这本书,你会不自觉地被苏格拉底那如山高的睿智,如海深的深邃思考所折服,他的辩论通常都会让对手招架不住,甘拜下风,无不不给他那飞快旋转的思维给震惊。而且他辩论的主题是无所谓主题的,无论是经济,政治,文化,宗教,社会,艺术,他都运筹帷幄,信手拈来。他的辩论滴水不漏,对手根本找不到一个可以插空的地方。而且一场辩论下来,你会完全接受他所说的一切见解。但是我在接受他的观点的同时,也受到他的影响,对某些问题产生了自己的观点。
在那十卷的辩论中,每一个都给我很大的震撼,其实那十个问题,每个人都因该去思考,正义与邪恶,个人与国家,宗教与文化,国家与灵魂,婚姻与性爱,政府与哲学,知识与幻想,证券与形式,独裁与专制,来生与报应。不管你站在哪个角度,你都会觉得有思考的价值。
在这十卷的辩题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卷:正义与邪恶。所谓的邪恶就是非正义。一开篇就是这么一句让人感到震撼并且觉得不得不去思考的话:人们谴责非正义,是因为他们害怕受到它的伤害,而不是因为他们不敢做出非正义之事,非正义在很大的程度上比正义更有力更自由吗?面对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理解的:人们总是在谴谪非正义,是因为人们厌恶非正义,而终其原因呢,则是因为他们惧怕非正义,因为非正义在他们眼里是完全没有规律的,可以说是毫无忌惮,任意妄为,人们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为了什么事情,源于什么原因,都有可能受到那些所谓的非正义的人的欺负,说白了就是害怕非正义的力量,害怕自己受伤害。动物的习性中有一个这样的习性,遇到对自己产生威胁的东西时,一般都会选择回避,即使是林中之王狮子,见到明火都会回避,当然,动物园里的除外,但是这就说明了那只狮子不会作非正义的事情吗?当然不是,狮子也会对其他比他弱小的,力量没有他厉害的动物出手,这就是自然界中的定论,早在几百年前,达尔文先生就有言: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很明显,所谓的正义与非正义,只是相对而言。但是,是不是非正义的人更有力,更自由,其实也不见得。刚才已经说了,正义与非正义是相对的,当然每一种人,不管他的力量有多大,自由有多少,都会存在有一股力量会制约他,这就是中国有名的名言:一物降一物。这可能就是太极学说中的黑白平衡。但是如果这样说的话,为什么在一物降一物的情况下,非正义的人还是可以毫无忌惮,任意妄为?其实约束是存在的,只是他们故意去忽略,故意去假装看不见,或者他们过高的认识自己的力量,觉得自己可以逃脱那份约束,这样他们做起坏事时才会更加安心,结果不言而喻了。并不是说约束不存在,而那些正义的人,它们区别与非正义的关键就是他们一直都正视着约束,因为心里面有所顾忌,自然就不会做一些要接受谴谪的事情。他们惧怕非正义,但是他们更惧怕大自然的规律,宇宙的约束,小方面的说,或对现在的人类社会来说是法律,伦理,舆论。所以他们不是不敢做非正义的事情,只是他们基于某种原因,衡量一切之后选择了不为而已,但有时候过分的看高自己的力量就会越过约束,或诱惑很大,也会转身为非正义。所以,非正义的力量和自由并不高,说白了,一切人的力量和自由都是一样的,只是有些人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已。当今社会上,有些人犯罪了,也就是说他做了非正义的事要接受制裁,而那些没犯罪的可能也受到过这个非正义者的伤害。但是他们还是可以很好的生活,相比于锒铛入狱的非正义者来说。说到这里,可能会有人说,那些还没接受制裁的非正义者呢。中国有句古话: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既然知道了非正义的力量和自由并不比正义高,那他们之间又有什么不同?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非正义?色拉叙马霍斯说:“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非正义是一个人的好处和利益。”而苏格拉底却说:“正义是幸福,非正义是悲惨。”玻勒马霍斯说:“负债还钱就是正义,正义这种艺术把善给予朋友,把恶给予敌人,为了报答朋友而惩罚敌人。”其实每个人都会有每个人的看法,在色拉叙马霍斯的观点中,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那相对来说非正义就是弱者的利益,那这个观点中,又何为强者,何为弱者,之前已经论证了正义和非正义的力量和自由都是一样的,只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已,很明显,这种观点不成立。更何况非正义的人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自己的吗?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的一部分,不管他为人怎样,都会和别人有所联系,可能他会为了自己喜欢的人争取利益,即便手段不好,可能你会说这是他自己的意志,对,这是他自己的意志,但这不是他自己的事。所以这种观点我们可以完全否定。而苏格拉底的正义是幸福,非正义是悲惨,那什么是幸福,什么是悲惨,在非正义者接受制裁之前,悲惨的是正义者,因为他们受到了伤害,而非正义者在接受制裁时,非正义者是悲惨的,你也可以说他们罪有应得,但你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就已经承认了他身在悲惨中。玻勒马霍斯的言论不用多说了,那是很单方面,把正义归结为一个小小的事情,不具有代表性,并且那种说法也很勉强。比如说那些高利贷的人,他们的出发点不是借钱给你,而是在你身上赚更多的钱,你顺着非正义者的意志不就是说你也是非正义了吗?那又怎么说是正义。为了朋友而报复敌人,做的事情不就是和敌人对待你的朋友是一样的吗?那同样性质的事情,又哪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
在我的看法中,正义是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符合舆论,道德,法律的所为,相对的非正义就是不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所为。其实道德,舆论,法律都是体现绝大多数人的意志,也算是正义的利益。所以我的观点可以简单地说是:正义是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所为,非正义就是不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所为。那么简单来说正义与非正义之间的区别就是在所折服的人数上而已,因为正义与非正义的判断的标准只是由人类所定的,文化是人类所特有的,而哲学作为文化中的一部分,正义与非正义的辩解也是哲学的一个小方面,顺理成章的正义与非正义的问题的判断标准就是人,正确来说是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因为每个人的观点不同,当然也做不了完全的统一。即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也标明说是体现绝大多数人的意志,所以江泽民的伟大理论:三个代表中第三个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其中也不敢说是人民,而是最广大的人民。但是这里有一个疑问,是不是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就是对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就是应该追求的。其实仔细想想,这个观点是可以推翻的,绝大多数人的观点并不是每时每刻都是对的,但是在他们都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不好的事情之前,在他们的眼里这件事就是他们的意志,他们的利益,是应该追求的,是正义的。正比如文革时期,绝大多数人认为阶级斗争是第一要务,虽然这件事在我们现在看来是不对的,是违背社会发展的,但是那个时候他们绝大多数人根本没意识到这个,在他们的心中这件事还是正义的。所以我的观点还要加上一个前提,那就是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
完整的阐述一下我的观点:在一点的时间范围内,正义是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非正义是不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所为。而正义者与非正义者之间,是没有任何的力量和自由上的区别的,只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已。
先哲有言:“真理越变越明。”我对这话虽存疑惑,并对辩论本身就存在着抵触,在我眼里,所谓的辩论只不过是按照自己的观点拼死的维护,即便是诡辩也不在乎。但是柏拉图的《理想国》,我还是经不起诱惑去读。
我怀着有点畏惧的心理看这本书,一次次的肯下那晦涩的文字,终于把他给看完了,但此时我对辩论所怀着的戒心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那唇刀舌战,口水沫子的纷飞中见证真理的诞生的佩服之心。在这本书中,柏拉图以一个谦卑的弟子的角度去记载他的老师——苏格拉底的名言。在他的记录中,不仅详细记载了当时希腊的经济、政治、文化,更以对话的形式完整的表达了柏拉图的哲学见解和政治理想,在世界哲学史上、政治史上都是一份瑰宝。
看这本书,你会不自觉地被苏格拉底那如山高的睿智,如海深的深邃思考所折服,他的辩论通常都会让对手招架不住,甘拜下风,无不不给他那飞快旋转的思维给震惊。而且他辩论的主题是无所谓主题的,无论是经济,政治,文化,宗教,社会,艺术,他都运筹帷幄,信手拈来。他的辩论滴水不漏,对手根本找不到一个可以插空的地方。而且一场辩论下来,你会完全接受他所说的一切见解。但是我在接受他的观点的同时,也受到他的影响,对某些问题产生了自己的观点。
在那十卷的辩论中,每一个都给我很大的震撼,其实那十个问题,每个人都因该去思考,正义与邪恶,个人与国家,宗教与文化,国家与灵魂,婚姻与性爱,政府与哲学,知识与幻想,证券与形式,独裁与专制,来生与报应。不管你站在哪个角度,你都会觉得有思考的价值。
在这十卷的辩题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卷:正义与邪恶。所谓的邪恶就是非正义。一开篇就是这么一句让人感到震撼并且觉得不得不去思考的话:人们谴责非正义,是因为他们害怕受到它的伤害,而不是因为他们不敢做出非正义之事,非正义在很大的程度上比正义更有力更自由吗?面对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理解的:人们总是在谴谪非正义,是因为人们厌恶非正义,而终其原因呢,则是因为他们惧怕非正义,因为非正义在他们眼里是完全没有规律的,可以说是毫无忌惮,任意妄为,人们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为了什么事情,源于什么原因,都有可能受到那些所谓的非正义的人的欺负,说白了就是害怕非正义的力量,害怕自己受伤害。动物的习性中有一个这样的习性,遇到对自己产生威胁的东西时,一般都会选择回避,即使是林中之王狮子,见到明火都会回避,当然,动物园里的除外,但是这就说明了那只狮子不会作非正义的事情吗?当然不是,狮子也会对其他比他弱小的,力量没有他厉害的动物出手,这就是自然界中的定论,早在几百年前,达尔文先生就有言: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很明显,所谓的正义与非正义,只是相对而言。但是,是不是非正义的人更有力,更自由,其实也不见得。刚才已经说了,正义与非正义是相对的,当然每一种人,不管他的力量有多大,自由有多少,都会存在有一股力量会制约他,这就是中国有名的名言:一物降一物。这可能就是太极学说中的黑白平衡。但是如果这样说的话,为什么在一物降一物的情况下,非正义的人还是可以毫无忌惮,任意妄为?其实约束是存在的,只是他们故意去忽略,故意去假装看不见,或者他们过高的认识自己的力量,觉得自己可以逃脱那份约束,这样他们做起坏事时才会更加安心,结果不言而喻了。并不是说约束不存在,而那些正义的人,它们区别与非正义的关键就是他们一直都正视着约束,因为心里面有所顾忌,自然就不会做一些要接受谴谪的事情。他们惧怕非正义,但是他们更惧怕大自然的规律,宇宙的约束,小方面的说,或对现在的人类社会来说是法律,伦理,舆论。所以他们不是不敢做非正义的事情,只是他们基于某种原因,衡量一切之后选择了不为而已,但有时候过分的看高自己的力量就会越过约束,或诱惑很大,也会转身为非正义。所以,非正义的力量和自由并不高,说白了,一切人的力量和自由都是一样的,只是有些人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已。当今社会上,有些人犯罪了,也就是说他做了非正义的事要接受制裁,而那些没犯罪的可能也受到过这个非正义者的伤害。但是他们还是可以很好的生活,相比于锒铛入狱的非正义者来说。说到这里,可能会有人说,那些还没接受制裁的非正义者呢。中国有句古话: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既然知道了非正义的力量和自由并不比正义高,那他们之间又有什么不同?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非正义?色拉叙马霍斯说:“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非正义是一个人的好处和利益。”而苏格拉底却说:“正义是幸福,非正义是悲惨。”玻勒马霍斯说:“负债还钱就是正义,正义这种艺术把善给予朋友,把恶给予敌人,为了报答朋友而惩罚敌人。”其实每个人都会有每个人的看法,在色拉叙马霍斯的观点中,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那相对来说非正义就是弱者的利益,那这个观点中,又何为强者,何为弱者,之前已经论证了正义和非正义的力量和自由都是一样的,只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已,很明显,这种观点不成立。更何况非正义的人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自己的吗?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的一部分,不管他为人怎样,都会和别人有所联系,可能他会为了自己喜欢的人争取利益,即便手段不好,可能你会说这是他自己的意志,对,这是他自己的意志,但这不是他自己的事。所以这种观点我们可以完全否定。而苏格拉底的正义是幸福,非正义是悲惨,那什么是幸福,什么是悲惨,在非正义者接受制裁之前,悲惨的是正义者,因为他们受到了伤害,而非正义者在接受制裁时,非正义者是悲惨的,你也可以说他们罪有应得,但你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就已经承认了他身在悲惨中。玻勒马霍斯的言论不用多说了,那是很单方面,把正义归结为一个小小的事情,不具有代表性,并且那种说法也很勉强。比如说那些高利贷的人,他们的出发点不是借钱给你,而是在你身上赚更多的钱,你顺着非正义者的意志不就是说你也是非正义了吗?那又怎么说是正义。为了朋友而报复敌人,做的事情不就是和敌人对待你的朋友是一样的吗?那同样性质的事情,又哪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
在我的看法中,正义是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符合舆论,道德,法律的所为,相对的非正义就是不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所为。其实道德,舆论,法律都是体现绝大多数人的意志,也算是正义的利益。所以我的观点可以简单地说是:正义是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所为,非正义就是不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所为。那么简单来说正义与非正义之间的区别就是在所折服的人数上而已,因为正义与非正义的判断的标准只是由人类所定的,文化是人类所特有的,而哲学作为文化中的一部分,正义与非正义的辩解也是哲学的一个小方面,顺理成章的正义与非正义的问题的判断标准就是人,正确来说是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因为每个人的观点不同,当然也做不了完全的统一。即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也标明说是体现绝大多数人的意志,所以江泽民的伟大理论:三个代表中第三个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其中也不敢说是人民,而是最广大的人民。但是这里有一个疑问,是不是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就是对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就是应该追求的。其实仔细想想,这个观点是可以推翻的,绝大多数人的观点并不是每时每刻都是对的,但是在他们都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不好的事情之前,在他们的眼里这件事就是他们的意志,他们的利益,是应该追求的,是正义的。正比如文革时期,绝大多数人认为阶级斗争是第一要务,虽然这件事在我们现在看来是不对的,是违背社会发展的,但是那个时候他们绝大多数人根本没意识到这个,在他们的心中这件事还是正义的。所以我的观点还要加上一个前提,那就是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
完整的阐述一下我的观点:在一点的时间范围内,正义是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非正义是不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所为。而正义者与非正义者之间,是没有任何的力量和自由上的区别的,只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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