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分析法兰克福学派的大众文化理论,探究其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研究显示: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明确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导向、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民主法治。本研究为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提供有益的政策参考,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与较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大众文化;和谐社会;思考启示;对策研究
一、前言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目标,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全面部署。众所周知,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
俗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前,我国经济迈入新常态,在当前经济增速换档、经济结构转型、经济驱动转换的背景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更加注重宏微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必须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制定更加科学政策方针与实现路径,本文试图分析法兰克福学派的大众文化理论,以期从中探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与具体对策。
二、大众文化理论发展概述及启示
(一)大众文化理论发展概述
20世纪30年代,国外马克思主义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阶段——法兰克福学派诞生,法兰克福学派以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卢卡奇的物化理论为基础,结合早期文化研究者的思想,展开了对大众文化的探索。在法兰克福学派发展初期,其受到西方主流学派的反对,其核心原因在于:法兰克福学派对大众文化研究形成了一种以霍克海默、阿多诺为主流的批判声音,他们在心理维度、艺术审美维度、政治维度及技术理性维度对大众文化所具有的商品性、齐一性、操控性功能进行了分析与批判。
但是,从法兰克福学派的发展可以看到,在该学派对大众文化持有批判维度的同时,以本雅明为主导的肯定性话语出现在法兰克福学派大众文化研究的进程中,洛文塔尔与马尔库塞在也随之偏离了主流批判立场,这说明大众文化的存在是具备合理性的,法兰克福学派自身评判理论的局限性开始出现。
(二)关于大众文化理论发展的启示
如前所述,从法兰克福学派的发展可以看到,以本雅明为主导的肯定性话语出现在法兰克福学派大众文化研究的进程中,洛文塔尔与马尔库塞在也随之偏离了主流批判立场,这说明法兰克福学派的大众文化理论有其局限性。从法兰克福学派的发展来看,我们可以看出法兰克福学派在后期对自身的大众文化理论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正;一方面这是思想理论发展的必然趋势,即不断完善改进;另一方面,这说明大众文化理论本身存在局限性,对人民群众的地位与作用认识不够。
虽然法兰克福学派的大众文化理论存在局限性,但这并不代表其没有可取之处,从法兰克福学派大众文化理论的发展来看,可以得到以下启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必须承认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进步洪流中的作用,因此要尊重人民群众的正确选择与根本利益;因此,本文将从这个角度来分析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思路。
三、大众文化理论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
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明确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导向、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民主法治
(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明确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明确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顺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关于“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明确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解读可以从以下2个方面展开:第一,人民群众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第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但是这并不代表人民群众可以随心所欲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人民群众的创新性必须受到正确思想的引导,从现实的国情来说,中国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历史发展的规律,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
(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是顺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可以从3个方面分析:第一,建設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重要位置,使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满足;第二,坚持以人为本并非是为“人”的需求是从,而是应该积极的引导人民群众需求,使得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坚决抵制西方不良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等负面思想,从而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必须建设宣传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三,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充分考虑中西部落后地区的发展需求,因此扶贫攻坚、消除贫困应该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占据首要地位,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
(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导向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导向,这是顺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底线。首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导向,这就要求我们明确,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引领者、组织者、领导者,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次,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调动民主党派的积极性,充分调动一切积极的力量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后,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起步相对较晚,因此我们也要积极利用国际上的积极力量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速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面建成。endprint
(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科学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这是顺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腾飞、社会的发展、文化的繁荣等局面说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第一,必须坚持改革开放,要充分的利用国内与国外两个市场的积极因素,真正使得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充分享受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福利;第二,必须坚持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坚持供给侧改革,真正提升我国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进而激发并不断满足人们日益丰富的精神需求。
(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民主法治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民主法治,这是顺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准则。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这再一次说明党中央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要坚持以法治思维与法治观念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具体来说就是要:第一,科学立法,实现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基础,这在我国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的背景下显得非常有必要;第二,严格执法,实现执法必严,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因为执行决定效果,必须在执法这个环节保证公平公正;第三,公正司法,坚持违法必究,即对于违法行为,无论涉及到谁都必须追查到底;第四,全民守法,要全面加大对于法律知识的宣传,让人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充分理解人民群众的作用与地位,由此必须明确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导向、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明确一个核心领导主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地位不仅是历史的选择,还是中国人民的正确选择,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程中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参考文献:
[1]李菊霞,王埃亮.法兰克福学派对过度消费的文化反思[J].兰州学刊.2013(02).
[2]薄珏.法兰克福学派自然异化理论探析[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13(01).
[3]谷宇.法兰克福学派大众文化理论的批判性[J].社会科学家.2012(07).
[4]吴振华.法兰克福学派与马克思主义[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1).
[5]霍耐特,王才勇.法蘭克福学派与中国——“法兰克福学派在中国”国际学术研讨会开幕致辞[J].现代哲学.2009(01).
[6]李欧.流亡的智者们——法兰克福学派速写[J].世界文化.2008(11).
[7]黄仕军.法兰克福学派以及文明论研究的新视野——评王凤才《批判与重建——法兰克福学派文明论》[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2).
[8]赵勇.法兰克福学派的中国之旅——从一篇被人遗忘的“序言”说起[J].书屋.2004(03).
[9]李晓林.福柯与法兰克福学派审美功能观比较[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03).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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