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在高校课程教学中被逐步推广并得到普遍应用,但在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实践过程中仍然普遍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案例教学法在教学对象选取、教学理念的更新、基础知识的教学、案例选择、教学场所要求、教学评估体系等六个方面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改进措施,以期使案例教学法在高校教学实践中得到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高校教育;问题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的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道理,进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其本质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互动式教学。
案例教学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以“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的“老三中心”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理念,通过以学生为主体,模拟或者重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场景,让学生把自己纳入案例场景,让学生扮演具体的角色,动员学生的参与热情,唤起潜藏在学生身上的无限的思维和能力。与此同时,通过针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观点的互相交锋和彼此互动,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高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决策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然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案例教学能力与效果却不容乐观,常存在一些问题,使得案例教学的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一、正确选取教学对象
通常情况下,案例教学的对象应当是有一定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应用型专业本科大三、大四学生或硕士研究生。而在具体的实践中,很多高等院校比较普遍的将案例教学应用到普通本科生的课程教学中,特别是用于大一、大二学生的相关课程教学当中,这是一大误区。
在课堂实践教学中我发现,高等院校学生对案例分析的全面性、准确性、完整性是与理论基础的掌握程度和实践经验的多少呈正相关关系。而对于普通本科生,在没有较为全面地掌握学科理论基础知识和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下,对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大多数只能停留在一片主观臆断或凭空想象的层面,这完全与案例教学的初衷是相背离的。
所以,在案例教学的具体实施当中,要尽量避免以没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学生为对象,同时也要注意所选案例的内容与学生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一致性和关联性,并且要尽量将有着不同学科背景的学生组合在一起,以使案例教学有效引发的不同思维方式、不同信息处理与分析方法、不同结论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二、案例教学应遵循“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
案例教学的目的不应是简单地以教师为主传授知识,也不应是进行过多的理论诠释或政策解读,更不应将教学重点简单地放在老师对学生的“教”上,而应该着眼于老师和学生、特别是学生和学生相互之间彼此互动的“学”上,以及由学生创造性思维而产生的各种观点与思路。由此,要想成功地实践案例教学法,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教师必须更新原有教学理念,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更加注重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必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转变原有的角色。教师不再是单向的“传道、授业、解惑”,而应由原来的知识灌输者转变为参与者和引导者,学生主动意识构建的帮助者、促进者。教师应该走到学生中间,主动营造一种以学生为主体的环境氛围,强调全员参与性和主动性,并应亲自参与到案例的讨论中去,使学生感受到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的角色转变,让学生感到他们是课堂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与此同时,教师应在案例教学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性,要有效地组织和控制课堂教学秩序,引导学生案例的认识、理解、思考与分析,开拓他们的视野,逐步克服学习上的依赖心理,努力加强学生各主要学科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只有注重学生参与的主体性和教师作用的主导性,才能体现教学的和谐性,由此才能保证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效果。
三、不可忽视基础知识的教学
案例教学法在实际应用中的确发挥了传统教学法所不能替代的作用,但是如果一味地使用案例教学法,而排斥传统教学法,忽视了传统的教学方法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教育方面的重要性,就会陷入认知上的误区。
案例教学是不能孤立于传统的理论教学而存在的,它的实施必须以学生掌握扎实的理论为基础。学生只有在掌握一定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的情况下才能展开富有成效的案例分析与讨论,从而保证对案例分析的科学性,而不易偏离教学目的。并且,案例教学在知识系统性传授方面本身也有其局限性。一般情况下,案例所反映出来的知识是零散的、不全面的甚至是隐晦的,对于没有掌握相关理论的学生而言,要能从案例中系统地学习和掌握课程知识,可想而知难度是比较大的。如果单纯运用案例教学,则很可能是就事论事、以偏概全、以单一现象解释普遍原理,很大程度上会导致学生忽视理论的先决条件,生搬硬套,歪曲理论本身的内涵,由此导致案例教学法与其实施的目的产生偏差。所以,案例教学法与传统的教学法都是知识传授的一种方法与模式,在共同服务于学生能力培养这一大的目标前提下二者具有殊途同归的估值追求。在案例教学过程中,须注重传统教学方法对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这是案例教学的基础,不可忽视。
四、选取适当的教学案例
案例教学中的案例都是为特定的教学目的而编写,所以在对于不同专业的同一课程、不同的教学目的的案例进行选择时,必须慎重,否则可能事倍功半,甚至导致案例教学的失败。在选择案例时,要综合考虑案例编写者的出发点、着重点和意图。对于诸如以方案选择、过程推理、人物线索、故事情节等不同的着眼点的案例,其服务于不同的教学目的,也会相应地带来不同的教学效果。所以,案例的选择必须以课程的教学大纲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在选择案例时,需注意所选案例的问题意识、理论背景、写作风格及篇幅长短。案例教学的目标是启发学生对现实存在问题和现象的思考、争论及进一步探索,其核心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而所选案例中所包涵的各种鲜明的、强烈的和错综复杂的问题则是引发学生争论与思考的出发点。不同主题的案例强调不同的背景,也体现不同的课程理论方面的要求与目的,故要分清案例的出发点和案例教学的目标。对于诸如应用某些理论观点用于决策或判断的、阐发某些理论的应用估值的、质疑某些理论并引导学生发散性反思的、引导学生进行理论思考的、激发创造性思维的各种不同的案例,在教学中的适用性有着很大差别,这也是需要加以注意的。
五、教学场所的特殊要求
案例教学相对于传统教学方法来说,教学场所也有不同的要求。案例教学法在具体的实践教学中,可能还需要实施诸如分组讨论、辩论等具体的教学方法,所以案例教学对课室及其各个教学要件布局等是有特殊要求的。首先,实施案例教学的课室不宜过大,课室过大或人数太多则会影响讨论的效果。一般情况下,教室以可容纳30-40人左右为佳,教室的形状最好是四方形或半圆形,无台阶。其次,课室的布局应该是开放式的,而非传统的讲台和课桌布局。课室布局应能支持诸如大班听讲、个人学习、小组协同学习、学生演示、辩论等不同的教学模式,最好是可移动的桌椅,便于变换布局以配合不同的学习活动,满足不同的教学需求。例如,讲台最好摆放在中心位置,课桌围绕讲台呈发散状分布,注意分组排列,教师和学生最好在同一个平台且能在教室内自由移动,以消除隔膜。再次,课室必须配备多个黑板、软板、投影、幻灯机、活动挂布等各种辅助设施,便于学生个人或小组发表和分享对案例的看法和见解。课室应配有获取在线信息的设备,便于学生获取所需的数据,以提高学生获取信息、应用课外数据分析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从而加强了学生对案例认识的广度和深度。
六、重视教学质量评估
案例教学质量评估是与课堂教学相联结的重要环节,在教学质量的反馈、教学方法的改进、教学设计的优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案例教学中不可缺少关键部分。在案例教学中,有些教师在案例的选择、案例教学的课堂实施等方面花费了大量的精力,而忽视了对案例教学效果评估的重要性,这是案例教学的一大误区。
在案例教学的质量评估中,不仅要重视对学生学习效果的综合评估,也要重视对教师教学质量的综合评估。在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时,必须要转变思想观念,采取评估主体应多元化的评估体系。要一改过去评估主要由专家、管理人员和同行教师评估的传统评价方法,重视学生评估的作用,把学生对教师教学中所存在的不足和学生的自我反思评估纳入整体得评估体系中来;在教学质量评估方面,应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从教师的基本素质、教学目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方法的应用、对教学内容的把握,以及教学效果和发展教学的创新能力等方面综合考察。
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估方面,要改变原有的以传统试卷和考试成绩为主要工具的考核方法。应重视进展性评估与总结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在评估指标体系中既要有反映过程因素的指标,还要有反映效果因素的指标,从而对学生学习质量进行动态的、全面的考量。在考核方式方面,应采取诸如口头考试、文章、报告、实验、工作现场评估、作品选集、自我评估等能够反映学生不同层次学习效果的评估方法,综合反映学生在学习中所体现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学习态度、学习效果,从而实现对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不同层次的学习成果的整体评价。
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在提高高等院校课程教学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要使案例教学法能更加有效地应用于高校教育,应尽可能地避免出现一些影响案例教学效果的关键问题,方能使得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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