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在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增强村民和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促进农村和社区的和谐稳定、开创农村和社区治理新格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实践中,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仍然存在经费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监管不够到位等问题,需要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促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推进。
关键词:法律顾问;意义;问题;建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2017年9月,司法部又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到2020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1]福建省和三明市也颁发了相应的文件加快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三明市三元区自2015起在全区范围内着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大力鼓励支持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各村(社区)法律顾问。截止2019年6月,全区共有21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80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覆盖率100%,有偿服务率100%,建立法律顾问示范村(社区)17个。
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义
1、有利于增强村民和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定期举办法治讲座,采用“以案释法”等各种形式向广大村民和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此外,针对村(社区)企业在转型升级、知识产权、劳动合同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开展相关法律的知识讲座,为企业答疑解惑,有效地提高了企业依法管理的水平。
2、有利于促进农村和社区的和谐稳定。法律顾问通过上门服务,为广大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对于群众关心的征地拆迁、土地权属纠纷、婚姻家庭矛盾、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引导村(社区)群众依法、理性地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群众有需要时,还可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和社区的和谐稳定。此外,法律顾问还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调解组织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水平。
3、有利于开创农村和社区治理新格局。法律顾问通过积极协助起草、审核和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有效提高村(社区)依法管理的能力。此外,法律顾问还可以积极参加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会议,协助解决换届选举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为村(社区)开创治理新格局做贡献。
二、当前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费保障有待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本质上是政府向法律工作者购买并提供给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一项公共服務,其经费来源应当由政府来承担。然而,政府目前在经费保障上仍没有完全落实,法律顾问费用大多由村(社区)自行出资解决。尽管福建省明确规定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法律顾问费用每年不低于2000元,但有的村(社区)因财力不足,未能达到这一标准,这极大挫伤了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
2、服务质量有待提升。三明市三元区共有80个法律顾问工作点,其中乡村有52个且大部分地处偏僻山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再加上法律顾问费用偏低,导致有些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工作力度开展不够,工作内容流于形式。此外,由于路途遥远以及法律顾问自身业务繁忙的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上门解决临时发生的法律问题,容易和村(居)方产生矛盾。
3、监管机制仍需完善。目前,三明市三元区提倡由村(社区)自由聘请法律顾问,并不要求在推荐的法律顾问名单中选聘,因此,绝大部分的法律顾问都是由村(社区)自行选聘的,由司法所协助监督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由于大多数法律顾问缺少和司法所之间的沟通联系,未能与司法所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司法所对法律顾问缺乏足够的管理权限,导致法律顾问工作未能得到真正有效的落实。此外,在律师、法律工作者年检中并没有对法律顾问工作的严格考核要求,区司法行政机关难于对其进行有效考核和严格监管。
三、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精心部署。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我国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它对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治理现代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各级政府应该深刻认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对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贯彻实施省市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安排部署,大力鼓励和支持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狠抓落实、精心部署。
2、健全机制、强化保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有关工作机制,在资金、人员和硬件设施上为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首先,要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当把法律顾问经费纳入财政开支预算中给予保证,确保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应明确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把法律顾问费发给律师个人,作为律师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正常开支。其次,要加强人员保障,严把法律顾问入选条件关,从各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和有执照的法律工作者当中选拔合格的法律顾问工作人员,建立一支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律师业务水平较高、热心服务群众的法律顾问队伍。第三,要加强硬件基础设施保障,各村(社区)应按要求设立专门的法律顾问室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在法律顾问办理法律事务时,应提供必要的文件材料。
3、加强激励、积极引导。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引导优秀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投身到法律顾问工作中。为充分调动律师积极性,可将法律援助案件和法院移送的诉讼调解案件指派给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承办并给予相应的办案补贴,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法律顾问还应在政治上或精神上给予表彰和鼓励。
4、严格考核、完善监督。乡镇(街道)应将法律顾问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并作为年终综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法律顾问考核制度,加强监督和考核。各律师事务所也应当将法律顾问工作列入律师执照年检考评。法律顾问应当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下,严格遵守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定期到村(社区)进行法制宣传或提供法律服务,认真填写工作台账,对进行法制宣传或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应当详细记录,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对其工作进行考核的依据。
[参考文献]
[1]法制网http://www.legaldaily.com.cn/judicial/content/2017-09/04/content_7305457.htm.
[2]搜狐网http://www.sohu.com/a/339294026_100084052.
(作者单位:中共三明市委党校,福建 三明 3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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