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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方法的创新

时间:2023/11/9 作者: 山东青年 热度: 14577
王文圣

  摘 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当代青年学生的必修课,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该课程的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也没有被有效调动起来。因此,需要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践中,选择恰当的教学模式,探索创新教学方法,使之更好的发挥育人功能,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方法;方法创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作为思想政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当代青年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律素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传统教学工作中,启发式、参与式和研究式的教学模式被广泛应用,教师通过精心设计与积极组织教学活动,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强化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与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深化了教育教学效果。但是,近年来,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学生眼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显得刻板、教学方法单一,无法调动该群体的积极性与主体性。为了全面發挥其育人功能,提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说服力和感染力,除了要不断优化教学内容,让教学实践活动更加贴近学生实际、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外[1],还要求教育教学工作者科学施教,通过调整和创新教学方法,增强课程的吸引力,提升教学实效。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及其特点解析

  在当代青年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属于核心课程。作为“两课”教育的主干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要对青年学生进行系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基础教育。在教学实践中,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重要思想为指导,对受教育者进行“三观”教育和法制教育,以实现受教育者全面、自由的发展[2]。为了更好的体现课程价值、强化教育效果,需要客观认识该课程的特点:(1)彰显针对性和实效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在于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与法制观,并对其遇到的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给出有说服力的回答与阐释。因此,该课程十分注重知与行的统一,主张教师在传授道德知识与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强化对学生实践行为的培养,体现教育的时效性;(2)注重理论性与知识性。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已经不单纯是学风建设的要求,更是该课程必须遵循的基本方法与现实要求。这是因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涉及到诸多学科知识,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知识性。学生唯有将自身实际与现实社会结合在一起,才能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深刻思考、系统研究与综合运用;(3)强调统一性和逻辑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学生的现实生活为出发点,在教学实践中,需要充分结合教师的经验和学生的思想诉求,将理论观点的阐述融入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之中,借此向其展示该课程逻辑严谨的理论体系。同时,该课程强调对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遵循,主张对知行合一修养的自觉强化,并在从他律到自律的过程中,不断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与法律素质。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现状与现实要求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中,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需要承担起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职责,并按照新时代要求进行相应的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借此提升育人效果[3]。作为将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结合在一起开展教学活动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虽然融合了哲学、伦理学、心理学、法学的诸多学科知识,但由于教学方法滞后,导致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因此,需要充分考虑当代青年学生的现实需求,“主动出击”、“精准施教”。

  2.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现状分析

  通过前文的分析可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理论性很强,在内容上显得相对枯燥和乏味。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或者教育管理者受到传统教学思维的影响,教学方法较为单一,加之部分教师照本宣科,使得课堂氛围十分沉闷而无趣。更为重要的是,在当今社会中,新媒体和移动互联网同步发力,让功利主义与拜金主义等所谓的“前卫思想”大行其道,这让心智发展尚未成熟的青年学生来说,如果不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要求自己,就会深受其害,思想和行为也会变得短视、现实和功利。而一旦将这类观念延伸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上,就会让这部分学生感觉课程内容与现实社会相差甚远,甚至会认为书本上的知识、教师传授的思想不会对自己的生活、学习、工作产生任何帮助。同时,在其他众多因素的综合影响下,部分学生会逐渐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失去兴趣、学习动力和求知渴望。近年来,即便在国家层面上及时出台了很多政策与规定,但是现实世界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还是有被边缘化的危险,如果不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创新教学方法和构建新的教学模式,就会继续消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

  2.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现实要求

  为了提升教育教学效果,促进当代青年学生的健康发展和全面进步,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践中,需要充分考虑受教育者的切实诉求和教学实践的现实要求:(1)多样化要求。对当代青年学生来说,生活在经济成分复杂、经济利益关系多样、社会发展模式多元的环境当中,接受到的思想道德教育也应该是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教学方法上也应进行创新,以体现新时代的特征;(2)现代化要求。为了迎合当代青年学生接收信息的新范式,《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过程要充分借助现代化教学工具,在丰富教学内容的过程中,强化教学的直观性,以此提升课堂感染力,吸引学生注意力;(3)生活化要求。当代青年学生身处纷繁复杂的世界,环境动态性给其带来了诸多不适应。此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工作需要充分展现生活化的内容,在满足学生思想诉求的同时,主动正面回答和帮助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方法的创新实践

  在新时代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任务已经超越了让学生获取知识的范畴,还要使之获得深厚的情感体验与积极的生命感受,培养其良好的品性和独立的人格,继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4]。而为了实现这一点,就需要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现实要求出发,积极探索和创新教学方法,让课程真正发挥对青年学生的教育功能。

  3.1问题导入法

  按照教学方法论原则,积极的思维活动能够推动课堂教学走向成功。因此,为了提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吸引力,教师需要在上课伊始引入有趣味性、启发性的话题或者活动(比如游戏、音乐、视频、故事等),通过激发学生思维,使之对新知识和新内容产生主动思考和探求的動机。通常,借助问题导入法开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可以直接导入或者间接导入。本文主张的是后者,即教师在进入课堂教学内容之前,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渲染和过渡,引导学生自然而然的进入课堂知识讲解的氛围,主动完成对新知识内容体系的构建。

  3.2对话教学法

  按照教育家保罗·弗莱雷的观点,“任何教育都无法脱离‘现场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倡导“对话式”教学,不但能够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还能在师生有机互动间,最大限度的弥补传统教学方法的缺陷,让“现场感”更强。在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两点:(1)在师生之间,对话教学法的实施要保证平行的交流,即教师在和学生对话时,一方面要真实表达个人思想和观点,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学生的现实生活,使后者能够产生共鸣,提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亲和力;(2)提问作为让“对话”卓有成效的关键,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教师既要做知识的传授者,还要做对现实问题的提问者。期间,教师提出的问题要引发学生积极思考,并鼓励他们提出关心的问题,然后在彼此互动的过程中提升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3.3情境模拟法

  从已有的经验看,情境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应用,不但能够对学生的情感进行净化和升华,还能提升学生的认知水平,对其思想和行为产生积极的启迪作用,让其在不知不觉中主动接受教学内容。具体而言,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践中,教师除了要了解学生日常的生活与学习状态,以便用生动而形象的事例吸引并感染学生,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外,还要在课堂教学中引导学生分析社会现象、搜集生活素材,然后通过搭建与道德、法律有关的情景,加深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的理解,让教学吸引力和感染力得到全面提升。

  4进一步的思考

  为了继续深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力争取得更为理想的教学效果,需要在文中给出的教学方法之外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和实践。首先,适时选择网络教学方法。通过网络热点内容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主题的融合,拓展学生的眼界、强化他们对现实问题的思考,这对学生社会实践和网络调查工作的开展是大有裨益的;其次,恰当选择案例教学方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实践中,教师要“准确选择”符合教材主题思想的案例,在启发学生思考的同时提升其思想水平。案例的选择需要与学生思想发展特点与接受心理相符,并具有强烈的时代感;最后,适当选择实践教学方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与现实社会的联系极为紧密,在教学工作中要始终保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让受教育者能够在实践中感受和体验时代发展脉络,让思想品德与法律知识的内成于心、外化于行。

  [参考文献]

  [1]马建青.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三大课堂”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探讨[J]. 思想教育研究,2017(10):70-73.

  [2]高丽.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相关教学方法探析——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J]. 教育教学论坛,2016(3):42-43.

  [3]李金莉. 高职高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方法改革初探[J]. 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版),2017(5):22-24.

  [4]魏会卿.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方法探讨[J]. 河南教育(高教),2013(6):46-47.

  (作者单位: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浙江 诸暨 3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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