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如今,有关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已经成为一个极富哲学意蕴的重大研究课题。本文结合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理论内涵及原则,面向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探索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路径,即把握时代内涵,寻求传统文化的现代表达方式,凸显文化意蕴、适应多元文化与现代社会发展,如此方可实现传统文化的转型与升华。
关键词: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实践
新时代,为弘扬、传承传统文化,还需加快寻求其创造性转化之路经,以凸显其价值取向,顺应社会、文化发展规律,增强传统文化的感召力、辐射力、生命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奠定基础。对于中华传统文化而言,其创造性转化过程极富哲学内涵,同时兼具时代性、科学性、民族性等多重特征。本文结合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理论内涵、原则,就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路径进行了探索。
一、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理论内涵
作为国家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有关如何促进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这一课题,习主席曾多次论述之,通过领会其精神,可理解其内涵:
首先,中华传统文化经过创造性转化,即形成了一种全新的文化形式——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并以该文化实现教化民众、促进发展、稳定社会之目标。其次,依托“新文化”的涵养功效,可提升群众文化素养,促进思想道德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何以创造性转化?即“古为今用、以古鉴今”,对待传统文化,应“有鉴别的对待、有扬弃的继承”,切忌厚古薄今,而应与现代文化融会贯通,最终达到服务于人的目的。创造性转化,还需顺应时代发展,转变迂腐陈旧之态,给予其新内涵、新形式,在批判中传承之,在创造中弘扬之,实现其创造性的转化,如此方可促进传统文化的发展。
二、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原则
(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应注重有鉴别地传承传统文化
纵观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文化,其所涉及的内容大体包括三类,一是近千年的封建私有制社会与传统价值理念,诸如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从四德等,此乃传统文化之糟粕,理应去除;二是经自我摸索、实践检验而凝聚的民族与爱国精神,诸如民为邦之本、和而不同等,此价值理念带领着民族抵御外侮,为国人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持和思想武器。纵时移世易,依然内化为胸中之规范、行为之准则,焕发出璀璨的光芒,可谓中华传统文化之内核、精华;三是兼具精华、糟粕的传统文化,诸如埋儿奉母、父母在不远游等有违常理、与现代观念不符的传统文化。如今,谈及孝道,更多地体现在对父母的关心,对长辈的关爱方面,真正的孝是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而这部分传统文化,会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充实、拓展、深化、更新,使华夏文明古为今用、重焕活力。正如习主席指出的:“让收藏于故宫的文物、陈列在广袤大地的遗产、篆刻于古籍中的文字都活起来。”传统文化与时代间的矛盾与冲突,只能通过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而解决,在此过程中,可实现二者的有效对接与辩证统一。
(二)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相结合
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升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乃中华文明的源头活水。核心价值观涵盖了传统文化之价值诉求、深厚底蕴。对于国家层面而言,国家富强、人民富足,自始至终都是国家、民族与群众的利益诉求,正如《管子》中所言“主之所以为功者,富强也”。对于社会层面而言,核心价值观将平等置于重要的位置,旨在保障公民权力、义务的平等。这与《论语》中“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之言相契合。对于个人层面而言,爱国实乃民族精神之本,而《晋书》也有言“臣闻古之圣王爱国如家,故皇天亦佑之如子”。 为此,在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中,还需注重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有机结合。
(三)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应坚持主导性、多元性的辩证统一
无论哪个国家和民族,都有其主导性文化。而就我国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还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面对如今多元文化并存的局面,还应坚持主导性、多元性的辩证统一。坚持主导性,即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这是历史实践验证过的真理,也是历史、群众及文化的科学之选。但是,创造性转化绝非无序的转化,还应保持文化的定力,确定其指向性与发展方向,赋予指导思想更为丰富、科学、创造性的文化特质。在确保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性的同时,还应以包容之姿囊括多元文化,形成一元主导、多元发展的格局。在此发展中,应做到有区别、有制约、互为贯通,不存在缺失多元发展的主导性,也不主张无主导的多元发展,以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全面、客观、科学、礼敬传统文化,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传统文化的辩证统一。
三、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路径
对于我国中华传统文化体系而言,其恢宏而庞大、内容层次丰富、辐射覆盖面广、生命力顽强,是民族和群众赖以生存、发展的精神根基,也是历史时代发展的鲜活印记。根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的要求,还需立足于传统优秀文化,以客观、科学之态,深度发掘其内涵、价值、精髓,面向时代的新形势、新要求,开展创造性转化。为此,还需全面、客观、科学地解读传统文化,依据辩证、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
(一)释义与阐发
为了促进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首要需要解决的问题,即以何“文”“化”人?如今,人们接收传统文化的主要途径,来自于流传至今的文本、文物、遗迹、仪式等具态文化,这并非目的,真正的目的在于领会蕴含其中的精神,这一过程即释义,深入解读蕴含其中的当代内涵与时代意义。具体而言,一方面,应结合具态文化,对其深厚的歷史背景加以解读,由挖掘传统文化的内涵。对于传统文化而言,其根植于传统社会,是那个时代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综合反映。只有将其置于对应的历史背景中,方可更精准地阐释其精髓、实质。另一方面,加强传统文化的研究、学习,以专业态度对传统文化加以阐释、阐发,以便人们更深刻地理解、掌握优秀文化。受到教育层次及个体因素的影响,不同的人对于传统文化的认知、理解也不尽相同。以文本而言,多数人对于文言文并不甚理解,但传统文化的经典表达多集中在文言文古籍之中,这无疑增大了传统文化的释义难度。为此,还需专业人士的努力,通过研究诠释传统文化之精神,为大众更好地学习、理解之提供便利。释义之举,最终目的在于阐发,即发挥传统文化的优势,通过释义寻找历史、时代的交点,找到传统文化的当代意义,以其当代意义教化群众,指导其实践活动,体现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
(二)宣传与教育
宣传与教育,是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核心环节,着重解决如何以“文”“化”人的根本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外来文化的冲击,大众对于传统文化认知一度出现了偏差,有些人质疑、甚至否认传统文化的当代意义与现代价值,由此引发了很多人对于传统文化学习动力的缺失,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陷入困境。只有加强宣传与教育,方可走出这一困境。一方面,注重深化传统文化教育,通过显性、隐性教育的有机结合,使传统文化走入千家万户。显性教育,多体现在学校教育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传统文化教育活动,使学生充分领悟传统文化的风采、魅力。而隐性教育多以环境等因素潜移默化地教化群众,如家风、家教、校园文化的影响。显性、隐性教育各有千秋,还需将二者有机结合,如此方可深化傳统文化教育。另一方面,加强传统文化的宣传,为传统文化的学习营造良好的氛围。借助于传统媒介、新媒体等的共同协作,线上与线下的有机结合,政府、社会与个人的相互作用、家内与家外的相互配合,使人们于潜移默化之间汲取传统文化的营养。通过宣传、教育的双管齐下,促进传统文化的蔓延与辐射。
(三)监管与保障
这是促进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重要保障,也是应对以“文”“化”人实效性问题的有效对策。就传统文化而言,监管应贯穿于以“文”“化”人的全过程,如此方可充展现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一方面,应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为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指明方向,保证其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与群众生活。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论看待我国传统文化,在以“文”“化”人中促进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另一方面,在经济社会的关键转型期,还需抱以全面、客观、科学、礼敬之姿,学会鉴别传统文化,通过科学地区分、选择,取其优秀部分教化民众。此外,应充分发挥以“文”“化”人中“化”之功效。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终极目标即发挥其时代价值,而落脚点仍在群众实践方面。为此,还需加强监管,确保转化方向的科学性以及以教化功用的实效性,通过理论、法律、政策、物质等各方的配合,促进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顺利实现。
一言以蔽之,我国历史文化源远流长,而现代文化根植于传统文化的土壤之中,因此,切忌以现代文化价值诉求出发,否认传统文化的精髓,也不能一味沉溺传统、止步不前,还需继承之、发扬之。对于不同的文化,还需采取不同的策略,应当依循“拿来主义”原则,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马克思主义视角,科学地对待传统文化,在全面理解的基础上,批判地继承之、创造地转化之、创新地发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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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威海市群众艺术馆,山东 威海 2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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