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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女性女性意识的觉醒

时间:2023/11/9 作者: 山东青年 热度: 14683
冯凯钰

  摘 要:民国是思想过渡的时期,是新旧式女子并存,并相互影响、改进的关键时期。随着国外女性学说的引进,国内掀起妇女解放运动的浪潮。都市新女性自我解放、独立平等、个性自由、服饰前卫,与此同时,传统封建的旧式女子也并存,她们固步自封,思想传统,与新式女子形成鲜明的对比。随着女权运动的开展,民国时期女性的地位得到了一定程度地提高,全社会对于女性的关注度也在提高,《大公报》独立开设了“妇女与家庭”专栏。本文以大公报为例,从婚姻爱情观、社交、服饰等方面对民国时期新旧女子的女性意识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民国时期女性在不同方面的女性意识觉醒的表现,但这些表现的背后都透露着女性意识的局限,本文通过这些现象进一步剖析了民国时期女权运动不彻底的原因。

  一、婚姻爱情观方面的觉醒

  中国传统社会,小农经济支撑着家长在家族中的绝对权威,也支撑着男性的统治地位,女性嫁前从父,嫁后从夫,夫亡从子。在婚姻中,婚约订立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长合意、媒妁参与,婚约便告订立,女性处于失语状态。

  经过辛亥革命的新青年,往往对家庭包办的婚姻持抵触态度,大公报中华民国十九年六月十八号“妇女与家庭”栏目 《关于旧式女子——贡献给现代青年》中写到:“我们时常可以看到,时常可以听到,有许多醉心‘洋化的青年,受过一些高等教育的青年,往往因为不满意于家庭包办的旧式婚姻,和家庭替他拉拢的旧式女子,而懊丧,消沉了。以至于说出:‘她是我父母的媳妇,不是我的妻子这种话来。激烈一些的,就甚至和家庭决裂了,或且做出离婚的把戏来。滑头一些的,就敷衍过了目前,一等到自己经济能够独立的时候,就把他的旧式妻子抛弃,男子并不难婚。在外面另外找他的新式爱侣。”

  辛亥革命之后的民国青年,开始意识到婚姻的前提是爱情,青年也有了选择离婚的权利。“我们极端的明白,相信,夫妻结合的要素是爱情。没有爱情存在夫妻之间的,只感觉到枯燥而已。与其是过这种枯燥的生活,倒不如离掉爽快些。”

  二、社交生活方面的觉醒

  民国时期新派女性积极追求男女平等,追求平等自由地公开社交。新派女性的日常生活不再局限于家庭内,她们走出去像男人一样享受生活。影院、咖啡厅都能见到女性的身影。

  民国十九年六月二十八号大公报“妇女与家庭”栏目《少奶奶们的生活》:“中饭过后,便开始她们的享乐生活。假使是没有兴趣出去的,便听听无线电。留声机的时髦调子唱唱,不然就东邻西舍,一个电话把亲友招过来,聚拢来方城一局。再不然,叫车夫把包车或汽车放出来,出去剪些衣料,买些食品,夜里又看看戏,逛逛各种销金之窟。总而言之,统而言之,绸缎庄是她们的衣箱,百货公司是她们的储藏室,金银珠宝店是她们的外府,中西茶馆是她们的厨房。戏馆,影院,跳跳舞,输盘窟,都是她们的娱乐所。”

  虽然少奶奶是上层女性的代表,但体现出民国女子女性意识的觉醒,女子也可以走出家门,走进咖啡馆、戏馆、影院,享受公开的社交。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些少奶奶们,大都是男性的依附品。并未从根本上做到独立。

  1930.6.28 《大公报》《海河一带 村镇妇女的生活》一文中写道,城镇妇女每日除却烹饪煮饭,及提携婴儿外,还有饲养鸡鸭犬猫和帮助她们的丈夫。与上层阶级的少奶奶们形成鲜明的对比,女性意识的觉醒方面的差异,除了与阶层有关之外,还与城乡发展差异、贫富水平等息息相关。

  三、服饰打扮方面的觉醒

  民国19年9月13《大公报》中《关于妇女职业》《妇女装饰漫谈——从头顶到脚尖》:在这个“只重衣衫不重人”的世界,一般人宁可啃饽饽住土房,对于衣服至少得像个样子。尤其是妇女,几乎把它当作一种功课,当作一种艺术般看待,而结果多半还是在那里替外国人推销货品,所以我常说,若要提倡国货见功效,除非那班太太小姐们肯努力,不然是没有用的。

  9月20日,《这是女子鞋的进步》,用图片展示了从古至民国时期,女性下半身着装的变化,从小腿长裤配裹脚小鞋,到民国时期露脚面的高跟鞋和露大腿的旗袍,女性穿着的变化,也体现了民国女子女性意识的觉醒,由于受西方女权运动的影响,女性身着与传统服装式样截然不同的文明新装,可以随意自由地进行装扮而不必担心非议,女性服饰的新颖、雅致、自然和清新的变化衬托出当时开朗、自信、活泼的新女性形象。

  新的审美观念使女性服装逐渐去除繁琐、矫饰、复杂的装饰,代以简洁、自然的服装风格,民族特色服饰旗袍由平直、宽大的袍服逐渐收身以体现女性自然优美的身体曲线,总体风格也趋向简洁、自然、清新,成为近代中西合璧的典型服饰。受西方女性在战争中的影响,民国时期不仅废除了女性的缠足陋习,女性服装样式开始多样化、个性化且符合女性参与社会工作等的特点和要求。发型妆饰也去掉了繁杂的头饰,代之以简洁的发式。总之,中西方文化及服饰风格相互碰撞,相互融合,促进了民国女性服饰的不断发展与创新,而且在发型、化妆等方面也进一步自由、多样,从而推动了女性自身的进步与解放。

  四、民国新派女性女权运动的局限与阻碍

  4.1历史局限

  1908年10月1日,《大公报》“白话”栏目刊登署名“耐久”的短文《师表有亏》,其中有这样一段话:“女学虽要紧,那充当女学教习的人尤其要紧。不但学问要渊博,而且她品行尤其要端正。……我近来看着几位当教习的,怎么打扮得那么妖艳呢?招摇过市,不东不西,不中不外,那一种妖艳的样子,叫人看着不耐烦。”

  民国时期,很多疾呼着追求思想解放、婚姻爱情独立的新派女性,在潜意识里还具有依附男权对象的根基。所以,当时很多的新派女性在解放之路受思想和历史的局限,解放之路走得并不顺畅,甚至造成了个人命运的悲剧。

  4.2男性革命党人等特权男子的阴暗心理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是男权社会,男性骨子里的性别优越感仍然存在,这对女权运动形成了很大的阻碍。

  1912年12月19日,《申报》以《沈珮贞大闹亚东社》为标题,报道了沈珮贞的一则丑闻:

  “是日下午六点钟许,沈珮贞自乘马车,率领多人奔至《亚东新闻》社。一入门即破口大诟,带哭带骂,语嘈嘈不可辩。该社社员骇极,急询其故。沈大骂曰:‘我系女界革命元勋,我系女子参政同盟会会长,何人不怕?曾打参议院,曾打国务院,曾闹总统府,曾闹国民党,谁人不知?……沈仍叫嚣如故,并将该社招牌取掷地下,手舞足蹈,口出恶言,不堪入耳。该社员见不可理喻,只得任其所为。沈叫骂逾时,气喘声嘶。第二天,《亚东新闻》刊登文章,对沈珮贞大加讽刺,指责她‘口唱文明,而身履野蛮,其何以服男子,其何以对女界,其何以争参政?”

  据种种描述来看,这位彻底的热烈的女权运动者沈珮贞表现得确实偏激,放在今天来讲,颇有女汉子的样子,这一出出的女权闹剧,给了男权主义者嘲讽的笑料,也引发了后来女权奇案的男权狂欢。

  诸上种种,都对民国时期女权运动造成了阻碍,导致了虽然民国时期女性意识出现觉醒,但只是停留在萌芽阶段,女权运动并不彻底的局面。

  [参考文献]

  [1]易文.女性美变迁考[J].东方杂志,1935,32(15).

  [2]陈玉.民国时期女性服饰的历史变迁[D].河北师范大学,2006.

  [3]馮慧敏.民国时期女性职业问题研究[D].河北大学,2011.

  (作者单位:天津外国语大学 新闻与传播专业,天津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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