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年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去看老狼的“爱已成歌”演唱会。时隔七年,李志作为特邀嘉宾再次演唱《凡·高先生》,这个曾经孤傲不羁、不可一世的男子已经变得温柔,像一株熟透的麦子,颗粒饱满,垂向大地。我站在灯光的海洋里,突然泣不成声。曾有多少个夜晚,我也像凡·高一样,追梦、愤怒、厌世,在无人的深海区被孤独吞噬。
记得那年,我以全县第三名的中考成绩风风光光地考进我们那里最好的高中。班主任把我安排在教室的第一排,我却在掌声中日渐迷失了方向,觉得日子无聊透顶,被繁重的学习任务压得喘不过气来。
傍晚,我经过街角的音像店,耳边传来Beyond的《喜欢你》,清爽的吉他声、洒脱不羁的声线在我心中反复摩擦。我取出积攒多年的零花钱买了一把椴木圆角吉他。我那些难以启齿的柔弱,吉他都懂,复杂多变的弦乐既给了我白昼的温柔,也给了我黑夜的踏实。
期中考试,我的成绩排名跌到全班倒数第三。班主任苦口婆心地劝我迷途知返,因为在我们那座闭塞的小县城,学音乐几乎没有任何前途可言。“老师,谁说读书就一定有前途?”我的嘴角不屑地上扬。班主任气得直哆嗦,认为我无药可救,她把我调到最后一排,与积极向上的好学生们隔离开来。
在民谣还未普及的那些年,我在这个角落里听完了李志、老狼的歌,在书本上画满吉他谱,独来独往。窗外,白云在天上奔跑,而我什么时候才能挣脱学校的桎梏,自由地高歌呢?
我常常一个人躲在楼顶,抱着吉他弹唱李志的《凡·高先生》。没有掌声,也没有欢呼,只有无尽的风声,我和凡·高一样,虽败犹荣。城市渐渐亮起灯光,漫天璀璨的星光里,寂寞倾泻而下,我成了一头逆风奔跑的独角兽。
那段时间,父亲总是怒斥母亲:“看你教育出来的好儿子!”我的母亲是一个很温柔的女人,她默默地承受着这一切,暗暗地抹眼泪。我回家时,母亲正跪在地上收拾玻璃碴,腿上细长的伤痕刺痛了我的眼。我冲回房间,举起墙角的吉他猛砸向地板,“哐”的一声,世界安静了,静到我可以听见自己的眼泪沸腾的声音。
从那天起,我从音乐国度走出来,每天背着书包穿梭在家和学校之间,像一匹在旅途中奔跑的马。父母和好如初,生活也恢复了往日的平静。高二开学后的第一次考试,我的名字重新回到红榜。班主任喜出望外,想再把我调回第一排。我看了看前方,那是让我迷失方向的孤岛。我摇摇头,依然坚守在最后一排,在这方属于我的天地,书写青春的补白。
后来,父亲送了我一把吉他,琴面上落满了他歉疚的笑。我在元旦晚会上,抱着我的吉他弹唱《凡·高先生》,台下,班主任和大家一起挥舞双手……我也会在一个人的时候拨弄琴弦,为嘈雜的世界按下静音键。时光缓缓流过,撕去杏子的那层果皮,便看到香甜多汁的果肉,一切都是最动人的模样。
那些年,我高举着理想主义的大旗,在狭小的房间慢慢长成一棵仙人掌,浑身布满尖锐的刺,稍有不满就扎得别人遍体鳞伤。然而青春期的龙卷风过境后,沙漠成为绿洲,我与自己、梦想、世界和解。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