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次,我有想退学去新东方学厨师的冲动。
只有在做饭的时候,我才能全身心安静下来,并且投入——剁葱、剁大白菜做饺子馅的时候,南瓜泥和糯米粉在手心里一点点揉转的时候,给鸡汤撇血沫的时候,看着五花肉在被中小火舔着的锅里摇摆的时候,几乎是我思绪最复杂也最简单的时候。每一样食材都拥有名字,像一个个独立的身体。
西红柿
西红柿是最完美的,不管是作为蔬菜还是水果。
生吃热量极低,饱腹感能跟苹果媲美,但碳水含量远低于苹果。虽然我很难优雅地徒手吃完一个大西红柿,我甚至不知道该从哪里咬下去,尤其是那种汁水喷薄欲出的西红柿,我觉得我咬的不是它的皮,而是细胞膜。
我很享受用五花肉煎出的油炒西红柿的过程。扑哧扑哧,像是西红柿的酸甜接受了动物油脂的邀请,在升腾的热气里起舞。等西红柿被碾成泥了,我会放点醋,把酸味再吊出来一点。如果“火上浇油”有下句的话,我一定会接“西红柿里泼醋”,听起来一点也不违和。
此时的西红柿就是待嫁的状态。至于洗漱完毕蹦进锅里的,可以是花菜,也可以是包菜。尤其是事先焯过的花菜,很快就会上色,跟西红柿一起炒到软烂,花菜的清香始终游离在其中,并不会被西红柿的酸味盖过。
这是美好爱情的样子。
红薯
大三寒假参加一个国际志愿者项目,我住在美国寄宿家庭的收获之一,就是熟练使用微波炉烤红薯。
用时6到10分钟不等。红薯越大越不用纠结时间问题,小红薯的水分子多振动几下就没有了,你也不知道它在微波炉里的第几分钟起,就开始进入红薯干的状态了——好像它们是薛定谔盒子里的红薯一样。
如果愿意牺牲一点口感的话,削皮后放进碗里,加水至快没过红薯,几乎是最保险的做法。不论多大的红薯,都能承受10分钟的大火——又或许不是红薯承受的,是水承受的——所以最后水几乎被烘干,如果还剩小半碗的话,那就是传说中的“红薯水”了,清清甜甜,是能跟煮胡萝卜的水媲美的清甜。
今天早上我把“红薯水”舀出来喝完后,往红薯上铺了一层芝士,继续放进微波炉里加热融化,芝士几乎成了我吃红薯的“标配”。
直到今天早上我才发现,芝士的咸味已经盖过了红薯的甜,红薯被冷落了。
下次我不想冷落红薯了。
土豆
一直觉得土豆是没法单身的物种。
酸辣土豆丝这道菜,味道是清爽的,但土豆丝一根根细细长长的,夹一排放碗里,横七竖八,土豆丝的两端总会越过碗沿,也容易掉到饭桌上。它更不像小炒肉那种菜可以裹挟着饭一起扒进口中——土豆丝总会尴尬地先蹦进嘴里,后进来的饭就显得很多余。
这大概是个让我无所适从且毫无安全感的菜,但在很多人点完大菜,不知道该点什么,又觉得少点儿什么的时候,酸辣土豆丝就会是最佳选择。如果最后那些招牌菜都味道平平,一定会有人来一句:这里的土豆丝炒得不错。
第一次被土豆惊艳到,是吃大盘鸡的时候。大块的土豆吸饱了汤汁——带着番茄和鸡肉的味道——已经变得软糯。绵密的口感,让人对“淀粉”两个字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是直入灵魂的深刻。
直到上周做土豆泥的时候,切块的土豆加水,放进微波炉高火加热10分钟。挖一勺,抿一口,平平淡淡,没有咸味也没有人工的鲜,就是土地的味道,是醇厚的,一定要多咂巴嘴。
不咂巴嘴,吃饭得损失多少味道。
鸡蛋
我收藏了很多菜谱,其中一个集合就叫“蛋的一万种可能”。
高三减肥初期,我对一切含有脂肪的东西都唯恐避之不及,于是对鸡蛋产生了偏见,因为蛋黄胆固醇含量高——这真是对鸡蛋的大不敬,在此我要向鸡蛋表达忏悔——毕竟就连一颗白煮蛋,都是神奇的美味,尤其是蛋黄的“韵味”,仿佛真的能吃出母鸡孕育这颗蛋的全过程。
所以每次看到有人把蛋白吃进肚子里,扔掉蛋黄的时候,我都恨铁不成钢地想把那蛋黄抢过来吃掉。
鸡蛋的形态确实太丰富了,光是想想就觉得很感动。
比如打发蛋清,每一次都惊艳到我——那就是我平时吃的蛋清啊,打在碗里黏稠得像鼻涕一样的蛋清啊,搅着搅着就变成云朵一样的泡沫了,一团一团,气泡之间彼此磨蹭着,这难道不惊艳吗?
鸡蛋改变形态的瞬间实在太多了,炒蛋和蒸蛋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例子。炒蛋向来油重,而鸡蛋浇入热油锅后表皮瞬间膨胀,爆出大小不一的气泡——这种效果若没有油是做不到的。
加点水的无油炒蛋则完全是另一种水嫩的口感,是蒸蛋那种布丁式的嫩,但口感没有蒸蛋平整,更像微波炉蒸蛋,充满了气孔,呈絮状。
蒸蛋保留着蛋香,但如果加了很多酱油,就变成了酱油香;而炒蛋则是油香,这是我评估这炒蛋放了多少油的大概依据——蛋对油,呈现出非同寻常的吸收力和包容力,就算把蛋放进水里,想把它的油涮掉或是挤掉,都是徒劳,挤出来的油甚至能被它再吸回去——这是怎样伟大的爱。
所以炒蛋的油一般是不外漏的,但油多的蛋,油气就会漏出来,仿佛能闻见油锅底部的气息。这種往外渗的烟火气需要被接住,青椒、韭菜、韭黄,以及白米饭,都有这种吸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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