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爱发誓,就如同我从小爱立志。5岁的时候,我坐在妈妈的膝前仰头跟她郑重地说,我长大了要当个农夫,为的是像农夫们一样在黄昏里优哉游哉地乘着牛车,嚣张地过马路。可是妈妈说我太懒,要睡到日头晒屁股的女孩是不可以当农夫的。后来我要当旅客,也就是“车掌小姐”的意思,她们总是穿戴整齐地站在车门口收票、撕票,很好玩的。
8岁的时候,我觉得我该去当炮兵,当一个勇敢的军人,因为附近的孩子没有一个人敢跟我一样玩不拉长须须的大龙炮。小学快毕业时,则是受了许金木的影响,我要到威廉波特去!大些時,就改了,当个新闻记者要好些,像盛竹如、杨楚光,我可以想跟杨清珑说话就跟他说,除了像傅小波报道摔跤,我还可以报道溜冰对抗赛,或者像傅达仁一般油嘴滑舌地胡诌。
新闻记者的志向维持得比较久,差不多延续到高中,虽然中途曾想过要当上帝。“我要让每一个人都永远活在自己最喜爱的时光里”,初二时我哭着在日记上这般写下。那时养了10年的老狗阿狼刚死,死在一个凉风里的秋日。然而我总忘不了的是一个黄昏,它衬着红霞趴在山上凸起的一块大石头上,鬣毛被晚风轻轻地扬起,它像个王,整个世界都臣服在它的脚下。
初三时看了一场《深宫怨》,我总忘不了史蒂华·葛兰杰那双漂亮的湛蓝色眼睛。我幻想自己是正当豆蔻年华叫他惊艳的小贝斯,而我立志成为第二个伊丽莎白一世,我将和她一样叱咤风云半个世纪,然后一身黑衣站在刮着大风的山冈上,站得直挺挺的,看着臣民们向我欢呼。然而在我脑海的深处,却是我那心爱的年轻恋人。
看过《麦克·阿瑟将军传》后,我又决定在下一场战事中,我得当个将军。我不一定是成功的,然而我定是孤独和悲剧的。我将写下美丽忧愁的诗篇,世人也不会了解我,但是我依然要向这个世界说,老兵不死!
现在,我又拿不定主意了。虽然我跟卡洛两人发誓将来要学新闻,可是我刚学会吉他,我想当《劫后英雄传》里云游四方的吟游诗人艾凡赫,我将永远荡在日落的那一边。
骑马是件累人的事,立志也是件累人的事,不过我还是不担心,风起的时候,我自又会有番大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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