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人和她的名字一点都不配。她一点都不依人,而且是个胖子。
那年我15歲,上高一。班主任经常会冷不丁地出现在后门,从猫眼里偷看我们。我被怂恿着去用彩色胶带封住猫眼,班主任生气地盘查起来,几个没良心的朋友立刻就出卖了我。
班主任大发雷霆,说:“你们几个混世魔王,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就把你们放到最后一排。下星期换位置。我亲自来排!”
几天以后,我看到了我的同桌林依人,顿觉人生无趣。
班上的女生大部分很瘦,顶多也是微胖,林依人就成了班上最胖的女生。
她的脸不大,但是身上结结实实的都是肉。她土得像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女生,打扮得像一个中年妇女。头发永远扎成马尾或盘在头上,整个夏天就几件T恤换来换去地穿,也从来没有穿过短裤,都是大地色系的休闲裤和牛仔裤。冬天裹上棉袄或者羽绒服,更像一个球。
就算本来很青春的打扮,放到林依人身上,就完全是另一副模样。
衣服永远是绷在身上,跑步的时候都迈不开步子,身上的肉跟着一步一晃。
我们几乎不说话,即使说话也是问句。比如,老师刚刚来过没有,讲的哪一页,这章已经学过了吗……
我的心里满满都是许言言。
许言言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生,她眼睛不大,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亮晶晶的,鼻子也小巧,唇红齿白。看电视剧的时候,我常把主角想象成我和许言言,而当我想象完,把目光撤回来看到旁边的林依人时,顿时就觉得不寒而栗。场景还是那个场景,但是如果把主角换成林依人的话,就从偶像剧变成恐怖片了。
我摇了摇头,拿起笔乱写乱画,突然有人喊我的名字,一抬头,英语老师正盯着我:“李哲,东张西望的,干什么呢?你的作业呢?”
“我忘在家里了。”
这种招数我用了很多次,原以为老师会说下次带来,但是英语老师说:“给你10分钟,回去拿吧。”于是我只能说好像带了,然后开始假装一本一本地翻,世界末日啊!就在这时,林依人出现了,她说:“我这里有一份草稿,你要吗?”
我猛地点头,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英语老师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放了我一马。
从这之后,我每天到学校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起她的作业,抄在自己的本子上,到后来我说:“要不你帮我做一下?”
林依人面露难色,但是不知为何还是答应了下来。她自己的作业笔迹工整,没有一个错别字。给我写的作业却字迹潦草,龙飞凤舞,居然没让老师看出破绽。
林依人最好的一点是沉默。因为沉默,她不会问我不想回答的问题,也不会一直跟我聊八卦。因此在和她同桌的一年时间里,我对她的了解只是她的名字和排在中上的成绩,以及好像永远都掉不下来的体重。
而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对许言言的了解可谓突飞猛进。
许言言爱看书,爱看我不喜欢的、节奏慢得不行的老电影,即便哭起来也漂亮得不得了,最迷恋的明星是林俊杰……
我经常在晚上去许言言爸妈常打牌的茶馆,等上很久后偶尔会碰到独自出来的许言言,我就在她面前紧急刹车,说:“许言言,你怎么在这儿啊?好巧。”
文理分科前,我决定跟许言言表白,于是写了一封情书。有一天打完篮球回来,看到林依人以一种很怪异的姿势坐着。从书包的缝隙可以看到一个粉红色的包装袋,我突然明白了,她这么坐可能是因为正处于生理期。
我把校服拉链一拉,篮球往桌子底下一放,就从后门走出了教室。下午的教室没有开灯,林依人的背影看着依旧是一种很扭曲的姿势,我看着她的背影,又折了回去,把校服扔给她:“我家停水了,帮我洗洗吧。”
几天后,林依人递给我一个纸袋,里面是我的校服,叠得整整齐齐。
林依人满脸歉意地拿出一个皱巴巴的纸团,说:“这个我洗完才发现,对不起啊。”
通过背面被水浸湿的印记,隐隐约约看见几个字,我顿时明白了这是当时被我写废的情书。我说:“既然觉得抱歉,那就重新给我写一份呗。”
我正在研究试卷上红叉的时候,林依人推过来一个信封,上面有淡绿色的花纹。我大喜,拆开一看,这感天动地的文采加上我这帅得“惨绝人寰”的长相,许言言还不得被我融化?!晚上我躲在被子里,借着手机的光,看着那封情书,一个字一个字地编辑好,然后发送给了许言言。
没有回应。
终于分班了,许言言选了文科,去了别的班,我和林依人选了理科,还是同桌。
她依然温柔沉默,不厌其烦地给我讲同一道题。
难得碰到停电的晚上,全班点起蜡烛自习,我趴在桌子上,林依人专心地给我讲现在完成时和过去完成时的区别。她依旧是那个很土很土的女生,一年过去了,好像稍微瘦了一点,又好像没瘦,看不大出来,但是我头一次在烛光下看着她,她的整张脸都映在橘黄色的烛光里,格外温柔,我第一次觉得原来林依人也是很好看的。
高考结束后的散伙饭上,林依人微笑着看大家开着玩笑、抱头痛哭,她坐在角落,没有喝一杯酒,也没有抱任何一个人。
最后林依人扶我上车,准确地跟司机说了我家的小区名。到了楼下,我坐在椅子上,林依人在我旁边,不知道该来扶我还是站着。
我说:“林依人,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她说:“嗯。”
我问:“你为什么从来没去上过厕所啊?”
她有点害羞,笑了笑然后说:“因为我太胖了,别人出去一趟你都不需要挪椅子,我出去的话,你不光要挪椅子,还要站起来给我让出位置我才能出得去,所以我不去。”
我和林依人去了不同的城市。大学毕业以后,我去了一座更大的城市发展。同学聚会,我搜寻了一圈,没看到林依人。
林依人没来。
她很少用社交网站,不传照片,不写心得,也没有微博。可是我知道她已经瘦了好多,变成了真正的依人。我不停询问:“林依人真的不来了吗?”大家调侃:“看你因为林依人没来而失望的那副模样,果真年轻时候的恋情才是最珍贵的。”
我从没喜欢过林依人,但在我的青春里,到处都是林依人。
晚上回家以后,我翻箱倒柜找出了当初林依人替我写的那封情书,那可真是世界上最美的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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