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那年,我在NBA做驻队记者。有一天,一场冷门比赛激战正酣的时候,球员失手,篮球飞进观众席,一个十二三岁的金发小男孩惨叫着倒地。
球赛中止,全场观众齐声惊呼。一片混乱中,一道消瘦的身影比队医更先冲上前去。
他蹲在伤者身旁,镇定自若,手法娴熟地展开施救。队医带着担架赶来,我远远看他们握手、拍背。队医又认可又感激,他们一起消失在连接球场和外界的通道里。
解说员宣告已确认小男孩没有大碍,感谢刚巧在旁边的医生的专业判断和及时施救。
全场鼓掌。那是个黑头发的年輕亚裔,戴着眼镜,背有点弓,像个中国人。因此,我全程都在留意观察。
多亏了当时印象深刻,事隔两年后再遇到,我还能认出他来。那时我们都在费城76人的客场更衣室,我采访,他在角落里给一名受伤的球员敷冰。间隙里,我说:“我好像见过你,就在这个球馆,你那时帮了一个美国小男孩。”
他当真是中国人。他曾是四川一所县城高中里热爱篮球的少年,当时,胆大的男生们把天线藏在课桌里,中午放学后集体留在教室看NBA,他是最起劲的小跟班。因为瘦小、戴眼镜还拖泥带水,他又是晚饭时间篮球场上最不起眼的背景板。
那时候,他们一群男生为新晋小皇帝詹姆斯疯狂,个个发誓有朝一日去了美国,一定要场场不落地看NBA。
高考之后,他以几分之差被调剂,莫名其妙读了医学院。那几年,上海的大学掀起GRE热潮,他又莫名其妙地去了美国医学院硕博连读,在青春的尽头穿上白大褂,变成波特兰医院里默默无闻的实习邵医生。
上学时,好多人说要天天看NBA现场,可年龄一过就忘了。他没有,他买开拓者队的季票,“穿着球衣进场看球”是他to do list的第一名。
就这样过了6年,他从23岁的愣头青变成29岁的准中年。
他说,不知道美国的医院会不会留他,回国做医生薪水又太低。他已经把生活过得太迷茫了,总要有一刻,得活得像个有梦的少年。
然后有一天,在承载他少年梦的地方,他碰巧急救了那个小男孩,接触到队医这份职业,拿到推荐信,开始了自己常年跟着球队飞的既劳累又梦幻的生活。
可是,喜欢过NBA的少年那么多,为什么邵医生可以坚持下来呢?他说,因为喜欢,喜欢的事就会一直放在心里,想一直做,不用靠坚持。大声嚷嚷喜欢的人不一定是真的喜欢,但坚持最久的人一定是。
告别的时候我说,坚持出这么大一个意外惊喜,老天待你可真不薄。他一笑置之。他坐在场边一季接一季地看球的时候,为的是自己开心,没想过意外惊喜。
但是,从长久来看,这种好事不属于他,又该属于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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