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个过于自恋的人,却依然对曾经的自己疼爱不已,以至专门写了篇《我想抱抱曾经的自己》,是不是矫情?
那时的我,沉默寡言,不会唱歌,四肢极不协调也很僵硬,参加任何体育活动都像在存心捣乱,更不要说跳舞了。按理说我的青春应该是一片荒芜,可我竟然没心没肺地对逝去的青春没有一丁点儿遗憾,还喜欢频频回首。
谁又能知道我心里泛滥着的欢喜,点点滴滴的快乐、丝丝缕缕的惊喜,浸染成片,蔓延开来……那种感觉,美如画,甜如蜜,甜美得让我忍不住驻足,想再次淹没其中。
那美好,源于我与书的浪漫故事。
35年前的9月1日,我兴奋得想用头走路,因为我到镇里上中学了,再也不会被妈妈天天抓壮丁般逼着做家务,激动的啊,才不管几十号人住一个大通铺,以及简陋到让人无法忍受的住宿环境。
学生食堂只卖五分钱一份的菜,多是不见油花的水煮红白萝卜片,偶尔也有白菜或洋芋炒粉条。每周去学校前,妈妈都给我一点儿伙食费,多则四毛,少则两毛,让我买菜吃。每次我都会央求她再装一罐头瓶葱花辣子——我总是吃辣子夹馍,很少买菜。
学校门口有家饭店,只卖踅面,一毛二一碗,有不少同学每周都会去改善一次伙食。卖踅面的是个常年鼻涕奔流的老汉,土灰色的衣服,衣袖处更惹眼。同学们才不在乎老汉邋遢的形象,吃得夸张,嘴吧唧吧唧作响。说真的,我也眼馋过,不过强忍馋劲以“老汉不讲卫生”说服了自己,并对那些买踅面吃的同学嗤之以鼻。如今想来,原来阿Q精神真的是周老先生从每个国人身上提炼出来的。
相对于胃,我更愿意让心灵得到滋润——得攒钱租书看。
班里有个家在镇上的女生,上课从不听讲,不是睡觉就是说话,却有着极精明的商业头脑:每天来学校都会带几本小说,问同学们谁想租书看,一本一天二分钱。二分钱几乎是半份菜啊,我的伙食费没有流向食堂却都进了她的口袋。时间长了,三本五分成交。
她家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书?她怎么只想到用书赚钱而自己不看?她跑到学校不好好学习就是为了给人租书赚钱?……很多问题我都想不明白,直想得自己嫉妒喷涌、眼睛发绿。
期中考试前,她悄悄找到我,说:“你做完后把答案传给我,我不要钱让你看半学期书。”
不用花钱可以看半学期书?
这种诱惑对我来说超过了所有老师倾泻到我身上的称赞。在老师们眼里,我一向很诚实,是最值得他们信任的好学生啊。我卑劣地利用了所有老师对我的信任,借口钢笔不好使一次只能吸一点墨水,每次都是在到讲桌前吸墨水的途中悄无声息地完成答案的传递工作。
尔后,就是不用花钱还可以看书的滋润日子。似乎也有过不安,觉得辜负了老师们的信任。除此之外,还有一条看书而不用花钱的途径。
不知是因为总绷着脸看起来严肃,还是因为我是个傻大个,抑或是因为学习成绩好,反正一到班上,我就被任命为班长,全年级六个班里唯一的女班长。
自习课,我多是拿着自己的书在过道间巡回,这就滋生了徇私舞弊。爱看书的我,对书极为敏感,哪怕包裹着书皮,不管怎样藏着掖着我总能从同学的表情、动作中一眼甄别出来。最后达成默契:我可以不收你的书,也不报告给老师,但你看完后得让我看。我走到跟前,一咳嗽,看课外书的同学抬起头,目光对视,完成合约签订。
看来没有约束的权力最容易滋生腐败,连孩子也不例外。
豆蔻年华,总想着浪漫,更想着灰姑娘能遇到王子,琼瑶的爱情小说风靡一时。我攒了很久很久钱,一咬牙,跟一个关系还不错也喜欢看书的女生合买了四本琼瑶的书。没过两天,她就反悔了,说分给她两本,她要卖给别人。我心一横,就自己买了。为此我借了好几个同学的钱,可怜兮兮地过了半年。
细想起来,那时爱看书的孩子挺多的,云就是其中一个。同是天涯爱书人,云爱看书的程度不亚于我,我们很快结盟——组团(二人团)蹭书。在新华书店,我们假装边交流边选书,其实就是没钱买还想看。每每有工作人员不耐烦地转过来时,我们就开始交流买哪本,哪本更好,说得有鼻子有眼。工作人员只好愤愤地离开。
后来又有几个书虫加入,看书就变得简单而实惠了。
大家一起出去租不同的书,在限定的时间内尽可能快地看完,然后交换着看。掏一本的钱可以看几本,多划算啊!世界上哪有比这更美的事?看完后还相互交流读书心得,咋看都像今天的读书沙龙。
放寒暑假回到村里,脑子里装的还是看书。
巷子里有个跟我同龄的孩子,不知为何家里藏书很多,还都盖有公家的印章。不过,她既懒得干活,也懒得看书。
真是奇怪了,我遇到的,咋都是有书不看的主?我也是幸运,才有機会看到更多的书。
起初她对我说:“你给我割一笼猪草,我让你看一本书。”不要钱只需一点儿劳动就可以看到书?我觉得这是天大的便宜,比考试作弊踏实多了,比租书便宜多了,就爽快地答应了。伙伴都不能理解,我一到地里割起草来就特别带劲,给她的那笼压得瓷瓷实实,而我自己的笼里蓬蓬松松,一路上左右开弓拎两笼草还乐得屁颠屁颠,直送到她家门口。再后来,我甚至放下自己家里的地不锄,跑到她家地里锄草。为此,我没少被妈妈拧着耳朵训斥,可心里如神仙般快活。
我的劳动带来的实惠就是可以到她家随便挑书看,还没时间限制。如此想来,何曾受过半点儿委屈——心情很舒畅,怎会委屈呢?
在村里也有一种看书不花钱的途径:死皮赖脸地串门。那时真奇怪,家家都有一本书,那书就放在炕头女人的针线筐里,书里夹着鞋样、丝线,也别着针。
去谁家我都想凑近炕沿,然后……然后侧身到炕头,拉过针线筐,开始翻书。那些书啊,什么内容都有,我也不大选择,似乎只要是字排列起来的,就觉得亲切、觉得温暖。有些人家直接用书剪鞋样,就留下了遗憾:看得正过瘾,少了一页,于是放不下了,只能靠想象。那时的我就很恼火——有书都不知道珍惜,啥人嘛。
直到今天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家家户户女人的针线筐里都有本夹鞋样、丝线的书?哪怕那家没有一个识字的,哪怕那家穷得只剩下墙皮儿。莫非冥冥中在昭示着什么?是告诉人们无论如何家里都离不开书吗?
只是为了看书,我真的做到了脸皮厚得赛城墙。
不管在谁家,我只要见了没看过的书,就翻看,看不完就赖着不走,才不管人家是不是要吃饭、要睡觉或者多么嫌恶。别人咳嗽着提醒,我也装作没听见。有时人家会很无奈地说,拿回去看吧,明天一早送来就行。我立马就有种皇帝大赦天下的狂喜,飞奔离开。我是决不食言的,哪怕那晚不睡觉,也要把书看完。即便妈妈不停地唠叨嫌费灯油也不在乎,大不了被骂几句、被捶几下,相比于看书带来的愉悦,这些都是可以忽视的。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似乎得了臆想症,以至老师问理想时,我说“开个书摊”,被同学们嗤之以鼻。那时,我们的理想多是“成为科学家”或“成为邱少云、黄继光那样为了国家宁愿舍弃生命的英雄”,我被耻笑是情理之中的。长大一点儿,梦想升格了——在新华书店工作。哈哈,在书店上班,不就有了看不完的书?瞧我,想得多美!
嘘——,我与书还有一段更浪漫的事:我孩子的生日是4月23日——世界读书日。他在娘胎里都会选生日——足足比预产期推迟了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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