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拿着白银当钱花,其实是一桩很玩命的事。
有多玩命?就好比今天去手机店里抢购新款手机,大家都在付现金或刷卡,突然有人捧着一件玉器或一幅古董字画站出来,扬言要拿它换手机。别管店家给不给换,成为新闻是一定的。
在唐朝用白银直接买东西,最轻的情况,也是这样的爆炸新闻后果。甚至更严重一点,立刻会有如狼似虎的官差杀来,把正炫耀白银的消费者三下五除二绑了,扔进大牢里一顿严刑拷打。没错,唐朝有相当长一段时期,好些地方就执行这一政策——发现使用白银的人,就当盗贼同伙来抓。
因为白银在唐朝,珍贵不假,但确实不是法定货币。因为唐朝落后的开采技术跟不上工商业发展的速度,每年全国的白银开采量最多时只有1.5万两,属于绝对的贵重金属,根本无法作为普通货币来流通。
所以唐朝的白银,基本是用来铸造各种收藏品,用于官方礼物馈赠。也只有一种情況会当钱收——与外国商旅进行贸易往来,有时会同意他们以白银来支付货款。
也正因如此,哪怕在国泰民安的盛唐年间,边关地区打劫外国商旅的恶性案件也不少。比如唐朝名臣张说主持边关事务时就有严令,发现市面上有人使用白银,别管对方什么来头,见一个抓一个,抗拒者格杀勿论。所以敢在唐朝用白银,基本就是在用生命花钱。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用白银有风险,那么用什么消费才安全?
大额的消费通常用黄金,一般都是唐朝的“金铤”“金饼子”。如果以大米价格作为参考的话,唐代一两黄金的购买力,相当于今天1.2万元人民币。当然这基本是花大钱时才用,如果平日买菜喝酒,店铺也照样不收黄金,因为找不开。基本都得兑换成铜钱,一两黄金平均能兑换6000文钱。
所以说,如果在唐朝用铜钱买东西,有时候是一项绝对的力气活,特别是需要大采购时,买的东西门类多而杂,要带大宗铜钱出门的话,譬如带价值100两黄金的铜钱,那也得有60贯,合计约等于今天的500多斤。就算有奴仆帮忙扛,逛一趟街也要累得抽筋。好多唐朝题材影视剧里,主人公动辄出手几十贯的阔绰表现,就以体格说,八成是以运动员标准设计的。
于是,在黄金与铜钱之间,唐朝也有另一种常用的支付方式:绢帛。也就是享誉世界的大唐丝织品。
从唐朝初年起,丝织品这种中国古代标准的硬通货,就是合法流通的货币。唐朝法律也有明文规定:单宗10贯以上的交易,就得用绢帛来支付。一匹绢帛的购买力,大约相当于500文铜钱。
于是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唐朝皇帝赏赐大臣,通常都是“绢帛××匹”。那可不是发奖品,而是直接发钱。比如唐太宗的宠臣兼谏臣魏征,曾经5天内连获1500匹绢帛的赏赐,这相当于125两黄金,是绝对的重奖。
而唐朝官员们日常的俸禄,更是经常以绢帛来支付。所以每到官府发薪水的日子,长安和洛阳等一线城市也就常有奇特景象:官员们拉着车子去领工资,再拖着一车绢帛去集市上消费。就连需要大量砸钱的风月场所,绢帛也时常露脸。
王孙公子们跑来败家时,都是扛着大堆绢帛来炫富,每逢莺歌燕舞的动情处,就疯狂地把绢帛往中意的歌姬处送。此情此景,也化作了大诗人白居易笔下一首流传千年的名句:“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
文学迷们都说,这句诗唱尽了韶华散尽的悲凉。然而看过史料就知道,同样恍然如昨的,还有大唐王朝那别具特色的世态万千,独一号的消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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