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这些书堆得都要倒了,你没发现吗?”儿子大摇大摆地晃了进来,往我的床上一躺,随手拿起一本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这就是进化论?100多年前的了,都写了些什么啊,你看完了吗?”
“我一直都很奇怪,爸,你為什么总是喜欢看跟我们这个时代没什么关系的书呢?我觉得就是因为这个,你才会去写那些别人看不懂的东西。我觉得你写这些已经证明自己了,为什么不去写大家都看得懂的呢?你都不知道我们这一代人喜欢看什么书。”
“爸,你就不考虑考虑谁会看你的书吗?我觉得这是不对的,你不能无视哪怕是最普通的一个可能会读你书的人,要是你不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你怎么可能写出他们喜欢的书呢?那样的话你就永远也写不出畅销书了,难道你不想让自己的书卖得好吗?你不想通过写作让自己变得很有钱吗?那样至少我们就不用租房子住了。”
“这本书太压抑了!”他把我送他的那本厚厚的《奥尼尔自传》丢到了一边,“他后来活得太惨了,我都不想看了,真够他受的,怎么会那样?我还是喜欢能让我振奋一点的书,不然的话我也会变得没劲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爸?”他指了一下那本《极简宇宙史》,“因为它简单明了,不绕弯子,它用最平常的话告诉我关于宇宙的知识,看着很舒服,一点都不累,可以随时翻开,随便从哪一页都能看下去,也可以随时停下来,一点儿没影响。我就喜欢它的简单。”
……
从13岁到16岁,儿子经常会这样跟我说话。每次走进我的房间,他都带着审视的目光,仿佛头一回进来似的,打量着周围的书架,还有床上的那些书。他拿起这本,翻两下,又换成另一本,再放下。他的问题永远不是关于这些书的内容本身的,而是关于它们为什么会被我喜欢,因为他实在看不出它们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我已记不得他第一次质疑我的书是哪一天发生的事了,只记得当时他来到我的那个工厂园区里的工作室里,坐在沙发上,左右扫了几眼那些书架,问我:“好像又多了不少书?”我点了点头,半开玩笑地说:“它们将来都是你的。”他摇了摇头:“给我?可我对它们一点兴趣都没有啊。”“或者,你也可以把它们捐赠给哪个乡村图书馆。”我说。他出神地想了想,没再说什么。
这个场景对我来说,是个巨大的时空落差。这意味着我必须要接受这样的事实: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每天晚上迫不及待地要听我讲吉卜林的《丛林故事》,甚至逼着我编各种版本的狼爸爸续集,或是安静地听我讲卡尔维诺的《意大利童话》的男孩了。他也不再是那个整天喜欢抱着那些关于恐龙世界的书看个没完、把我跟他的角色分设在侏罗纪和白垩纪的男孩了。你还没来得及把《一千零一夜》和《安徒生童话》读给他,他就长大了——这种变化要远比他从一米五五长到一米七二来得触目惊心。他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随意地挨靠着你了,而是在你每次出现在他面前时都会带着某种警觉面对你;当你试图摸一下他的脑袋或搭一下他的肩时他总是会下意识地避开。他会不失时机地表明态度:“我跟你一样,喜欢独自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喜欢别人没事就随意进来。”听到此言,我多少还是有些不习惯的,甚至有些尴尬。
为了理解他的这种变化,我不得不去想想自己在他这个年纪时是什么样的状态。那时候的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爸会把那套从朋友那里借来的线装绣像版《红楼梦》用布包裹着藏在衣柜里,好像唯恐被我们看到似的;家里没多少书,除了袖珍本《毛泽东选集》和《赤脚医生手册》,还有《东周列国演义》、林汉达的《春秋战国故事》、胡绳的《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司各特的《爱丁堡监狱》和《艾凡赫》,以及半部《斯巴达克思》。而我感兴趣的只有战争方面的知识,比如甲午海战的细节、解放战争中每次战役的情况。但印象最深的,却是《斯巴达克思》里的角斗士和看台上的那些罗马高级妓女裸露的洁白如大理石的肩膀。当我把这些记忆讲给他听的时候,他一边玩着魔兽游戏,一边摇着头说:“老爸,你想过没有,要是那时候也有电脑和游戏,你还会看它们吗?今天的孩子跟你们那时候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啊。你们喜欢的,不代表我们也要喜欢。”
不管我给他推荐什么书,他基本上都是拒绝的。他想要什么书,会把书名用QQ发给我,让我去买。13岁时,他迷恋猎鹰的书,把能找到的都看了,而且还不止一遍,那时他只关注特种兵这个主题。接下来,《盗墓笔记》又成了他的枕边书,差不多有一年多时间都在反复看。“那猎鹰呢?”我问他。“猎鹰?”他想了想,“他写故事的能力还是挺强的,但语言太松散了,经不起反复读……有段时间我写作文都是模仿猎鹰,可老师觉得一点都不好。其实《盗墓笔记》也有类似的问题,只是题材更有意思一些。”问及对他影响最大的一本书,他不假思索地说:“那一定是《超越无限:迈克尔·乔丹人生哲理启示录》。”他特别喜欢乔丹的那段话:“如果我跌倒,那就跌倒吧。爬起来继续前进,拥有一个愿景然后去尝试……如果我成功了,那很棒。如果我失败了,我也不愧对自己。”说完这段话,他还不忘批评我一下:“老爸,我觉得你有个最大的问题,就是你并不渴望成功。”在我表示不认同时,他补充道:“因为我看你整天除了闷头看书和写作,并没有表现出对于成功的热情。你只是写你喜欢写的,而不是别人喜欢看的。你写得太小众了……你不觉得这是个问题吗?”
“不觉得。”我说。
“反正这是你的问题。”他摇了摇头,“你回避不了的。”
“老爸,你能不能不那么写我呢?”读初二时,有一天,他看到同学转给他的那篇我写的《我们父子》。“我随口说说的话,你也写进去了,这真的让我很尴尬,同学们都开我的玩笑,问这问那的。你应该问问我再写,我觉得我跟你写的我不一样。这是不真实的。另外我跟你写的《抚顺故事集》里的那些人也不一样,你不能用写他们的方式来写我,我也不是很赞同你那样去写他们,他们也有很多方面是你不知道的。”
我默默地注视着他,过了一会儿,我问他:“你看了吗?”
“看了一半吧,”他晃了一下脑袋,“后面的就不用看了。我知道你怎么想的。我并不是要否定你的写法,就是觉得还有其他的可能,只是你没意识到而已……你还是太喜欢自己的那种写法了。”
好吧,我无奈地耸了耸肩。他还没完:“不过好像你们作家都不喜欢被别人批评。还有就是,我觉得你并没有全力以赴去写你想写的东西,我看你经常都很悠闲,像没什么事儿似的,今天去跟朋友吃个饭,明天又去参加个聚会,在家时也是没完没了地看书,你为什么不关上门写作呢?我要是你就哪儿都不去。”
有段时间,他的同学都在看雷米的《心理罪》。他也让我给他买来,厚厚的五大本。他看了几天就放弃了,他把它们丢到角落里。在我拿起其中的一本翻看时,他问道:“老爸,以前,你刚开始看书的时候,对你影响最大的书是哪一本呢?”
我想了想,说:“应该是《尼克·亚当斯故事集》吧,海明威写的。”
“原因呢?”
“它让我明白,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独自游荡有多么的重要。”
“哦。”他点了点头,出了会儿神,没再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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