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信全文五百来字,非常详细地描述了我想象中十年后自己的模样——身高精确到一米六五,体重也精确到九十五斤,中长发,尖下巴,穿着有垫肩的黑色小西装,配以一双黑色浅口尖头高跟鞋。总之,在十三岁的自己眼中,二十三岁的我应该是个“持美貌行凶”、步步生风的女人。
凡是女孩,都做不到在追求美貌这件事上有半点妥协,尤其是我这种先天条件稍稍落后于平均水平而处于尴尬位置的女孩子,似乎生来就有一个很重要的使命,那就是变美、不断地变美。
我十三岁时刚上初中。也是那个时候,我的兴趣第一次从各种漫画转移到时尚杂志上。照着时尚杂志,我沉迷于学习模特们的穿搭风格、化妆技巧。那段日子里,我还买了人生中第一支睫毛膏,我记得很清楚,花了十二块钱。
之后就是初一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我考了第五十二名,班上总共七十人。
家长会后我妈大发雷霆,当即扔掉了我的睫毛膏和所有时尚杂志,并带我剪掉了及腰的长发。坐在理发店里,我妈对理发师说:“能剪多短就剪多短,不求好看。”
回忆起来,我的少女时代就是从那一天转变了画风——从一个有几个男生喜欢的爱美女孩,变成了害羞内向的短发少女。头顶粉红的花瓣凋谢了,周遭彩色的泡泡也都破灭了。
之后的期末考试,我考到了第二十一名。我妈非常开心,这个成绩说明她的管教效果立竿见影,她坚信,长头发就是我进步道路上最大的绊脚石——女孩子,在该学习的时候爱美,是绝对不能被允许的。
因此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被要求不能留刘海,不能蓄长发,不能以任何方式试图花枝招展。只有一条可以保留——时尚杂志可以看,但仅仅是看,我没有任何机会照着上面的样子去打扮。
令人难过的不只是这些。不知道为什么,青春期别人都在抽枝拔节,我却偏偏不长个儿,直到初中毕业,我也只有一米五五,体重却超过了一百斤。有一次在上体育课的时候,我听到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回过头去才发现,在我背后有三五个男生扭着屁股夹着腿,在排队学我走路。
从那时候起,青春期里所有的枝丫都转而向内生长。我开始不停地画,画无数个自己,长裙的、短裙的,高跟鞋的、运动鞋的,金发的、鬈发的……一切关于变美的愿望,都在幻想里完成了。
内向生长的不仅是爱美的心,还有少女懵懂的感情。
初二的时候,我的同桌每天都会敲敲我的桌子,然后笑着,看着我的眼睛不说话。印象中,那个男孩有好看的鼻梁和眼睛。在十三岁的我眼中,一个人的笑而无言,就是喜欢了。
我开始不断摘抄席慕蓉的诗。“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的时刻”,这句话我念念不忘。我就像一棵小树一样,在这样的季节里,遇到了这样的雨露,接着便迫不及待地开了花。
也是那段时间,我读到唐敏的一篇散文《女孩子的花》。文章里说,女孩子是一种极其敏锐和精巧的昆虫。她们的触角、眼睛、柔软无骨的躯体,还有那艳丽的翅膀,都仅仅是为了感受爱、接受爱和吸引爱而生成的。
我突然找到了要做的事,那就是爱和被爱。后来,我称之为觉醒——女性意识和本能的觉醒。
这种觉醒让我开始更加野蛮地向内生长,我突然拥有了巨大的力量,有说不完的话和写不完的诗。从那时开始,我不断地写,写女生青春期的各种思绪,以及对那个人的观察和喜欢。
可这一切几乎给我后来的少女时代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
记得那个时候的初中生还很流行在贴吧上发帖。有人说我性格古怪孤僻,有人说我每天只知道写没头没脑的情诗。最可怕的是,有人猜中了我情诗里描述的人。
后来,我同桌得知了这件事。他开始给我打电话,约我出去吃饭。我心慌意乱地拒绝了几次之后,还是在中考结束的第二天答应了。
我记得约会地点是在离学校最近的一家肯德基。为了这次约会,我特意用所有的零花钱买了一件蓝色横条纹的连衣裙和一条五颜六色的积木块项链。那天我坐在肯德基的空调底下等了一个下午,男生并没有出现。在我离开的时候,他打来电话——他组织了几个要好的朋友,在肯德基外面围观了我一个下午。
青春期的男孩不谙世事,做了伤害别人的事也不以为意。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每想起此事都觉得羞愧难当,更别说想起那个人。可随着我不断成长、远走他乡,这些事情也都变成了笑談,早就云淡风轻了。人都是会长大的。
想到这些,我又随手搜了自己的名字,当年的帖子竟然还能找得到。时间是2007年4月,内容是:“她已经疯了,只会幻想、写诗,以为自己能靠写字赚钱。”真是讽刺,十年过去了,我现在是一名职业作者,靠写字赚钱。
这封来自十三岁的信的最后,我问了十年后的自己三个问题——你会比我更好吗?爱是什么呢?我失败了,你会成功吗?
那么我现在就来回答。十三岁的石月,你要听好。
后来,你在高中时快速长高,长到了一米六三,也变瘦了。妈妈最终同意了你留长发。变美这件事,你不会等太久。
再后来,你考上了大学,离开了家乡,大二就开始赚钱了。你把所有你想得到的、想不到的,都一一尝试过了。你当然烫过各式各样的头发,也染过各式各样的颜色。你在时尚杂志上看到过的一切,在未来的十年内你将一一尝试,那些遥不可及的一切物件儿都变得唾手可得。虽然二十三岁的你不穿垫肩小西装,也并不“持美貌行凶”,但我敢保证,你一定对自己十年后的模样满意极了,可以达到崇拜的地步了。对了,还有一件事没说,十年后的你,不仅是一名给各种媒体杂志供稿的职业作者,同时还兼任了你喜欢的那本时尚杂志的编辑一职。
关于爱,我想说,你从来没有失败过。你现在认为的失败是因为你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完全不懂爱是什么,可他们会长大,你也是。这个“失败”是一件好事,从那之后你不再唯唯诺诺,你变成了一个特别勇敢的人,做了很多现在的你想都不敢想的事。
在未来的十年里,你将活得特别过瘾。
你会发现你的能量完全超出了自己的想象。你知道了爱是以身试险,不是隔岸观火。会有很多很优秀的男孩子爱你。当然,他们中也有一些半途而废,你依然会受伤、会难过,有时候你甚至会觉得自己千疮百孔、伤痕累累,可你要知道,没有什么样的生活是一帆风顺的。二十三岁的你依然年轻,依然有各种各样的烦恼,只是十三岁的烦恼早就烟消云散了。我想说的是,其实所有的忧愁都让你变得更生动、更充盈了。你像海葵花一样开着,任何打击都不会使你夭亡,在这十年里,你一直倔强地盛开着。
值得注意的是,十年前,咱爸第一次因为脑梗住院。当时你浑然不知这件事的严重性,甚至在他痊愈出院后,咱爸咱妈都不认为这是一件严重的事。在你过了完全不必为家人担心的十年之后,咱爸在一个雨天登山时,突然犯了心梗——他的血液十年前就已经开始在血管里慢慢淤积了。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躺在ICU病房里,身上插满了管子,脸上罩了氧气罩。看起来,他再也没力气打你了。我想你绝不会因为再也不用挨打而感到高兴吧。这十年,咱爸心脏上的血管一点一点地堵塞,定期的体检根本不会查到这个问题。因事出突然,差点要了他的命——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心肌坏死了。
因为这件事,咱妈也崩溃了。这时候我才发现,我突然变成家里的顶梁柱了,当然,这对我也是个打击。
不过别担心,后来咱爸痊愈出院了,只是行动变得慢慢悠悠,像个老人了。告诉你这些,一来,是要你负起责任,催着咱爸定期去医院查心脑血管,早点发现,问题不会那么严重;二来,也顺便回答你“爱是什么”这个问题,爱是血缘,从宿命到身体,是你不能忘、忘不掉、永远要牵挂的人,并且,以后谈恋爱了,也别觉得父母的爱不值一提。虽然我支持你该反抗的时候要反抗,因为事实证明,你自主做的决定大部分正确,但还是提醒你,方式柔和点儿,别惹他们生气。
嘿,十三岁的石月,真希望平行时空真的存在,能把我的答案带给你。
最后,谢谢你,多亏你,我才拥有现在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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