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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不如一只龙虾吗

时间:2023/11/9 作者: 读者·校园版 热度: 17403
杨杰

  说真的,如果有来生,我想去瑞士做一只动物,豚鼠也行,金鱼也行。

  就说金鱼吧,瑞士的鱼缸必须有一面是不透明的,以防金鱼没有安全感。还得有同伴陪住,以便鱼开展社交生活。

  没开玩笑,这是2008年写进瑞士法律里的:群居动物应该和它们的同伴存在“社会”接触。最近,这部充满关怀的《动物保护法》又有新规定:活的甲壳类动物在不能动弹之前,不能被冷冻或蒸煮。

  这意味着,大厨烹饪时得先将龙虾敲晕,待它没有知觉后再放入水中。提出保护龙虾的人说,龙虾在被加工成食物之前理应受到尊重,不应该仅仅被人从水中抓起来,钳子遭橡胶带捆绑,陷入冰中,再被丢进沸水。所有的挣扎都被锅盖盖住,这太悲惨了。

  我耳边响起“为什么要吃兔兔”的声音。瑞士法律甚至把“植物尊嚴”列为保护内容。有道德伦理小组认为,在没有合理原因的情况下把路边的向日葵“斩首”,是“作恶的行为”。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普通公民,我看瑞士的《动物保护法》时总有一种仰望圣母“白莲花”的感觉。比起落后国家贫困人口的生存环境,瑞士猫的居住空间可谓“高大上”——必须高于2米,大于7平方米,每只猫都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猫厕。猫链、猫刷、休息空间、活动机会……都有具体要求。最重要的是,“铲屎官”(主人)要保证每天与“猫主子”有眼神交流,小心伺候。

  当我们的宠物狗无缘无故被人从高空抛下时,瑞士的小狗正美滋滋地摇着尾巴,它们在生下后的56天内是不允许和狗妈妈分离的,狗主人还要接受一系列严格的培训。当我们的马还在农村充当“壮劳力”时,瑞士的马匹已经不被拴在马厩里了。

  这部《动物保护法》的英译版有152页,事无巨细。作为一只生灵,动物也有“兽”权。瑞士人曾提起一个法案,要求猪、狗、金鱼、豚鼠都能出庭作证,有律师替它们发言,给它们维权!

  安托万号称全球唯一的动物律师,他最得意的成功案例,是曾为149只猫代言。猫主人严重缺乏对它们的照顾,构成虐待。在安托万的努力下,主人最终被处以800瑞士法郎的罚款,律师费则由政府承担。

  他认为,虽然大家都在提倡保护动物,但动物自己不会说话,更不会为自己辩护。相反,虐待动物的人却有资格聘请律师,帮他们开脱,这太不公平了!他说:“宠物的主人以为只要嘴里说爱动物就够了,其实没这么简单,他们应设身处地替动物想一想,作为一个物种应有哪些权益。”

  在瑞士的动物身上,正义可能既不会“迟到”,也不会“缺席”,它们也许还要实现三权分立。

  2010年,3个哥们儿甚至创立了“瑞士动物党”,据说瞬间就在脸书上吸引了1000个粉丝,但显然这个政党成立得有点草率,连官方网站上法语“动物”一词都拼错了。

  瑞士人真是有“金子”般的心,不仅有爱,还有钱。早在新法实施前,瑞士《新苏黎世报》就批驳这是“官僚主义的唯意志论”,是“标准的空想”。为这些“空想”制定法律、进行宣传再到实施,“不知要付出多少人力、物力、财力”。

  还有媒体揶揄“所有的动物都是平等的,只是有些更平等”。蜘蛛和跳蚤为什么不在受保护之列?瑞士怎么还允许打死苍蝇而不受惩罚?

  我的刻薄全是出于羡慕和嫉妒,没有恨。嘻哈的宗旨不是“爱与和平”,瑞士的《动物保护法》才是。这样设身处地为动物着想,怎么说也是柔软的人。

  像一位知乎网友说的,从凌迟变成枪刑,再变成讨论是否应有死刑,保护的从来都不是犯人,是人心的脆弱和敏感。

  只有将它们提上日程,这个世界上的人才会越来越多地意识到,自己正给别的生命带来巨大且不必要的痛苦,进而在生活中保持自我警戒和自省的心,竭尽所能不伤害他人。当你已经开始考虑金鱼的安全感时,应该不会在电梯里抽烟了吧?当你要求给豚鼠社交生活时,应该不会把孩子反锁在家吧?这么看来,先敲晕龙虾,再放进锅里,也没那么滑稽了,甚至还有点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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