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浮生六记》,是在初中语文课本中,里面有一篇文章说:“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
这篇中学生必背课文,半文半白,描写的尽是些癞蛤蟆、夏蚊、虫蚁之类,让我挠头许久。
后来,初中毕业那年的暑假,我的语文老师送给我一本书,竟是沈复的《浮生六记》。
她说:“你的气质与这本书很像,不争不显,不疾不徐。”
因为这句话,《浮生六记》成为我中学时代最重要的一本书。
其实,在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读《浮生六记》这本小书,或许会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这是一个崇尚成功的年代。
身旁的声音,多是成功学、励志文,煲鸡汤、洒鸡血,热气腾腾地鞭策人们向前冲、向钱看、争做人生赢家。
红尘俗世,无人不疲于奔命、劳心劳形。
“加班族”熙熙攘攘,“过劳死”盛行,想红、想升、想富,是通行于世的价值观,对物欲、享乐、奢侈的执念,变得炙热且赤裸。
从心照不宣的默求,到大肆宣扬的高呼,或许也是某种人性和文明的进化。
沈复其人与这本《浮生六记》,注定就是异类。
沈复一生,没做过大官,甚至小官小吏也算不上。
“学而优则仕”,仕途不顺,自然逃不脱穷困潦倒的处境。
从书中可见,多数时候,沈复是贫寒的,甚至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受人追债是家常便饭,为了躲债,他还带着妻子亡命天涯。
他绝不是成功之人。
爱酒、爱花、爱诗书、爱游山玩水,这才是沈复。
“日必小酌”,没钱沽酒时,便典当衣物,买酒来喝。
风雪途中,衫薄难耐,竟然当了衣裳换钱买酒,名曰“喝酒驱寒”。
酒,成了与他朝夕相处的知己。
多年以后,他的亲人相继离世,在家破人亡的寂寂余生里,依然对他不离不弃、陪他度日的,恐怕“唯有杜康”。
谈及游历山水,他花一卷《浪游记快》,详述其见闻心得;论及辨花、插花、养花,他在书中更是长篇大论;连逛妓院这等狎昵之事,他亦聊得津津有味、娓娓道来,当成人生一大乐事。
古往今来,文人墨客仕途失意、怀才不遇,转投诗词曲赋的温柔乡,以诗传世者,实难计数。
诸如“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的文辞,后人咀之,总能品出某种不甘:纵是浅斟低唱,亦忘不了“浮名”二字。
可沈复不同,他自有一套处世哲学:照顾好自身这具皮囊,酒肉伺候;善待皮囊之下的性灵,怡情养性。
他洒脱、闲散、圆融。
他从不苛求自己,亦不苛求他人,对命运所有的赠予和风霜都泰然处之,好生受着。
做不成大官,不如归去。家有娇妻美酒,赋闲也是一桩美事。
妻子触怒公婆,公公逐她出门。沈复这个做丈夫的,既不讨饶,也不辩白,依了父亲的意愿。他陪着妻子寄人篱下,没有半句埋怨,反而在新的寓所畅游饮酒,美哉乐哉。
相中一個妓女的女儿,妻子从中做媒,为他谋妾,到头来,那女子竟被有钱有势的人掳了去,妻子痛心,常常梦呓:“为何负我?”
家中小奴携款逃跑,本就清苦的日子更是捉襟见肘,妻子气急咯血,怕是图谋勒索,沈复反倒淡然安慰:“不必思虑过甚。若是图谋敲诈,应找富裕之家,你我一贫如洗,不过两肩挑着一张口,敲诈何物?”
命运没有给沈复多少厚爱与垂怜,夺去了他挚爱的妻子和唯一的儿子,但他在《浮生六记》的开篇就写道:“天之厚我,可谓至矣。”
他淡然地活着,淡然地待人待己,淡然地行走于尘世间。
他不疾不徐、不争不显,甚至有点得过且过。
却也正因如此,沈复的文字,几两闲情,仙风道骨,不染人间烟火气。
不求沈复这“随遇而安”的处世之道被认同、被推崇,只望各位看官,在滚滚红尘的跌宕奔忙之余,偶尔一瞥,得一隅红尘之外的闲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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