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失去青春的人,才会觉得青春美好;拥有青春的人,只会感到在青春里受尽煎熬。
当我还拥有青春的时候,只有极为有限的几次感受到了青春的存在。一次是在初中的晚会上,一位叫叶枫红的女同学突然起身朗诵了一首诗。她平时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乏味到每次考试都是班级第一,而且年年如此。那是班里的同学自发组织的晚会,当时连我这样的人都要唱草蜢乐队的《半点心》,谁都没有想到她会起身朗诵诗歌。
于是,我生平第一次听到了王蒙的《青春万岁》。一个穿着红色校服的瘦弱的小姑娘,头发干枯发黄,强压着声音里的颤抖,面对所有的人大声朗诵:“所有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来吧,让我编织你们,用青春的金线,和幸福的璎珞,编织你们……”
我坐在她的侧面,她的声音中那种毫不犹豫的天真和那种对未来确凿无疑的信心,让我感觉我是第一次认识这个人,以前看到的都是假象。我注意到她的脸因为过度紧张而失去血色,却因此有了玉石一般润泽明亮的质感。我看到圣洁的光辉纷纷扬扬坠下,就像在见证这个人一生之中的巅峰时刻。此后,再不会有任何一刻能够与之相比。
在回忆里,青春就像一首在录音棚里录制的歌,人们觉得它纯净、甜美,是因为记忆抹去了当时所有的背景音乐。可当我努力回想时,我会觉得那些背景音乐才是当时的主旋律。比如说腹中的轰鸣声——我当时有极好的胃口,却找不到足够的东西来把它填满,而且似乎永远也填不满。
每天早上,第二节课后是广播体操时间。做完操,饥肠辘辘的同学们就变成饿兽,有一半的饿兽狂奔去学校食堂,那里在每天的这个时候都有包子卖。我站在人群后面,只看到4个小窗口前面全都是人头和后背,空气中的肉香和大葱味让人群变得更加疯狂。站在小窗口前买到包子的人无法退出,只能用双手捧着包子,高举过头顶,然后一只脚在墙上猛蹬,从人群中强行挤出。脚在用力的时候,手指也不自觉加力,于是破皮入馅,滚烫的油脂和肉汁滴落在身后那些人的脑袋和后背上。
很多年以后,我试过一个人吃掉一整只鸭子、一整屉包子、一满盆大排……再也没有人和我争抢食物,但我感觉它们再也没有了当年的那种滋味。我甚至连半盆大排也吃不完,最后,它们被安放在桌子上,下面垫着漂亮的台布,慢慢地变冷,然后风干变硬。
說起来挺奇怪的,在我的回忆里,我一直都是青春的旁观者。我时时感到饥饿,但我记得的是拥挤的买饭的人群;我时时感觉到拮据,但是我记得当时别人手上每一款最新的玩具;我到现在还能想起当时自己对现实的无能为力,但是我记得几乎每一个人的不同凡响之举。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青春美好过,但我目睹过许多真正美好的青春。所以,我没有办法在每一次回忆里扮演自己青春的主角,让整个世界在我的记忆里围绕着自己疯狂旋转。不,不是这样的,在我的青春里,并没有一种欲望真正地得到了满足,而世界对我的存在根本无动于衷。
对于我而言,不存在一种明亮、透彻、欢快的青春,也不存在一种明确的界限,可以把青春同日常生活分割开来。青春只是在巨大噪声之下的一些瞬间和碎片,比如说一首诗、一个包子、一双不合时宜的旧皮鞋、一个让人灰飞烟灭的眼神。它们深深嵌入往日的生活,隐藏在无数毫无意义的细节里。你得强忍住编造故事、充当主角的冲动,才能一点一点把这些碎片挖掘出来。就像一名考古学家,从每一个青春的碎片上审慎地推测当日的情形:那不过是一头幼兽,摇摇晃晃从洞穴中走出来,小心翼翼地第一次触碰世界。它觉得世界新鲜无比,每一次触碰的感觉都如此强烈鲜明。在一次次触碰之间,整个世界慢慢显露出来。此后,它会习惯这样的世界,从而忘记自己身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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