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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年轻,所以流浪

时间:2023/11/9 作者: 读者·校园版 热度: 19974
雷佳音

  1

  读那本书那年,我15岁,在沈阳的艺校学表演。

  《因为年轻所以流浪》这本书具体写了什么,我根本不记得了。但一看到这个书名,那一年就清清楚楚地出现在我眼前。就在那一年,我的命运彻底改变了。

  上艺校之前,我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初二时,有一天我回到教室,发现角落里原来放铁锹的地方多了个女孩儿。她是宁波人,南方姑娘,跟大辣椒一样的东北女孩完全不一样,哎哟,真好看。我跑到讲台上,半跪着对所有人说:“这女孩是我的,谁也别跟我抢。”

  一下课,我们这帮北方人就围着这个女孩儿。她见过张信哲,去听过他的演唱会,会给只听过磁带的我们讲张信哲本人是什么样子。

  我那时经常和另外一个男孩儿送她回家。有一天下雨,她回到家上楼取了一把伞给我,我就知道有戏,起码她对我是有意思的。补课的时候,她就跟我表白了。

  “你愿意谈恋爱吗?”说得还挺像偶像剧的台词。

  “可以啊。”我说。其实心里高兴坏了。

  然后我们俩就恋爱了。我们公开地在学校里亲嘴,郊游的时候单独去爬山,结果全校2000多人看着我们俩牵着手从山上慢悠悠地走下来,招摇过市。后来,老师告诉了家长,这段浪漫的恋情就这样被合力扼杀了。我的成绩也一落千丈,变成班里的倒数几名。

  2

  我干脆不去上课了,和4个经常逃课的哥们儿弄了个组合,叫King of Love——爱情皇帝。每个人都起了个带“情”字的外号,老大叫“天地豪情”,我是老四,叫“到处留情”。

  我们搞来一台DV,跑到学校里乱拍。我像主持人一样说着:“哎呀,听说今天学校转来了个女孩儿啊,我们到她班里看看她长什么样儿。”边说边拿着DV往教室里走,当时老师还在上课,我们就进去拍:“来,大家看看,就是这个女孩儿!”

  我还跑到菜市场去买菜、买肉,到了中午就在学校操场上支起个酒精炉涮羊肉。还四处跟人打招呼,张罗别人一起来吃。

  那时候为什么这么浑呢?想想还是因为生活太平静了。

  我爸妈感情好,我从小到大没见他们吵过架,对我也特别好。而我呢,也就是天天上学,天下太平。

  我就觉得,怎么这么腻啊,太不牛了,太不残酷青春了。我就要逆反!我就要浑!所以那段时间就由着性子,怎么好玩怎么来。看着热闹,其实还是孤独,只不过自己不会那么想。

  3

  到了1999年,艺校来招模特,我们King of Love組合集体参加。当时想的是招模特嘛,漂亮女孩儿肯定多。

  现场报名的人排成长龙,我还在排队,就被一个中年男人看中了,他对我爸说让这个孩子跟我来学表演吧。事后我爸告诉我,那是金鸡奖、百花奖最佳男主角获奖者吕晓禾老师。

  于是,1999年的下半年我就到沈阳读艺校了。我坐火车从鞍山到沈阳。当时大巴车票涨到13块钱了,绿皮火车是5块5毛,但是特别挤。

  捧着鸡蛋、玉米甚至活鸡的人都赶这趟火车,我被挤得没个落脚的地儿,身上还一股馊味儿。

  但这些都是小事儿,到沈阳的第一感觉就是天怎么那么蓝,终于没人管我了。

  我可没在意学校是幼儿园改的。窗户是新安的铝合金窗框,下面还漏着风。校园的卫生也还没打扫干净,就等着靠这第一届几百号新生来打扫。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正规学校。

  我爸当时就绝望了。但我觉得特别美,开心!

  但很快,在艺校,我真的孤独起来了。

  同学中很多是考不上高中的,下岗家庭的孩子也多,大人们在愁生活,顾不上孩子。

  很多人就跑到街头打架,他们学表演、学舞蹈、学唱歌,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并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不用心。

  经常有人来找事儿砸场子,我看到过有人的脑袋被一群人用板砖拍破。我们教室后面永远放着一把大砍刀。

  到了晚上,有时要跟着老师和同学去夜总会走穴演出,看着台下的人喝酒、撒钱,日子就这么过去了。

  4

  我渐渐地开始不喜欢混着了。于是找所有能找到的剧本看,自己编排相声、小品在那儿演,还学了即兴表演。

  我还去电台读广播剧,读一上午,给六七块钱,刚好够我到饭店点一盘鸡屁股吃,因为也吃不起别的肉。

  到了周末,其他家在沈阳的同学都回家了,学校里就只剩我一个“小鞍山”。我在宿舍没事干,就看书,去新华书店买书,去图书馆找书。

  当时正流行刘墉的书,我一读,就觉得他的书跟那些名著不一样。他像个大朋友一样,就是陪我们这些年轻人说说话,语言很美,书也好读。

  看到这本《因为年轻所以流浪》时,书名一下子就打动了我。这句话说得太好了,这说的不就是我吗?现在看,当时的我其实就是在想尽办法寻找认同感。

  周末的晚上,学校会停电,突然间整个学校一片漆黑。校园里只有我,也没蜡烛,自己躺在床上,盖着被子,窝在角落里。

  想着书名,看着窗外无人的东北街头,感觉这本书就是在写我——因为年轻所以流浪。那个时候,感觉出现的所有场景都是为自己服务的。

  5

  其实鞍山跟沈阳相距也就一百来公里。放现在来说,这也能叫流浪?但我那时觉得是,我愿意这么想。

  在沈阳,我的鞍山口音显得太重,每次一说话大家都笑。我就每天凌晨4点起来练发音,黄昏时也练。站在学校墙根开始喊:“八百标兵奔北坡,炮兵并排北边跑。炮兵怕把标兵碰,标兵怕碰炮兵炮。”

  当时在我们学校旁边有一栋烂尾的高楼,成群的乌鸦都在那儿过冬。结果后来乌鸦越来越多,整个沈阳闹了一场出名的乌鸦灾。

  闹到什么地步呢,只要乌鸦飞过时你抬头看,整个天空都是黑的;等乌鸦飞走后,你低头看,6车道的主干道全变成白色,全是鸟粪。

  但我觉得好浪漫。每到黄昏,太阳红彤彤地从远处落下,漫天都是火烧云。不知道为什么,东北总是有火烧云。

  我站在学校的墙根,对着烧红的天空大喊着不知道什么意思的绕口令。远处是一座座已经停产、废弃的工厂厂房和烟囱,都蒙在了红红的纱雾里,不知道哪里还叮叮当当响着敲打钢铁的声音。

  每到这时,乌鸦就会“呼啦啦”地从头顶飞过,天都被盖住了。我喊着绕口令,沙子一样多的乌鸦陪着我。

  当时我想的是,这场景太棒了,只有我在这里,只有我能感受这种孤独和流浪的感觉。

  就在那个环境里,孤独变成了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我还会自己寻找孤独,留着披肩发,抽着烟坐在学校门口,觉得自己太孤独了。只觉得刘墉是我的朋友,齐秦也是,他们都很懂我。

  3年后,我考入了上海戏剧学院。上海的生活和东北完全不同,更精致、更现代、更物质,它更像是我们现在的生活。

  我还是觉得自己在流浪,但不会再享受这个过程。

  我只是会想念那个充斥着打架、豪饮、勾肩搭背的东北,想念那些人和事。还有那个漫天火烧云的黄昏,在乌鸦飞过的天空下喊着绕口令、很自怜又很自强的自己。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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