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我去芝加哥看望我的老朋友艾丽斯,她是芝加哥一所中学的老师。我到那里的第二天,正好赶上她所在学校的运动会。到了运动会结束的时候,让我惊讶的事情发生了,一个学生跑过来对艾丽斯说:“老师,今天我们简直累坏了,明天放假休息一天吧!”
“开个运动会而已,不至于要放一天假吧!”艾丽斯说。可是那个学生却摇摇头说:“如果不放一天假的话,同学们没有精力学习了,坐在教室里上课也没有效率,还不如放一天假,休息好了上起课来也能更专心。”听他这么说,艾丽斯就说:“我跟校长商量商量吧。”那个学生这才满意地离开了。只见他跑回同学们身边说:“老师说去和校长商量商量,我向大家承诺,如果他们没商量出结果,我会直接跟校长提。总之,我就是要为大家争取到一天的休息时间。”他的话音刚落,同学们都兴奋地围着他大喊大叫。看他的人气这么高,我就问艾丽斯:“他是班长吗?还是别的班干部?”
“你是说丹尼斯?他不是班长,也不是班干部,不过他是‘学生领袖。”艾丽斯回答。
班长、班干部和“学生领袖”难道不是同一回事吗?艾丽斯像是看出了我的困惑,接着她就向我解释。原来,美国的老师并不会选一些品学兼优的学生来协助自己管理班级,因为美国的老师认为学生之间都是平等的,如果设置了班干部就是人为地制造等级,这是不符合美国的平等理念的。
“‘学生领袖难道不是人为地制造不平等吗?”我好奇地问。艾丽斯笑笑,接着又对我解释了“学生领袖”。“学生领袖”并不是老师选择任命的,他们的产生也和学习成绩没有关系;他们是学生自己选出来的,是维护学生权益的支柱,他们是完全为同学们服务的。
我原以为学校的老师或校长都会不喜欢这样的“学生领袖”,但艾丽斯告诉我,对于美国的校长和老师来说,“学生领袖”是非常有必要存在的。如果一切都由校長和老师说了算,学生们就有可能会陷入一个很不好的处境,所以,必须要有一股独立的力量与之制衡,才能更好地保护学生的权益。
最让我没想到的是,返回学校后,艾丽斯还真的和校长提了丹尼斯的要求,然后校长还开了一个小会,最终决定第二天全校放假一天——丹尼斯不仅为全班同学争取到了一天的休息时间,而且为全校的师生甚至餐厅的厨师都争取到了一天的休息时间。当这个通知宣布之后,全校学生几乎都沸腾了,看着他们欢呼雀跃的样子,我突然想:不知道国内的学生们,会不会这样主动去向老师提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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